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旭波
内容提要:以深圳科技创新为案例,基于动态历史逻辑视角和立体社会结构视角,总结提出科技创新的三条路径:从制度创新向市场驱动传导、再以制度和市场双轮驱动科技创新,从引进生产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再到原始创新,从单点突破到全面领先。其内在结构支撑主要有三大底层社会结构:以移民为主的城市人口结构、以民营为主的商事主体结构、以城中村为主的居住成本结构。由此,促进科技创新,必须转换视角,深入了解创新驱动发展的动态历史逻辑,提高战略思维能力,深化创新体制改革,推动制度创新先行;提高历史思维能力,尊重事物发展规律,有序促进科技创新;提高系统思维能力,注重社会结构支撑,夯实科技创新的结构底座。
中共二十大提出,到2035年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进入创新型国家前列;要求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就是要推动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的全面创新。创新是中国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而科技创新则是创新全局的核心。当前,科技创新还存在一些长期难点,需要继续下大气力加以解决。解决问题的前提,首先需要充分认识和把握科技创新的规律,特别是认清科技创新发生、发展的基础条件。
当前,关于科技创新规律及其所需基础条件的大量研究主要集中在科学技术本身的发展方面。但是,科技创新并不是单纯的科学与技术的创新问题,而是一个包含科学、技术、经济、社会、制度、文化等多方面的复杂系统。推动科技创新,亟需跳出科技看科技,变换研究视角。比如,社会维度是解释科技创新的重要因素。默顿(2000)在研究17世纪英国科技发展时发现,社会互动的增加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科学发现,通过互动的媒介,观念和经验可以变成创新和发现的要素,一旦有了社会互动,科学观察可以被一个理论所统一并系统化。还有学者研究发现,创新需要一种“网络化和信任型的社会”即蕴含丰富社会资本的社会结构(赵延东和肖为群,2009);以社会流动为代表的社会结构开放程度影响创新动力、创新资源和创新过程(何光喜和王奋宇,2009)。这些研究侧重从社会互动、社会网络、社会资本、社会流动等视角研究科技创新规律。
本文主要从创新社会学(苏振芳,2002)角度,以中国创新型城市案例研究为基础,从历史和社会双重维度剖析科技创新嵌入其中的时空系统,揭示科技创新的内在历史演化逻辑和外在社会支撑结构,探寻科技创新活动的方法论,以期在更大范围、更长时间促进科技创新持续涌现、实现创新驱动发展,为加快建设科技强国提供启示。
在具体案例方面,本文选择中国完善科技创新体系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最具代表性的城市深圳作为研究样本。2020年10月1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庆祝大会上的讲话指出:“深圳是改革开放后党和人民一手缔造的崭新城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一张白纸上的精彩演绎。”深圳于1979年3月建市,1980年8月深圳经济特区成立。40多年来,深圳从落后的边陲小镇发展成为一座现代化国际化大都市,创造了世界发展史上的奇迹。在创新驱动发展方面,特别是科技创新方面,深圳致力于打造“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成果产业化+科技金融+人才支撑”的全过程创新生态链,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涌现出以华为、比亚迪、腾讯、大疆等为代表的一大批创新企业,成为名副其实、名扬全球的“创新之都”。
