于倩雯 孙霞
(沈阳化工大学,辽宁 沈阳 110142)
1895 年12 月28 日,卢米埃尔兄弟第一次正式向社会公映了他们摄制的一批纪实短片,电影从此开始走进人们的生活。 时至今日,电影已经成为人们生活中日益重要的一部分。 好的电影不仅是人们放松娱乐的绝佳选择,而且是承载各国文化底蕴的重要传播载体。 因此,字幕翻译虽是随着影视剧诞生而出现不久的新兴翻译领域,却有着不容忽视的重要性。
字幕翻译的起源可以追溯到20 世纪早期,在当时有声电影兴起的背景下,为了使电影产品走向国际化,人们发明了为电影画面添加字幕文本的方法,代替了费用昂贵的配音过程[1]。 现在人们已经很少见到配音电影了,基本都是通过加字幕的方式来输出其他国家语言,观众适应这样的模式。 字幕翻译是翻译中一个较新的领域,不同于其他类型的翻译,“译者需在字幕时间性和空间性的限制下,让译文最大限度地忠实原文”[2]。
目的论是德国翻译理论家Hans J. Vermeer 发展起来的一种较新的翻译理论模式,他指出“翻译是有目的的一种行为,译者要从目的语读者出发,让译文的目的决定翻译过程”[3]。 该理论基本属于一种对翻译的外部研究,将翻译过程中各种目的的选择作为研究的焦点,弥补了传统翻译研究中的不足之处,从而为翻译的多学科探索增加了一个全新的研究视角[4]。
目的论有三个原则:目的原则、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 目的原则指出在翻译活动中译者首先需要遵照明确的目的,也就是翻译的任务和目标。 连贯原则认为翻译文本需保持语言和语境方面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忠实原则认为翻译文本应在形式和意义方面尽可能忠实于原文[5]。 其中,目的原则位于首位,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都从属于目的原则[6],也就是说,翻译目的决定翻译活动。
《我在雨中等你》是一部改编自美国作家加思·斯坦同名小说的经典电影。 该故事以狗狗恩佐作为第一视角展开叙述,讲述了狗狗与赛车手主人丹尼一家相识、相处和共同生活的故事。 文章选用其两个版本的字幕翻译进行对比研究,一个是在某平台上架的电影中的官方版本,另一个是由网络字幕组——艾森闹字幕组翻译的网络版本。 下文将从目的论三原则角度进行具体的对比分析。
例1 原文:Gestures are all that I have. I have no words I can rely on, because my tongue was designed long and flat and is therefore an ineffective tool for making complicated polysyllabic sounds. And that is why I'm here now waiting for Denny to come home, lying in a puddle of my own making.
译文1(官方):我只会肢体语言。 我没法用语言交流,因为我舌头的构造又长又平,所以本身就不适合发出复杂的多音节声音。 所以我才会在这里,躺在我自己的尿上面,等待着丹尼回家。
译文2(网络):我只能用肢体语言来表达我自己。 我不能依靠任何言语,因为我的舌头生来就是又长又扁,因此无法发出任何复杂的多音节声响。所以我才只能在这里,静静地等着丹尼回家,却只能泡在我自己撒的尿里无可奈何。
这是影片开始狗狗的内心独白,影片开端采用了倒叙的手法。 狗狗年迈衰老,生命即将走到尽头,因此只能躺在自己的尿上等待主人回家帮助它。 这两个版本在前面几句的翻译上大致是相同的,但最后一句话的翻译有一个比较明显的区别,译文1 在电影画面中“waiting for Denny to come home”对应的翻译是“躺在我自己的尿上面”,而“lying in a puddle of my own making”对应的翻译是“等待着丹尼回家”;但在译文2 中,“waiting for Denny to come home”对应的翻译是“静静地等着丹尼回家”,“lying in a puddle of my own making”对应的翻译是“却只能泡在我自己撒的尿里无可奈何”。 译文1 对这句话的语序进行了调整,而译文2 则是遵照原文的语序进行翻译,如果单独看译文1 两句话的翻译会觉得原文与译文完全不对应,但是结合电影画面看完全不影响观众的理解,也很通顺;而译文2 的翻译虽然遵照了原文的语序,单独看时也不会觉得不对应,但整体理解时会觉得不够通顺,读起来有些别扭。从目的论视角来看,译文1 很好地贯彻了目的论三原则,虽然译者对句子的部分语序进行了调整,但句子的整体翻译依旧忠实于原文,且意思十分通顺,能够达到使观众准确、快速理解影片内容的目的。 而译文2 只在忠实原则方面做得较好,不仅在意思上忠实于原文,在句子的语序上也忠实于原文,但这样的过分忠实导致其在一定程度上违背了目的原则和连贯原则,读起来不够通顺,不利于观众理解。
例2 原文:I can smell the day on him. Motor oil and gasoline and roast chicken.
