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 庆 赵文平
(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职业教育学院,天津,300222)
课后服务也被称为课后延迟服务,是落实“双减”政策的重要内容,是促进教育质量提升、教育公平和学生个性化发展的重要举措。最初我国提出课后服务是为了满足学生家长不能按时到校接孩子的需求,而“双减”政策之中明确要求“要提升课后服务的质量”[1]。教育部调查显示,全国所有的义务教育学校中,超九成的学校提供了课后服务,超八成的学生和教师参与了课后服务[2]。结合近些年各地实施情况来看,因各种原因导致课后服务质量总体不高,课后服务时间段没有被充分利用起来,学校仅充当“托儿所”的角色。我国学者张亚飞在研究中认为西方国家已经形成了成熟的课后服务机制,而我国仍处于初级阶段[3]。笔者梳理相关文献研究发现,我国对课后服务的研究大多集中在2017 年之后,起步较晚,关注度不高,研究视域相对狭窄。《关于做好课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双减”政策颁布后,我国课后服务得以重新进入大众视野。与课后服务相关的利益相关者在某种程度上影响着课后服务的实施,利益相关者理论用于本研究具有一定适切性,课后服务质量的提升单靠某一方面的力量是不够的。
利益相关者理论最初产生于西方国家,归属于管理学范畴,是企业管理者管理公司的有效方法。企业考虑各利益相关者的权益,协调各方力量以实现利益最大化。利益相关者一词1963 年首次出现在斯坦福研究中心(SRI 公司),由股东(stakeholder)泛化而来[4]。对于利益相关者这一概念学界有多种解释,其中广为接受的是费里曼在《战略管理:利益相关者方法》中对利益相关者的定义:“任何能够影响公司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公司目标实现影响的团体或个体。”[5]他把关系到公司利害和能够促进企业发展的个体和团体都考虑其中,如股东、雇员、顾客、政府等。其他研究者后来认为个体与团体、自然资源等实际和潜在的都可以被称作利益相关者。这些客体能够支持企业的生存发展,他们之间互相联系并在组织中扮演一系列角色。针对企业中内外部复杂关系,弗里曼又提出了一般、特殊、综合的多种完善的战略计划。利益相关理论强调企业应考虑到各方利益相关者,也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
该理论用于商业学科如管理、会计、财务、营销文献之中后,也被运用在了法律、医疗保健、公共政策、教育研究之中。如美国学者Emily R 等人“基于相关者理论并在考察了不同利益相关者群体后将政府、家长和学生,董事会、校长,教师等列为美国高等教育的利益相关者”[6]。我国学者利用该理论研究择校治理机制,也有分析中小学生减负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借用该利益相关者理论,笔者认为课后服务利益相关者可以定义为任何能够影响课后服务质量提升的实现,或实施课后服务中被影响的个体或群体,具体包括处于课后服务主体地位的学生,作为中坚力量的教师,具有保障作用的政府,具有依托作用的社会资源,作为主要场所的学校以及具有支持作用的家庭六大主要利益相关者主体。
作为主要利益相关者主体的学生、政府、学校、教师、家庭、社会与课后服务紧密相连。从学生角度来看,“双减”政策中的课后服务本着“以人为本”的理念,将学生全面发展置于首位,减轻学生负担。从国家战略层面来看,课后服务强调促进学生个性化发展,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为国家培养高素质人才和提升我国基础教育质量。从课后服务的性质来看,我国学者对于课后服务的定位是一项准公共基础教育,是一种与义务教育紧密相关的延伸服务[7]。课后服务关系到回归学校主体和提升学校服务水平的重要问题。从课后服务的实施主体来看,它包括了以学校为中心的具体实施者,也包括了以政府为主的顶层设计者。从课后服务的最终目的来看,有利于同时减轻家长和学生负担,它能为学生提供了一个更加开放、自主的学习空间,满足学生多样化需求,也提升学生家长对于我国教育的满意度,是一项惠民的教育工程。尽管我国课后服务政策已实施多年,但仍然存在一些现实问题。“部分学校的课后服务还存在着课后服务时间偏短、经费保障不到位、吸引力还不够强等问题,需要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8]基于此,应清晰地认识到课后服务的相关利益者主体需求,协调各方利益主体以实现资源整合,最终成为学生全面发展和我国教育质量提升的“惠民”教育活动。
课后服务是一项涉及众多主体的复杂教育活动,它需要校内外联合力量支持其实现。在实现优化课后服务之中,各相关利益主体具有内在联系而非孤立存在,其最终目的指向课后服务质量的提高。
