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中国绿色发展的哲学基础、核心要义与实践路径

2023-03-11 09:24:33
理论探讨 2023年6期
关键词:共生共同体文明

谢 慧

湖南科技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湖南 湘潭411201

中国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正在快速推进,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绿色、循环、低碳发展迈出坚实步伐,生态环境保护发生历史性、转折性、全局性变化”[1]11,要进一步“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49。可以说,能否实现绿色转型发展关系到中国式现代化的成败。在新时代全力推进绿色发展过程中,深入思考“什么是绿色发展、怎样实现绿色发展”等理论问题,对于进一步明晰发展的动力与目标、科学践行绿色发展观、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意义重大。

一、哲学基础: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

科学发展方式必须以科学的哲学理念为指导,而哲学理念所主张的世界观、方法论决定了一定发展方式的动力、方法、实践路径等方面内容。关于绿色发展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学界主要观点有三:一是认为“马克思主义自然财富观是绿色发展的理论基础”[2];二是认为“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是绿色发展的哲学基础”[3];三是认为“经典马克思主义环境思想是绿色发展的理论前提”[4]。笔者认为,第一种观点局限于从生态经济学角度探讨绿色发展的理论基础,着重考察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发展的辩证统一关系,有一定合理性但视野略显狭隘;第二种、第三种观点从马克思主义自然观、环境思想讨论绿色发展的哲学基础与理论前提又过于宽泛。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在继承创新马克思主义自然观基础上,既可以充分传承中华优秀传统生态文化基因,又深刻批判西方国家先发展后治理的现代化道路,着力于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辩证统一,理论视野宽广,为绿色发展提供了马克思主义哲学基础。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理念并对其进行阐释,经过实践与理论总结,形成了科学完整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从本质上说,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表达了人与自然之间休戚与共、共生共存的密切联系,其外延包括自然生命共同体、人类命运共同体、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等三个方面复杂而丰富的内容。其中,自然生命共同体是人类命运共同体存续的前提和基础,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活动又反作用于自然生命共同体,二者相辅相成,构成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的具体内容。

