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超 郝继东
作者简介:李超(1997-),男,吉林梅河口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古代汉语训诂学。
通信作者:郝继东(1970-),男,内蒙古化德人,博士,副教授,研究方向:古代汉语以及文学文献学,通信邮箱:jd.hao@163.com。
摘要:《说文解字注》和《说文通训定声》都是清代学者对传世本《说文解字》进行研究后写成的经典之作。通过比较可以发现二书虽皆重视音义之间的相互关系,但又各有侧重:前者更倾向于还原《说文解字》原貌,保留《说文解字》原有体系,更重视本义和本字,属于文字学著作;而后者则是打乱《说文解字》原有体系,建立自己的说解系统,属于语言学著作。
关键词:《说文解字》;《说文解字注》;《说文通训定声》;比较
中图分类号:H161;194.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6-4110(2023)02(c)-0052-05
A Comparison of Shuo Wen Jie Zi Zhu and Shuo Wen Tong Xun Ding Sheng
LI Chao, HAO Jidong
(School of Literature, Shenyang Normal University, Shenyang Liaoning, 110034, China)
Abstract: Shuo Wen Jie Zi Zhu and Shuo Wen Tong Xun Ding Sheng are the classic works written by scholars in the Qing Dynasty after studying Shuo Wen Jie Zi. Through comparison, it can be found that although the two books attach importance to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sound and meaning, they have their own focuses: Shuo Wen Jie Zi Zhu tends to restore the original appearance of Shuo Wen Jie Zi, retain the original system of Shuo Wen Jie Zi, and pay more attention to the original meaning and the original word, which belongs to philology works. The latter is to disrupt the original system of Shuo Wen Jie Zi and establish its own interpretation system, which belongs to linguistic works.
Key words: Shuo Wen Jie Zi; Shuo Wen Jie Zi Zhu; Shuo Wen Tong Xun Ding Sheng; Comparison
段玉裁與朱骏声都是清代对《说文解字》进行全面研究的文字学家,他们二人分别著成了《说文解字注》和《说文通训定声》这两部传世之作,二书成书虽有先后之分,(段书成书于1808年[1],朱书成书于1833[2])但并无内容优劣之别。张其昀说:“段、桂、王、朱各自从不同的方面、不同的角度研究《说文》。”[3]可见,虽均为《说文》学家,朱、段的研究侧重却各不相同。
1 从书名意涵上比较《说文解字注》与《说文通训定声》
1.1 《说文解字注》
段书名为《说文解字注》,其“注”之处有四。一为校勘,《说文解字》在经李阳冰手后,与原书已大不相同,徐铉勘定后,大徐本《说文》成了传世本,其书收录了一些许书未收的新附字,因此传世本也非许书本来样子。段玉裁在徐铉本的基础上极力还原许书的本来面貌。二为发凡体例,段玉裁明确地说明了他的写作目的是要“通其条贯”,诚如大家所知,任何一部优秀的作品必定有其系统性,《说文》作为“古今第一种书”自然也是如此。只不过许慎并没有把体例问题完全讲清楚,需要后人注明,段书又有自己的体例需要注明,这些工作也就成了段氏“注”《说文》的第二个方面。三为不再局限于汉字形体,而是将形体、声韵、语义结合起来,《说文》是形书,作为它的注,段书也是从形体出发,但是它还能重视音的作用,审形以知音,审音以知义。四为述而有作,使许书内容更加丰富,如段氏创建的“浑言”“析言”体系,重视语义区别特征,至今仍在同义词辨析问题上有着一席之地。另外,其对单个字形记录词的引申义进行了串联,寓述于作,为《经济籑诂》这类的“散”钱进行穿线,有助于读者理解词义引申的系统性。在对许书的态度上,段玉裁时而唯许慎马首是瞻,维护许慎权威,时而又大胆改动(这也是后人攻击段书的地方[4]),有矛盾之处。