译文1(官方):我能闻到他今天的味道。 机油、燃料还有烤鸡的味道。
译文2(网络):我能闻出他今天去干什么了。摩托机油味、汽油味、烤鸡味。
这段台词是主人回来之后抚摸恩佐时它的内心独白,因为狗狗的嗅觉十分灵敏,所以可以通过人身上的味道推测出他今天都做了什么。 这两个版本的译文都遵循了目的论的连贯原则和忠实原则,但从目的原则的角度来看,译文2 更能达到使观众快速理解影片内容的目的,“闻到他今天的味道”的翻译停留在表面的意思上,而“闻出他今天去干什么了”则道出了这句话的深层含义,因此作者认为译文2会比译文1 更好一些。
例3 原文:That was some win today. (老板)You think you could drive that way for him? (朋友)Try me. (男主)
译文1(官方):今天赢得漂亮。 你可以加入他的车队像刚才那样开车吗? 我试试看。
译文2(网络):今天可真是一次完美的胜利。你想为他赛车吗? 我不会让你失望的。
这段台词是男主赢得了一场赛车比赛之后,他的朋友带着一个正在寻找车手的老板与男主之间发生的对话。 总体来讲,两个译文都没有什么问题,但在语境和情感传达上似乎有较大区别,尤其是最后一句男主的回答“Try me”。 译文1 将其翻译为“我试试看”,给观众的感觉是似乎男主也不确定自己是否能够胜任,只是尝试一下。 而译文2 则将其译为“我不会让你失望的”,其传达出来的情绪与译文1 完全不同,能够让观众感觉到男主对自己赛车技术的自信。 结合影片的前后剧情,男主对赛车非常热爱也很努力和有天赋,且当时他正处于意气风发的年纪,还刚刚赢得了比赛以及从电影画面上看男主的表情也是比较坚定和自信的。 综上,作者认为译文2 所传达出来的效果是更加忠实于原文意思的,符合目的论的忠实原则和目的原则。
例4 原文:Would the bearer please bring the rings forward? (司仪)When the time came, I did as I was instructed, for Denny's sake. (恩佐)
译文1(官方):请持戒者把戒指呈上来。 等到时机到来,我遵照丹尼的指示行事。
译文2(网络):请信使把戒指拿过来好吗? 当这一刻到来的时候,看在丹尼的份上,我按照指示照做了。
这一段是男女主婚礼现场司仪叫恩佐把戒指送到男女主身边的场景,从目的论的忠实原则和目的原则来看,译文2 比译文1 要好一些,译文1 将原文的问句改成了陈述句,并且持戒者也不是一个生活中常见的词语,在字幕翻译有时间限制的情况下,容易让观众产生迷惑,可能会一时无法理解其意思。另外在影片中恩佐对女主一直是有一些抵触情绪的,它认为她抢走了一部分男主对它的爱,所以译文2 中翻译为“看在丹尼的份上”比译文1 中翻译为“遵照丹尼的指示”更能体现出恩佐的这种情绪,忠实于原文语境,更易于实现使读者感受到这种情感偏向的目的,因此,译文2 比译文1 更加符合目的论中的忠实原则和目的原则。
在目的论指导下,通过对官方和网络的字幕翻译进行对比研究,可以发现无论是官方版本还是网络版本都存在一定的问题,很多地方从字面上看起来没有很大的问题,但仔细推敲,结合剧情细节进行思考,便可发现很多有待完善之处。 然而,字幕对一部电影来说是至关重要的,对语言不通的观众而言,字幕可以说是整部电影的核心,如果字幕存在问题,观众对影片的理解也会出现偏差。 因此译者必须提高对字幕翻译的重视程度,无论是官方还是网络团队,都要认真严谨地进行翻译,以期能够最大限度地传递出原文所要传达的思想。 文章在目的论的指导下对《我在雨中等你》这一电影的不同翻译版本的对比研究,以期能为提高字幕翻译的质量提供一些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