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 年12 月3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对外贸易法的决定,删去《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第九条关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的规定。
根据决定,自2022 年12 月30 日起,各地商务主管部门停止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对于申请进出口环节许可证、技术进出口合同登记证书、配额、国营贸易资格等相关证件和资格的市场主体,有关部门不再要求其提供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材料。这意味着从事进出口业务的企业,不再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企业自动获取进出口权。
事实上,自2019 年12 月1 日起,取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审批就在自贸区试点了,自贸区内注册的企业自成立起就自动获得了进出口权资格。本次把该试点政策推向全国后,所有的企业都无需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即可获得进出口权。
专家表示,免去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手续是国际通行做法,体现我国推动高水平对外开放的姿态和步伐,将有效提升广大外贸企业的经营效率与活力。(徐长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