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视域下我国互联网宗教面临的风险挑战与应对

2023-02-10 01:07胡可儿戴继诚
云南警官学院学报 2023年4期
关键词:信息

胡可儿 戴继诚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北京 100000)

互联网宗教又称“网络宗教”“数字宗教”“在线宗教”等,是互联网技术与宗教融合的产物,主要指宗教组织或个人以宗教为出发点和目的,利用互联网等新兴技术进行的宗教活动,(1)徐以骅等:《宗教与中国国家安全研究》[M].北京:时事出版社,2016.包括“互联网上出现的与宗教教义、宗教经典、宗教人物、宗教仪式、宗教活动、宗教习俗等相关的所有内容”(2)李华伟.大数据与互联网宗教信息的治理[J].世界宗教文化,2022,(04).。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上指出,要高度重视互联网宗教问题,在互联网上大力宣传党的宗教理论和方针政策,传播正面声音。在2021年全国宗教会议上,他再次强调,要加强互联网宗教事务管理。应该说,互联网宗教便利了宗教的传播与普及,拓展了传播形式,丰富了传播内容,但也给宗教治理带来了新的挑战。亟须高度重视,深入研究,剖析其规律,提出治理对策。

一、互联网宗教的特点

互联网宗教赋予了传统宗教活动以新的表现形式,实现了宗教内容的快速传播、互动交流和多元化呈现,互联网宗教的新特点也存在显著的风险隐患。

(一)宗教组织虚拟化

互联网的出现改变了传统宗教组织集中化的管理方式,实现了宗教组织虚拟化。在互联网中,宗教组织不再如线下拥有严密的组织结构,而是组成虚拟宗教团体,信教群体和宗教爱好者出于不同的宗教需求,可以灵活加入或退出。据外国学者调查,VR教堂、元宇宙教会等更加“沉浸式”的虚拟宗教场所,在线崇拜等现象增长很快。(3)Luis Andres Henao:From Mecca to the Vatican,Exploring Sacred-sites with VR,106.1FM The Corner.[EB/OL].https://1061thecorner.co/news/030030-from-mecca-to-the-vatican-exploring-sacred-sites-with-vr/,2022-11-19.虚拟化宗教组织比实体宗教组织拥有更强的隐蔽性、不确定性和流动性,成为宗教治理的新挑战。

(二)宗教活动自由化

一方面,互联网宗教活动摆脱了时空限制。与传统组织依托于一定的宗教场所不同,互联网整合了用户的分散空间,宗教成员可以异时、错时开展宗教活动,宗教活动不再受地域流动性干扰,且更加灵活便利,如“佛教网”提供在线抄经、诵经念佛、在线超度、忏悔堂等内容,宗教成员可以选择合适时间进行宗教学习,实现世俗生活和宗教生活的平衡。另一方面,宗教信徒可以借助互联网实现自由互动。不同的宗教组织和成员在互联网中自由传播自己的信仰观点,在线讨论和互动交流,极大增强了信徒之间的联系和群体认同。

(三)宗教信息多元共享化

互联网提供了覆盖全球的信息传播平台,宗教组织和个人均可以直接发布信息,由于传播门槛低、传播速度快、影响范围广,世界各地宗教组织与群体都力图在各平台上抢占先机、扩大影响。此外,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升级换代,新媒体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尤其是短视频APP快速兴起,为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提供更为强大的赋能工具。从互联网宗教的传播内容和信息看,既有宗教教义与基础知识,如宗教观念、宗教历史、人物介绍、信徒数量等,也有宗教类新闻资讯、宗教活动通知公告等,信徒还可以在平台上进行交流讨论与修行感悟等。

二、国家安全视域下互联网宗教领域的风险挑战

互联网具有天然的开放性、匿名性和隐蔽性特征,为各种非法宗教活动和违法犯罪活动的滋生蔓延提供了土壤。由于管控存在短板,各种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和邪教思想可以通过互联网实现向内向外的高效传播。此外,互联网的全球性也给境外宗教渗透、境外宗教极端组织跨国招募和发展成员以可乘之机。