学生是课后服务的对象,对课后服务的质量评价最有话语权。课后服务的开展旨在减轻学生的负担,为学生提供更加优质的学校教育。学生也是课后服务最大的受益者,丰富多彩的课后服务有利于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因此,学生是课后服务最主要的利益相关者。学生在课后服务中应自觉遵守纪律,支持课后服务活动开展。
教师是开展课后服务的主要力量,在课后服务过程之中承担起学生作业辅导、促进学生全面和个性发展的重要角色。教师既是课后服务的责任承担者,也是合法权益的享有者。因此,教师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教师应该具有获得报酬、享有合理的休息时间的权利。同时,教师也应该履行其职责,总结教学方法,发挥其在课后服务质量提升中的中坚力量。
学校实施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有效性是确保课后服务高质而有序发展的必要条件。学校是开展课后服务的主要阵地,是培养学生全面发展的主要场所。“双减”政策要求学校回归到其主体地位上,课后服务除了要为学生提供学业辅导外还要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学校承担着开展课后服务的责任,科学开展学生课后服务,保证学生安全并利用内外资源丰富其课程内容以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政府的决策和监督是课后服务得以有效实施的关键,政府提供的资金保障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是课后服务得以进行的前提。同时政府应该在学校和社会资源上起到桥梁的作用,积极调动相关企事业单位参与课后服务,拓宽课后服务渠道和参与主体,监督课后服务教育体系正常运行。因此,政府也是参与课后服务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之一。
课后服务质量直接关系到学生和家长的满意度,只有照顾其核心利益和解决好人民教育需要和教育发展不平衡的问题才能提升人民教育幸福感。我国《义务教育法》规定义务教育阶段的每个学生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多年来相关部们一直致力于为学生提供适宜的教育内容。课后服务解决了家长不能按时接孩子的难题,也是“双减”政策下促进教育公平的重要举措。家长的诉求得到了满足,是课后服务的受益者,也是主要的利益相关者之一。
社会资源的有效利用和资源合理配置能够丰富课后服务内容,成为课后服务的后备力量。课后服务培养的全面发展型人才反过来也会促进整个社会的发展,促进劳动者综合素质的提升。课后服务的实施还使学生家长能够将更多的时间留在工作岗位上,从某种意义上来说,它创造出了更多的劳动价值,促进了我国生产力的发展。因此,课后服务与社会是紧密联系的,社会也是课后服务的主要利益相关者之一,社会各组织应该与政府相结合,为课后服务的开展提供便利条件。
费里曼针对不同的利益相关者制订了一般、特殊和综合的战略计划以在利益相关者团体中发挥作用,包括改变规则计划、攻击性战略计划、防御性战略计划和牵制性计划。纽曼认为“企业收益于且依赖于各奉献群体间持续的合作关系,明智的战略制定和实施是企业生存的关键”[10]。根据利益相关者理论和课后服务中的利益相关者主体划分,笔者试着分析影响课后服务质量的内外部因素并提出如下优化策略。
学校是开展教育教学活动的主要阵地,学校的教学内容与人才培养目标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发展。因此,学校要合理安排课后服务时间,既要注重学生知识习得也要关注学生身心健康。根据每个学生的学习接受能力和学习进度因材施教,合理规划好时间,有序开展课后辅导和个性化培养。
(1)制定高效的时间管理方案
如何科学有效地在特定的时间里发挥出课后服务的作用是优化课后服务质量的关键。由于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年龄较小和班级容量大,课后服务可能会存在管理难度和学生的学习困难程度差异的问题。因此,班级可以制定相应的班级课后准则和合理的辅导策略以高效利用时间。教师应在课后辅导上给予学习困难的学生更多关照,对学有余力的学生进行个性化教育和兴趣培养。
(2)丰富课后服务内容
促进学生全面发展需要丰富课后服务内容。一要加强学生道德教育,增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认知,加强爱国教育、心理健康教育。二要开展形式多样的科学知识活动,借助社会资源挖掘学生的创造潜能,使学生在课后活动中能够加强科学文化知识学习,利用科技馆、信息技术设备、技能大赛等资源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还要进行阅读类课外延伸活动,拓宽学生知识面。三要加强学生体育锻炼。引导学生加强锻炼,增强身体素质,使学生身心协调发展。四要加强劳动教育。鼓励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劳动实践,提高学生的劳动意识和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念。
