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_徐秀丽 滨州市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所
某新型环保胶粘剂与水性涂料项目已于2020年5月取得《XX生态环境局XX分局关于XX公司XX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X环X审〔2020〕XX号)。其废气处理措施变更环境影响分析报告,主要对项目废气处理措施变更环境影响进行分析。变更中合并了不同车间排气筒,也合并了污水处理厂废气排气筒,论证过程中污水处理厂废气所经历的处理设施似乎是强化了,在验收中确切体现了问题所在。
项目废气治理设备变更情况一览表如表1所示,该市三位权威性专家咨询结论为:建设性质、地点、生厂规模、生产工艺、原辅料用量、主要生产设备不变,废气处理工艺流程、处理设施、处理效率不变,颗粒物污染物排放量有所下降,VOC污染物排放量不变,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变。
表1 项目废气治理设备变更情况一览表
首先进行废气污染防治措施可行性分析,根据有机废气治理设施参数: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配套的喷淋塔的容积为11.5m3,废气停留时间约1.87s,主要去除废气中的颗粒物和少量水溶性的VOCs;干式过滤器为16套G4级过滤袋和F7级过滤袋,主要是去除水分和颗粒物;配套3个活性炭箱(2个吸附,1个脱附,交替运行),容积为2.5m×2.2m×2.1m,总容积为34.65m3;催化燃烧装置(H)使用的催化剂为重金属催化剂(铂、钯、钌等),填充量约0.14m3,采用电加热助燃。对照《吸附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6-2013)、《催化燃烧法工业有机废气治理工程技术规范》(HJ2027-2013),实际配套废气治理设施参数与环评对照情况见表2、3,均满足规范及环评要求。
表2 活性炭吸附治理设施参数对照表
根据设备厂家提供数据,针对VOCs废气的收集,在每个车间的每一层不同分区设置风机,1#车间风机风量为13000m3/h,2#车间风机风量为8200m3/h,3#车间风机风量3000m3/h,污水处理站配套风机风量为3000m3/h等,总风量为31400m3/h。实际配套风机风量为40000m3/h,实际配套风机风量能够满足理论计算风量要求。
项目配套催化燃烧装置处理的废气包括活性炭解析废气和直接进入废气。活性炭箱吸附有机废气的量为0.9t,废气主要成分为醋酸乙烯(分子量为86),废气的摩尔质量为10465mol,解析废气量约234m3,活性炭箱脱附时间约1~2h,保守按照1h计算的话,活性炭箱解析废气量为234m3/h。直接进入废气包括2#车间9个生产工序的废气和罐区8个储罐的废气,直接进入废气均采用负压管道方式收集,废气量为960.5m3/h。
当活性炭处于吸附状态时,催化燃烧装置只处理直接进入废气,需要风量为960.5m3/h;当活性炭处于解析状态时,催化燃烧装置同时处理解析废气和直接进入废气,需要风量为1194.5m3/h。
项目配套的催化燃烧装置风量为2000m3/h,可以满足两种模式下的风量需求。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集气管道负压收集后并入水喷淋塔+干式过滤器+活性炭吸附-脱附+催化燃烧装置处理,收集方式不变,处理效率满足环评要求。
根据《关于印发环评管理中部分行业建设项目重大变动清单的通知》(环办环评函〔2020〕688号),项目废气处理设施变化不会导致第6条中的所列情形之一,也不会增加无组织排放量,项目废气治理设施变更不属于重大变更。
有机化工行业和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不能合并处理。
活性炭是吸附解吸平衡,对应高浓度吸附后,低浓度污染物的气体无法达到其单独通过活性炭时的效力,不能认为只要通过即可达到固定去除率。
环保设备还缺乏使用说明。对于本文所述,以主代次,则污水处理站废气得不到处理。
表3 催化燃烧装置治理设施参数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