(一)互联网宗教信息传播存在风险

1.互联网宗教信息真假难辨、良莠不齐

依据《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宗教信息指的是“通过互联网站、应用程序、论坛、博客、微博客、公众账号、即时通信工具、网络直播等形式,以文字、图片、音视频等方式向社会公众提供宗教教义教规、宗教知识、宗教文化、宗教活动等信息”。不同发布平台、形式和内容决定了互联网宗教信息具有不确定性,种类多、数量大、鱼龙混杂,信息被操纵、隐瞒风险突出。

互联网充斥着碎片化、主观化的信息,人人都可以成为信息的传播者和受众。虚假、失真的网络谣言,不符合教义的误导信息,错误宗教观点,迷信、邪教思想,民族分裂、宗教极端主义思想往往混迹其中,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误导宗教信众。当前全球反恐形势依旧严峻,网络暴恐影音视频煽动是影响青少年从事恐怖主义活动的重要途径,互联网宗教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考量。(4)李华伟.大数据与互联网宗教信息的治理[J].世界宗教文化,2022,(04).

2.信息经互联网传播易引发“群体极化”和舆情风险

互联网具有多种信息传播模式和推送技术,通过分析出用户的兴趣偏好等数据,实现信息的精准推送。这种传播模式使得个体接收信息狭窄化,产生“信息茧房”效应,(5)张志安,杨洋.互联网平台对国际舆论博弈的影响:机制与趋势[J].新闻与写作,2023,(02).并形成了基于自身偏好的不同圈层和信息传播闭环。(6)李超民,谷方云.网络宗教的特性、风险与综合治理[J].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2018,(05).

“信息茧房”压缩了信徒对多元信息的包容程度,固化并僵化其思维模式和情感倾向。由于信徒倾向于选择与已有信仰认知及宗教行为相符合的信息、规避与现有观念冲突的信息,容易“先入为主”,在潜移默化中被剥夺理性分析与思考能力,陷入情绪化和极端化状态,不利于宗教信徒与主流社会的融入。同时,“信息茧房”增加了具有相似宗教观念和行为模式信徒的接触概率,促使他们结成具有特殊认同感和情感依附的宗教群体,(7)陈红梅.互联网上的公共领域和群体极化——整合视野的思考[J].新闻记者,2015,(05).引发“群体极化”问题,影响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

互联网是群体传播时代,(8)隋岩.群体传播时代:信息生产方式的变革与影响[J].中国社会科学,2018,(11).个体借助互联网宣泄情绪、盲目从众,使得宗教话题变得极具敏感性,增大了舆情风险。或是某些影响力强、流量大的账号、网站发布极端言论或不实信息,或是网民对相关事件进行情绪化、极端化解读,都将使社会舆论变得激进、片面与非理性。2017年7月17日,“美团”外卖在自己的app中开辟了“清真窗口”(9)周轩.国内宗教网络舆情治理的困境及对策探析[D].西南政法大学,2019.,引发网民质疑此举涉嫌清真泛化、族教捆绑,违背国家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应该说,互联网传播使该事件超越商品服务范畴,成为了引发社会关注的文化和思想议题。

(二)互联网宗教的异化风险

互联网宗教异化风险有各种表现,改头换面,防不胜防,必须高度警惕。一是网络非法传教难以根除。网络非法传教隐蔽性强,取证困难,但影响大,形式灵活,尤其是向未成年人非法传教,不仅严重危害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还直接挑战国家的教育与宗教管理体系。二是互联网宗教商业化问题。近年来,互联网出现了一批所谓宗教界“网红”,在短视频、网络直播等娱乐类平台中吸引粉丝打赏钱财,十分活跃。一些宗教组织在网络中违法设置“网络功德箱”或发起宗教慈善活动,非法募捐活动猖獗。(10)李超民,谷方云.网络宗教的特性、风险与综合治理[J].内蒙古统战理论研究,2018,(05).三是冒用宗教名义的违法犯罪活动。打着佛教、基督教等旗号的违法诈骗活动不仅线下存在,也在网络中蔓延,并呈现出组织化、团伙化趋势。他们通过网络平台发布所谓的宗教信息,以布施、供养之名骗取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