1.2 《说文通训定声》
朱书名为《说文通训定声》,其内容也确实是按照“说文”“通训”“定声”进行编排的。《说文解字》主要应该归入狭义的“文字学”类,多数的《说文》学作品也应该归入狭义“文字学”类,但是朱书却非如此。其和《说文解字注》一样,都很好地利用了有清一代“声义相通”的理论基础,朱骏声在《自序》中说“天地见有形而后有声,有形、声然后有意与事”,反映出了他的语言观。朱书将“说文”(分析文字构造方式)、“通训”(通释文字记录的语言单位的本义和引申义,以及这个字形所承载的假借义等)、“定声”(利用语音线索将文字重新串联)这三个方面结合起来。与段书不同的是,段书极力还原许书原貌,而朱书却在努力建设自己新的体系。胡朴安评价此书“散五百四十之部首,以声为母,以所从得声之字隶之,专明转注、假借之旨”[5]。段玉裁治《说文》,很少改动许慎的体例,只是在许慎的基础上进行进一步补充,如阐发许慎的六书说等[6]。而朱骏声对许书系统大胆创新,他先打乱了540部的分部系统,不将文字按照部首分类,而是将它们按照韵部分类,以便更好地体现语音和语义的关系。另外朱书也不局限于传统的六书理论,比如,他对“转注”和“假借”的看法就极具特色,别成一家之言,这也是他在《自序》中重点说明的。
2 从主要内容上比较《说文解字注》与《说文通训定声》
2.1 《说文解字注》的主要内容
段书的主要内容大致分为以下几点。第一,在大徐本《说文解字》的基础上,参照其他资料,对《说文解字》进行再次校勘。徐铉校订的《说文解字》有松本和汲古阁版本,这两种版本有所差异,另外众训诂作品中对《说文解字》的引用也是段玉裁进行校勘时的重要依据。如参考《玉篇》《经典释文》等。第二,重新补充界定许书和自己注释的体例,“许慎著《说文》,不曾明白标出凡例”[7],段书发现这个问题之后,对许书的体例进行了分析,如,对“一”字的注解“凡云‘凡某之属皆从某者,《自序》所谓‘分别部居,不相杂厕也”,就对“指事”这一造字法的术语进行了说明。又如,“元”字下注“凡言从某某声者,谓于六书为形声”对形声进行了说明。“下”字下注“转注者,互训也”对转注进行了说明。上文说到段书述而有作,其“作”则体现在段玉裁对《说文》体例的补充上,汉末人始知反语,许慎时代不存在“反切”,因此直音法和读如、读若、读曰、读为成了许慎时代的主要注音方式,段玉裁对这些术语进行了区分,认为“凡言读若者,皆拟其音也。凡传注言读为者,皆易其字也”, 段书不仅对许书的体例进行解释,对自己注解中的体例也有说明,还是以“一”字为例,段玉裁注“凡注言一部、二部,以至十七部者,皆谓古韵也”,就是说明他自己的“古韵十七部”的体例的。另外,许书的六书名义界定并不清楚,段书则对其进行了补充,如,段氏注“上”字“象形者,实有其物,日月是也;只是者,不泥其物而言其事,上下是也”。第三,段书融汇经学和小学。中国的传统语言学——小学一直都是经学的附庸,到魏晋时期渐渐独立,但是仍旧与经学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经学是小学的主要研究对象,而小学则是经学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工具。段玉裁很明确地认识到了经学和小学的关系,不仅用其深厚的小学功底注释经学,而且能征引经学内容证明小学,旁征博引,用有清考据学的方式进行例证的搜集和汇总,做到信而有征,如“祪”字,段玉裁注“见《释诂》”。第四,将文字学著作《说文解字》延伸为具有语言学著作性质的《说文解字注》,许书从形体出发,通过分析文字的结构力求找到每个字形的造义,而段书通过大量的征引经史子集作品,不仅阐发通过形体分析得来的造义而且还能厘清各种语境下产生的语境义,以及多义词的引申线索和无法通过形体、引申、语境得出的假借义。而且段玉裁十分重视汉字形、音、义的联系,也进行了一些积极推求语源的尝试。另外,形体是汉字本身具有的,音和义则是源于汉字记录的汉语单位。如“其”字,它的形体就是簸箕的形状,而它代词的词汇意义和语法意义则是它记录的语言单位赋予的,段玉裁注“按经籍通用此字为语词”[8],说明了“其”的虚词用法是人为约定的。段玉裁本人十分重视字音的作用,认为“音韵明而六书明”,因而段书能根据声音推求本义和破假借,有理有据。
