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 光 良
(西南科技大学,四川 绵阳 621000)
20世纪50年代末期,在认知心理学和计算机科学的影响下,逐渐形成了以“计算隐喻”为典型特征的第一代认知科学,也被称之为经典认知科学[1]。这一阶段的认知观主张身体与心智的二元属性,将人脑看作处理信息以及承载心智的物理介质,认为知识的获取与建构是一种无身体参与的机械加工,表现出离身的倾向。随着哲学思潮的不断演化以及认知神经学的兴起,离身认知逐渐式微,呈现失效的局相。人们越来越意识到作为物质的身体能够在与环境交互的过程中激活心理感应,进而强化记忆并改变认知,遂开始从离身的困境中解放,于20世纪末期展开了心智加工与身体契合的追逐,形成了具身认知的范式。
与离身认知主张心智与身体分离的观点不同,具身认知始终强调身体作为心智加工机制的载体而存在,二者之间有着深刻的统一性而非分割性[2]。它将传统“身”与“心”二元孤立的效应转化为一元的“身心”存在,完成了认知科学的内部超越,使认知、身体、环境三者间发生粘黏的联动效应,构成了互动与耦合的缠绕关系。也就是说,具身认知把身体由学习的“边缘”提升到了“中心”地位,将身体从“知识载体”的隐喻转向“身心交互”的现实[3]。它承认了身体参与的重要性,强调身体感知能够促进意识与认知观念的进步,为当代教育教学理念和学习模式的快速变革提供了底层动力。
具身认知改善了认知形成过程中“无身”参与的囚禁效应,让游离身外的认知理论回归到具身融入的交互实践。它承认知识的学习是基于身体的,身体塑造了知识的认知[4]。因此,学习的过程中身体不再受限,而是被作为一种感受知识、获取知识的重要媒介,是完整知识链中不可缺席的有效单元。随着信息技术日新月异,身体的知觉状态在技术嵌入的机制下产生了外延与重塑的倾向,人工智能、大数据、元宇宙等智能技术的不断涌入使作为感知主体的“我”化身成为一种“技术具身”的存在。技术在“我”感知世界的过程中被浸没,成为“我”的身体知觉的一部分,以一种“上手”状态而非对象化的“在手”状态隐没于“我”的视野之中,是由“我”到“我—技术”的转化[5]。人与技术的具身关系描绘了知觉增强和身体拓展的突出景象,在智能时代人机融合的多维超越下构建起人机共生、多模态信息交互的学习样式,展示了学习者对生活世界与知识对象智能化认知的交涉图景,使教育教学生态衍化出人机协同的智能样貌。
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信息技术便开始在教育领域中广泛应用,历经数字化、网络化阶段后,开始走向智能化时代[6]。三十余年的技术变革促成教育生态发展样态的层层叠变,使人类在学习与社会生产中实现了认知的超越,为教育教学模式的转变提供了当代动力与换代契机。伴随第四次工业革命的智能化技术冲击,教育内容加速迭代,在“具身智能”的引领下掀起新的教育浪潮。VR、教育机器人等新一代兼具信息远程传播的智能终端设备为知识获取创设了“所见即所得”的交互场景,智能媒介成为人类变迁的“身体”,以一种替身的形式在数字孪生的世界中采摘主体所需的知识内容。不可否认的是,智能终端在互联网“云”属性的加持下,已经渲染了超时空、符号化、去中心的镜像世界,现实中人的身份边界、行为边界、社会边界在技术链接的时空中被不断击破,传统教育关系自我解散并重构,生发异化的教育行为与育人机制,推动教育生态系统迈向新的变革。
智能终端技术介入教育生态系统的过程改变了传统知识传播中的固定模式,教师不再是唯一的知识来源,师生交互的空间由“二维”拓展成了“三维”[7]。凭借终端设备带来的沉浸式体验、交互式情境以及多元化学习空间,智能技术正有意无意地干扰着原有的教学序列,将单向的、刻板的学习样式重置成为复杂的、流动的、信息共享的教学范式。知识交往的过程也在此更趋于平等化,教师的主导地位逐渐缺失,取而代之的是具身型人工智能的赋能。如以智能助教、智能学伴等为代表的教育机器人催生了人机共教、共学、共进的智能教育新生态[8]。智能终端的浸入构建了求知者与人工智能的具身关系,摒弃了以往阻碍知识吸纳的“锁链”,将身体感知与技术感知耦合成为统一的整体,实现了知识经验的意义建构。
