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海萌,盛明珠,汤巧巧
(青岛市市立医院口腔科 山东 青岛 266000)
牙周炎是常见的一类感染性牙科组织疾病,临床多表现为牙龈红肿、牙齿松动或丧失、咀嚼无力及牙周袋溢脓等[1]。当牙周组织发生感染后其软组织最先被破坏,随着炎症加剧,炎症逐渐从软组织发展至硬组织,慢性牙龈炎转变为慢性牙周炎,患者表现为牙槽骨发热破坏和吸收,牙根表面硬组织逐渐丧失,若未能及时进行诊治,最终会导致牙周硬组织不可逆性破坏[2]。GTR是因牙周炎症导致牙周组织缺损的有效修复手段,但牙周组织结构较为复杂,治疗不当会导致牙齿松动或丧失,易造成牙齿排列畸形、牙齿错位等情况[3]。且GTR存在细菌感染的可能,对患者牙齿形态及位置矫正效果均不理想,影响牙周功能恢复[4]。口腔正畸术可有效促进牙齿整齐排列,确保咬合关系正常,在恢复创伤、促进牙周组织再生方面有积极作用[5]。GTR联合口腔正畸可有效改善牙列畸形,校正牙列拥挤,改善牙周炎,恢复牙周组织。本研究旨在探究GTR联合口腔正畸治疗对口腔功能的影响,现将结果报道如下。
1.1 一般资料:选取2018年1月-2020年12月笔者医院收治的符合纳入标准的118例慢性牙周炎患者为研究对象,按随机数字表法分为观察组(n=59)和对照组(n=59)。对照组男34例,女25例,年龄21~64岁,平均(39.87±6.72)岁,病程12~28个月,平均(19.53±3.15)个月;观察组男33例,女26例,年龄21~63岁,平均(38.59±6.64)岁,病程12~27个月,平均(19.12±3.27)个月。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批。
1.2 纳入和排除标准
1.2.1 纳入标准:①患者均符合《临床疾病诊断及疗效判定标准》[6]中慢性牙周炎的诊断标准;②3个月内未接受牙周治疗者;③成人错牙合畸形,全口牙槽骨吸收1/3~1/2;④患者及其家属均知情同意,且签订知情同意书。
1.2.2 排除标准:①合并牙髓炎等其他口腔疾病者;②暴力损伤造成牙齿松动或畸形者;③入院前服用过抗生素药物治疗者;④合并重要器官功能障碍者;⑤合并恶性肿瘤、感染性疾病者;⑥表达障碍或精神疾病患者。
1.3 治疗方法
1.3.1 对照组:给予患者GTR治疗,术前对患者的口腔与牙龈进行全面清洁,确定患者牙龈化脓部位,并将其进行刮治处理。处理患者牙根位置使其平整,并清除牙菌斑。采用牙周翻瓣术修复患者损伤的牙骨与牙周,于患者牙周骨缺陷部位及牙槽嵴周围置入人工骨后对患者的黏骨膜瓣进行缝合,处理患者牙龈组织受损部位。对患者行牙周组织再生手术后,嘱咐患者使用0.2%的氯己定进行漱口,1次/天,连续漱口6周。
1.3.2 观察组:给予患者GTR联合口腔正畸治疗,GTR治疗方式同对照组,在其治疗基础上使用直丝弓矫正器矫正移位的牙齿,对患者牙齿进行排齐处理,移动镍钛丝直至牙齿间无空隙,以利于修复。正畸治疗需辅以全面的健康宣教,使患者了解并掌握正畸治疗时期的注意事项,指导患者日常进行口腔清洁与维护,并定期(1次/月)对牙周进行检查和清洁,避免炎症的发生。
1.4 观察指标
1.4.1 牙周状态相关指标:采用钝头探针探测PD及AL,检查牙龈形状、牙龈状况出血情况等,并记录GI,分数越高表明患者牙龈状况越差。
1.4.2 炎症因子水平:分别采集两组空腹静脉血5 ml,离心后分离血清,采用酶联免疫吸附法测定血清IL-8、IL-6、TNF-α及CRP等炎症因子水平。
1.4.3 临床疗效:疗效评价标准参照《牙周病诊疗指南》[7]。患者牙周无红肿、疼痛,且牙周外观已和发作前无差别为治愈;患者牙周存在轻微红肿、疼痛,且牙周外观已基本改善为有效;患者牙周存在严重的红肿、疼痛,且牙周外观未有改善为无效。总有效率=(治愈+有效)例数/总例数×100%。
1.4.4 不良反应及复发率:治疗完成后随访6个月,记录期间发生的人工骨松动、牙周水肿、牙龈炎等不良反应,并统计治疗6个月后的患者复发例数计算复发率。
1.5 统计学分析:使用SPSS 24.0软件分析处理数据,计量资料以()表示,采用独立样本t检验;计数资料采用n(%)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牙周状态指标比较:治疗后,两组患者PD、AL、GI均较治疗前明显下降,且观察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牙周状态指标比较 (例,)
