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 莉
(武汉轻工大学 湖北·武汉)
[提要]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已成为传统农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手段。当前,在各方主体合力作用下,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卓有成效,但也存在着资金投入不足、人力资源支撑力弱、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供给力不足、数字技术支持乡村经济的顶层设计不完善等问题。探析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有效融合的内在机制与实践路径成为目前亟待解决的重大课题。
随着科技的不断进步和互联网的快速发展,数字经济已升级成重要的经济创新动力。当前,数字经济与各个领域共同融合、共同发展,已成为重要的时代命题与重要发展趋势。我国是农业大国,加快促进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突破口。
(一)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的条件性。数字技术与数字经济的大力发展使信息化浪潮席卷全球。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互联网的迅速发展,世界数字化步伐日益加速,应用程度也逐渐提升。截至2020年5月,根据国际网络世界(IWS)的统计显示,世界互联网用户量已超过46.48亿人,占全球人口总数59.6%。国际电信协会(ITU)的资料表明,2020年世界4G以上网络的覆盖人数已超过了66亿人,占世界人口数的84.7%。美国VIAVI公司资料表明,截至2020年4月,世界千兆网络覆盖人数已超过了4.13亿人,覆盖国家和区域超过了61个。数字技术的蓬勃发展,推动着世界数字发展领域的进一步扩大。我国工业、农业和服务业领域的数字经济覆盖率都获得了巨大的提高,2019年分别达到了29.5%、8.7%和40.2%。由此可见,随着世界数字文化和技术的进一步发展,数字化已全面渗入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各个领域,成为推动技术创新、促进跨界融合的基本工具。数字化范围的拓展对农村的建设也是重大机遇。
中国成为世界首屈一指的数字经济大国,数字文化逐步向乡村区域蔓延。我国实施的“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战略,在较大范围上提高了当前中国乡村“数字技术+数字经济”的经济层次,也提升了数字技术和农村发展交叉结合的能力。当前,移动互联、物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等数字科技广泛应用于种养、农产品加工和商品交易等行业,进一步完善了我国传统产业全价值链,提升了中国农产品品质、价值与竞争力,为我国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变指明了全新方向、全新方案,实现了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的过渡转型。科大讯飞公司与江苏省盐城市大中华农场的合作是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的典型。该农场引进了北京讯飞集团的智能农产品处理系统,使用无人机开展了精细耕作、测量、巡田等活动。2019年,该农场的稻米、小麦等主要粮食作物亩产分别提高了200公斤和160公斤,同期节约了劳务成本近300亿元。在农产品流通领域,数字科技促进了农业电子商务、直播带货等新营销模式的迅速发展,并逐步形成了生鲜农产品营销的主要途径,在有效拓展市场、带动农民增加收入和完成产业扶贫任务等方面都产生了重大影响。农业农村部于2020年公布的《2020全国县域数字农业农村发展水平评价报告》表明,2019年我国农产品网络销售额接近4,000亿元,全国农业农村电商业务点所覆盖的自然村已达到了7,940万个,乡镇覆盖面超过了75%。此外,数字技术还将渗入到农业智能医疗、养老服务智能化、农村生态环保、乡村教育发展等领域。中国数字经济和信息化事业的发展,为促进中国农业农村健康发展提供了一个卓越的技术变革。
(二)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的科学内涵。推动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是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过渡的关键点。将数字技术应用于乡村经济发展,能使乡村发展享受到数字经济带来的红利。但二者融合并非简单叠加,而是乡村经济信息化的拓展和延续,发展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是加快乡村产业转型的一个重要转折点。
