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邀嘉宾
(按行政区划排序)
潘峰
江苏省机关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副主任
陈烽
安徽省社会保险局职业年金管理处处长
安宝岩
山东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副主任
钟晓星
湖南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副主任
主持人
本刊记者 尚芳
作为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近年来,职业年金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截至2022 年年底,全国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中央单位职业年金基金投资运营规模超过2.11 万亿元。职业年金基金具有总体规模大、集中度高等特点,防范化解风险,需全盘考虑、统筹安排。
当前,职业年金实行集中委托投资运营的方式管理,并引入代理人(由中央国家机关养老保险管理中心及省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担任)角色集中行使委托职责,履行职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职业年金基金计划监督和风险控制等责任。基于遵循谨慎、分散风险的原则,代理人应按照委托人和受益人长期利益最大化目标经办管理职业年金,开展职业年金基金计划监督和风险控制。
对于代理人来说,开展投资监督是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需要有明确的指引来进一步落实职责,强化风险防范与控制。2017 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职业年金经办规程(暂行)》,进一步细化了代理人履行“计划监督和风险控制”的职责;2021 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职业年金经办管理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全面履行代理人职责”,在确保职业年金基金安全的前提下,实现职业年金资产的长期稳健增值;2022 年,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加强职业年金代理人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再次强调代理人应履行计划监督和风险控制的职责,落实经办管理各业务环节风险控制的主体责任,并监督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落实基金市场化投资运营中风险控制的主体责任。
开展投资监督既要有防风险的先手,也要有应对和化解风险挑战的实招,需要在实践中不断积累经验。本期“前沿话题”栏目邀请江苏省、安徽省、山东省和湖南省社保经办机构的相关负责人,就“加强代理人风险控制,守护职业年金基金安全”话题开展讨论。
主持人:在职业年金计划风险控制中应重点关注哪类风险点?
钟晓星:《职业年金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赋予代理人承担“经办人”“账管人”“监督人”3 种角色。首先要管好业务经办风险,重在经办有序。作为代理人,省级经办机构在职业年金的“收、支、投”3 个环节做好管理和指导,需明确各级经办机构、各部门及各岗位的职责,各业务之间的逻辑与核对校验规则。其次要管好账户管理风险,重在账户准确。通过建立对账核查机制、依托信息系统来精准完成,例如按每一个统筹区查询统计当地参保人员的份额、权益,必须与全省的投资份额与净值相一致;每个人的子账户记录与支出顺序明确,其份额、净值汇总必须与总账户一致。最后要监督好计划运营风险,重在安全稳健。资金进入投资端后,代理人的监督重点在投资安全、监督受托人履职、风险披露等方面。其中,投资安全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集中度风险等;受托人履职包括制定资产配置方案,管控操作风险、合规风险等;风险披露主要是及时、真实报告风险管理情况。
潘峰:在实际工作中,应重点关注经办风险、合规风险、投资管理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经办风险主要指经办管理不规范、不到位等原因导致的业务未能准确反映个人权益增减变动,或资金未能及时归集投资计入个人账户的风险;合规风险主要指违反法律法规或具体执行发生偏差而可能遭受法律制裁或监管处罚,给职业年金基金带来财务损失的风险;投资管理风险主要指受托人未科学合理地选择、管理、监督投资管理人,或由于投资管理人能力不足、未有效履职尽责导致投资收益远低于预期的风险;流动性风险主要指由于计划管理或资产配置原因导致无法及时足额准备头寸资金或无法以合理成本变现足额头寸资金用于支付个人权益、到期债务的风险。
