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 琳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州关于机构改革中加强档案工作的意见精神,红河州档案局多措并举、主动作为,及时统筹协调涉改档案处置工作,全州11 个涉改县市已全部完成档案处置工作。
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红河州档案局立足工作职能职责,提前谋划,5 月份完成摸底调查,6 月份及时与州中心支行就涉改档案处置问题多次进行会议协商,统一全州指导口径,统一涉改档案接收工作方案,确保县市支行在机构改革中档案不流失。
二是健全工作机制,保证应收尽收。红河州档案局根据接收方案及时作出安排部署,档案“接”“交”双方建立联动机制,在存续期间形成的各门类档案按进馆要求规范整理后移交当地综合档案馆,业务类档案原则上移交州中心支行,达到销毁条件的指导县市支行按程序规范销毁。
三是严格整理要求,加强监督指导。红河州档案局及时跟踪协调解决各县市涉改档案处置堵点、难点问题,高标准严要求开展业务指导,确保进馆档案质量。开展外包服务严格按照《档案服务外包工作规范》履行组织、管理、检查、验收责任,全过程、全方位做好管控,确保涉改人行县市支行档案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