从目前来看,科技创新的深圳模式未被完全成功复制。实践操作层面,模仿者通常在科技创新的载体平台、主体、活动、成果转化、产业发展等方面选择若干指标(1)常用的指标主要包括:一是科技创新载体平台方面有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国家实验室、全国重点实验室、产业创新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众创空间、高新园区等;二是科技创新主体方面有创新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独角兽、瞪羚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新型研发机构,科技人才等;三是科技创新活动方面有产学研合作、技术成果交易、技术转移机构、国际技术交流等;四是科技创新成果方面有重大技术突破、知识产权、科技奖励等;五是科技产业发展方面有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未来产业等;六是科技创新软环境方面有政策环境、营商环境、科技投入、科技金融等。这些指标下通常还有二级、三级等子指标。,与深圳进行比较,缺什么就学什么,差什么就补什么。理论研究层面,也大致遵循类似逻辑,依托指标总结提炼深圳经验。比如,市场主导是根本指挥棒,一流营商环境是重要保障,基础科学研究是潜在动能,产学研深度融合是关键优势,科技人才是核心资源,金融多元化发展是强力驱动(杜金岷等,2020);政府有为有不为、不越位不缺位,产业政策纲举目张,强大的民营企业、高科技和创新型企业,完整的产业链,浓厚的人才氛围,领先的知识产权保护,强大的金融,引领性的研发等(李罗力,2016)。上述实践和研究在方法论上趋同:切片式平面静态比较分析,提取深圳这个“生物体”的切片和其他城市的切片,从不同维度(指标)进行比较分析,其优点是指标明确、方法简洁、结论易得,缺点是仅关注事物的静态现状,忽视了事物发展的历史演变和结构支撑。
科技创新不能凭空出现,必须具备一定的历史和社会条件。“科学创新既取决于人们在创新活动中是否遵循科学创新的内在规律,也取决于是否具备一定的社会功能条件以及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只有不断努力实现科学创新的社会功能条件,积极调整好与之相适应的社会结构,才能推动创新活动的有效展开”(苏振芳,2002)。为了更好促进科技创新,必须引入动态的历史逻辑视角和立体的社会结构视角,重构创新认知、重塑创新理念、重建创新道路。
关于深圳科技创新史的研究较为缺乏,大多融在深圳经济发展史的研究之中。有学者认为深圳经济发展经历4个阶段:经济起飞阶段(1980-1992年),“深圳加工”创造“深圳速度”;增创新优势阶段(1993-2002年),“深圳制造”推动“第二次创业”;科学发展阶段(2003-2012年),“深圳创造”建设“效益深圳”;全面创新阶段(2013年至今),“深圳创新”打造“深圳质量”(袁义才,2020)。也有的分为3个阶段:1979-1992年初创时期,1993-2012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支柱产业较快发展阶段,中共十八大以来创新发展和高质量发展阶段(中商产业研究院,2020)。上述阶段划分有一个明显的特点,发展阶段转折时间点与重要政治事件密切相关。比如,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2012年中共十八大。笔者以为,重大历史事件对全国面上发展会产生重大影响,往往意味着发展战略路线方针政策的重大转折性调整,因而用于划分国家层面发展阶段相对合适;但是,事物发展的一般规律是整体与局部无法同步,国家层面的重大转折不能等同于地区和城市层面的同步转折。深圳经济发展史与科技创新史相互交织交融。无论怎样划分阶段,事物的发展总会在某些历史时刻迎来重要转折点,而每一次转折的背后都有历史大势造就的独特历史逻辑。深圳科技创新主要有3个历史逻辑。
在深圳调研期间,笔者听到最多的一句话是“深圳的创新是被逼出来的”。科技创新并非深圳的最初选择,而是中途上车、中间变道的结果。
(1) 在“三来一补”的尽头开启第二次创业,确立科教兴市战略。深圳建立初期,大力发展“三来一补”。20世纪90年代,对外开放由沿海地区迅速向内陆腹地拓展(高尚全,2018)。中央把上海浦东作为改革龙头,深圳特区地位下降,再加上中央政策向中西部倾斜,深圳政策优势减弱(卞苏徽,1998)。1992年,外向型经济的深圳GDP被集体经济的苏州超过。1993-1994年,“三来一补”贸易在深圳的发展到达顶峰阶段,深圳面临“特区不特”的新形势。1991年8月,深圳出台《关于依靠科技进步推动经济发展的决定》。1995年4月,深圳市第二次党代会提出深圳“第二次创业”,重要目标之一是成为高新技术产业基地。同年10月,出台《关于推动科学技术进步的决定》,正式确立科教兴市战略。高新技术产业被规划为深圳最重要的经济增长点。1998年,深圳决定将一年一度的“荔枝节”“变身”为更具鲜明特色和时代使命感的高科技展会即“高交会”。
