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数字核心产业发展探析★

2023-03-04 05:25:26黄世杰
现代工业经济和信息化 2023年10期
关键词:六省增加值河南省

黄世杰

(河南省社会科学院, 河南 郑州 451464)

0 引言

伴随着大数据、云计算、AI 等新兴产业的迅猛发展,新一代数字技术的快速迭代更新,新的商业模式和产业形态不断涌现,使得数字经济在当今世界备受瞩目。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紧抓数字经济发展新潜力,也逐步将其上升为国家战略。2021 年3 月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 年远景目标纲要》明确提出:“发展数字经济,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推动数字经济和实体经济深度融合,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数字产业集群”[1]。党的二十大明确提出要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要“加快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在河南省政府工作报告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里,提出锚定“两个确保”奋斗目标,并深入实施数字化转型战略,明确要进一步壮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在电子信息制造、软服业做强,打造全国重要的发展高地。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数字经济发展建设的基础,更是产业数字化实施转型的底层支撑。中部六省地处中国大陆腹地,承东启西、呼应南北,是全国重要先进制造业中心、新型城镇化重点区、现代农业发展核心区、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全方位开放重要支撑区[2],是我国经济增速最快的区域之一,在我国具有非常重要的战略地位。当前我国拥有做大做强做优数字经济的坚实基础和优势,在数字经济大背景下中部六省数字核心产业发展水平不一,经过数据对比分析了解优势和劣势,对全方位打造数字河南,实施换道领跑、重塑竞争优势,为现代化河南建设提供强劲动能,实现河南经济发展质量更高、效益更好、速度更快有重要的现实指导意义。

1 文献综述

随着数字经济这一新经济形态对我国生产、生活、治理方式产生巨大的变革,其经济地位逐渐提高。各国学者们对数字经济的研究视角不再仅仅局限于特征、内涵辨析、变革等,不断拓展其深度和广度到数字经济的测算方法、评价、演变规律和作用效果等方面。

关于数字经济发展的测度,通过梳理现有研究发现,部分学者构建指标体系、构建卫星账户研究和利用增加值测算研究等方法对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进行测算,并且一部分学者进一步对数字经济发展的空间分布及演变趋势进行探究。由于对数字经济的定义和范围各有不同,测度数字经济水平的标准也未达成统一。其中,目前国内学者在数字经济测算范围和测算方法上研究相对集中。例如,鲜祖德等通过直接测算法和引入数字经济贡献率等方法,对中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进行了测算[3]。周荣军、郑芳媛[4]通过构建数字经济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编制与数字经济发展相关指数,对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现状及空间分布和演变特征进行测度。张永恒、柯潇[5]通过构建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基于面板数据下的熵权法来处理和分析数据,从时间和空间层面对比研究河南省各地市数字化发展水平并给出对策启示,真实全面地反映数字经济发展的水平及动态趋势。省内外关于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的代表性文献研究,不少学者、一些政府统计机构给出了自己的方法路径及有益探索,为之后的研究工作者提供新思路新视角。但是纵观现有研究还有待提升之处,一是由国家统计局对《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统计分类(2021)》(以下简称《分类》)界定数字经济核心产业[6]统计范围不久,目前尚未有官方统一的对标该分类的统计核算方法,另外想要科学真实地反映中国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情况,在实际测算工作中部分数据的可获得性和连续性难以保证,接下来还须做好对核心产业数据的精准采集、统计等工作;二是现有研究大都是对数字经济进行测度研究,较少对区域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进行规模测算,不足以支撑现实发展。

基于此,引用平卫英、肖秀华对全国各省份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测算方法和测算结果调取2002—2017 年中部六省份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相关数据,分析中部六省特别是河南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增长情况及结构进行探究,继而了解近些年中部六省数字核心产业发展状况、各省域之间的区别,寻求发展壮大河南省数字核心产业的可行性对策建议。

2 中部六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水平对比分析

2.1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范围及定义

《分类》从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两个方面来确定数字经济的基本范围,并将数字经济产业划分为5 个类别:数字产品制造业、数字产品服务业、数字技术应用业、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化效率提升业。其中,前4 大类属于数字产业化部分,是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旨在为产业数字化发展提供数字技术、产品、服务、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以及完全依赖于数字技术、数据要素的各类经济活动,是数字经济发展的基础,对应于《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的26 个大类、68 个中类、126 个小类[7]。

