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吉同
清代州县的佐杂,比如县丞、主簿、书吏、典史,尤其那些杂职官,都是些位居官场最底层的小官儿,因为见到的多是比自己大的官儿,故经常得磕头,因此,人们便用“磕头虫”来形容和指代这些小官儿(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邱捷著《晚清官场镜像——杜凤治日记研究》174页,下文出自本书的只注明页码)。可见这些人地位很低,基本没有什么人格和尊严。
他们还备受制度歧视。隶卒中的皂隶、马快、禁卒、门子、弓兵、仵作、粮差、轿夫,与奴仆、倡优一样,被朝廷称为贱业者。从乾隆三十五年始,其子孙都不得参加科举。要参加须三代清白,即曾祖父、祖父和父亲都不曾从事过这些贱业(大象出版社,日本宫崎市定著、马云超译《科举史》第47页),可谓典型的“贱民”。
他们的俸禄也很低。以清同治年间广东南海县为例:皂隶、马快、禁卒、仵作等衙役每岁工食银均6两,遇闰加5钱。河南汤阴县乾隆年间,“本县门子二名,每名银六两;皂隶十六名,每名银六两”(《乾隆·汤阴县志》127页),可见“全国一盘棋”。
地位卑贱,收入微薄,但全国各地争做贱业之人却如过江之鲫,仅以清嘉道时期全国部分州县的差役数额为例,“四川一些州县超过2000名,山东州县差役,通常1000余名,湖南保庆府有2500多名,邵阳县有3000多名,安徽阜阳县有2000多名,仅差役头目就达200多名”(岳麓书社,张国骥著《清嘉庆道光时期政治危机研究》第11頁)。光绪三年,广东南海知县杜凤治下乡征粮,随同的差头、壮勇、轿夫等差役就达200多人(341页),真是浩浩荡荡。另外,这“磕头虫”并非谁想当就能当的,不少是花钱买的,同治及之后广东的价格是从九、末入流者80两(382页)。买也要当,足见动力之大。
何以这么多人争做贱业?其一,有面子,他们虽然在官场一个个都是“磕头虫”,但毕竟也是官呀,在庶民和下层绅士面前则可以威风八面,从而也捞回了在官场的损失。其二,为了活命,在皇权社会,活命十分艰难。在活命面前,人格、尊严、地位都不重要。其三,更现实的是,做“磕头虫”不仅能活命,还能发财。仍是上之杜凤治所见,罗定县有个巡检马炳弧,喜欢赌博,在罗定一次就输了一二百元,路过肇庆又输了数百元。一个叫刘嵩龄的从九品巡检,其妻出行也坐四人轿,且开锣喝道。有个刘某署理顺德都宁司巡检只十个月,就“余五六七千金”(175页)。这些排场和收入靠他们的工食银显然不可能。做衙役的趋之若鹜也就不难想象了。
那么,他们的钱财是怎样来的?州县官的主要公务是教化、考试、征收、听讼、缉捕等。然而,州县不是三头六臂。权力运行中,须有大量喽啰辅佐,于是这些佐杂便有了广阔的“用武之地”,加之他们手中也握有大小不等的行政、司法“裁量权”,尤其握有缉捕的权责,这就使他们有了很多敲诈勒索的机会。据上之张国骥先生考证,“贵州思南府总差讹诈凶狠,持械横行,借口挨户搜查,掳掠财物,烧毁民房,强奸妇女。江西南昌府差役,每以查夜为名,探听殷实铺户,至更深人静时敲门进内,声言聚赌,或指吸鸦片,预令差役暗藏赌具及鸦片烟,临时伪造证据,乘机搬物,铺户畏惧栽害,私给银两,不敢与较。”真是丧尽天良,无恶不作,罄竹难书。
这是出没于全国各地的一群群横行霸道、鱼肉百姓的虎狼,多少家庭因他们倾家荡产,多少无辜百姓因他们命丧黄泉。他们给全社会和老百姓带来了不尽的灾难。临收笔又想到了鲁迅《药》中的红眼睛阿义和康大叔,这两人应是衙役中的狱卒、刽子手无疑,凶暴、残忍、贪婪、无耻、自私,与历史上的衙役基本一个嘴脸。要说有什么不同,后者则又多了麻木和愚蠢。假如把夏瑜视作觉醒和追求文明进步的代表,那么,红眼睛阿义、康大叔之流,就是阻碍社会觉醒和文明进步的一个最愚昧最顽固的群体和力量。由此可见,清末的“磕头虫”不但坏,而且还特别蠢。
【原载《上海法治报》】
插图 / 官员神态 / 佚 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