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苏玉霞
一是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生动体现。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从推动百姓“急难愁盼”微实事入手,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充分调动了人大代表为民发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实现了代表建议解决率和满意率的双提高。从建议提出、项目筛选、进度督办到成效验收,人大代表与群众代表都参与其中,积极发声发力,充分体现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深刻内涵,是坚守为民初心、办好为民实事、彰显人大担当的生动体现。
二是创新建议办理工作机制的有益探索。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举措,也是各级人大在新时代如何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探索的重要课题。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创新建议办理“微实事”工作机制,是以人民为中心,守根本制度之正,创思路方法之新,加强和改进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有益探索,推进人大工作做深走实的创新之举。
三是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的崭新途径。每年代表提的一些涉及地方水利、农村交通建设、环境整治等建议,涉及项目因工程量小,影响范围小,未能达到市级统筹的门槛,通常交由当地镇政府办理落实。但由于受地方财力限制,常常被承办单位以暂时无法解决作为答复。如何破解这些“微实事建议”办理的资金困局?设立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能够有效破解这类代表建议办理中的资金“瓶颈”,既拓宽了代表建议办理的渠道,提高了代表建议办理的实效,使人民群众得到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实惠,又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导向作用,引导全市财政资金不断向民生领域倾斜,带动一批民生项目连片启动,走出代表建议办理一个新路径。
(一)基本情况
台山市人大常委会聚焦代表建议中的民生“微实事”,创新设立人大代表建议“微实事”办理工作机制,推动市政府设立民生“微实事”办理专项资金,专门用于办理“项目进不了笼子、资金进不了盘子”,而人民群众又急需解决的“关键小事”。从2018年设立专项资金至今,工作机制逐步健全,运行模式不断优化,工作品牌持续打响,已累计投入900万元,推动白沙镇潮境圩重建公厕、端芬镇安怀村水渠维修、斗山镇其乐村路口环境整治提升、四九镇长龙工业区路口增设交通信号灯等覆盖全市17个镇(街)的101件民生“微实事”落细落实。
(二)主要做法
一是注重资金落实。每年年初,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前介入市政府财政预算安排监督,强化与市政府的沟通协调,落实市政府每年从本级财政安排用于代表建议中民生“微实事”办理的专项资金,做到“兵马未动,粮草先行”。
二是注重项目筛选。首先“提前梳理”项目,每年年初,通过梳理人大会议建议、代表走访和接访选民时收集的意见建议、会同承办单位研究等方式,对民生“微实事”项目进行初步梳理,拟定项目“海选”清单。其次“精挑细选”项目,在“海选”清单项目中,在项目资金额度上筛,每个项目资金安排原则上不超过30万元且年内能够完成建设的,“精筛”属于实事项目的惠民小项目;在项目可行性上筛,以代表建议内容为主,结合有关承办单位研究提出的解决方案、受惠面、资金预算等方面,综合考虑群众“急、盼”程度,“精选”项目。通过项目“海选”到“精选”,筛选出民生“微实事”项目初步清单。
从表2中可以看出,研究收集的样品成分相似度较高,并且集中在第Ⅱ类和第Ⅳ类中。可以根据样品相对峰高比的不同,将样品进一步加以区分。选取波数位于1 461 cm-1和1 425 cm-1处聚乙烯与碳酸钙重叠区域吸收峰的相对强弱作为区分标准,标记为H(1 461/1 425),进一步细化第Ⅱ类和第Ⅳ类中样品的差异,以第Ⅱ类和第Ⅳ类样品为例,分组结果见表3和表4。
三是注重项目快速实施。初步清单提交市政府后,市政府按建议交办流程交各承办单位,并迅速召开承办单位对项目的评估论证会,最终筛选确定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清单,并按预算管理拨付资金给承办单位。通过层层把关、严选“精品”,务求所选项目取得立竿见影的实效,让项目与百姓需求更加“合拍”。
四是注重项目“闭环”督办。项目启动后,台山市人大常委会采取明察暗访、走访调研、座谈等形式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有关工委和代表做好监督“回头看”和查漏补缺工作,确保做到资金支持到位、项目落实到位、监督回访到位。每年底,市政府在市人大常委会会议上报告议案建议办理情况时,对民生“微实事”项目落实情况进行专项说明,切实将监督贯穿于项目实施的全过程,构建监督“闭环”。
一是实现机制创新和实践成效高度融合。台山市结合自身实际,聚焦代表建议办理“盲区”,主动开展“自选动作”的实践探索,以创新举措走出建议办理新路径,实现了问民所需、解民所忧、纾民所困,切实把为民实事办到群众心坎上。由于创新性与实效性较为显著,2021年,“设立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推动民生‘微实事’落地见效”入选第三届广东省县乡人大工作十大创新案例,为全省基层人大加强履职能力建设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工作经验。
二是实现社会效应和实践价值高度融合。民生“微实事”的实践成效得到了上级部门的充分肯定,并作为先进经验做法予以推广。2021年,在台山探索试点的基础上,江门市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推动开展“代表提、政府办、人大督”的民生“微实事”工作,并进一步明确人大、政府、财政、具体实施单位的职责,规范资金申请划拨等操作流程。江门市人大常委会争取市本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2000万元,协调各市、区财政配套20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各级民生“微实事”项目。广东省人大发布2021年人大代表建议办理工作10个优秀案例中,其中“关于再次提出建设江尾岩英陂水圳瓶颈部分联子湾段三面光水圳的建议”办理过程中,推动翁源县政府承诺每年安排200万元财政专项资金作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