2.2 《说文通训定声》的主要内容
朱书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点。第一,建立新的《说文》体系,以因声求义为原则,打乱《说文》540部首的编排体系,以《周易》的18个卦名为纽,梳理文字。这对“分别部居”的《说文》体系而言实在是一大改造。朱书还统计各类造字法的造字数量,以数据的形式让读者直观了解各类字的比重。第二,分“说文”“通训”“定声”三部分说解文字形体及其语义、语音。其中“说文”部分自然是对传统《说文》体系的继承和发展,虽然朱书体系自成一家,但是总体上的性质还是《说文》的注释书,内容还是以《说文》收录的字为主,因此朱书也有大量篇幅地对文字形体的说解,只是朱书对于许慎的六书有着新的看法,在“转注”和“假借”下掺杂了自己见解的新例字。“通训”,即是疏通和训释,疏通是就文字记录的语言单位的引申义而言的,训释则是对借用文字形体记录的假借义而言的,“通训”主要体现在朱书的“转注”和“假借”说上,尤其体现在“转注”上,朱駿声说“小学之网有三:曰形体、曰音声、曰训诂。《周官·保氏》以六书教国子,象形、指事、会意者,形体之事也。谐声者,音声之事也。转注者,训诂之事也”,直接将“转注”问题视为训诂问题。《中国古文字学基础》中进一步介绍了朱骏声的转注和假借,指出“凡一字数训,在意义上有联属的称为‘转注,在意义上没有连属的称为‘假借”[9]。从中可以看出,虽然“转注”“假借”的名目仍是许慎的,但是实际上在朱书中所指已经有所不同:转注为引申,假借为破字;转注义为引申义,假借为假借义,它们和不能归入引申和假借的“别义”同属于“通训”部分。“定声”是本书的核心所在,《梦溪笔谈》中记载的“右文说”虽然是推求字根的积极尝试,但是却并不科学。相比于此,朱书的“定声”部分对于形声字的分析是相对科学的,书中分析《说文》中的形声字,得1 137声符,以古韵十八部对文字进行编次,与段书通过附录《六书音均表》表明自己的语音观的方式不同。朱书“以声为经,以形为纬”,围绕文字记录的语义这一核心进行训释并兼重推求语源,因此较之于段书,更有训诂著作甚至是语言学著作的特点。
3 从训释方面比较《说文解字注》与《说文通训定声》
3.1 《说文解字注》的训释
《文字声韵训诂笔记》中说:“段氏则以声音之通施之文字,而知假借、引申与本字之分别。”[10]从季刚先生的评述中可以看出,段氏的《说文解字注》有以下几个内容。第一,能以音求义,这是有清一代经学家们常用的寻求语义的方法。钱大昕说“就古音求古义,引申触类,不限形体”[11],段书就是系统运用这种求义方式的著作。第二,能明文字假借、语义引申。汉人班固所著《白虎通》与刘熙所著《释名》两书是我国早期的用声训求语义、探语源的著作,《说文》《毛诗笺》也都能重视声音和语义的关系,这些著作为清代经学家的因声求义打下了基础。段玉裁利用了声训破假借,书后附有《六书音均表》以自成文字音韵之一家之言。另外,《说文解字》虽是以说解字形为主的著作,但是也不乏对文字记录本义的解释。段玉裁在《说文解字》“原貌”的基础上,解释各类词的引申义、区别近义词。第三,能明“本字”,这既是段书的优点也是段书的缺点。一方面,段书极力还原许书的“原貌”,此其功也;另一方面,他认为《说文解字》所用的都是本字,则其过也。
《说文解字注》的训释体例是:先列出小篆字形,然后交代本义,之后说明构字方法。这部分与《说文解字》原文没有太大差异。之后再征引文献资料作证语义的解释,单义词则相对略注一些。如玉部“璐”字:“《九章》‘被明月兮佩宝璐,王逸注‘宝璐,美玉也”。多义词则相对详注一些。如草部“莫”字,段氏解释了“且明”和“无”两个语义。释义之后在徐铉补充的反切后说明韵部的归属。
在征引文献时,若有异文段氏也会标出,如日部“昕”字,段玉裁引“小徐本作旦也,明也”,又引“《韵会》作旦明也”。
段氏在释义的时候时而敢于订正传世本的错误,时而又崇信许慎,强为之解。订正之例如舟部“朕”字,段氏在“我也,阙”后勘正“此说解既阙,而妄人补‘我也二子,未知许说字之例也”,《说文解字》在字记录的语义不明的时候往往会在释义时用“阙”字注明,这是许慎的行文体例之一,此处在“阙”字上另外有“我也”二字,段氏认为这明显是后人增补上的内容。段书中对“妄人”“浅人”的批评并不少见。另外,从改动“指事”字的定义也能证明段氏是敢于订正传世《说文解字》的错误的。崇许之例则可以从段玉裁对“为”字记录的语义的训释上看出:《说文》“为,母猴也”这是明显的无稽之谈,但是段玉裁却还要强行说明这种解释的合理性,征引了《左传》的例子,妄图说明《说文解字》训“为”为“母猴”的合理性。事实上通过更早的字形已经证实了“为”字是像牵象之形的,所以“为”才会有义素“做”。敢于改许又过分崇许,这是段氏的矛盾之处。