(三)互联网成为宗教极端主义活动的新阵地

互联网的发展不仅提升了宗教极端活动的灵活性、组织性、隐蔽性,也为他们提供了联络、组织、动员、舆论宣传的平台。传统政治动员受成本和时空限制,集体行动规模有限,而互联网的发展则为政治动员提供了强大的能量。极端分子或组织可以在线招募,利用互联网过滤并筛选出符合要求的人员,通过电子邮件、社交媒体等形式快速联系,进行交互培训。2017年美国国防部发布的《阿富汗稳定化报告》文件中提到了“塔利班”利用互联网和社交媒体招募成员,并利用互联网进行筹款、交流和组织活动,对阿富汗的国家安全造成了极大的威胁。宗教极端组织不仅可以通过互联网在组织内部传递信息和情报,还可以针对公众进行宗教极端和恐怖主义思想宣传。据美国“布鲁金斯学会”统计,仅2014年10月至11月期间,被伊斯兰恐怖组织利用的“推特”账户至少有46000个,该报道还发现,该恐怖组织有一个核心的“推特”宣传团队,擅长引导信息的快速、有效传播。(11)闫桂花.推特封杀涉恐账号 ISIS最佳宣传武器正在失效[EB/OL]. https://www.jiemian.com/article/547605.html.2016-02-23.

境外敌对势力还通过组织、资助一批国内外宗教极端个体或组织,挑拨国家民族关系,暗中培育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企图煽动我国民族矛盾,制造事端。如由美国国会授权成立“自由亚洲电台”及其网站已成为境外“东突”组织的传声筒与谣言散播地,(12)观察者网.环球时报:“自由亚洲电台”是“东突”的宣传部[EB/OL].https://www.guancha.cn/america/2014_07_04_243596.shtml.2014-07-04.不仅颠倒是非,诋毁中国的宗教政策与法规,而且与极端分子沆瀣一气,宣扬“仇汉”“排汉”谬论,破坏新疆民族团结进步。

(四)互联网宗教领域国际舆论存在被操纵风险

美国学者阿诺德·沃尔夫斯指出,美国行政部门倾向使用模糊的“国家安全”概念,以确保自身行为免受国内法律制约。(13)史献芝,尹潇.系统论视域下新时代国家意识形态安全风险防控:分析框架与实践进路[J].理论探讨,2023,(02).美国具有领先的互联网技术优势,对“推特”“脸书”等主要社交媒体具有极强的控制力,确保其在全球流量巨大的社交平台对网络舆论信息的绝对垄断,成为操纵国际舆论的有力武器。

在民族宗教问题上,近年来,“推特”等互联网平台通过提升虚假负面消息,收买、伪造“受害者”,虚构“宗教迫害”事件,发布煽动言论和视频等,为美西方反华、遏华活动进行舆论造势。2021年1月8日,美国国务院“国际宗教自由大使”布朗巴克在推特上称:“对中国驻美使馆的谎言感到震惊和恶心,维吾尔族妇女应享有宗教自由和不可剥夺的自主选择权利。”(14)于潇清.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大使”利用涉疆问题抹黑中国,外交部回应[EB/OL].https://www.thepaper.cn/newsDetail_forward_10741309.2021-01-11.社交机器人也是美西方操纵舆论的智能化工具,据统计,2017年“推特”上有15%的账号是社交机器人,却能占据60%以上的流量;有确切证据表明,“推特”上有专门组织或个人利用社交机器人发布、转发涉及东突、达赖的推文,(15)师文,陈昌凤.分布与互动模式:社交机器人操纵Twitter上的中国议题研究[J].国际新闻界,2020,42(05).散布谣言、操纵舆论,抹黑中国政府与人民的形象,危害我国国家安全。

此外,美国政府还采取多种手段限制我国主流媒体、宗教组织对事实真相的澄清和反驳。2020年6月,“推特公司”关闭17万个所谓“与中国政府有关”的账号,对我国的社交媒体账号加注国家媒体标签、内容加注警示标签等,降低我国正面信息在主流社交平台的可见度,限制我国主流媒体发声。(16)徐铁光.西方的网络强势话语权与国际网络正义[J].湖南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1,14(03).“负面标签”一旦形成,不仅妨碍中国特色宗教文化和宗教政策在国际平台得到有效宣传,也增加了剥夺我国在国际舆论平台发出正义之声的风险。

