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庆曼 陆莹华 杨倩 顾晗
(上海航天动力技术研究所, 上海, 201109)
编制标准时, 经常需要在条文中重复其他标准或文件中的某些要求和内容。 使用引用文件的方法, 既可以简化标准的编写工作、 减少不必要的重复, 又可以减少规范性文件的篇幅, 避免因重复抄录造成的差错[1-2]。 引用文件是国内外编制规范性文件时经常使用的一种科学、 简便的编写方法[3]。在标准中引用文件是充分利用现有资源、 减少编写错误、 提高标准编制效率的常用手段。
一般标准第二章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如何正确、 规范编写应区别不同层次的标准。 依照现行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标准可分为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地方标准、 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 本文主要探讨军工企业常涉及的国家标准、 国家军用标准、 行业标准、 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 (集团级) 以及企业标准 (八院) 编制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异同, 基层单位开展相关标准制修订时应有所区分, 希望对基层厂所标准制修订工作有一定的参考和借鉴意义。
组织企业标准的制修订和标准化课题的研究,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 国家军用标准和行业标准是军工企业标准化工作任务之一。 军工企业也势必需要研究和关注不同层级标准的编制要求, 在具体的标准制修订中开展应用和实践。 标准编制分为两类: 国家标准、 军工行业标准、 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 (集团级) 按GB/T 1.1—2020 《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 部分: 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 编制; 国家军用标准、 企业标准(八院) 按《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编制。 从表1 可以看出, 目前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团体标准、 企业标准(集团级) 第二章的标题为“规范性引用文件”, 国家军用标准、 企业标准(八院) 第二章的标题为 “引用文件”。 在编制第二章时应注意不同层级标准在章标题上的差异。
表1 不同层级标准的编制依据
各层次标准引导语见表2。
表2 各层次标准引导语
2021 年已发布军工行业标准以及2022 年已发布企业标准 (集团级) 标准中的规范性引导语已与GB/T 1.1—2020 一致。 对产品规范类, 引导语中 “本文件” 不再改为 “本规范”。 同时,不针对标准是否分部分, 是否是产品规范而调整引导语表述。
国家军用标准、 企业标准 (八院) 按 《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编制, 针对标准是否分部分, 是否是产品规范而调整引导语表述。 把 “本标准” 改为 “本部分” 或者 “本规范”。
GB/T 1.1—2020 规定规范性引用文件应为标准的第二章, 由引导语和文件清单组成, 不应分条[1]。 如果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应说明 “本文件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同时不加引导语。GB/T 1.1—2020 中第二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的章的编号和标题为必备要素, 内容可选。 《军用标准文件编制工作导则》 第1 部分和第2 部分的第二章 “引用文件” 为可选要素, 有引用文件才列出文件以及引导语。 企业标准 (集团级) 要求, 如果第二章 “规范性引用文件” 没有规范性引用文件, 在章的编号和标题之下另起一行, 空两个汉字间隔书写 “本章无条文。”
3.2.1 文件清单完整性
正文中未提及的规范性引用标准不在文件清单中列入, 标准修改时涉及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变化, 应根据上下文调整文件清单, 进行标准的补充或删除, 不应缺项或多项。
3.2.2 文件清单中引用与正文引用一致性
正文引用规范性引用文件时, 是否注日期引用应统一。 不能出现与规范性引用文件不一致的情况, 保证唯一性。 图1、 图2 为同一标准中第二章和第七章对同一标准引用出现的不一致情况。
图1 某标准第二章规范性引用文件中不注日期引用
图2 某标准第七章中注日期引用
3.2.3 文件清单中注日期、 非注日期引用文件有效性