(3)促进学生“全面”与“个性化”协调发展
“谋求个性发展是人的特权和天性,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教育乃至社会的责任、义务和使命。”[10]课后服务内容应该与学校课程呈互补关系,学校课后育人体系应“立足于满足学生个性化、差别化、实践性学习需求,满足学生作业、实践、扶弱、特长等多样化学习与发展需求”[11]。学生的“全面”与“个性”发展不是矛盾体,而是互相促进的关系,要在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基础上挖掘学生个性潜能。因此,课后服务要将“全面发展的人”作为培养目标,将个体充分发展和实现作为课后服务的价值追求,融入德育、体育、美育、劳育等内容,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以最终实现课后服务内容“全面发展”与“个性发展”相结合的局面。
教师在课后服务中承担着知识的传递者和课程的开发者双重角色,需要加大对课后服务教师的激励,制定相关的教师评价制度,加强教师课后服务培训指导。
(1)制定课后服务教师激励政策
“双减”政策之中提到应该给予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补助。教师工作量加重,仅发扬奉献精神,很难保持课后服务的有效性和持续性[12]。内蒙古自治区人社部门将教师参与课后服务补助的经费额度作为增量纳入绩效工资并设立相应项目,修订《内蒙古自治区中小学教师水平评价标准条件》,将教师参加课后服务表现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评价指标[13]。其他各地也可借鉴该政策模式,实施相关激励政策,保障经费投入。在完善教师评价制度方面,可以采用教师发展档案评价方式,对工作出色的教师进行奖励,对工作行为存在问题的教师严肃惩处,将教师的工作情况记入档案,成为教师考核、提拔的依据。就整个社会来说,应该共同营造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学生家长应该理解教师的辛勤劳动。
(2)加强课后服务教师人文关怀
教师为学生提供课后服务牺牲了自己的休息时间,如果不加大对参加课后服务教师的人文关怀,将无法调动教师的积极性,甚至产生倦怠心理。由于个体具有主观能动性,对课后服务教师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双重鼓励能取得事半功倍的效果,更能有效发挥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因此,学校应该关注教师心理状态,舒缓教师工作压力,还应考虑教师工作的强度,实行弹性上下班制度。同时还要为参与课后服务的老师做好后勤工作,为教师提供好餐食,保证教师有相应的午休时间等,切实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3)促进课后服务教师的培训与流动
教师在课后服务中起着主导作用,教师既要看护好孩子也要使孩子在课后服务时间学有所得、学有所长。但课后服务是一项复杂的教育工作。教师在课后服务环节之中要应对各种临时突发情况,这就需要教师具备扎实的学科知识功底、良好的职业素养、专业的教育教学能力,以承担传授知识、培养社会主义合格接班人的重任。还要加强课后服务教师的培训以提高教师的课后服务专业性。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定期举办课后服务教师培训会,并鼓励有经验的教师分享交流自己的工作心得以提高整个师资队伍力量;还可以组织教师参与校际流动,让优秀教师到其他学校进行课后服务指导,促进教师课后服务水平的提升和教育公平。
教育问题始终是学生家长关心的问题,也是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近些年教育“内卷”愈演愈烈,学生家长为了自家孩子不输在“起跑线”上而报了大量培训班,加重学生学习负担。教育功利心越来越突出,违背教育的本质并扰乱教育良好运行生态。课后服务关系着教育公平与教育质量的提升,学生家长应从其价值意义上正确认识课后服务在提升我国教育质量、减轻学生负担、增强人民教育幸福感方面的重要作用。家庭要积极配合学校开展课后服务活动,主动参与孩子教育,观察孩子的爱好,发现其潜能;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课后服务结束之后按时到校接孩子回家;对学校的课后服务内容及开展献言献策,在其他课后服务内容需求上提出自己的建议;体谅老师在课后服务上的辛勤工作,教育孩子尊敬教师。