上述风险都有可识别、危害大、能防控的共同点,可以通过检查、对比、评价等方式及时发现,并可以采取加强内控内审、技术控制、跟踪监督、及时提醒等方式开展重点防控。
陈烽:职业年金管理涉及社保经办机构和专业投资管理机构两个维度,代理人在职业年金管理过程中,需要重点关注经办管理风险和投资管理风险。
当前,安徽省职业年金信息系统功能的完备性和稳定性还有欠缺,经办管理风险具有一定的偶发性、隐蔽性和影响滞后性,需要注重提前预防和及时发现。一旦形成事件,处理的难度会比较大,不仅直接影响职工的个人权益,也危害到基金的投资管理。
对于投资管理风险,作为代理人,需要更加关注如大类资产配置不合理、风险管控机制不健全、投研团队与投资经理能力不足等管理机构自身因素导致的投资收益不及预期乃至大幅受损的风险。既要避免短期收益大幅波动导致的参保人当期收益下降,也要尽可能实现长期稳健收益。
安宝岩:山东省聚焦经办管理风控和投资运营风控两个重点。针对经办管理方面的主要风险点,对整个业务环节进行全链条排查,结合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热点难点,系统梳理出14 项风控重点问题,逐项制定风控措施;在投资运营方面,遵循市场客观规律,结合资本市场形势变化,将合规风险、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风险类型作为投资运营风控重点,根据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职责不同,锚定各管理人主要风险点和风险防控薄弱环节,分别提出风控目标和要求,尽最大可能避免风险事件发生。对已经发生的风险,建立危机事件处理机制,压实各管理机构责任,明确风险处置要求,最大程度降低基金损失。
主持人:针对防控经办过程中的风险点,有哪些意见建议?
陈烽:结合省情实际,安徽省一是制定了职业年金经办规程和基金管理运营流程,明确社保经办机构各项业务办理、代理人与管理机构数据传输的规则及时限要求,做到管理有依据。二是开发完善职业年金经办信息系统,实现职业年金全流程业务由系统经办和业务财务一体化,核心数据由系统自动生成,减少手工操作环节。三是梳理高风险业务,形成风险防控规则并嵌入信息系统,通过系统实现预警和阻断。四是严格内控管理,实施不相容岗位分离,重点业务三级审核,系统操作留痕可追溯,并定期开展业务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素养。安徽省已于近期制定并印发职业年金经办内控办法,进一步细化了经办操作规范。
安宝岩:山东省在厘清责任边界,明确省级经办机构主体责任的同时,对照国家和省里的相关政策规定,全面梳理各业务环节经办流程,严格规范各业务环节操作要求。对尚未有明确政策规定的流程,按照依法合规、便民高效的原则,提出业务办理和风控要求。系统总结本省职业年金在经办管理上出现的新风险、新问题、新情况,明确各业务环节风险点,对各类操作不规范的情形予以明确禁止,制定相应风控措施,提高风控的准确性和针对性。
在提高风控水平的过程中,一方面细化信息化风控要求,明确提出将风控指标和规则嵌入业务系统,强化风险预警和智能提示功能,实现信息流、资金流、业务流实时监控;另一方面细化从业人员管理、工作监督等内容,明确岗位设置、权限控制、多级复核、痕迹化管理等风控要求,加强各级经办机构人员管理职责及廉洁自律和安全保密意识,开通工作监督投诉举报热线,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钟晓星:湖南省针对经办过程中的风险点,一是理顺各业务环节流程,找准各环节的上下游业务和逻辑关系,按不同阶段的业务类型、职业年金资金流走向及业务流与资金流相匹配等环节进行梳理,并理顺各业务环节以及各环节的相关性。二是找准各业务环节的重点。针对各环节涉及哪些主体、哪些业务部门,需要做哪些事情,是否导致账户变化,资金流和信息流怎么走等,找准业务的关键点和容易出错的风险点,在系统中设置校验或者增加复核。例如,湖南省在系统中设置了归集核对、待遇支付核对、投资对账等功能。三是以湖南省“金保二期”业务系统上线为契机,通过再造全业务需求和经办流程,强化系统管理;梳理全业务环节和风险点,明确各业务的风险等级,梳理各岗位工作人员权限,对高风险业务采取多审制度等手段,对经办工作进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四是加强业务培训、强化稽核检查和开展警示教育。
潘峰:经办的主体是人,经办过程中的风险点也都集中在经办人身上。防控经办风险,就是要做好防控经办人出错、犯错这篇文章。首先应堵住制度漏洞,制定职业年金基金管理运营流程和经办规程等一揽子规范性文件,明确每一个业务、每一个环节、每一个操作的流程和规范,最大限度压缩经办人的自主选择性和自由裁量权,确保业务经办的规范性。其次要开展警示教育,长鸣廉政警钟,让经办人不敢违规操作。最后加强监督检查,内控直插一线。在江苏人社一体化经办平台中内嵌逻辑校验规则和风险预警提示功能,根据业务风险程度实行分级管理,明确各项业务的经办权限和审批层级,明确不相容岗位;打造社保基金四方对账平台,使信息流、资金流完全线上化、透明化、公开化;建立内控稽核机制,定期、不定期检查系统操作日志,设置各类业务最低抽查复核比例,不断提高监督的有效性,让违规行为无处遁形。
主持人:针对投资运营中的市场风险,代理人应如何防控?