1、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是乡村经济提速增效的有力手段。当前,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早已转变为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求与不平衡不充分发展之间的矛盾,而我国目前的发展不均衡不充分基本反映在农村发展的相对落后上,因此为乡村经济发展寻求新的增长点显得尤为重要。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的融合是以数字技术和互联网信息平台为基础,提升乡村经济发展效率,转变乡村经济产业形态,促进乡村经济高质量发展。主要有以下几点:首先,利用数字技术改善乡村数字基础设施。通过5G、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在农业中的使用,不仅可以实现温室中温度、阳光、土壤等要素的可控性,还可以有效实现远程监控、远程控制、机器大规模灌溉等。其次,借助数字技术实现乡村经济管理的精准化。例如,通过大数据分析,可以精准找到乡村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对策。最后,借助数字技术提升农民的素质水平。农民不仅可以利用互联网、移动平台了解最新资讯,还可以通过学习,找到乡村发展的创新点,通过智能设备的使用,使农民富口袋与富脑袋同时进行。
2、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是一个动态化发展的过程。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涉及乡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数字技术创新研究、农村信息化发展等多方面问题。两者的融合具有整体性、复杂性、全面性等特征。因此,二者融合并非一蹴而就,而是一个长期动态化发展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的融合会涉及到产业结构、基础设施等方面,也会推动农业产业组织形式的转变。一方面数字技术更新迭代,不断出现新兴模式,推进乡村经济走向创新;另一方面数字技术的更新会带动现代管理模式的变革,从而帮助乡村产业实现产品、服务、设施等要素的转型和创新发展。
3、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是一种高效、智慧的深度融合状态。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是在农业精细化管理、产品流通领域、农村服务方面的深度融合发展。就农业生产而言,由于数字技术的应用,精准培育、环境监测、远程监控等会在农业种植环节出现;就流通领域而言,以直播带货、网上批发等为载体的重要数字经济服务网点不断增多;“互联网+智慧农业”会成为乡村服务的主要形式。
实现数字经济和乡村经济一体化的过程实质上是寻求符合新的农业生产关系要求的生产力发展的必然过程。从农耕社会发展到工业文明,再到现代信息社会,生产力与生产关系之间的矛盾也在不断改变与调整。目前,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物联网等代表新的生产力,传统的生产关系或将不能适应新的生产力的发展,这必然出现矛盾。数字经济与传统乡村经济融合无疑是一个创新实践,也是实现乡村振兴、实现“三农”可持续发展需要克服的新挑战。因此,迫切需要研究二者结合的意义与规律。
(一)政策基础。我国农业农村现代化、信息化发展已有近20年的探索,目前受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资源分配等要素的影响,乡村数字经济发展仍面临阻碍。纵观农村改革历史长河,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应该推动顶层设计与试点创新相结合,既有总体战略指导,又能从试点中找寻经验与不足,进而更好地推广。
早在2017年,中央政府的文件就已经明确提出“数字经济”的发展理念,将促进数字经济发展作为重要工作目标。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明确落实国家数据农业发展策略,积极地推动数字经济和新农村产品的发展。2019年5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中明确提出要把提高农业数字经营发展的管理水平,作为一个重点工作。2022年4月,中央网信办、农业农村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农村振兴局共同颁布的《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要求,加速形成带动中国农村振兴发展的大数字经济系统,推动数字中国迈出新步伐。另外,为了配合中央的政策要求,有些地方政府也陆续制定了措施和建议,如2020年5月由广东省委办公室和广东省政府办公室出台的《广东省坚持执行<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的具体实施若干意见》中明确提出要缩短城市“数字鸿沟”,推动乡村产业数字化发展。
除了政策基础以外,全国部分地方开始步入试验阶段。2020年10月,农业农村部、国家网信办等七个单位共同制定的《关于公布国家数字乡村建设试点地区名单的通知》,确认了全国117个市县入选,使推动数字技术和农村经济发展成为建设数字农村的中心工作。2020年12月,江苏省发布了《关于高质量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提出推进农业生产过程的数字化转型。2021年,广西各部门为贯彻落实《数字乡村发展纲要》,在横州市、恭城瑶族自治县、富川瑶族自治县、平果市获批我国数字乡村试验的基础上,又遴选了灵山、天峨等十个县(市、区)作为自治区数字乡村试验,目前,数字乡村建设已经纳入《广西网信发展“十四五”规划》和《广西农村促进发展基础建设公众服务能力提升三年攻坚行动方案2021年实施计划项目》。