课后服务光靠学校自身是不够的,应拓宽渠道。首先,可采用政府购买的方式吸纳校外培训机构资源协助课后服务的开展。学校教育与校外非学科类教育培训相结合,能够为学生带去一片新的知识天地,成为学校教育的补充。其次,利用优质家庭资源也能提升课后服务质量,学校可构建相关奖励机制鼓励家庭参与课后服务。再次,还可以“将人类基本事务(衣食住行、生产消费等)和园艺、防治、木工、金工、烹饪等活动引用到学校课程中去”[14]。因此,企业、事业单位、社团组织等都可以作为丰富课后服务内容的来源。学校和社会资源的有效整合能使课后服务内容多样化。在科学文化知识方面,政府部门可以引导学校与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美术馆等建立联系,以便学生在课后时间段里参观,感受其科技文化氛围。在社会实践方面,可与社区单位取得联系,让学生参与到敬老院等社会公益机构的服务实践中体验社会公益活动。社会资源是丰富课后服务内容的源泉,从提供服务的人员到课后活动项目的多样化都离不开社会的协助,利用好社会资源能有效满足学生的个性化需求,实现课后服务质量的提升。
确保优质的课后服务开展,需要相应的教师队伍、基础设施设备和完善的课后服务保障和评价机制。政府应在整个课后服务中发挥其保障作用以推动课后服务优质而又有序地开展。
(1)确保课后服务人员数量和质量
参与课后服务人员的充足程度关系着课后服务能否顺利开展,课后服务人员的质量关系着课后服务的质量。学校要合理安排各班级教师参与课后服务指导,严格把关参与课后服务人员质量,确保配足配好每一个班级参与课后服务的教师。制定严格的课后服务师资准入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要对教师的道德素质、专业知识等进行考察。对于校外师资,学校还应安排相关管理部门对外聘个人和组织等进行资质审核,最终“促进服务人员素质的提升,逐步建立起一支结构合理、高素质、相对稳定的专、兼职课后服务队伍”[15]。
(2)完善基础设施建设
完善的设施设备是开展课后服务的基础条件。由于各个地区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不同的学校在资源配置中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课后服务可利用的资源程度也是不同的。首先,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积极调研各区域学校课后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情况,总体了解可利用现状。其次,建设好物理基础设施和网络信息化基础设施,实现整体结构优化。要建设好开展课后服务所需要的硬件设施,保障课后服务基本场地与活动场所。此外,还要突出信息化基础设施在课后服务中的作用,利用数字化平台突破“时空”限制,使学生能够扩大知识学习途径。政府部门应该对相关学校的基础设施建设给予财政支持,例如直接购买、引进信息化数字资源等。同时也要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物理设施设备进行整改,确保学生个人安全。
(3)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
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一是要提供稳定的经费,它是课后服务得以开展的前提。“为家长‘分忧’的惠民工程不应建立在教师的‘无偿劳动’之上,而应由专项的经费予以保障。”[16]应该坚持教育的公益性,教育不能成为奢侈品,更不能让高质量教育成为有钱人的“专利”[17]。相关部门应该制定好课后服务收费标准,形成完善的收费监督体系,以免出现乱收费现象而扰乱整个课后服务秩序。相关部门可以对课后服务经费进行多渠道筹措,对乡村学生课后教育事业给予扶持,对家庭困难的学生帮扶甚至免除相关费用。二是要未雨绸缪,制定应急预案措施,针对可能出现的突发情况进行安全演练。在课后服务时间段里留有充足的一线工作人员和后勤保障人员,确保课后服务安全有序。
(4)建立完善的课后服务监督评价体系
完善的课后服务监督评价体系是课后服务质量的保障。要明确课后服务由谁监督、怎么监督、由谁评价、评价标准是什么等一系列问题。要将课后服务实施情况纳入学校考核内容中,确保课后服务落到实处。要进一步完善课后服务评价体系,采用多元化方式,将学校之间评价、学生家长评价、学生评价、第三方机构评价等结合起来。对课后服务开展效果好的个体和集体进行表彰以起到示范作用,实现课后服务革新,更好地为学生提供优质服务。
课后服务是一项公共事业,学生在课后服务之中得到发展,家庭在课后服务之中得到便利,社会也能解放生产力。学校、社会和家庭等每一利益相关者既是课后服务的受益者,也是课后服务的责任者。各利益相关者应该围绕学生全面发展和个性化发展的主线,尽各自最大努力支持课后服务建设,实现各主体融合共生。因此,政府、家庭、社会等应该共同承担起教育责任。课后服务作为“双减”政策的内容之一,作为提高我国教育质量的重要抓手,不是空口而出的口号,需要将具体工作做到实处。要综合考虑到各方利益相关者,促进课后服务质量的提升。既要发挥好学校等利益相关者的基础性作用,也要发挥出政府部门的顶层作用,才能最终促进我国课后服务教育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