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 禹
山东省蒙阴县畜牧发展促进中心,山东临沂 276200
兽药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动物疾病或者有目的地调节动物生理机能的物质,包括药物饲料添加剂。按照《兽药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兽药包括血清制品、疫苗、诊断制品、微生态制品、中药材、中成药、化学药品、抗生素、生化药品、放射性药品及外用杀虫剂、消毒剂等。
我国畜禽养殖场正向着集约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兽药被用于养殖的各环节,兽药的大量使用,加上使用不合理,兽药残留等问题日趋严重。2018 年我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在各地陆续展开,为加强兽用抗菌药综合治理,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与公共卫生安全,2021 年10 月,我国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 年)》,方案指出从兽药生产经营、使用2 个方面强化兽用抗菌药全链条监管,从兽用抗菌药使用量监测、兽药残留监控、动物源细菌耐药监测3 个方面进行风险控制,并支持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的研发和推广。
2022 年6 月份国家兽药基础数据库(http://vdts.ivdc.org.cn:8081/cx/)资料显示,我国现有兽药生产企业828 家,获得兽药批准文号的兽药1 095种,获得批准文号的动物疫苗、检测试剂等兽用生物制品1 568 种,进口生物制品2 795 种。
近10 年来我国的兽药行业得到迅猛发展,这得益于“放管服”的相关政策支持,兽药产值近10年来从400 亿元提高到了700 亿元,兽药的产值稳步、大幅上升。兽药质量也同步提升,质量上有明显突破,政府相关部门不断加大对兽药质量的监督抽检,2012 年兽药质量监督抽检合格率为92.8%,2014 年合格率提高到94.8%,2018 年合格率进一步提高到97.4%,近2 年合格率稳定保持在98%左右。
假兽药通常是指以非兽药冒充兽药,或者是以他种兽药冒充此种兽药的,或者是兽药所含成分的种类、名称与国家兽药标准不符合的产品。除此外,国务院兽医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禁止使用的,或者出现变质的,或者被污染的,或者按照《兽药管理条例》规定应当经审查批准但未经审查批准即生产、进口的,或者应当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但未经抽查检验、审查核对即销售、进口的,或者所标明的适应症、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均视为假兽药。
劣兽药一般指成分含量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或者不标明有效成分的,或不标明或者更改有效期,或者超过有效期的,或不标明或者更改产品批号的,或其他不符合兽药国家标准,但不属于假兽药的。
1)常见假兽药类型。套包类假兽药。例如市场上常出现的A+B 套包药,2 种兽药用1 个套盒捆绑一起销售,或标明的适应症或者功能主治超出规定范围的,例如黄芪多糖注射液使用说明可治疗蓝耳、圆环等病毒性感染,具体表现为产品标签存在未经批准的文字及图案,虚假和夸大,带有宣传,广告色彩的文字和标识,例如带有“百病针”“救命神针”等虚假和夸大的文字和标识。
非标称企业生产的套批准文号类假兽药。例如贵州奔驰药业已于2016 年停产,发现假冒的贵州奔驰动物药业有限责任公司产品。
饲料添加剂类无兽药产品批准文号的。农业农村部2019 年公告第194 号已说明自2020 年1 月1日起,不再核发“兽药添字”批准文号,改为“兽药字”批准文号,自2020 年7 月1 日起,原农业部公告第168 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及第220号《饲料药物添加剂使用规范》公告的补充说明废止,饲料生产企业停止生产含有促生长类药物饲料添加剂(中药类除外)的商品饲料。此前已生产的商品饲料可流通使用至2020 年12 月31 日。市场上仍有很多产品功能有治疗作用,但没有兽药批准文号,可判定为假兽药。
2)判断兽药真假的具体方法。通过产品的外包装进行判断。所有产品包装应有标签和说明书,有明显的“兽用”标志。兽用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应标注有“兽用处方药”,兽用非处方药的标签和说明书应当标注有“兽用非处方药”。通过产品标签信息可以核查兽药产品的真假。所有的兽药都有追溯系统二维码,可用手机下载国家兽药综合查询APP 软件,现场扫描兽药产品二维码进行查询。可以查看批号、生产企业、规格、适用症等是否一致。