(五)互联网成为境外宗教渗透的窗口

境外敌对势力通过建立宗教网站、论坛等发布攻击中国宗教政策的言论,或将西方思潮隐蔽地渗透到网站、新闻资讯、影音视频、经文解读等内容板块,企图使西方的宗教文化在互联网空间中处于支配地位,对国内宗教环境产生消极影响,冲击我国宗教中国化工作。有学者对基督教网站和社交媒体平台发布内容进行数据分析,通过文字编辑习惯和影音资料口音判断,其中关于教义解读、传教信息等资源来源于香港、台湾或其他海外地区,网站新闻资讯和互动平台中不乏有关宗教渗透倾向的言论和内容。(17)郭振铎. 社会稳定视角下基督教网络渗透问题研究[D].中国人民公安大学,2020.一些境外宗教力量也利用互联网创新传教方式,如通过开发游戏等,潜移默化为青少年群体灌输西方思想。

近年来,境外利用宗教对我国进行的渗透活动加剧。为了配合美西方国家的反华活动,美国部分宗教团体在对华宗教渗透上动作频频,他们煽动部分中国基督徒进行所谓“维权行动”,挑战政府的宗教治理工作,并将个体性事件规模化和政治化,互联网成为行动的主要载体。他们还重点扶持留美中国知识分子,从事“海归福音事工”,以“文化交流”为名进行网络渗透,诋毁马克思主义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18)黄超.美国对华宗教渗透新模式及其意识形态演变[J].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12,(02).除此之外,境外“三股势力”企图将新疆伊斯兰教与分裂势力捆绑,达赖集团企图将藏传佛教与藏独势力“嫁接”,“法轮功”邪教组织也一直通过互联网遥控境内邪教分子,建立网站,妨碍党和政府的宗教治理工作。

三、防范化解互联网宗教领域风险,维护我国国家安全

防范化解互联网宗教领域风险,既需要不断完善互联网宗教的法治化建设,抵制宗教极端主义,塑造良好的网络环境;也需要向世界发出“中国声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多措并举,内外联手,共同促进互联网宗教的健康发展。

(一)不断完善丰富互联网宗教的法治化建设

目前,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互联网安全法》《宗教事务条例》《关于加强宗教工作法治建设的意见》等,这些法律法规对公民的互联网宗教行为进行了详细说明,是依法处理互联网宗教事务的重要法律依据,2022年3月生效的《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使我国互联网宗教法治化迈出了新的步伐,对互联网宗教的信息内容、传播主体、平台提出了新的要求,有利于互联网宗教规范化建设。

《办法》进一步明确了互联网平台责任主体,要求各个平台加强审核、及时处置,但互联网审核平台人员的宗教知识专业性不足、庞大的宗教信息与较少专业人士之间的差距等,会使得互联网平台审核实施效果大打折扣。因此,要加强互联网平台宗教知识的培训指导,增加审核人员技术储备。不过,当前互联网技术日新月异,《办法》必须与时俱进,及时预判最新变化,及时进行完善补充,查漏补缺,防范风险。此外,还要出台相应操作性、指导性手册,使之更具有实践操作性。