人与自然的关系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马克思用“自然是人的无机的身体”[5]表达了自然对人类生存发展不可或缺的重要性。恩格斯也指出,“我们连同我们的肉、血和头脑都是属于自然界和存在于自然界之中的”[6]。习近平总书记更是强调“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7]。上述重要论断阐明了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这一重要思想。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表明自然界和人类社会是由不同要素组成的众多子系统构成的大系统,自然界与人类社会构成自然—社会复合系统。自然系统与社会系统内部各子系统以及子系统各要素之间、自然—社会复合系统之间无时无刻不在产生联系和发生作用,实现系统内部以及系统之间物质、能量、信息的相互传递与转化。系统内部与系统之间物质、能量、信息的相互传递与转化决定了各系统的结构与功能。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把自然界、人类社会以及人与自然看成一个相互联系、相互转化的系统整体,是中华民族“天人合一”传统生态文化的现代表达,实现了对马克思主义世界是普遍联系与发展观点的创新发展,为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提供世界观和方法论指导。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秉持发展了马克思主义人化自然本体论。马克思主义认为,自人类诞生之日起,人类就把自己与自然界一般物种相区分,自然界就成为“人化自然”,就产生了人与自然的关系问题。人与自然以实践为中介,不断进行“自然人化”与“人化自然”的双向运动。自然为人类生存发展提供物质生活资料等内容,人类的生存发展离不开自然;反过来,人类的实践活动也不断影响和改造自然,人类实践活动的本质力量通过自然界的变化显示出来。可见,马克思主义把人与自然的关系看成是以实践为中介的对象性关系,追求人与自然在实践基础上的辩证统一是人化自然本体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用“共同体”表达人与自然之间像生命一样的紧密联系,强调自然—社会两大系统之间以及各系统内部内在的、有机的而不是外在的、契约式的联系,强调人与自然的有机统一,在秉持人化自然本体论基础上,实现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之间以实践为基础的对象性关系的超越和发展。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继承超越了马克思主义从自然到社会的认识论。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一切认识都源于自然,在人与自然关系问题上遵循从自然到社会的认识论。只是,坚持从自然到社会的认识论路线来思考人类发展方式,相信人类对发展方式的认识最初源于人类活动给自然带来的影响,并在此基础上开始从自然演化和社会进步角度反省人类自身行为是否恰当是值得思考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则从人与自然有机统一的本体论出发,坚持自然—社会系统认识论,认为自然—社会作为构成世界的两大基本系统,它们在整个世界巨系统中地位平等,并且相互联系、相互作用、不断运动。从联系的角度看,自然—社会复合系统具有整体性、开放性、层次性。首先,它是一个整体。这就需要把人与自然看成一个整体,分析自然—社会系统之间以及各子系统内部各要素之间相互作用的机制与规律。其次,它是开放的。这就需要把自然—社会复合系统看成一个能够源源不断进行物质、能源、信息相互传递与转化的开放系统。最后,各个系统内部是有层次的。系统的层次性反映系统从低级向高级、从简单到复杂的演进过程。这就需要分析自然—社会系统以及各级子系统要素之间的层级关系和各层级的结构、功能、属性等。从运动的角度看,自然—社会复合系统具有关系性与生成性。自然—社会复合系统在密切联系中不断生成、演化,推动人、自然以及人与自然关系不断演进。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所蕴含的自然—社会系统认识论揭示了人类从自然到社会的具体认识过程,是对马克思主义从自然到社会认识论的继承和超越。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接续追求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价值目标。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既强调自然作为维持自然生态系统动态平衡而言的自然价值,也强调自然对人类社会存续而言的社会价值,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强调整个世界是自然—社会复合系统,人类社会作为世界巨系统的一个子系统,人作为构成社会系统的基本要素,人类活动要充分考虑自然—社会复合系统及各子系统内部的动态平衡。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要求人类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大自然,这正是马克思主义自然观所追求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价值目标的具体要求。近代以来,资本成为“支配一切的经济权力”[8],人与自然的关系被资本逻辑主宰。在现代社会,资本成为支配一切的普遍力量,人与自然的关系被资本增殖原则控制,被资本统治的“人与自然共同体”是一种“虚幻的共同体”[9]164。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要求人类实践追求自然生态系统、人的生态系统、社会生态系统的良性互动与动态平衡,追求自然价值与社会价值的辩证统一,而不是简单的资本增殖,坚持了马克思主义关于自然价值与社会价值相统一的价值目标。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所蕴含的系统思维方法创新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强调世界万事万物处于普遍联系和变化发展之中。世界是自然—社会复合系统决定了在分析人与自然关系时需运用系统分析的方法。系统分析方法注重分析系统内部及各系统之间结构与要素的关系以及系统运行与外部环境互动所产生的结构与功能,强调系统内部以及系统之间的自组织。自组织是自然界广泛存在的一种自发地从无序到有序的转变过程。自然—社会系统内部、自然系统与社会系统之间以及它们与外部环境之间是一种复杂的非线性结构,这种非线性结构通过自组织,不断实现从不平衡到平衡,实现各系统本身的演进以及系统之间的协同共进。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先后在不同场合多次谈到“山水林田湖”“山水林田湖草”“山水林田湖草沙”“山水林田湖草沙冰”等不同“自然生命共同体”要素,强调“生态是统一的自然系统,是相互依存、紧密联系的有机链条”[10]。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主张用系统思维推进自然—社会复合系统之间以及各系统要素之间的良性循环,揭示了事物之间的具体联系和具体运动过程,是对马克思主义唯物辩证法的现代运用。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用简单明了、通俗易懂的语言表达了人与自然之间像“生命”一样不可分离的关系,从最高意义上强调了人与自然之间休戚与共的密切联系,体现了整体性、系统性思维,为人们提供了“人与自然是和谐的整体”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绿色发展提供哲学指导。

二、核心要义: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色发展,就其要义来讲,是要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11]207正因为如此,党的二十大报告站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高度来谋划发展,提出要彻底实现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就需要在绿色发展过程中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思想贯彻好。