钟晓星:防范市场风险的主体应该是受托人和投管人,代理人应通过对计划的监督管理和目标导向,引导受托人和投管人坚持底线思维管理风险,以审慎的态度,在市场化投资中做到“基金安全,风险可控,追求合理收益”。
首先,建立计划监督和考核机制,强化投资管理导向。在收益率导向方面,理性看待绝对收益和相对收益的关系,不过于强调短期收益,不过度强调排名,并将受托人落实风控的监督职责纳入考核项目。其次,引入第三方评级参考机制,强化信用风险管理。湖南省引入了第三方评级机制,按季度对债券持仓进行排查,将结果反馈给受托人,协助其强化管理。最后,强化风险事项报告制度,监督受托人履职尽责。将风险披露纳入考核,受托人应将可能出现的风险事件或估值调整等进行报告;建立风险资产追踪制度,对已经发生的风险事件,要求定期报告情况;建立述职报告制度。
潘峰:针对市场风险的防控,江苏省打出了“抓配置、强考核、借外力”的组合拳。一是坚持将战略资产配置策略的制定和执行作为计划管理的重要内容,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分别负责制定战略和战术资产配置策略,通过配置低相关性或负相关性的投资品种,使不同资产间的风险相互抵消,获得稳定收益;定期召开资产配置策略研究会,研判市场环境和风险的重大变化,持续跟踪策略执行情况并进行动态调整。二是加强监督考核,将受托人考核中防市场风险、保基金安全方面的指标分值占比提高到31%,且规定发生多起信用风险的扣分不设上限,通过考核来压实受托人和投资管理人市场风险防控的主体责任;建立受托人市场风险事件处置事后评价机制,督促受托人积极履职尽责。三是建立职业年金专家库,定期组织专家对相关工作“把脉问诊”,助力提升资产配置和市场风险管理水平。
陈烽:安徽省注重通过建立管理机制最大化发挥管理机构的作用:一是制定职业年金计划管理措施,包括计划监督办法、计划风险管理办法、受托人绩效考核办法和资金分配办法,明确不同角色的职责任务,推动形成多层次的风险应对机制。二是注重管理机构能力筛查,特别是在针对投资管理人的选择上,坚持投资业绩指标为先,鼓励受托人择优选择风格互补的投资管理人,对业务优异的管理人赋予更多的投资组合管理权。三是加大对受托人的监督管理力度,要求受托人建立完善的计划风控机制,制定战略资产配置方案;督促受托人强化对投资管理人的风控管理要求等。四是做好日常运营情况跟踪。如,建立计划运营情况分析机制,及时跟踪各个计划运营管理及收益情况,适度向受托人通报统一计划资产配置及收益信息;对收益率持续下行且居于全省末位的计划,采取约谈或走访等方式进行督导,对严重拖累计划业绩的投资管理人开展情况问询等工作。
安宝岩:山东省通过“四个强化”,构建多层次全方位风险管理体系。一是强化机构自我监督。要求管理人按照自身管理职责要求,健全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强化从业人员教育,加强内部监督。二是强化机构相互监督。准确划分受托人、托管人、投资管理人风控责任边界,形成受托人、托管人和投资管理人之间相互制约、各有侧重的监督机制。三是强化代理人全程监督。明确代理人对各管理人履职情况进行全程监督,通过日常跟踪、年度考核等手段,健全监督体系。四是强化外部监督。建立多部门联合参与的监督检查机制,开通全省统一的职业年金工作监督投诉举报热线,充分发挥监管部门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
主持人:结合本地实际,对下一步加强代理人风险控制有哪些工作举措以及意见建议?