(二)引导网络信息正确方向,降低互联网宗教舆情风险

一方面,要大幅增加正面宗教信息供给,使宗教的理性因素和正能量之声占据互联网传播的优势地位。要加快建设规范的宗教信息资源公共数据库,供给数字化的教义文本,爱国宗教领袖讲经布道视频等资料,既要宣传宗教信仰道德教化、心理疏导、救济赈灾、爱心慈善等功能和实践,也要充分对宗教极端和恐怖主义进行反向宣传;还可以利用网络直播,提供在线宗教仪式和宗教活动的正规渠道,使专业权威的宗教信息占据互联网主流,形成宗教群体和国家共同的利益观和价值观。针对重大或敏感宗教事件,要积极主动发布真实的宗教信息资源,将互联网作为信众联系窗口,引导正确的舆论氛围形成。目前,“中国宗教网”“中国反邪教网”网站,“微言宗教”“薄荷茶舍”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的影响力和传播力在不断提升,在弘扬党的宗教政策,为涉宗教错误、极端言论发声,引导社会正面舆论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另一方面,要提升信息的审核和动态监控能力,建立舆情预警机制。通过建立“互联网宗教负面信息样本库”作为信息监测依据,防止宗教极端、邪教思想等滋生蔓延。大数据时代,更要充分利用大数据进行定量化和自动化舆情监控。由于互联网宗教舆情情感表达较为强烈,因此可以将舆情参与各方的情感转化为数据形式,(19)李华伟.大数据与互联网宗教信息的治理[J].世界宗教文化,2022,(04).积累案例、分析规律,找到预测、引导互联网宗教舆情的方法。互联网平台还要适当改变信息推送模式,提升正面信息曝光量,降低宗教谣言的可见度,另要更新算法推荐技术,避免信息供给同质化产生信息茧房等问题。

(三)坚持多元主体协同联动,实施互联网宗教综合治理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上强调,“提高网络综合治理能力,形成党委领导、政府管理、企业履责、社会监督、网民自律等多主体参与,经济、法律、技术等多种手段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格局”(20)网络传播杂志.全国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会议:长风破浪 正当其时[EB/OL]. http://www.cac.gov.cn/2019-05/21/c_1124522234.htm.2019-05-21.。互联网宗教涉及面广,动态性强,单纯行政监管已无法适应现实需要。要充分发挥群众优势,坚持行业自律,鼓励互联网企业、新媒体平台、爱国宗教团体、教职人员、信教群众等宗教与非宗教界人士在党的领导、政府监管下由“被动”变“主动”,实现多元主体协同治理。

首先,政府要承担起监管责任。目前,中央统战部确立了“三级宗教工作网络两级责任制”,制定了宗教工作规范,明确了各级政府的管理责任和管理方式。(21)李华伟.网络强国战略思想指导下的互联网宗教治理[J].世界宗教文化,2021,(02).其次,宗教界人士要做好宣传工作,发布符合国家政策的宗教信息,突发事件来临时要配合政府引导正向舆论,控制舆情。再次,互联网企业和新媒体平台要加强自我监督、自我净化,主动清理有害信息,及时发现非法宗教活动,承担主体责任。2016年微信公众平台对冒用宗教名义开展“宗教性捐款”活动进行整治,(22)王煜,武琳悦.商业机构公号以献花放生名义“敛财”[EB/OL]. https://www.bjnews.com.cn/news/2016/12/23/428257.html.2016-12-23.有力保护了公民的合法权益。新媒体平台还要强化风险意识,不断完善内容审核和监督检查机制,提升技术水平,开发互联网信息即时审查和自动审核工具,提升安全预警能力。最后,要坚持群众路线,搭建公众举报平台,鼓励群众针对非法宗教活动提供线索,提升公众参与度,构建互联网宗教综合治理体系。

(四)提高利用互联网打击治理宗教极端主义的能力和水平

互联网在治理宗教极端主义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宗教极端组织利用互联网的便利性进行组织和活动,必然会留下蛛丝马迹,依靠这些情报信息,可以对其心理状态、思维习惯、行为模式等进行分析和预测,建立预警机制。美国亚利桑那大学人工情报实验室(The Artificial Intelligence Lab)研发的针对恐怖组织在虚拟空间中活动信息的“情报与安全信息学”系统(Intelligence and Security Informatics),通过综合运用检索分析等软件建立极端主义、恐怖主义网站数据库,剖析恐怖组织及其支持组织之间的联系,探查其结构组织、内在动力和行为,最终实现对网络关键节点的集中打击。(23)赵冰.宗教的虚拟化传播与国家安全研究[D].复旦大学国际政治,2011.除此之外,宗教极端分子利用互联网进行联络,也是各国对其活动规律采取动态监控措施的主要途径。如在9·11事件后,美国以立法形式赋予相关部门监控电子邮件等私人通讯的权力。(24)梅建明.信息化时代反恐情报工作的创新、挑战与启示:基于对美国的分析[J].情报杂志,2020,39(11).