(2) 在“四个难以为继”中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进入21世纪的深圳面临诸多挑战。深圳面临“四个难以为继”:一是土地、空间难以为继,剩余可开发用地仅200多平方公里;二是能源、水资源难以为继,无法满足增长需要;三是人口重负难以为继,需要更多的劳动力投入;四是环境承载力难以为继,如果不改变发展模式,很快就会出现环境危机(易运文,2005)。2005年1月,深圳提出新的奋斗目标,要下决心实现从“速度深圳”到“效益深圳”的历史性跨越,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动从“深圳加工”到“深圳制造”和“深圳创造”的转变。2006年1月,深圳出台“一号文件”《关于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决定》,第一次以规范性文件形式明确“把创新作为深圳未来发展的主导战略”,并提出了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的基本框架。2008年6月,深圳获批成为全国第一个创建国家创新型城市试点。从此,深圳在科技创新的大道上勇毅前行,深圳的印象标签从“改革+开放”变成了“改革+开放+创新”。
路径依赖是技术演进和制度变迁过程中特定路径方向的自我强化现象,主要原因在于报酬递增、学习效应、协调效应、适应性预期等因素(郭万超和辛向阳,2005)。正是由于发展起点、禀赋资源结构条件下的路径依赖,深圳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独步全球的科技创新之路。
(1) 从制度创新到市场驱动,再到科技创新。从创新的发生路径来看,全球城市科技创新的主流模式是以美国为代表的成果转化型科技创新。这类创新的起点一般在大学和科研机构,其科研成果通过一定方式进行市场化、企业化、产业化转化,即原始创新的成果扩散应用。这种模式的代表城市是美国的波士顿和圣何塞(硅谷地区),这些地区大学和科研机构富集、高层次人才聚集、风险资本云集。如果从更长时间来看,这种成果转化型科技创新也有1980年美国《拜杜法案》等制度创新的历史基础。但是,由于美国的先发优势和学习效应,成果转化型科技创新模式被世界各地奉为圭臬,其背后的制度创新常常被忽视。中国是后发国家,深圳更无先天优势。深圳发展之初没有高水平大学、一流科研机构这些高层次创新要素资源,因此不可能走成果转化型科技创新道路。在一张“白纸”上发展,最重要的是解决资源要素问题。资本方面,深圳积极利用政策引入外资,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之后中央赋予“特殊政策、灵活措施”,批准先在深圳、珠海两市试办出口特区,允许华侨、港澳商人直接投资办厂,也允许某些外国厂商投资设厂,随后由地方同他们兴办合资企业,并由当地利用外资进行市政建设。此外,人才方面,制定一系列政策,大力从外地引进人才,1987年颁布《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科技人员兴办民间科技企业的暂行规定》,引爆“孔雀东南飞”,完善鼓励留学生来深圳工作规定,赴美国公开招聘留学生,制定科技人员奖励政策;技术方面,鼓励企业主动与内地科研机构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邀请重点高校来深圳进行科技考察、洽谈合作,赴内地高校科研院所“登门求技”,构建深圳特色的“以企业为主体、内地科研力量为依托的技术开发体制”;管理方面,制定促进民间科技企业发展的优惠政策,改革科技管理工作等(周路明,1993)。在20世纪80年代末和整个90年代,政府的制度创新和企业的管理创新都比技术实现来得更为迫切(周路明,2019)。
面临资本、劳动力、技术、市场“几头在外”的局面,肩负政治任务和历史使命的深圳首先开启制度创新,形成第一波创新驱动力,然后形成市场驱动力,科技创新成为企业主导的经济活动,产生广为称道的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的“6个90%”现象(2)即:90%以上的创新型企业是本土企业、90%以上的研发机构设立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人员集中在企业、90%以上的研发资金来源于企业、90%以上的职务发明专利出自企业、90%以上的重大科技项目发明专利来源于龙头企业。。可见,深圳走的是制度和市场双轮驱动型科技创新的路子,一方面依靠制度创新破解阻碍生产要素和生产方式重新组合的体制机制问题,另一方面积极主动从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上寻找资源、集聚资源;同时,由于外向型经济的牵引,深圳的制度创新始终聚焦于外向型经济所需要的企业、人才、技术、资本等市场资源要素,这使得最初的制度创新一直在塑造市场力量,制度驱动与市场驱动相互促进、相得益彰。