(二)价值探析。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是建设现代化农业的驱动力量。《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提出,要充分发挥数据驱动和技术创新的作用,使乡村经济朝着信息化、智能化、现代化方向发展。我国作为当今世界农业经济富国,发展也有着漫漫的历程,我国的种养业、畜牧业、农产品加工、物流等也要与时俱进,寻求新的创新增长点,利用数字技术、物联网等,推动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推动数字经济和新农村发展的有效结合,将为“互联网+农业”释放新动力、新方向、新优势,为改变农村经济模式带来新方式、新手段。
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能有效助力“三农”问题的解决。当前世界经济发展速度令人称奇,但我国作为农业大国,我们的焦点、重点、难点仍在农村。目前,“三农”工作面临很多问题,包括农村生产能力过剩、农村的资金环境受市场经济制约作用加大、农村居民收入水平明显偏低、农业条件下降等情况。加强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的有效融合,不仅能从直观上增加农民收入,还能为农村发展带来新的发展模式和新的经济增长点。相关数据调查显示,在拼多多、京东、淘宝等电商平台上,有超过1,000万家农村网上商店,保守估计解决了3,000万农村人口的就业问题,且随着移动设备、互联网的普及,这一数据还会呈现持续上升趋势。
(一)资金投入不足。推动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有效融合,需要足够的资金作为保障。二者融合将是个漫长的、动态的发展过程,而且渗透范围广泛,再加上目前中国已是世界农业强国,2021年我国农业人口已占我国总人口的36.11%,目前农村社会发展仍面临经济短板,需要大量资金支持。两者的融合具有系统性,既需要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服务等公益产业的投入,也要比如乡村技术推广、农村教育保障等公共服务的投入。可见,实现二者的有效结合不但需要政策的支持,更需要企业和社会资金的介入。当前,就政府而言,资金投入缺口过大。农业农村部信息资讯中心资料表明,2021年我国县域农村产业数字化改造的国家财政投入只占农林财政资金投入的百分之一。农村信息化建设年度财政投入有350个县级行政区域不足一万元,投资在十万元以内的县级行政区有540个。就市场和社会而言,由于乡村软硬设施相对落后,产业转型升级困难,投资回血周期长、难度高、挑战大,社会资金多在观望状态,没有浓厚的投入愿望与动机。因此,如何扩大政府和社会资金投入,加速推进乡村产业数字化改造提升,成为推进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有效融合的首要问题。
(二)人力资源支撑力弱。推动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有效融合,需要掌握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的高素养人力资源作为支撑。但目前农村居民数字素养偏低,大部分人不能熟练掌握数字技术,不能为数字技术与乡村经济有效融合提供人力资源支持。首先,青壮年劳动力缺乏。2020年5月,国家统计局公布了《2019年全国农民工检测调查报告》,报告显示,2019年全国2.9亿多农民工中有7,500万人在外地打工,占比为25.8%;在外务工的农民工平均年龄在36周岁,而40周岁以下的人口占比则超过了68.9%。青壮年是掌握数字技术的主力军,由于大批农民工特别是年轻劳动力流出,造成农村数字产业升级缺少人才保障。其次,留守老年人和孩子的数字素质一般较低。当前乡村社会结构严重失衡,留守在乡村的老人及儿童占比较高。一方面老年人受年龄影响,受教育程度一般较差,社会传统观念陈旧,对学习的适应和心理承受能力较弱,因此对数字技术不能很好掌握;另一方面儿童由于学习能力有限、学习压力大等因素,也缺乏对数字产品和各类科技信息的掌握。这就限制了二者融合所需的人力资源。最后,“传统农民群体”数量偏多。虽然通过多年培养,“新农人”的规模到2019年已达到了340.2万人,在很大程度上是数字技术和新农村发展融合的重要人才保证,但在二者融合发展过程中,新型农民规模偏小,传统农民数量较多。一方面农村技术素养高、懂得经营管理、经验丰富的“新农人”偏少;另一方面城市中的大部分能力强、素养高的人才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扎根乡村,进一步导致乡村高素养人才资源的匮乏。
(三)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供给力不足。推动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有效融合,离不开数字基础设施这一新型生产要素。中国已开始步入“互联网+经济”的崭新时期,中国传统基础设施的固有形态将开始慢慢地被数字基础设施所取代,各方也将逐渐增加人力、物资、财政等资源对数字基础设施的投资。主要涉及大数据中心、传感终端、5G网络等,也涉及到了物联网、人工智能等一些高新科技,将这些新型基础设施运用到传统农业中,可以更好地打造农业现代化新形态。然而,我国农业领域基础设施整体上相对落后,数字基础设施建设还面临着巨大困境。具体表现在:首先,相对于城市而言,农村生产力发展较弱,基础薄弱,存在出现交通不便、设施落后等问题,因此在农村覆盖以5G为代表的新型基础设施难度较大。其次,我国政府虽然对农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了资金,但是与发达国家相比,投入资金的力度和比例相对较低,无法满足农村数字基础设施的建设。最后,我国农村地域辽阔,差别巨大,导致大部分农村不能针对性地建成与本地实际相结合的信息平台,不能充分找到农村发展的普遍规律,利用线上信息资源,同步映射到本村数字基础设施建设。