“绿色发展的核心要义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这一结论是坚持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的逻辑必然。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从本体论层面规定了人与自然命运与共的紧密联系,它要求发展的动力、过程、价值目标都必须体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要求。“共生”是一个生态学术语,意指生物之间的互利关系,特别强调两种生物共同生活在一起,相互依赖,彼此有利,倘若彼此割裂,则双方或其中一方就无法生存。美国学者林恩·马古利斯认为,共生即“不同物种的生物个体保持机体的相互接触而生活在一起的系统”[12]。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来要求和描述人与自然之间的应然状态,在理论上是对马克思主义关于人与自然之间在实践基础上辩证统一关系的深化,在实践上体现了人们对粗放式发展方式给人与自然关系所带来负面效应的反思,体现了人们对科学发展方式的探索与追求。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1857—1858年手稿)》中从社会关系与人的发展状况出发,将人类社会历史划分为“人的依赖关系”阶段、“物的依赖关系”阶段和“自由个性”阶段等三大社会历史形态,这种对人类历史的分期一般被称为“三社会形态说”。从人与自然关系角度理解“三社会形态说”,就得出了人依赖于自然、人与自然异化、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等三个历史阶段。目前,我国已充分意识到人类自身活动所造成的人与自然之间的异化,正处于追求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历史阶段。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历史阶段,人与自然之间对象性活动的深度和广度极大提高,产品十分丰富,人与自然之间对象性活动的异化遭到扬弃,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健康和谐、人的价值得到充分实现,人本身获得自由而全面的发展[13]。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阶段的到来是一个必然历史过程,是在人类认识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随着生产力不断提高逐渐实现的。人与自然之间关系的演进看似随意、偶然,实则和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运动一致。在“人的依赖关系”阶段,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贫乏,生产力水平低下,人与人之间必须相互合作才能生存,社会关系狭隘,生产关系相对简单,人自身各方面能力发展不充分,人的生存发展高度依赖于自然。在“物的依赖关系”阶段,人类改造自然的物质力量逐渐强大,生产力水平提高,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日益丰富,生产关系相对进步,人自身的发展得到很大程度的提升,但由于人类活动能力的提高与活动范围的日益扩大,对自然的影响也越来越深远,人与自然处于异化阶段。在“物的依赖关系”阶段,在造成人与自然异化的同时,也为“自由个性”历史阶段的到来准备了充分的物质生产力,并发展起与之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在“自由个性”阶段,人类生产力水平进一步提高,生产关系进一步丰富,人自身各方面能力得到全面而充分的发展,人类活动建立在对自然规律以及人与自然关系的科学理解基础之上,人与自然实现和谐共生。

要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必须坚持绿色发展;反之,要实现绿色发展,必须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所主张的自然—社会系统认识论,认为生态化技术创新是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生态化技术创新把“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纳入创新发展动力系统中,拓宽了技术创新的视野,从发展动力层面矫正了过去人们忽略“环境民生”的思想倾向。科学技术在人类认识和改造自然的过程中产生,是生产力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强大杠杆。在人依赖于自然阶段,科学技术极不发达或者说水平低下。伴随着生产生活实践,人类为了从自然界获取生产生活资料不断改进生产生活方式,进而不断推进科学技术发展,使科学技术成为推动社会发展重要动力。在人与自然异化阶段,科学技术革命推动生产力不断进步,人类社会开始高歌猛进。在这一时期,人类在创造大量物质财富的过程中认为已征服了自然,但随着环境污染问题的日益凸显,人类开始反思科学技术给人与自然关系带来的负面作用,意识到单纯的科学技术创新难以维持人类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在21世纪初,生态化技术创新理念应运而生[14]。随后,生态化技术创新理念逐渐成为企业、社会共同追求的技术创新方向,根源于对自然—社会复合系统整体性、开放性、层次性、关系性与生成性的全面把握以及科学技术在人类社会演变过程中重要作用的深刻认识。生态化技术创新不仅仅追求绿色技术的开发与运用,更强调技术系统内部以及技术系统与自然—社会系统的耦合与良性互动。要把生态化技术创新系统置于技术系统、自然—社会系统之中,在整体性、开放性、层次性、关系性与生成性中考察生态化技术创新系统与自然—社会系统之间的动态平衡关系。为了实现经济社会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生态化技术创新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内生动力。生态化技术创新由于追求生态、经济、社会的辩证统一而受到人们的认可与政府的大力支持。在政府的引导与扶持下,越来越多的企业成为生态化技术创新的主体,由政府—企业—社会—学校—个人等多元主体构成的生态化技术创新体系逐渐形成。尤其是近年来,新能源、节能环保、电动汽车、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和信息产业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快速发展,表明生态化技术创新代表着未来技术创新的方向,能为绿色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生动力。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所追求的自然内在价值与外在价值相统一的价值目标明确绿色发展的价值取向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马克思主义认为,到共产主义社会“每个人的自由发展是一切人的自由发展的条件”[9]422。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通过强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在人的自由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从生态维度拓展了人的自由发展的内涵,进而坚定了社会发展的价值取向。人的自由发展包含人与自然关系、人与社会关系以及人与自身关系这三层意义上的自由。只有首先实现人在与自然关系中的自由,才能实现人在社会关系中的自由,也才能实现人在与自身关系中的自由,自觉摆脱人的自我束缚,追求高境界的精神解放,实现人的身心和谐统一,即“人的自由发展”。因此,人类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处理好人类发展与自然演进的关系。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要求人们在追求物质生活丰富、社会生活美好、精神生活充实的同时,自觉统筹利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追求生态环境优美。这从社会发展价值取向上规定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具体要求,反映了新时代党和人民对未来社会发展目标的科学把握,从生态民生维度拓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发展价值目标的内涵,为绿色发展明确价值取向。