值得注意的是,当制度创新向市场传导第一波驱动力、市场驱动力日益强大之后,制度创新并不是完全隐匿消失了,而是在历史长河中不时显现,继续发挥作用。深圳的设立是制度创新的产物,制度创新是深圳的先天特质。深圳发展史一再表明,当制度创新存续发展比较好时,经济社会发展就会顺利;反之,当制度创新乏力时,经济社会发展就会遇到困难。每当深圳发展陷入困境,政府和民间就会深入讨论深圳还要不要保持“特区”特色,特区之“特”要体现在哪些方面。深圳的历史特殊性使得深圳必须始终当好“排头兵”“试验田”“窗口”“先行地”“实验区”,制度创新始终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
(2) 从外向型经济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再到原始创新。一是以引进生产为主的“深圳加工”阶段。1978年12月,深圳出现首家“三来一补”企业。1994年,深圳“三来一补”企业数量占全省的1/3,累计实际利用外资占全省的48%,出口总额、就业人数、工缴费结汇均占全省的40%左右。华侨、港澳商人和外国厂商投资办厂、办企业成为深圳外向型经济的主要市场主体。早期外向型经济为引进技术奠定了坚实基础,深圳据此培养了一批产业工人,掌握了一批生产制造技术,了解了现代企业制度,普及了市场经济观念,拓展了国际视野。二是以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的“深圳仿造”阶段。比“引进”更重要的是“消化吸收再创新”,这是提升自身技术能力的关键。20世纪90年代之后,受经济特区政策变动和港深穗高速公路通车的影响,大量产业沿着高速公路向劳动力和土地成本更低的东莞迁移,深圳经济大幅下滑,被迫走向模仿制造,随后十余年形成“山寨”城市印象(唐杰,2019)。对于原来的“三来一补”企业,深圳持续20年推动其转向直接代工和生产自主品牌。“山寨+转型”,就是在引进技术中学习技术、提升能力,这正是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生动实践。从现代化过程来看,包括发达国家在内几乎每个国家都经历了模仿时代。模仿既是积累资本的过程,更是积累技术、人才和大规模生产能力的过程。三是以集成创新为主的“深圳制造”阶段。集成创新一般是对已经存在的单项创新成果按照需要重新组合,并创造出全新的产品和服务(3)包括多种原理的集成应用、多项技术的集成拓展、多类部件的集成组装、多个系统的集成优化、多个平台的集成综合、多元服务的集成供给等。。集成创新必须建立在具备一定创新能力、对行业和市场深入了解基础上,是企业和产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逻辑起点是把握需求环节,在符合需求的产品服务与丰富的创新要素供给之间创造出新的匹配,从而使创新系统的整体功能发生质的跃变,形成独特的创新能力和竞争优势。从深圳科技创新历程来看,20世纪90年代抓住全球电子信息技术产业兴起的机遇,将电子信息制造业作为产业发展主战场,迅速形成六大高新技术产业群;1995年,进一步用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业、农业和第三产业。2000年之后,深圳在集成创新领域涌现出一批创新型骨干企业、创新型企业和一大批中小高科技企业,2005年底高新技术产品研发生产企业达3万多家。2006年,深圳继续扩大以重大产品和新兴产业为中心的集成创新。四是以原始创新为主的“深圳创造”阶段。原始创新被形象地比喻为从0到1的创新,主要集中在基础科学和前沿技术领域。原始创新成果具有首创性、突破性、带动性,往往能对科技自身发展产生重大牵引作用,对企业竞争态势产生深刻影响,对经济结构和产业形态带来重大变革,甚至在宏观层面上可能导致社会财富的重新分配、竞争格局的重新形成。因此,原始创新通常被看作是为未来发展奠定坚实基础的创新。越是走到发展前沿,越要重视原始创新。政策层面,深圳大部分时间讲的最多的不是“原始创新”,而是涵盖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和原始创新在内的“自主创新”。2008年,深圳首次提出“两个延伸”:推动科技创新从技术开发、应用技术研究向应用基础研究延伸,从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向原始创新延伸。自此,“原始创新”开始从“自主创新”中脱颖而出。实践层面,重大经济事件实实在在地推动深圳加快转向原始创新。2008年全球金融危机之后,外向型经济受到较大冲击,深圳先后出台六大产业振兴发展政策,培育和集聚原始创新的力量。近10年,深圳平均每年增加一所高校。2016年,深圳官方研判认为深圳科技创新正从“跟跑”向“领跑”转变。2016年之后,美国陆续制裁中兴、封杀华为等,客观推动深圳加快原始创新。无论是受制于人,还是无人区的迷航,都迫使一流创新型企业尽快走上原始创新的发展道路,进而引领带动整个行业、产业乃至区域创新生态的完善和创新体系的升级。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前述几种创新模式并非截然分开、非此即彼的关系,而是在不同阶段并行、交叉、融合,不同发展阶段创新模式侧重点不同,因此只能大致分阶段。