潘峰:《江苏省职业年金计划风险控制管理办法(暂行)》实施以来,江苏省建立了风险事件登记制度、制定了风控目标、探索与托管银行开展风险防控合作等,风控机制更健全、风控路径更明确、风控成效更明显。目前,江苏省正在开发专业化、智能化、系统化、集成化的职业年金运行监测平台,借助数字化转型的方式提升风险管理能效。
从全国层面来看,首先,应明确管理机构风控职责边界,代理人主要负责运营类风险,市场化投资相关风险均应由管理机构负责。其次,由于职业年金以省为单位开展市场化运营,各省启动时间有早有晚、投资规模有大有小、配置比例有高有低,建议鼓励各地代理人会同受托人,结合本地职业年金规模、缴费支付比例等现实情况,制定符合省情的战略资产配置策略,控制风险敞口。最后,由于职业年金的管理和金融市场密切相关,建议结合职业年金管理和风控实践,加强对代理人的专业培训,构建代理人终身学习培训体系。
陈烽:安徽省已初步构建起职业年金风险管理机制,社保经办人员及管理机构形成了共同的风险防控意识,对经办管理风险和投资风险重视程度日益增强,推动经办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促进了年金制度的平稳实施。
下一步,安徽省将修订完善计划管理监督及风险管控制度,加大经办人员业务培训和参保人风险警示教育力度,进一步完善风控指标阈值和风险提醒功能,加快开发代理人投资监督系统的进度,探索利用外部机构信用评价系统预判职业年金债权类资产信用风险的方法,建立职业年金基金投资风险产品追踪库,提升代理人对有关持仓产品风险排查、提醒及处置能力。国家层面,则建议建立全国统一的职业年金投资监督系统;建立养老金产品信息披露制度。
安宝岩:山东省专题讲解职业年金投资运营和风控有关要求,进一步提高各级经办机构工作人员风控意识,规范业务操作;召开年金工作座谈会,对年金管理机构在加强职业年金风控、持续保持良好收益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结合山东省人社领域群众来信来访“降低办件量、降低不满意量、提高解决率”专项攻坚行动,着力提升职业年金经办服务质量;强化信息系统建设,将大额支付预警、补记等风控规则和关键环节业务提示功能嵌入业务系统,依托全省智慧人社一体化平台建设,开展职业年金基础数据梳理和业务规划制定工作,信息化风控水平进一步提高。下一步,山东省将聚焦经办管理规范化、投资运营精细化,加强对各级经办机构和各年金管理机构的指导监督,进一步完善经办业务系统和计划监督系统,确保职业年金基金安全稳健保值增值。
钟晓星:接下来,湖南省一是规范业务经办流程,聚焦精细化管理和标准化管理。进一步理顺业务环节,加强对市州指导,以“金保二期”人社一体化系统上线为契机,完善系统功能,优化系统建设,梳理校验规则,全面提升技防能力。二是坚持激励与约束并重,定位好代理人与管理人之间的关系。在投资运营中,做到不缺位、不越位,弱化直接管理、用好间接管理;在对受托人的监督和考核中,运用好资金分配这一指挥棒,当前湖南省新增资金分配主要是根据结果导向,以上年度收益率为依据分配新增资金,优点是指标明确,缺点是相对单一,后续将充分论证,采取多维度的收益率指标和风控指标,更加科学地引导和激励各管理人认真履职;在存量资金调整上,体现奖优惩劣、激活竞争、适度均衡,将管理情况、收益情况与管理费率挂钩,压实责任,督导受托人落实风险防控和规范运营。三是夯实管理述职制度,督促管理人履职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