智能终端的介入打开了高校教学实践中教学模式的多元想象空间,改变了单维度、片面式、条纹、区隔的知识传播路径,丰满了具身认知教学境态下教育教学的内在涵义。但值得注意的是,囿于现阶段智慧教学经验的不足以及智能终端在教学历程中长期缺席的状态,终端设备在教学中的载入往往难以呈现合理的常态化使用效果。未能合理支配的技术看似造成了智慧教育的繁荣景象,实则是将学习者的精神本体推向自身的对立面,使个人存在的价值在技术的笼罩下被逐渐遗忘,最终个体精神将在终端设备的催眠下呈现主体精神的坍塌形象[9]。
在智能终端幻造的教育场域之中,学习者会以主体的意志构建虚拟教育场景中虚体的“副本形象”,表现“感觉即存在”的沉浸情境。沉浸的过程中,精神本体的“代身”角色能够为学习者实现知识能量的扩充,构成了学习主体虚拟的现实进化。但虚拟的境态并非持久的存在,虚拟的沉浸状态需依赖智能终端设备的穿戴体验,所以智能终端介入的沉浸式学习具有离体与中止的显著特点。智能设备不断装卸的过程将使主体不停往返于虚实的空间之中,导致个体的主体意志与虚体的自我表征发生冲突,虚拟自我独有的超越表象的异构性,会产生具身虚拟实践同化、吞并现实自我人格,出现现实自我与虚拟非我的主体性异位[10]。异位的时空观念造成了虚拟现实主客关系的错乱,引发学习秩序与教学目标呈现走失的状态,对教学活动的编排与个人心智的成熟产生了消极的影响。
人工智能技术的普及以及网络信息全域的数字化覆盖使学习者在智能终端的介入下建立起“我”与“世界”的共享频道。手机、电脑、平板、智能眼镜、穿戴头盔等智能产品成为学习者涉身虚拟现实仿真平台的有效窗口,这些媒介提供了全息式、仿真性与情境化的学习入口,让知识在触手可及的同时打造更加有趣、鲜活、生动、立体的感官世界,丰盈了学生的虚拟感受与情感认同,增强了个体对教育教学内容的感官体验与自我共鸣。
不可否认,人工智能技术为教育内容满足了自由、个性且差异化的供给需求。但应该注意的是智能技术的理性分析、大数据个性化的精准反馈以及信息点的概率预测,可能因其“算法”的标准化定制与监控,使“个性发现”呈现单向度的认知,进而强化了“共性”的事实,淡化了心智最为本真的个性[11]。人工智能利用算法代码集成数据信息,在学习者长期使用终端的过程中,跟踪学习者的使用偏好、兴趣爱好、学习方式与特殊需求,进而进行数据分析并使定制化教育内容得到实现。这种带有同质、统一、机械的数据捕捉方式将知识内容描摹出一种僵化的相貌,筑成了教育数字化场态中隐形的围墙,学习者犹如住进“信息茧房”的工具人,遭受定制化、片面化与刻板化的主体洗礼[12]。在“信息茧房”效应下,个体被限制在有限的知识领域内,资源同质性大,影响了知识受众对不同、复杂、差异化学习信息的获取能力,容易将学生推向同质化发展的偏颇深渊[13]。
在定制化推荐的算法语境下,用户的认知被算法数据充斥,游荡在海量的、蜂拥而至的信息世界中,学习者难以辨析“本真的自我”和“算法的非我”。而通过深度学习后的算法制造出的定制化的学习计划,无形中打破了用户自行定制学习方案的自主意识,面对袭来的定制化知识数据,算法定制化的推送内容是否具备真实的可靠性?定制化学习内容是否适配学习者的实际需要?[14]显然,这些技术同化的困境已经成为智能终端介入下高校教学需要直面且无法回绝的普遍现实和重要话题。
智能时代的教育环境为学习者带来诸多福扯,学习受众通过智能媒介的使用能够建立起实时互动的虚拟学习状态,缩短了“知识存在”与“认知吸收”之间的距离。然而,以深度学习和神经网络为代表的人工智能是一种由数据驱使并且带有明显不确定性的智能,智能化信息的输出依赖具体的数据和代码,用户却难以与代码建立双向的沟通,他们不清楚算法的设计规则和运作原理,被围困在量身定制的个性化“黑箱”之中[15]。此时,智能教育产品及应用由于兼具信息共享的特性被赋予了更多教育公平的希望,但“算法黑箱”的复杂性以及不透明性却使学习者陷入一种符号化的公平陷阱[16]。