(四)数字技术支持乡村经济的顶层设计不健全。推动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有效融合离不开制度创新。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把数据视为一项新型生产要素,与土壤、劳动力、资金、科技等传统要素,并称为基本要素。但是,数字发展方面的立法与政策不足,尤其缺少数字技术支持乡村经济建设的顶层规划。首先,现有立法未能“走一步看三步”预测性地立法。在数字经济成长进程中,发现了情况才会针对性地出台相应法规,某种程度上不利于对数字经济的规范。其次,随着将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新技术运用到“三农”中,存在着很大的数据泄密风险。最后,现行法律未能明确规定数字技术的应用范围以及“三农”领域哪些数据可以公开共享,会导致部分涉农部门观念保守,不敢随意公开数据和资料。
(一)构建多元化的资金投入体系。数字经济和农村经济社会的融合发展,是推进中国农村产业结构转型升级、加快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选择。因此,要根据本地发展情况和经济特色,有效纳入多主体、多渠道、多规模资金投入。第一,加强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在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的形成、发展等阶段,政府应以财政支农资金为引导,将财政资金应用于提高农产品的质量与价值。第二,发挥金融的积极意义,在农产品加工、流通和销售领域,充分利用金融优化资源配置,扩宽社会资源投资渠道。第三,推动生产要素的跨界配置。以市场需求为导向,鼓励、支持、引入社会资金支持农村数字经济发展,让社会资金的“星星之光”,引燃乡村振兴的“燎原之火”。
(二)完善高素质农民培育体系。推进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关键在人。着力培育一批批“爱农作、懂科技、善管理”的新型职业农户,是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的巨大力量。构建高素质现代化的职业教育农民团队,就必须集成多维资源、凝聚各方合力、多措并举地推进育人改革。既要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线上线下相结合,开展涉农人员专业素养和专业能力培训,加强涉农人员对数字乡村经济的认知水平,又要通过互联网、手机App对农民的实际操作进行指导和引领,培养实践型应用人才。此外,还要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三农”情怀,提高其思想政治觉悟,增强公民意识。同时,要利用互联网获取信息的便捷性和时效性,鼓励与优质的新型职业乡村服务人员开展合作经验共享,以提高村民的综合素养和专业技术创新能力,并最终培育形成一批批善用网络技术、懂金融经营、懂科技、善营销、有感情、守法纪、德才兼具的现代新型农业经济群体和农业农村数字人力资源。
(三)强化数字基础设施共享共建机制。健全的数字基础设施是推动数字技术和乡村发展有效结合的前提。在中国强化数字基础设施的进程中,国家、政府、各地都应发挥好主体作用,合力构建完善的数字基础设施。就世界发展现况来说,世界各国都应该加大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共建共享力度,以避免重复性建设,在节约资源的基础上,进一步增强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实效性和经济性。就政府来说,基层政府部门要积极承担起信息化基础设施的建设任务,在增加政府财政性投入的基础上,主动引进国家战略性资金投入,以提高数字基础设施建设的后备力量。就各地而言,各地要大力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移动互联网等新技术的研发,创新信息科技,以有效推动数字技术与乡村经济的融合。
(四)构建多部门配合联动的引导激励机制。经济增长不仅需要技术创新,还需要制度创新。为促进经济有效稳定增长,需要制定符合时代发展的创新性制度战略。在数字经济与乡村经济融合发展过程中,政府应当发挥主导作用,设立相关奖励制度,鼓励提升多方参与两者融合的积极性。政府可以开展系列活动,建立担保、保险等体制,借助数字平台构建“信息共享、风险共担”合作体系。同时,各级农业农村主管部门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探索共享机制,培育农业生产发展联合体,推动数字乡村经济在新型产业联合体中焕发生机。农村居民在新型农业联合体中获取利益,反过来也会促进新型产业联合体的发展。
综上,数字经济正在逐步形成农村经济新的增长极,将进一步给乡村振兴带来新动力。数字化的生产与消费,尤其是信息创造的扩散效应、信息与知识的溢出效果以及数据信息产生的普惠效果,促进了数字经济和农业经济的融合与发展。数字经济发展给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新契机,让数字技术更好地服务于乡村经济已成为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