表1 两组牙周状态指标比较 (例,)
注:a表示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b表示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5。
2.2 两组炎症因子水平比较:治疗后两组患者IL-8、IL-6、TNF-α、CRP等炎症因子水平较治疗前明显下降,且观察组低于对照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炎症因子水平比较 (例,)
表2 两组炎症因子水平比较 (例,)
注:a表示与同组治疗前比较,P<0.05;b表示与对照组治疗后比较,P<0.05。
2.3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观察组总有效率为96.61%,高于对照组的76.27%,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4。
表4 两组临床疗效比较 (例,%)
2.4 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及复发率比较:观察组不良反应发生率为5.08%,低于对照组的11.86%,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观察组复发率为3.39%,低于对照组的13.56%,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5。
表5 两组不良反应及复发情况比较 [例(%)]
2.5 典型病例:两组典型病例见图1~2。
图1 观察组典型病例治疗前后
图2 对照组典型病例治疗前后
慢性牙周炎主要是由微生物感染、牙齿排列紊乱或脱位等原因引起的,患者牙槽骨吸收和附着丧失,进而导致牙齿松动,若未能进行及时治疗会加重患者错牙合畸形及牙脱位程度,破坏牙周骨结构组织,严重影响患者的口腔功能[8]。牙周炎患者牙支持组织的病理改变,导致牙齿松动、伸长、移位等,进而引发错牙合畸形,影响咬合功能,且随病情发展,牙根尖压力明显增加,周围组织供血减少,引发牙髓病变等一系列疾病[9]。
GTR可用于牙周组织缺损的修复,人工骨主要成分是胶原,植入后可与生物膜有效融合,在促进牙槽骨组织再生、引导牙龈正常生长、提高牙槽骨的稳定性等方面具有显著优势,有助于口腔功能的恢复[10]。口腔正畸借助机械的嵌合力,可修复牙周组织创伤,缓解牙龈红肿增生,减少牙结石沉积等,还可通过矫正器平整牙齿,改善患者咬合不齐,弥补GTR在牙齿矫正方面的不足[11]。既往研究[12]显示,正畸联合GTR治疗可优化牙周附着,保障后续治疗安全,正畸还可提高GTR治疗效果,同时还可恢复咬合功能及固定牙齿,两者相辅相成。GTR还可防止牙龈上皮细胞向根方向生长,改善感染牙根表面的生物相容性,增强牙周前体细胞的生物活性,这三个机制可促进形成新的牙周组织,提高牙齿稳定性,为正畸营造良好的环境[13]。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两组PD、AL、GI明显低于治疗前,观察组低于对照组,且观察组治疗有效率高于对照组,提示联合治疗可显著改善牙周组织状态及受损牙龈,临床疗效显著。刘海峡等[14]研究显示,联合治疗效果明显提高,与本研究结果相似,说明GTR联合正畸治疗牙周炎具有显著优势。
慢性牙周炎常伴随一系列炎症反应,主要是炎症免疫反应中产生大量白细胞介素、TNF-α及CRP等血清炎性因子,导致血小板聚集黏附,局部发生炎症反应,减弱了牙周组织的修复能力,进而加重病情[15]。本研究结果显示,治疗后两组炎症因子水平明显下降,且观察组低于对照组,提示联合治疗可显著降低患者炎症水平,抑制机体炎症反应。此外,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观察组复发率低于对照组,提示联合治疗更为安全有效。
综上所述,给予慢性牙周炎患者GTR联合口腔正畸治疗效果显著,可显著改善牙周组织状态,恢复口腔功能,减轻机体炎症水平,且复发率较低,值得临床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