深圳的创新发展表现出“单点突破、俯冲发展”的规律性特点:从单种要素集聚到多类要素交汇,从单项业绩突破到综合绩效并进,从单个领域创新到系统全面创新。换句话说,深圳每到关键历史转型时总是先在研判发展形势的基础上,选择一个对未来发展至关重要的主攻目标,全力以赴占据这个制高点,然后进行“俯冲式发展”,即先在某些关键技术、核心领域、战略产业上形成单项创新突破和显著领先优势,然后依靠这一创新优势产生的强大示范效应、广泛溢出效应、巨大乘数效应、综合带动效应,完成从1到N的创新裂变升级。比如,从电子信息制造业到整个高新技术产业,从高新技术产业到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工业、农业和服务业,从制度创新到产业创新、科技创新,从科技创新到思想观念创新、发展模式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对外开放创新、企业管理创新和城市管理创新,从而逐步使创新贯穿到现代化建设的各个方面,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内在动力,成为驱动经济社会持续协调发展的主导力量。
上述规律性特点反映在科技创新方面,表现为促进科技创新的各项指标之间有先后逻辑关系。比如,一般认为深圳的金融资本特别是风投创投很发达,对于科技创新起到很大促进作用,如果据此认为,学习深圳要优先大力发展金融,就可能误入歧途。因为在科技创新发展过程中,金融资本是后发因素,是滞后指标,而非先行指标。
从理论看,这主要是因为技术与资本两种生产要素之间的特殊关系。工业化大生产时代,在成熟技术条件下,只要给定标准参数和材料,一定会得到标准产品。但是,新技术以及与之伴生的新业态、新模式不同于已有技术范式,因而是非标准化范式。当资本投向新技术时,必须近距离观察、深入了解,资本会主动靠近技术。所以,当一个地方集聚新技术时,大量资本一定会嗅觉灵敏地闻风而动、闻“技”起舞。此外,当今世界,流动性泛滥,数字经济时代资本流动的便利性大大增加,相比之下更缺乏以科技创新为代表的优质资产。因此,在科技创新涌现过程中,资本会追着技术跑。
从实践看,深圳科技创新历史清楚地表明:先有市场主体的规模积累,才有金融资本的加速跟进。选取商事主体和本外币存款余额分别作为市场主体和金融资本的代表性指标分析发现:当深圳商事主体在2014年积累到174万户之后,本外币存款余额迎来“拐点”,从3.74万亿元猛增到2015年5.78万亿元,增幅高达54.69%;又经过5年商事主体的稳步增长之后,本外币存款余额在2018年之后再次加速增长。
站在今天的时间坐标看,深圳科技创新各项指标全面领先,但回顾其历史,则会发现它们是从全面落后开始起步,先在某些指标上积累和领先,然后带动其他指标发展,整体上看是一个螺旋上升的过程。比如,先有商事主体增加,再有科技企业大规模增加;先有创新型企业增加、创新能力增强,再有金融资本跟进投资、加速集聚等。
深圳科技创新历史还表明,促进科技创新的各项指标之间有内在结构支撑,主要有三大底层社会结构。
关于移民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学术界研究甚多。比如,64个国家数据表明,人口结构显著影响技术创新,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的提升能够显著促进技术创新(邵汉华和汪元盛,2019);19个经合组织成员国数据表明,移民整体上主要通过人力资本存量和移民多样性这两种途径显著促进接收国的创新能力提升(张晶等,2020)。从实践来看,全球创新型城市大多是移民城市,比如美国的波士顿和硅谷地区,深圳也是如此。
深圳是个活力充沛的移民城市。截至2021年末,深圳常住人口1768.16万;其中,常住非户籍人口1211.77万人,占常住人口比重68.53%;如果以1979年为基数100,到2021年深圳常住人口、常住户籍人口、常住非户籍人口的人口指数分别达到5604.3、1754.5、807123.4,年均增长率分别为10.1%、7.1%、23.9%;而且常住非户籍人口与就业人口的增长曲线高度一致甚至重合。在常住非户籍人口高速增长的情况下,深圳常住人口平均年龄仅有32.5岁。(4)2020年深圳市常住人口的平均年龄为32.5岁,15~59岁的中青年人口占比79.53%,表明深圳人口依然“年轻”,仍处于旺盛的“人口红利”期。详见:深圳市卫健委《经济人口概况》,http:∥wjw.sz.gov.cn/ztzl/szjmjkbps/szjmjkqk/content/post_9993379.html,2022年8月1日。常住非户籍人口是纯粹的移民。这充分说明深圳是个移民城市,而且移民多是就业人口,移民是深圳活力的重要源泉,移民文化是深圳的核心竞争力。