在人工智能算法和教育大数据程序日益兴盛的背后,数字权力已然生发,它以周密的计算能力和无处不在的信息能量监管“设备在线”的学习者,并逐渐演变成了“技术傲视”的垄断局相,使学习者成为数据的傀儡和能够量化的资本原料[17]。数据与算法化身成为资本消费学习受众的刃器,具有绝对的主导权和垄断信息、分配资源、构建身份层级的设计能力。
当算法设计与数据样本成为一种供集权者达成目标的工具时,教育公平的合法性与伦理价值的守护将无从谈及。“算法黑箱”毫无疑问地为权力的隐性运行提供了温床,承载着设计者和开发者的主观意志与价值取向[18]。它带来的信息屏障使用户无法洞悉人工智能的“隐层”,资本家和企业家便可以利用这道数字鸿沟围困用户,藏匿信息发布与传递中的后台操作,使教育资源能够在用户未知的情况下异变,成全资本的欲望。与此同时,囿于人工智能技术开发的复杂性以及智能学习终端介入下设计者团体利益的关联性和责任主体的模糊性,设计者便可以处于责任失控的自如状态,造成权力责任失当的风险[19]。数字智能教育过程中合法的权利一旦失效,导致的将是教学决策的失误和教育内容的偏颇。教育工作者将在具有明显目的导向性的数字能源中撷取支撑教育决策的样本,从而在信息不公平的基础上引发教育不公平等一系列教育教学问题[20]。
智能学习终端将学习者带入“技术具身”的实践状态,搭配强大的数据库和海量的信息资源为学习者拟造了“无所不知”的知识空间,但同时也不可避免地圈禁了人的独立性和脑部意识,造成主体精神的失位。面对这一迹象,我们不得不重新端详人与人工智能之间相互依存和互相博弈的关系,确立智能学习中“人”的主体地位。
当学习者入驻数字化学习空间后,便存在两种主体性的身份博弈之态,一种忠实于“大地”,另一种游走在“拟像”的空间之中,甚至成为“游荡”在数字化空间中的主体性“幽灵”[21]。面对多样的、多义的主体存在,“人”的自身价值遭受质疑,在能动性消解、自主性沉溺的危机下,“人”的主体精神飘渺不定,存在虚无走向的风险。因此,在智能教育时代首先应该明确教学的根本目的是促进人的全面和谐发展,确立智能教学中的人道化目标,明晰人是丈量技术的尺度,人工智能的应用是为了更好地服务教学以及智能教学是超越技术理性的存在,而非被技术侵蚀的对象[22]。在清晰的目标关系下,学习者以及教育工作者才能更好地追忆“全能的人”,将“人”从精神意识弥散的算法世界中救赎至整全发展的全效状态。
此外,在智能化教育工作模式下,教师的教学目标已经从知识本位转移到育人本位,智能化的信息网络设备与教师各司其职地解决知识传授和人格培养两大目标,新型教育机制应清醒地意识到“人”的社会属性和社会关系,用“以人为本”的价值观追寻二者之间的契合点,发挥技术中教育应有的价值和教育中温度与情怀的保留,而非冰冷的技术替代和放肆的主体漂泊[23]。应始终明确教学活动的内在规律与本质,明确教育的育人功能并未随着终端技术、信息智能的加入而消失,作为具有精神生命的“人”的生命内部本质是多维的,智能技术与终端设备的融入需要直视生命的复杂性,以“全面人”的发展替代“单向人”的存在[24]。
机器学习的分类算法将受众分流到具有差异化的学习空间之中,从表面上看似乎形成了教育的优质分层,实现了个体个性化发展的需要,但实际上以同一教育算法流水线般地推送相同教学资源、学习计划的模式却导致了教育的程式化,在一定程度上加剧了教育结果的同质化[25]。这一现象发生的主要原因归咎于算法介入后教育决策者身份的变动以及算法在教育中呈现出的边界无法确定的状态。算法对教育资源的控制使教育内容携带更多商业化目的,商业成本的控制和商业利益的追求促使标准化的教育模式成为常态,算法加持下的教育以复杂的内部环境和高效的求解方式将传统教师的身份推向了智能教学的边缘,构筑起了强势算法、弱势教师的分割局面,也自然而然地助长了算法教育中商业资本的放肆气焰,形成难以撼动的商业智能威严和不断蔓延的个体同化风险。