对文件清单的现行有效性进行查询和确认,不注日期引用也应填写现行有效的标准名称, 同时标准号不注版本号。 注日期引用, 有版本号的不应省略, 同时年代号应为4 位。 如图3 所示,文中注日期引用了GB/T 15498—2003 《企业标准体系 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体系》, 但编制标准时, 该标准已被GB/T 15498—2017 《企业标准体系 基础保障》 所替代, 根据GB/T 1.1—2020 规定 “文件不应引用已被替代或废止的文件”, 因此此处的规范性引用是错误的。
图3 某2019 年发布的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3.2.4 文件清单适用性
正文中由“见” 和“给出了” 引出的标准化文件, 均为资料性引用。 “见” 和“给出了” 引出的标准文件在GB/T 1.1—2009 中为规范性引用, 在GB/T 1.1—2020 中为资料性引用。 这两个版本之间有所不同, 编制第二章时, 应避免由 “见”、“给出了” 引出的标准列入其中, 正文未提及, 只是在编制标准时参考过, 应作为参考文献。
GB/T 20000.3—2014 《标准化工作指南 第3 部分: 引用文件》 规定 “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可以引用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不应引用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企业标准可以引用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和本行政区域地方标准, 以及本企业的标准。” 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在引用其他标准时因遵循上述引用原则。 厂所级标准制修订时可以引用集团级、 研究院级企业标准。
3.2.5 文件代号、 文件名称正确性
在引用文件时要注意不同版本之间标准名称上的差异。 如: 国家军用标准 《固体火箭发动机吊装安全规定》 和 《固体火箭发动机吊装安全要求》, 文件名称中 “规定” 和 “要求” 的变化。有些标准编号改变, 如: 国家军用标准 《复合固体推进剂原材料安全技术特性及管理要求》 和《复合固体推进剂原材料安全技术特性及管理要求》, 名称无变化, 但替代版本标准编号作了改变。 又如航天行业标准《工艺装备选择、 设计、验证规则》 和 《航天产品工艺装备管理制度 工艺装备选择、 设计、 验证及使用规定》, 文件代号和文件名称均出现了变化同时两者存在代替关系。 这类标准引用时应注意文件代号、 文件名称的一致性、 正确性。 尤其在标准化信息管理系统维护和更新时, 从源头上保证标准替代关系正确, 文件名称、 文件代号正确。
3.2.6 文件清单排序正确性
文件清单排列顺序为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本行政区域的地方标准 (仅适用于地方标准化文件的起草)、 团体标准 (应符合GB/T 1.1—2020中9.5.4.4 规定的限制条件)。 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按文件顺序号排列, 行业标准、 团体标准、 其他国际标准先按文件代号的拉丁字母顺序排列,再按文件顺序号排列。 标准排列应按同类文件顺序号由小到大排列。 在国内标准之后, 按ISO 标准、 IEC 标准、 ISO 或IEC 有关文件、 其他国际标准以及其他国际有关文件顺序排列。 如图4 中行业标准先按拉丁字母顺序排列, 再按文件顺序号由小到大顺序排列[4]。
图4 某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行业标准正确排序
3.2.7 文件清单书写的规范性
文件清单中每个引用文件左起空两个汉字,书写文件代号、 文件名称, 文件代号和文件名称之间空格一个汉字间隔。 文件名称不加书名号,末尾不加标点符号, 文件名称换行后顶格书写。文件代号与顺序号之间空半个字间隔, 顺序号与年份号之间使用一字线形式的连接号。 分部分的文件名称中 “第×部分:” 与此前主体要素之间间隔一个汉字间隔。 不注日期引用的表述不应指明年份, 具体表述时只应提及 “文件代号+顺序号”, 当引用一个文件的所有部分时, 应在文件顺序号后标明 “(所有部分)”。 如图5 中 “QJ”与 “1860A” 之间有半个字间隔, “1860A” 与年份号 “2005” 之间采用一字线 “—” 连接。“2005” 与 “液体……” 之间空一个汉字间隔。
图5 某标准规范性引用文件书写
规范性引用文件在标准中是非常重要的要素,正确地表达规范性引用文件的内容, 对标准的贯彻实施非常重要, 因此我们正确编制规范引用文件应区分标准不同的类别, 从以下8 个方面: ①标题、引导语正确性; ②正文提及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是否在文件清单中列出、 是否遗漏, 文件清单完整性;③文件清单中引用与正文引用一致性; ④文件清单中注日期、 非注日期引用文件有效性; ⑤正文未提及的和资料性引用的文件, 不应列出, 文件清单适用性; ⑥文件代号、 文件名称正确性; ⑦文件清单排序正确性; ⑧文件清单书写的规范性, 研究总结出“八项内容” 检查法。
基于“八项内容” 检查法编写引导语和文件清单, 为承担或参与国家标准、 国家军用标准、 军工行业标准、 企业标准(集团级) 等不同层级标准的制修订工作奠定了实践基础, 对提高标准的制修订水平, 对企业的长远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