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所蕴含的系统思维方法要求坚持系统观念统筹推进绿色发展。系统统筹推进绿色发展观念强调发展的系统性、全面性与长远性,这有利于消解发展过程中顾此失彼的现象,特别是有助于破解“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不能双赢”的难题。我国对发展方式问题的认识大致经历了“发展才是硬道理”—科学发展观—绿色发展的过程,这一过程体现了人们对人与自然关系认识的不断深化。1992年,邓小平在视察南方谈话中提出“发展才是硬道理”这一深刻命题。这一命题是在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经济虽有较大发展,但仍不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的历史与现状的总结基础之上提出来的,它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指明了方向,为科学发展观的形成奠定了基础。2003年7月28日,胡锦涛在讲话中提出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在坚持“发展才是硬道理”的基础上提出,进一步明确了我国发展道路、发展模式和发展战略。2015年,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绿色发展理念作为新发展理念与创新、协调、开放、共享一并提出。绿色发展理念是对“我国应该怎样发展、实现什么样的发展”的进一步思考,是对“发展才是硬道理”、科学发展观的继承和完善。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为我国全面实现发展方式的绿色转型提供了理念引领,使绿色发展成为社会共识。“绿色发展是对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革命性变革”[15]。绿色发展“把系统观念贯穿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正确处理发展和保护、全局和局部、当前和长远等一系列关系”[15],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

三、实践路径:以系统思维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

以系统思维推进绿色发展要求把生态文明理念全过程贯彻到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各个方面,其中,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是系统推进绿色发展的核心。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是统筹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绿色发展的“牛鼻子”。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坚持和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16],“推进绿色发展,体制机制是关键”[15]。在自然—社会复合系统诸多矛盾中,经济利益与环境保护的矛盾最突出,而要解决存在于自然—社会复合系统之间的诸多矛盾,需要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对社会系统各利益主体的行为进行约束和规范。因此,系统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是推进绿色发展的根本性、全局性和长期性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是绿色发展的主要实践路径。在这一时期,我国“加快构建和完善导向清晰、决策科学、执行有力、激励有效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15],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呈现出宏观、中观、微观协同共进的势头,有力保障了绿色发展的全面推进。