深圳移民就业主要分布在非公有制经济领域。深圳常住人口的70%是就业人口,而就业人口中90%多是国有单位和城镇集体单位之外的就业人员(含外商和港澳台投资、股份制、联营等单位在岗职工,私营个体就业人员等)。动态来看,1979-2021年,国有和城镇集体单位在岗职工人数增长15倍,而除此之外的私营个体就业人员、外商和港澳台投资单位就业人员等其他就业人员人数则增长了约120倍。特别是自1992年起,私营个体就业人员迅速增长,占总体就业人口比重从7%增加到2021年的60%多,1992年、2005年和2013年有三次显著增加,如果再加上在岗职工中除国有和城镇集体单位之外的就业人员,则非公领域就业人口贡献了绝大部分的城市就业人口增量。
深圳移民就业的产业分布主要在第二、三产业。在移民与就业人员规模变化曲线高度重合的基础上,基本可判断就业人员的产业分布大致等同移民就业的产业分布。深圳就业人口中分布在第二、三产业的分别约占39.06%、60.85%。其中,在岗职工分布在第二、三产业的分别约为47.52%、52.48%。比较发现,在岗职工在第二产业的分布比总体就业人口在第二产业的分布高出约8.5个百分点,这说明组织化程度较高的单位生产活动更倾向于第二产业。同时,私营个体就业人员主要流向第三产业的小微企业。从2009年开始,深圳私营企业数量迅速增加,2012年之后进一步加速增加,这一变化趋势与同期第三产业企业数量变化曲线高度一致甚至接近重合,与同期注册资本500万元以下企业数量变化基本同步,而同期第二产业企业数量增幅明显低很多;2021年,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用工人数达235.05万人,约占总体就业人口的18.87%。可基本判断,第三产业和面广量大的小微企业成为深圳吸纳大量新增私营个体就业人员的场所。而第三产业对GDP拉动力自2011年起持续高于第二产业,贡献了经济增长的最大份额。
关于移民与创新之间的关系,深圳描绘了这样一条传导路径:从某个时期开始,制度创新催生改革开放,突然出现大规模移民,进入城市的某些产业领域就业,在充分市场竞争环境中进行激烈的生存博弈,去努力发现每一个细小的生存缝隙,从事经济活动,形成海量商事主体,构建出一个个行业圈、一条条产业链,在这些圈和链不断发展、壮大、升级的过程中,迸发出一次次的创新。
深圳商事主体以民营为主,创业密度高。根据深圳官方统计口径,深圳商事主体主要包括企业和个体户,其中企业又分为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内资企业。截至2021年12月,私营企业和个体户合计占深圳商事主体总量的97.9%,加上外资企业累计占比99.8%。如果单独对比分析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就会发现:2006年深圳外资企业数达到2.7万家,首次超过内资企业数,而且自此以后内资企业数量日趋减少,外资企业数量迅速增长。按深圳2021年底常住人口计算,每千人拥有商事主体约215户、企业136家,创业密度全国第一。
创新载体集中在企业。深圳共有2960个创新载体(5)详见《深圳市创新载体名单》,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http:∥stic.sz.gov.cn/kjfw/cxzt/szscxztmd/。,除了少部分重点实验室、公共服务平台等在大学、医院等事业单位之外,大部分依托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包括大量的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甚至部分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也设在企业。
民营商事主体是深圳创新发展的主力军。比如,在2021年深圳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构成中,私营企业占29.2%,在各类企业中最高,加上港澳台投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后占60.4%;此外,登记注册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的规上工业企业产值占39.3%,毫无疑问,民营商事主体在深圳规上工业总产值中占据主导。而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集中了全市80%以上的研发人员,是科技创新的主力。