2.2 中部地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测度分析

平卫英等采用《分类》和已定产业划分数据统计表等相关文件,将核心产业在部门大类中与国家统计局出版的《中国地区投入产出表》相对应的数字经济产品增加值进行直接加总。对于中类或小类产品的增加值计算,借鉴许宪春等的测算方法,假设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中,数字经济中间消耗占数字经济总产值的比重与所属行业中间消耗占总产出的比重相同[8]这一前提条件,并利用《中国经济普查年鉴》中的中类、小类产品与分类的核心产业产品相对应将行业中类或小类产品的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与对应行业大类的主营业务收入(或营业收入)之比作为行业增加值结构系数或行业数字经济调整系数[9],对此类数字经济产品的增加值进行估算。基于此,借用其对省际层面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测算方法及结果,整理出2002—2017 年中部六省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列表如表1 所示。

表1 2002—2017 中部六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

由图1 可以看出,中部地区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从2002—2017 年均处于增加状态,表明中部六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水平正在不断提高,其中在观测期内湖北、湖南、河南稳居中部六省前三,湖北省持续保持领先地位,特别地河南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常年处于中部六省第三,而在2017 年河南赶超湖南位列第二,其发展势头强劲。2002—2017 年期间,河南省每五年数字核心产业增加值的年均增长规模分别约为37.75 亿元、147.69 亿元、282.43 亿元,河南省数字产业化发展水平保持良好上升态势。河南作为全国重要的经济大省、新兴工业大省、人口大省和农业大省,具有广阔的市场需求,人力资源丰富、产业体系完备、区位交通优越,伴随着互联网加速渗透和信息产业蓬勃发展,淘宝、支付宝等线上平台的普及应用,人工智能、区块链、新零售等陆陆续续落地实践,其内容形式不断得以丰富,河南省的基础设施支撑和技术创新能力也在不断提高,经济总量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五,这些为河南省的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较好的实践基础。

中部六省作为中部崛起的实施主体,但各省域在经济水平、区位优势、要素禀赋等方面各不相同的情况下,使得其数字产业化发展基础、发展目标、发展路径及规模存在明显的差距。表2 是整理出的2017 年中部六省4 个数字核心产业的增加值,以及每个核心产业在各省数字核心产业总增加值中的占比,通过对比中部六省四大数字核心产业构成比例对河南省数字核心产业进行阐释解读。

表2 2017 年中部六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结构

由表2 的展示结果可得,中部六省的数字核心产业占比结构差异明显。在数字经济四大核心产业中,我国的数字要素驱动业、数字产品服务业占比仅仅21.99%、5.36%,而数字技术应用和数字产品制造的数字核心产业增加值占比均超过36.3%。中部六省里,只有安徽、河南的数字产品制造业和山西、湖北、江西的数字技术应用业在各省的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结构占比中优于全国水平。从中部六省来看,河南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总增加值排名中位列第二,其中以数字产品制造业增加值在六省份中排名第二、其他三个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均排名第三的情况下保持上升发展趋势,在四大数字经济核心产业中只有数字技术应用产业结构占比低于全国水平。可以看到,河南省数字经济四大核心产业结构占比按图表依次为36.6%、5.8%、32.8%、24.8%。河南是制造业大省,很大程度上,其数字产品制造业规模也较大。这也表明了河南省在以数字产品制造业为主稳步发展的前提下,还须高质高效提升数字要素驱动业和数字技术应用业,在正确认识数字经济非均衡性发展的前提下逐步扩大发展数字产品服务业。

特别是近年来,河南省积极构建新型数字基础设施体系,坚持“硬件软件”双路突破,布局智能传感“一谷六园”,长城、超聚变、黄河信产等一批生态型数字产业项目落地,在移动终端、计算终端、传感器、集成电路等领域优势不断凸显,数字核心产业发展水平与创新能力明显提升。

新型数字基础设施的布局建设筑牢了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的根基,也是“数字”这一新生产要素得以充分发挥的重要保障。《2022 河南省互联网发展报告》指出,河南省5G 基站数量已排全国第5,特别是截至到目前5G 网络在农村以上热点区域全覆盖和乡镇以上千兆光网全覆盖,其互联网发展进入全国第一方阵。