3.2 《说文通训定声》的训释
《说文通训定声》一改传统的540部的排列方式,按韵排列各字,目的在于“以著声音之原”,朱书大量征引经史子集的资料,将字形所体现出的造义、引申出来的“转注”义,以及借用形体所表现出的假借义和不能得出是“转注”还是“假借”结论的“别义”都一一用文献用例加以论证。段书的音韵支撑是古韵17部,朱书的支撑则是18部(二人的分部都存在各自的问题,但是朱书将形音义结合起来分析的功绩是不可磨灭的)。在具体的释义上,同样是解释玉部的“璐”字,朱书也是先列小篆,再说构造。这一点与《说文解字》和段书同。但是在征引方面,朱书的征引条目则常常多于段书,在释“璐”时除了引用《楚辞·涉江》外,还引用了《雪赋》。在注音方面,朱书没用反切注音,而是放在字上标明平水韵的韵部。在训释多义词方面,朱书的征引和训释往往也更加丰富,朱书训“莫”字,不仅列出小篆形体、构字法,还说明了“莫”和“暮”的关系,标注出“别义”和“假借”,这样明确的体系是段书所不具备的。但是全面对比朱骏声和段玉裁的训释,可以发现也并非都是朱详、段略,如同样是训释“昕”字,二书都注意到了经传中“昕”和“晞”的关系,但是在这个字的征引和解释上段氏说明性的内容明显更多,证明说明“昕”和“晞”于义无涉,其经传之中互相替代仅仅是声同假借。朱氏则只说明了它们的声转关系。另外,朱书同样对传世《说文解字》进行了校正,如在训释“朕”时,朱书和段书一样也发现了“朕,我也”的错误,朱骏声加上了按语,指出了他认为的正确训释应为“舟缝也”,之后又征引例子说明自己的解释。随后说明“朕”的“转注”和“假借”用法,较之段书更加明晰。
通过以上几个例子的训释对比可以发现,朱书的释义常常更加全面,征引也往往多于段书,并且朱书的体例更加系统:用明显的标识标注出了“假借”,即读音相同或者相近的通假关系,如“冻”之“动”义;“转注”,即注明引申义,说明语义的引申线索,如“宠”之为“族”义;“别义”既不是转注也不是假借的其他义项,如“董”之为“蘋草别名”;“古韵”即通押,如“衡”之通押墉;“声训”即说明语音的通转关系或者以声音为条件推求语源,这是相对系统、相对成熟的推求语源的尝试,如“鍾”之训“当”;“转音”即相邻近的韵部之间的通押现象,如“重”之读如“壮”,“转音”说体现出了声训的重要作用。这种明显的注释更便于读者有目的地查阅。而段书则更多地保留了许书的原汁原味,段书的体系依旧是《说文解字》的体系,并且在收录范围上,段书是十分崇许的,非许慎“原文”所收的字一律不收,这一点与朱书的差别很大,朱书收录了许多《说文解字》不收的字,放在每部之末。可以說在保留《说文解字》原貌上,段书强于朱书,而在历史观和语言观上,朱书强于段书。
4 结论
4.1 段书与朱书的相同点
首先,两书都是对传世本大徐本《说文解字》进行全面研究的著作,本质上都属于对《说文解字》的二次加工,都对传世《说文》进行了校勘工作;其次,二书的性质都是以说解文字记录的语义为主要内容的资料汇编,属于工具书的类别;再次,二书都利用了有清一代音韵学研究的积极成果,重视形、音、义三者之间的潜在联系,二书虽都是二次加工,但却能不限于形体的束缚而能依声求义。从次,二书对于文字学悬案“转注”都有自己的创见:段书认为互训为转注,朱书则以语义引申为转注。最后,段氏和朱氏都能继承清代考据学的优良传统,在语义说解上大量征引文献进行说明佐证。
4.2 段书与朱书的不同点
在对许书的态度上。段书崇许为主,匡许、改许为辅。上文提到的“为”字,《说文解字》的错误十分明显,但是段玉裁还在极力说明“母猴”这一解释的合理性。在面对更加明显的错误时,段氏往往都会归咎于“浅人”“妄人”,而很少对许书提出直接的批评。段氏对许书的体例也是十分尊崇的,凡其个人所见段书皆以“注”的形式附在许书之后,力图保留许书原貌。并且在收字问题上,非许慎《说文解字》“原书”的正字、本字不收,更能体现出段书崇许的态度。而朱书则大胆创新,将《说文》收录的字和《说文解字》未收的7 000余字通通用18部重新分类汇编。朱书对许书的体例也有很大改动,创立了一大批术语,专门解释语义和音韵关系。