深圳房价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住房结构。深圳房价高广为人知。表面看2021年深圳常住人口1768.16万、住房1082万套,人房比1.63∶1,但实际住房自有率仅为23.7%,深圳住房六种类型中可常态化自由交易的主要是商品房和公寓,仅占26%,产权房需求与供给之间存在严重的结构性失衡。
深圳高房价与低居住成本并存。这主要因为深圳有74%的非自由交易住房,特别是大量的城中村。根据深圳市政府发布的2022年各区房屋租赁参考价格,深圳租房价格最高的三个区中,同一区域内的每平方米月租金,商品房是城中村的1.68倍(南山区)、1.51倍(罗湖区)、1.38倍(福田区)。以单室套月租金为例,2022年深圳前三位的区分别是南京前三位的区的1.51倍、1.19倍、0.96倍;而其GDP则分别是南京三个区的4.38倍、5.76倍、1.34倍。可见,深圳以较低的居住成本创造了高价值。
由于存在以城中村为代表的低价居住空间和较多的就业创业机会,深圳成为一个生活成本低、创新收益高的生存价值洼地,这是深圳成为人才中心和创新高地的重要原因。
创新是五大新发展理念之首,是现代化建设全局的核心。创新驱动是高质量发展的核心战略。寻求创新需要主动推进制度创新。深圳是国家主动采取制度创新的历史产物,深圳以科技创新为核心引领全面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创新的历史成就,制度创新先于科技创新是深圳的实践逻辑。创新就是生产函数的变动,是由于技术的应用而导致的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的重新组合。科技创新只是这种生产要素和生产条件重新组合的结果表现。一般而言,特定历史阶段生产要素会形成相对稳定固化的关系,对这些关系状态的规范形成制度。想要促使生产要素之间重新组合,也即改变原有的关系状态,就必须改变维护生产要素关系的制度。这是制度创新优先于科技创新的理论逻辑。
基于制度创新和科技创新之间的理论和实践逻辑关系,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强化创新战略。目前,国家和地方层面普遍意识到创新特别是科技创新的极端重要性,但是,还有些地方甚至部分创新资源富集的城市,未在实践层面把创新驱动作为核心战略,或者抓创新紧一阵松一阵。必须始终坚持创新在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坚定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全面加强党对创新工作的全面领导,完善党对科技创新工作的领导体制,把科技创新作为核心中的核心,围绕创新链配置各类要素资源,一张蓝图绘到底。二是强化改革创新。科技创新往往在曲折中前进,需要顶住历史的压力,运用改革的胆略和智慧。深圳也曾遇到不少困难挑战,每当深圳经济社会发展到了转型跃升的关键时期,总有一股大胆改革、勇于创新的力量推动着深圳经济结构的调整与优化。在深圳,历史时常在无路可退时出现重大转折性前进。创新最需要改革,创新就是改革。当前,中国经济增速放缓,世界经济面临衰退风险。历史表明,那些实现重大科学技术突破的基础创新的高峰恰恰处在经济长波的萧条期(尼·康德拉季耶夫,1979;李国杰,2010)。应更加坚定地以改革促创新,破除束缚科技创新的体制机制,推动创新要素自由流动、优化配置,更好固本培元、孕育经济新动能。三是强化自我革命。制度创新往往触及利益,包括纵向“条条”(部门)和横向“块块”(区域)的利益,这需要自我革命精神才能完成。为此,必须“跳出科技看科技”,在党委政府而非科技、工信等部门层面成立科技创新工作领导机构,更高站位统筹、更全系统规划、更大力度协调制度创新涉及的方方面面利益,周密细致地推动,久久为功,方能卓见成效。
深圳在“被逼无奈”和“路径依赖”之下,走上了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正确道路,并逐渐形成了从制度创新向市场驱动传导,再以制度和市场双轮驱动科技创新,从引进生产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集成创新、再到原始创新,从单点突破到全面领先。这是深圳创新驱动发展的历史逻辑,也是一条循序渐进、有序演化、独具特色、独步全球的科技创新之路。