据《河南省数字经济发展报告(2022)》显示,2021年我省数字产业化规模突破2 800 亿元,同比名义增长10.9%,占GDP 比重达4.9%,是2016 年以来的最好水平,其中数字核心产业中电信业和电子信息制造业发展成效显著。2021 年河南电信业务总量为986.1亿元,超出全国平均水平,位列全国第5;以智能终端、集成电路、新型显示、智能传感器等为重点的电子信息制造业,规模以上电子信息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6 022 亿元(2022 年为7 935 亿元,同比增长5.3%),位列全国第九,同比增长25%,高于全国9.3 个百分点,集聚了富士康、超聚变、汉威科技等龙头电子信息企业。以量子信息、区块链、元宇宙等为重点的新兴数字产业方面,全省初步形成“1+18”大数据产业园区载体格局,并认定软件产业园区9 家,仅郑州集聚华为、阿里巴巴等大数据企业2 万余家,《2022 年中国大数据产业发展指数报告》给出河南省大数据相关产业水平规模位列全国十四,在一线城市中虽然与深圳、广州、北京等区域水平差距较大,但是在中部六省中排名第三也仅次于安徽、湖北。

虽然目前河南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获取了阶段性成果,但是与先进地区相比,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起步较晚,数字产业总体竞争力不强,经济总量占比较小,高水平创新平台和知名高校短缺,龙头企业数量较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掌握关键核心技术的高端人才和创新型团队数量较少等问题比较突出,对河南省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追赶国家第一梯队仍是严峻的挑战。

3 发展壮大河南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对策建议

2021 年河南省政府给出“五年内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规模实现倍增”的发展目标,结合当前河南省数字产业化部分发展现状,就如何发展壮大河南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应该从以下方面着手:

1)近些年湖北省坚持“一芯驱动”,逐步崛起“光芯屏端网”价值万亿级的产业集群,形成强大的产业核心竞争力。安徽省凭借着像中国科技大学、类脑智能国家工程实验室等科教创新资源,拥有“中国声谷”这样的国家级产业基地,大力推动“芯屏器合”产业,在显示面板等方面已经形成了具备相当规模和技术创新实力的集群优势。围绕做大做强优势特色领域,河南应依托新一代人工智能创新发展试验区、大数据综合试验区、区块链发展先导区等国家级平台,郑州紫光计算终端全球总部、黄河鲲鹏制造基地等发展际遇,培育引进龙头企业推动数字核心产业创新集聚发展,与国内外知名高校在芯片设计、智能传感器、工业软件等领域加强合作并联合开展核心技术攻关,并依托集群优势充分带动产业链上下游企业配套集聚发展。

2)数字经济的发展打破了时空限制,应该跳出区域性限制,学习京津冀、珠三角、成渝等区域联合发展模式,推进中部地区数字经济及其核心产业创新协调发展;积极探索“飞地创新”的发展模式,通过建设飞地创新中心构建合作平台对接北上广等发达地区资源、项目,缩小“区域数字鸿沟”。

3)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继河南省致力于整合、重组实验室体系以来,全省创新能级前所未有提升。可依托郑开同城化建设,打通郑州、开封科创走廊蓝图,深耕中原科技城等科教创新体系,全面构建一流创新生态,全力争取大院名所、科技型“头部”企业、高层次人才团队加入到集群式高能级产学研合作中来。加大对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的支持力度,特别是重点投资基础前沿,像人工智能、大数据、网络安全攻防靶场等关键技术的测试验证,通过建设数字技术成果转移转化中心实现科技成果高效转化。

4)在人才培养上,应该重视教育发展,推进“院办校”改革试点,优化资源配置、调整专业结构,特别是对新兴产业、未来产业、交叉融合相关专业开设布置,尽力抢抓新机遇改善本省教育资源落后的情况。在人才引进上,通过探索实施“人才飞地”来破解欠发达地区高端人才资源约束,使得高素质人才的远程利用成为可能。政府一方面应该加强政策支持,完善一体化运行机制,打造专业化服务队伍,提升人才流动公共服务便民化水平,另一方面完善人才保障激励政策,建立适应数字社会的终身学习和培训体系,并为其研究成果及待遇提供保障。

4 结语

数字经济核心产业是数字产业化的主要内容,是数字经济的根基,为产业数字化提供着坚实的转型基础和底层支撑。通过对中部六省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及其结构进行剖析,以河南省数字产业化部分发展现状及问题为导向,为河南省提升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发展水平提供可行性对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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