在内容的侧重上。段书以字形为主,因为段氏的崇许态度,使得他过分重视“本字”“本义”,基本上段氏的训释工作都以它们为出发点,受到许书框架的限制,条理性不如朱书。虽然创立了“浑言”“析言”等术语分析同义词,并且重视分析引申和假借义,如创立比较系统的同义词辨析条例,如《说文解字》以互训的方式注“展,转也”,段书注“展者,未转而将转也”,刘成德认为,这样就将“展”和“转”的区别体现了出来[12],确实如此,但是段书整体上的性质还是从形体出发的文字学作品,只是具有了一部分语言学著作的特点。朱书则更加重视“通训”和“定声”,尤其是通训,语义的说解可以说占了朱书的绝大部分篇幅,而且明晰且系统的“定声”部分对于研究古音和推求语源都有很大帮助,因此朱书的性质更接近于语言学作品,因此有些训诂学专著中收录朱书而未收段书[13]。
在体例上。段书将精力用在了说明许书体例上,以“述”为主,以“作”为辅;朱氏将精力用在开创新的体系上,创制了自己的语义体系,将本义、“转注”义、假借义、非转注假借义一一说明,系统性更强。
在分部上。段书的分部标在每个字的说解最后,与附录《六书音均表》对应;朱书的分部标在每个字的头上,在每个字前标明平水韵。段氏所分十七部,朱氏所分十八部。史存直在《汉语史纲要》中指出了他们分部的差异,认为朱骏声“把段氏的第十五部分为履泰两部;在入声与舒声的配合上不同,朱氏让入声半独立,称之为‘分部,并且兼配阴阳”[14]。
在后世影响上。段书影响远远大于朱书。但这并不是说段书内容上就一定优于朱书,只是对朱书的研究较少而已,朱书“打破说文格局,走向一个科学的更宽阔的领域”的功劳是不可忽视的。
在内容侧重上。段书更加侧重于考古,重视以各类文献正许、匡许;朱书则更加重视审音,将语义和语音的关系看得十分重要。申小龙曾做过这样的评价:“清代《说文》四大家中段、桂各备一格:朱骏声多承段之学,王筠多承桂之学,呈现《说文》研究的‘审音和‘考古两大流派”[15]。
综上所述,对段书、朱书的学习和研究不宜偏废,应分别择其优点而贯通之。如段氏发凡之功与明本字本义之绩;朱氏征引众多,语义、语源研究独具特色等方面都应得到充分重视。季刚先生所言“言本义与引申之义,段书备矣;通假之字,朱君允倩得部十八,犹有未备,则章君《小学答问》可以补苴也”,虽将段书过分强调,但他主张的综合二书及他书的观点进行研究的说法则是值得借鉴的。王力也对这两部书进行过评价:“段玉裁在《说文》研究上应该坐第一把交椅,而朱駿声则在词义的综合研究上应该坐第一把交椅。”[16]这一评价是客观公允的。
参考文献
[1] 郭芹纳.训诂学[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17:201.
[2] 张永言.训诂学简论[M].武汉:华中工学院出版社,1985:113.
[3] 张其昀.汉字学基础[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5:65.
[4] 黄德宽,陈秉新.汉语文字学史[M].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6:110-112.
[5] (清)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M].北京:中华书局,2016.
[6] 胡朴安.中国文字学史[M].上海:上海科学技术文献出版社,2014:364.
[7] 李建国.汉语训诂学史[M].上海:上海辞书出版社,2002:244.
[8] (清)段玉裁.说文解字注[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
[9] 朱顺龙,何立民.中国古文字学基础[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4:57.
[10]黄侃述,黄焯.文字声韵训诂笔记[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11](清)阮元.经济籑诂[M].北京:中华书局,1982:1.
[12]刘成德.试论《说文解字注》对同义词的辨析[J].兰州大学学报,1989(1):120-126.
[13]杨端志.训诂学(下)[M].济南:山东文艺出版社,1985:661.
[14]史存直.汉语史纲要[M].北京:中华书局,2008:75.
[15]申小龙.中国古代语言学史[M].上海:复旦大学出版社,2013:213.
[16]王力.中国语言学史[M].太原: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1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