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令怡
一大早,一位法官叔叔敲响了我家的门,把我从睡梦中叫醒,郑重地对我说:“你已经被告上法庭。”我一下子清醒过来,谁是被告?我!天哪!我赶紧穿上衣服,跟着法官叔叔去了法庭。
当我站在被告台上,发现原告台上站着的居然是我的爸爸。他為什么告我呢?我有点生气,甚至要火冒三丈。法官叔叔让爸爸说出状告的原因。爸爸郑重地说道:“第一,磨蹭。她每天写作业都写到深夜!每天的穿衣洗漱花好长时间!第二,马虎。她做作业时,简单的题目也总是出错。第三,她爱睡懒觉。一到星期天,不睡到太阳晒屁股绝不起床。第四……”我越听越羞愧,我的确有这些毛病,而且我从来不肯改正。
爸爸说完,法官叔叔严肃地说:“罚被告一年不能犯这些毛病。”
“啊,不是吧!”我拿着大大的判决书,掉下了眼泪。我的毛病一定得改了!
老师小评
小作者把很多同学都有的坏习惯写成故事,既是自己的故事,也是大家的故事,选材深入人心。小作者把故事背景放在“法院”,“我”成了被告,“爸爸”成了原告,以“我”决定改坏习惯作为故事结尾,构思新颖,启人深思。
【作者系北京市密云区第一小学三·2班学生,指导并置评:曹雪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