要不断增强网络防控技术,封堵境外宗教极端主义影音资料向国内传播途径。有学者提出,可以在法律允许范围之内应用人工智能技术的人脸识别、语音识别、特征分析等功能,对已掌握的宗教极端分子和相关影音资料进行分析,提取潜在宗教极端信息,从而识别出国内互联网中的宗教极端资源。(25)汪晓风,林美丽.网络恐怖主义防控中人工智能伦理的适用性探析[J].中国信息安全,2022,(02).还要做好社会宣传教育工作,提高公众对宗教极端主义的警觉性,减少对宗教极端主义的认同和支持。全球化时代,我国更要秉持“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在互相尊重各国主权和领土完整的基础上,积极与世界进行沟通,分享情报、交流经验,加强国际互联网平台的反恐协作。2014年9月,联合国安理会的反恐峰会制定了一系列国际条例,加强防范设计恐怖分子活动和互联网的信息交流,共同打击跨国恐怖主义。(26)王雷. 国际警务合作研究[D].中共中央党校,2021.

(五)积极传播中国宗教真实信息,占据国际舆论优势地位

缩小与美西方的互联网技术差距是抵制西方互联网霸权,使世界听到“中国声音”的必要措施。要不断弥补我国互联网传播技术的不足,更新应用新兴技术,填补与美西方国家的技术差距以获取更多的资源优势和信息流向,提升应对不同平台技术风险能力。我国也要不断构建国际平台有关宗教的舆情监测系统,利用大数据精准分析境外涉华宗教议题的常见风险点和关键问题,提供精准推送和应对,批驳谬误、正本清源,提升我国互联网宗教话语方面的传播能力,还要防止本土的网民将来源不明的虚假宗教消息搬运到国内的社交媒体中,破坏我国本土宗教的凝聚力和稳定性。

充分发展宗教领域的公共外交是促进多边沟通对话,积极传播中国宗教真实信息,化解宗教领域矛盾与偏见的重要方式。宗教公共外交的主体包括政府在内的各种宗教组织和民间群体,其对象是外国公众而非外国政府,利用互联网,可以使具有多样性、民间性的主体与国际群众进行直接交流和对话。我们可以发展以海外华人群体、爱国宗教团体、组织、代表人物为主体的公共外交,在国际社交平台与外国信众双向对话,发布有关传统宗教思想和当代中国政策的推文,介绍中国宗教的思想文化,展现当代中国宗教政策和实践。在敏感的宗教问题上,应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长期细致工作,逐步从“被动回应”向“主动出击”转型,提升中国宗教的国际吸引力,维护我国国家安全。

(六)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工作,抵御境外宗教渗透

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全国宗教工作会议中强调,要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引导和支持我国宗教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增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重在宗教文化与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相契合,与中华优秀文化和中华传统美德相融合。(27)法船.关于深入推进我国宗教中国化的思考与实践[J].中国宗教,2023,(02).要充分把握互联网发展的历史机遇,发挥新媒体传播宣传的优势,为新时代宗教中国化工作不断赋能。

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优秀文化对公众的言行教育具有引导作用,是抵御西方意识形态渗透的有效武器。互联网宗教信息服务者要充分利用互联网资源优势,发布与中华优秀文化共通的宗教文化信息,鼓舞普通信徒转发学习,教育普通信徒在互联网中学会辨别是非,促进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文化认同,还要不断向普通网民科普我国的宗教政策和实践,引导社会理性认识宗教、科学对待宗教,深入推动宗教中国化工作。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本质上是马克思主义无神论,(28)朱晓明.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无神论在人民群众思想中的主导地位[J].红旗文稿,2016,(17).要在互联网广泛宣传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使马克思主义无神论作为主流意识形态在人民群众思想中占据主导地位,抵御互联网境外宗教渗透,引导我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总之,互联网宗教的崛起彻底打破了传统宗教的传播方式、影响范围与效果,在便利信众宗教生活与职能部门治理的同时,也要高度重视、防范其带来的新的风险隐患。一方面,要坚持互联网宗教法治化建设,提升网络技术水平,传播正面信息,深入推进宗教中国化工作;另一方面,要坚决抵御境外宗教渗透,打击宗教极端势力,维护我国国家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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