在宏观层面,通过顶层设计生态文明法律体系与行政管理制度体系,实现全国一盘棋推进绿色发展。2015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确立起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1)《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提出的8项制度通常被称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四梁八柱”,具体指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国土开发保护制度、空间规划体系、资源总量管理和节约制度、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环境治理体系、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生态文明绩效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围绕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四梁八柱”,我国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建设与行政机构体系改革加速推进。在生态文明法律体系建设方面,2015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正式施行,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对环境的保护监督管理职责,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环保法”。2018年通过修改宪法,把党的十八大确定的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写进《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把“美丽”纳入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目标,从宪法高度明确了生态文明建设在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中的战略地位。把生态文明建设要求纳入国家根本大法进一步巩固了生态文明建设在国家发展战略中的重要地位。据统计,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先后制定修订完成100多部生态文明建设相关的法律法规,构建起较为完整的生态保护法律体系。完整的生态保护法律体系为生态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提供了充分法律保障,在实现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共赢过程中起到“定海神针”的作用。为了保证生态文明法律法规的有效实施,我国对国家行政机构进行了以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和大部委制改革为方向的调整。2015年10月26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上指出:“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有利于增强环境执法的统一性、权威性、有效性。”[11]3912016年9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省以下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试点工作的指导意见》,明确要强化地方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环境保护责任、调整地方环境保护管理体制、规范和加强地方环保机构和队伍建设、建立健全高效协调的运行机制、落实改革相关政策措施。2018年“两会”对国家行政机构进行了大部制改革,组建了生态环境部和自然资源部,对环境保护和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进行统一管理。以“两个最严”(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为要求,通过生态文明制度体系顶层设计与生态保护行政机构改革实现全国各系统、各部门在生态环保问题上工作一盘棋,系统推进绿色发展。

在中观层面,通过不断完善具体领域的生态文明法律与行政管理体制,有力推进了关键领域的绿色发展。在宏观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框架下,中观层面生态文明体制建设着力于协调区域之间、行业之间的关系,使具体领域的关键性生态文明制度更加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大气污染防治、水污染防治、土壤污染防治是当前我国环境保护的三大关键领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5年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2017年通过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2018年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通过法律的修订与完善,有力保障了“蓝天、碧水、净土”等三大保卫战的持续深入。在其他自然资源保护领域,也加强了立法工作,如2019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保护法》,2021年12月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湿地保护法》,等等。通过立法、修改完善现有法律,基本实现了自然资源保护以及各领域、各行业的环境污染治理有法可依。另外,2020年,习近平主席在第75届联合国代表大会一般性辩论上首次提出中国力争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努力争取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目标。为确保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如期实现,我国制定了双碳政策体系。2021年10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做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见》,要求统一部署,加快建立双碳“1+N”政策体系,立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四梁八柱”。其中,“1”是顶层设计指导意见,“N”是各行各业、各领域的具体政策措施。双碳“1+N”政策体系在协调双碳目标推进与各行业、各领域发展关系的同时,着力于减排增效,实现了政策体系的协调性与针对性的统一。在行政机构改革方面,为了明确环境保护责任主体,加强行业、区域、领域之间的协调沟通能力,我国建立起由各级党政主要领导担任的河长制、林长制、湖长制等,确保环境保护领域无死角,责任主体无缺位。

在微观层面,构建党的领导下个人、企业、社会、政府“四位一体”的环境保护机制,以确保全员、全行业、全过程绿色发展。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绿色发展最大的优势在于坚持党对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在党的领导下,个人、企业、社会、政府各司其职、各履其责,全面推动绿色发展。环保行政机构改革理顺了各方关系,明确了责任主体与责权范围,不仅消除了发展过程中“重经济利益、轻环境保护”的思想倾向,而且有效解除了环境保护过程中各领域、各行业、各区域、各部门推诿扯皮现象。为了使宏观生态文明制度体系、中观具体领域的生态文明制度、微观生态文明运行机制能够有效实施与运行,我国建立了独具特色的中央环境保护督查制度。2015年8月印发实施的《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提出建立环保督察工作机制,严格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于2019年6月印发实施《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第一部党内法规。2015年年底,第一轮督察从河北省试点开始。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于2019年启动,2022年进入第二轮环保督查的“回头看”阶段。通过例行督察、专项督察和“回头看”等手段持续推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目前,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在我国已实现常态化、制度化。总而言之,生态文明法律体系的完善有效规范了个人、企业、社会、政府的行为,形成了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风尚。

通过以上宏观、中观、微观等三个层面的制度设计与运行,有效遏制了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生态环保中的“九龙治水”、环境破坏违法成本低等社会现象,促进了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辩证统一,绿色发展成效显著。未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将在系统思维指导下,进一步实现宏观、中观、微观层次的联动与整体优化,实现自然—社会复合系统的全面绿色发展。

总之,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思想从“生命共同体”最高意义上规定了绿色发展的核心要义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进而明确绿色发展的内生动力是生态化技术创新,要求以系统统筹观念为指导推进以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为核心的绿色发展,为绿色发展明确了动力机制、价值目标与实践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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