其他方法。一方面可以通过产品价格来判断。“便宜无好货,好货不便宜”。这句话虽然不是完全正确,但也并非全无道理。网络销售的兽药很多都是假兽药,不建议在网上不明渠道购买兽药。另一方面,学习专业知识和法律知识有利于判断兽药的真假。
如果兽药发生变质,即使是真兽药,也不能使用。除兽药质量外,兽药过期或者储存条件不正确或者损坏等都可导致兽药发生变质。可以从兽药的外观对兽药是否变质进行大概的判断。下面列出片剂、粉针剂、散剂、水针剂及中药材的外观判断方法。
片剂:从外观看,片剂应完整光洁、色泽均匀,有适宜的硬度,无花纹、黑点,无破碎、发黏、变色,无异臭味。粉针剂:主要观察有无粘瓶、变色、结块、变质等。散剂(含预混剂):正常的散剂应干燥疏松、颗粒均匀、色泽一致,无吸潮结块、霉变、发黏等现象。水针剂:可以看色泽、透明度、装量有无异常,正常的针剂外观药液必须澄清,无混浊、变色、结晶、生菌等异常现象,有以上异常判定为变质不能使用。中药材:主要看其有无吸潮、霉变,看是否有虫蛀、鼠咬等异常情况。
养殖场兽药使用存在很多共性问题,主要表现在养殖档案不完善、填写不规范,例如兽药购买记录、使用记录、免疫记录、粪污处理、消毒及无害化处理记录等不详细,甚至没有以上内容的相关记录。没有配备专业的兽医师,这是抗生素滥用的重要原因,对疾病的诊断不准确,兽药使用不合理造成兽药残留问题严重。另外,有的兽药储存不当,兽药标签说明书上通常有存储的方法和条件,有的兽药需要冷藏储存,有的需要阴凉储存,有的需要常温储存,有的需要避光储存,一些养殖场并未按要求储存兽药。
上述存在的问题主要出现在中小型养殖场。建议养殖场在购买兽药时将购买单据保存2 年,并详细记录兽药的购买和使用记录,建立规范、完整的养殖档案。
兽用抗菌药在防治畜禽疾病、提高生产效益方面作出了巨大贡献,但兽用抗菌药滥用问题突出,我国从2020 年起禁止在畜禽饲料中添加抗生素,农业农村部在2021 年发布了《全国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行动方案(2021-2025 年)》,兽用抗菌药减量化行动试点工作已在很多养殖场展开,减量化势在必行,饲料加工及养殖领域各专家也正在积极研究替代兽用抗菌药的产品和方法。以下列出了常用的替抗产品,替抗产品的研发还有很大空间,仍需要进一步研究和推广。
1)中草药及产品。除了具有一定的营养作用外,还具有提高畜禽免疫力或抗菌、抗病毒的作用[1]。很多中草药及产品可以作为绿色的饲料添加剂,例如穿心莲、大蒜素、马齿苋等合用于防治禽大肠杆菌病,麻黄、贝母、黄连、桔梗、陈皮、紫苏、杏仁、薄荷、桂枝、甘草等合用于鸡传染性喉气管炎的防治。
2)微生态制剂。微生态制剂是活菌制剂,进入动物胃肠道后可有效参与肠道微生态平衡、促进肠道消化吸收功能、提高动物生产性能和抗病能力。例如枯草芽孢杆菌可以改善猪的胃肠道环境,从而提升猪的生产性能和免疫力。微生态制剂目前可分为三类:益生菌、益生元和合生元。不同类型的微生态制剂被研发用于家畜、家禽,是替代抗生素的重要产品,微生态制剂的使用可以提高畜禽的抗病能力,从而提高生产效益[2]。
3)酸化剂。酸化剂已作为饲料添加剂被广泛用于养殖业,酸化剂是安全、有效的抗菌、促生长、改善畜禽胃肠道健康的产品[3]。通常分为无机酸、有机酸和复合酸三类,酸化剂的主要功能是降低畜禽胃肠道pH 值,调节消化酶活性;抑制饲料及消化道中有害微生物。但无机酸存在腐蚀性,还可能会影响畜禽体内钙的代谢,建议使用无机酸或复合酸。
4)酶制剂。酶制剂是一种天然的环保型添加剂,酶制剂用于畜禽饲料有七大功能:免疫调控、促进营养吸收、促进肠道健康、抑菌杀菌、脱毒解毒、抗氧化、生理调控。但单一的酶不能替代抗生素的功能,可以使用复合酶、组合酶。
5)抗菌肽。抗菌肽具备抗菌、抗病毒、杀虫作用,特异性好、无毒副作用,现已用于畜禽促生长、抗氧化、保健和疾病治疗等方面。
除以上替抗产品,科学合理使用抗菌药物,选择安全、高效、低残留的抗菌药,严格执行休药期等也是减少兽药残留的重要措施。
兽药在养殖业中占据重要位置,在保障畜禽健康和生产效益方面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随着养殖的集约化、规模化提升,兽药使用量增加,兽药残留问题日益突显,人们对食品安全的意识及要求也随之提升,提升绿色健康养殖水平成为迫切需求。兽药安全及兽用抗菌药使用减量化关系到畜禽生产安全、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政府部门及养殖企业均应高度重视。
2020 年起,我国禁止在畜禽饲料添加抗生素,这对养殖业、饲料加工业均是一项持续挑战,研发替抗产品成为迫切需求,中草药、微生态制剂、酸化剂、酶制剂、抗菌肽等已被研发用于抗菌药的替代产品,但目前为止还没有发现可以完全替代兽用抗菌药的单一产品,多采取综合的防治措施。现阶段,有机酸、益生菌和酶制剂是比较受各养殖场欢迎的3 种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针对兽用抗菌药替代产品,没有最好,只有最合适,按照“一场一案”的要求,养殖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自己养殖场的抗菌药减量化方案或替抗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