基于上述历史逻辑,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坚持目标导向,把握科技历史方位。把科学技术放置在经济发展历史长周期中考察,充分认识科学技术发展的长波规律,在此基础上结合当今世界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趋势,准确识变、应变、求变,精准把握有望取得重大突破的科学技术方向和领域,结合科技中长期规划和短期计划,咬定青山不放松,努力取得新突破。二是坚持市场导向,把握未来潜在需求。潜在需求是科技创新的强大动力。要聚焦国家战略需求,整合国家实验室、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一流科技领军企业等力量,重点开展“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攻关;聚焦科技发展需求,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遵循科技内在技术路线发展逻辑,预判科学技术发展未来可能遇到的障碍,不断向科学技术广度和深度进军;聚焦社会应用需求,面向经济主战场和产业企业发展,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瞄准大规模商用前景,创新丰富应用场景,以强大需求牵引高质量科技供给。三是坚持问题导向,把握现实短板不足。立足自身实际,摸清创新要素资源的规模、结构及其禀赋特点,避免盲目追逐科技热点,直面和冷静分析存在的主要矛盾和问题,特别是各种“难以为继”的情况,号准脉、开好方,在解决问题的现实需要和资源禀赋的路径依赖基础上探索适合自身的创新路子。
在深圳科技创新之路的背后,隐藏着三大底层支撑结构:以移民为主的城市人口结构决定着创新文化,以民营企业为主的商事主体结构决定着创新活力,以城中村为主的居住成本结构决定着创新成本。需要特别说明的是,上述三大底层结构都是必要条件,但是,任何单一结构都不能构成充分条件,这三大底层结构的共同叠加支撑才形成了深圳科技创新的高楼大厦,缺一不可。此外,深圳还有一些次一级的支撑结构,比如,以低成本为主的创新机会结构决定着创新收益,并与以居住为主的生活成本结构共同决定着创新收益率,以体制外为主的存量资源结构决定着创新路径。当人们把目光聚焦在深圳科技创新的光环时,不应忘记起着支撑作用的“结构底座”。
基于科技创新结构论,提出如下政策建议:一是优化人口结构。要重视移民,更要重视移民的结构分布。移民与创新之间并无必然联系。中国有许多移民城市,但并不是每一个都成了深圳。如果移民到了一个城市迅速有了户籍,可以享受与户籍绑定的一系列生活福利待遇,或者被稳定体制的大企业吸纳就业,不需要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中努力打拼奋斗,或者被高房价驱离甚至被城市管理者以强有力的行政手段“规划”到城市的边缘固定区域居住,这样的移民要么无法产生巨大的生存压力,要么被固化成某个底层群体,无法解放思想、激发活力,创新也就无从诞生。移民促进创新,关键在于移民的年龄结构、就业部门结构、产业行业分布结构、居住空间分布结构乃至社会关系结构等结构性因素,必须有利于促进创新活动,形成创新网络,降低创新成本,提高创新收益。要积极促进科技创新政策向“亲移民”转变,移民既包括政策定义的“人才”,也包括政策忽视的其他人口,而后者常常是实用性创新和经济社会大变革的缔造者(哈罗德·埃文斯等,2013)。二是优化市场主体结构。要继续壮大市场主体规模,实施市场主体倍增计划,面向企业和个体户有针对性地分类精准优化营商环境。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坚持“两个毫不动摇”,推动民营企业和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积极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深耕专业技术和细分市场。继续重视引入外资、设立外资企业。充分激发各类市场主体创新活力,引导支持开展研发活动、加大创新投入。同时,高度重视和促进多元创新主体相互联系和作用,使各类市场主体融入创新生态系统,突破创新的“达尔文海”(刘刚和王宁,2018)。三是优化成本结构。创新有成本,有时还非常高,创新者常常冒着极大风险,把劳动力转化为创新者必须降低创新成本。首先是生活成本,让创新者无后顾之忧,包括居住成本、就业机会成本、交通成本、子女教育成本、医疗健康养老成本等,其中最重要的是居住成本,强化“房住不炒”,推动租购并举,促进职住平衡,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优质均衡医疗体育文化等公共服务。其次是创业成本,让创新者有更好预期,全面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支持低成本零成本创新载体建设,打造新型研发平台、共性技术平台、公共服务平台、共享制造平台,以各个环节更低创新成本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创业种子孵化、科技企业成长、未来产业集聚。
促进科技创新,必须转换视角,深入了解创新驱动发展的动态历史逻辑,深刻分析支撑科技创新的社会结构底座,结合实际,才能找到适合自己的发展之路。唯有创新,未来可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