面对智慧教育的“信息霸权”,破解这一情势的有效方法则是控制其权力的辖域。一方面,应该正视算法的本质及其作用范围,适当进行权力的瓦解和教育内容的弹性调节。算法可以发挥价值的地方,仅仅是那些存在最优解或唯一答案的地方,而创造未来、赋予情感需要人性的想象力和教师的关怀,需要发挥人的主观意识和能动处理,不能让算法替代人类成为教育的“决策者”[26]。因此,正视人工智能技术的教育功效,理清其教育价值的边界并削减盲目的“算法崇拜”是逃离学习主体沦陷、规避学习者被同质化的方式之一。同时还应在边界确立的基础上深化智能技术与学习者认知能力的关联密度,找寻人脑与外部智能设备之间平衡的支点,促进学习者高级素养的发展和深层思维的形成[27]。另一方面,应立足多维视角对算法进行治理,消解信息茧房的“圈治壁垒”。如从网络资源管理与技术改进的角度,通过内容监管、热搜榜单、信息搜索、算法改进等多元信息组合的方式构建信息渗透的“信息蜂房”,为教育算法的改进提供更多可能的动向[28]。多元的算法一旦启用,信息推送的多元化便自然形成,能够有效抑制用户的思维窄化、实践泛化,将学习者从被驯化的思维陷阱中解放开来[29]。
智能终端与教育大数据联动的混合机制为学习者开辟了知识撷取的绿色通道,虽然“手到擒来”的智慧模式突破了求知过程的物理限制,但这一态势必然会引发学习者对智能学习模式产生依赖心态,甚至形成可卡因式的迷痴样态。迷痴的“醉相”使用户个体的心智遭受蒙蔽,将学习者推向智能网络世界偏颇的深渊之中,他们沉浸于自我陶醉的“学习牢狱”,忘却对平等权力的追寻和技术侵蚀的反思,沦为“痴傻”的商业道具,为商业资本的入侵助长了肆妄的气焰,使垄断的算法权力快速兑换成了利益侵占的利刃。
面对这一困局,化解的有效方法则是从不同身份角度出发进行协同治理的研讨,创建系统化、协作化、反馈式、透明化的信息共享机制与共同治理方式。一是注重顶层设计,完善算法的治理规则。应进一步完善对数据管控的立法,对数据的权属、转让、交易等进行规定,防止数字企业利用数据优势和算法技术排除、限制竞争,加剧数字寡头的形成,形成垄断效应[30]。二是在用户层面对数字教育参与成员进行数字素养的提升和技术理解的建构。在数字时代高等教育的变革之中,高效教师兼具数字公民和培养数字公民的双重身份,应加速其数字能力的培养以及数字素养的提升[31]。建立教育者与机器之间的沟通桥梁,以此打破过往对机器难以捉摸的偏见,增强数字协作的流畅度[32]。通过改善教育者的方式培养出具有思辨意识和批判思维的新一代学生群体。三是构建学习者对智能媒介与人工算法的反馈机制。学习者在智能终端以及大数据信息的充斥下容易产生个人精神迷失的不良现象,进而发生被技术世界反噬的风险,应该对智慧学习工具的开发和运行增设评论、点赞等各类用户体验的线上反馈模块,为智慧教育系统的使用者、设计者、运行者提供平等的对话权力和不断省思的动力。此外,还可以通过智能技术记录学习者阅读信息时的身心感受、情绪反应,在实现内容互融、技术相叠的基础上提升主流意识形态思想的分装能力,增强学习者与智能技术之间的约束力[33]。四是对人工智能教育技术进行伦理的规限。人工智能技术应执行公开透明的伦理准则,其算法模型和运行系统应向公众进行公开,让人们了解智能技术产品的设计过程、执行规则、智能效果[34]。让算法模块的输入、输出和系统结果可以被理解,帮助用户充分理解算法的决策机制、决策过程和决策结果的公正性[35]。使学习者与智能技术之间建立起互动、信任以及相互监督的模式,保障用户的合法权益,同时也为人工智能可信度的提升创设有效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