三是实现政府决策与民意民愿高度融合。台山市经过四年的探索实践,已经形成群众有参与、代表有发声、申报有条理、建议有转化、评估有依据、验收有程序、资金有落地、项目有成效的完整的人大代表建议“微实事”办理工作机制,切实有效解决了道路硬化、小型水库修缮、河道清淤、路灯亮化、公厕改造、增设交通减速带和护栏等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项目100多件。同时,通过从小到大、以点带面,产生“微实事”建设带动“大项目”落地的连环效应,冲蒌镇人大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关于尽快完成冲蒌镇两路段安装路灯的建议”,经台山市人大常委会大力推动,台山市政府将该项目纳入当年民生“微实事”项目盘子,安排资金安装102盏7米高、100瓦的LED路灯。看到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速度快、效果好等特点后,群众纷纷提出更大的民生需求,希望逐步实现冲蒌镇主干线亮化全覆盖。冲蒌镇各级代表积极推动冲蒌镇主干线亮化工程通过人代会票决方式成为镇民生实事项目,实现主干线亮化全覆盖,民生“微实事”引出民生“大建设”,赢得了百姓“大民心”。
虽然设立代表建议“微实事”办理工作机制推行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是,由于属广东省首创,缺乏可供借鉴的成熟经验,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需要进一步规范和完善。
一是从建议的提出环节来看,部分代表建议的自身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代表实际调研不够,所提建议内容简单、笼统,没有实质性内容,缺乏针对性和可操作性;有的代表建议多数以村级建设为主,民意的覆盖率有待提高;有的代表建议由于没有做好充分调研,项目存在规划和资金问题,短期内难以落实或无法落实。
二是从项目初审环节来看,如何把握项目的“急、难、愁、盼”标准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初筛代表建议时,由于人手和时间限制,没有进行充分调研和听取代表与群众意见,仅凭审阅代表建议意见内容,较难判断项目的轻重缓急,导致个别“群众急、群众盼”的项目没有纳入初步清单。目前,初筛项目多数聚焦在村一级的水利设施建设、环境整治提升、乡村路灯亮化等小项目建设,且所需投入资金一般在10万元左右,受益面还不够广。
三是从项目确定环节来看,政府如何达到短、平、快的办理效应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市政府没有对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主要以“常规的建议办理通道+评估会”等形式进行审定办理,容易受申报流程多、评估论证会召开时间不定、资金划拨不及时所限,使项目从确定到实施耗时较长、效率较低,没法达到短、平、快的效果。
四是从建议的督办机制环节来看,建议督办的制度、机制还有待进一步健全。目前,代表建议的督办多数是以“回头看”的形式开展,过程中听汇报、看成效较多,主动与承办部门沟通、帮助分析解决问题少,联合督办力量不足,人大代表、人大机关和社会各界的多方监督机制还不够完善。对于确定为项目清单而无法完成的项目也没有进行专项督办,缺乏相应的制约机制。
一是切实统一思想,在明确工作责任上要有新提高。设立人大代表建议“微实事”办理工作机制是建议办理方式的一种创新,目的是让人大与政府形成合力,切实提高建议办理的问题解决率和代表满意率,因而有必要明确各自的工作责任。市人大常委会要做好代表建议收集筛选,形成初步项目清单,制订民生“微实事”项目专项监督工作方案,加强对民生“微实事”项目的监督,推动民生“微实事”办实办好。市政府要负责统筹全市民生“微实事”项目的组织实施,制订项目实施方案,认真评估确定项目清单,合理分配项目资金,确保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用于支持民生“微实事”项目开展。
二是拓宽选题来源,在提高代表建议质量上要有新突破。丰富代表活动形式,发挥代表联络站接访、走访选民,通过开展调研、视察、执法检查等活动,帮助代表找准切口、精准选题。可以将历年的“微实事”项目建议编印成册,为代表撰写建议提供参考,充分发挥其示范效应。加强代表建议撰写培训力度,指导代表如何撰写建议、怎样写好建议,鼓励代表发挥优势和专长,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提出情况可靠、分析准确、建议可行的“精品建议”。
三是建立健全制度,在“微实事”建议办理上要有新机制。市人大常委会与市政府要加强对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的沟通协调,制定从初审到确定项目清单的时间节点和步骤流程工作制度,促进民生“微实事”项目选定过程提速提质。市政府要出台代表建议办理资金管理办法,规定资金申请、划拨等要求和方式,进一步使代表建议办理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同时,随着全市经济社会的发展,专项资金应适当增加资金数额,提高项目数量和质量。
四是加强上下沟通,在审定项目精准度上要有新标准。市人大常委会有把牢第一关的责任,要精准“筛选”出“微实事”项目清单交市政府决策参考,并尽量促使项目全部入选。要加强上下沟通,人代会前、年初要求各镇街人大组织代表开展活动,积极提出建议。收集到建议后,要主动与代表沟通,了解代表的意图,进行认真细致分析、研究,必要时要求代表再次深入调研,修改完善建议。目前,由于资金所限,项目的“急、难、愁、盼”标准以“急、盼”为先,村级建设项目为主。日后,随着市政府资金增加,将以镇、村项目为主,县级项目为辅。
五是加强评估宣传,在政策完善和加大宣传方面要有新提高。市政府要加强对民生“微实事”项目实施情况的综合评估和跟踪评价,进一步优化和完善相关政策,充分发挥民生“微实事”项目的实用价值和社会效益。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要通过报纸、电视、网络、宣传栏等媒介,线上线下对民生“微实事”项目进行全方位宣传报道,扩大民生“微实事”项目的知晓率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