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嬗变下的艺术
——以数字交互艺术为例

2023-02-10 07:51张怡凡
参花(下) 2023年1期
关键词:欣赏者艺术作品艺术品

◎张怡凡

数字技术背景下的数字交互艺术呈现出一种独特的艺术存在形式,其作为典型的科技艺术形态之一,是技术变革等多种因素共同影响下的时代产物。数字交互艺术打破了科学与艺术之间的屏障,创造出一种集科技含量和陌生性体验于一体的艺术形态,以互动方式消解了传统艺术家对艺术创作的权威地位,转而以受众的主动性审美为主导;同时数字交互艺术也面临着娱乐化、唯技术化的局限性,存在受众与作品之间的感受距离增大,艺术反思性减弱的问题。本文企图通过梳理交互艺术的发展历程、审美特性、未来可能,以及对局限性的思考等来探寻在数字交互艺术中技术与艺术的本源关系。

一、技术与艺术的联系

技术与艺术在历史发展进程中始终保持着相对密切的联系。而同样,艺术形态在其中也并非始终不变,而是持续受技术的直接作用与观念更新的影响。在中世纪的欧洲文化形成期,语言表述中的艺术与技术基本一致,铸剑、补鞋、打造家具与绘画一样被称为艺术,都拥有着专门的技艺。文艺复兴时期,艺术才逐渐成为绘画、雕塑、建筑等高尚艺术的专业术语,其他带有技术性的创造活动则被统称为“工艺”。也正是从这一时期开始,划定艺术与技术的法定形式才真正出现,即:不是技艺,而是天分与想象;追求精神的愉悦,而不是实用的功能。[1]

而当今,随着20世纪80年代数字革命的兴起,艺术领域因数字技术的广泛应用产生了革新,并给艺术生态带来了深刻影响。智能时代的到来,使技术和艺术在一种新的语境下无缝对接,旧艺术形势下所固有的表现技法与情感的独立性被新技术介入,带来了丰富的艺术呈现与多样的信息接受方式。

数字技术背景下的数字交互艺术呈现出一种独特的艺术存在形式,“以其鲜明的技术外观,互动体验与广泛的参与度,成为典型的科技艺术形态之一。”[2]

二、数字交互艺术起源及演变历程

数字交互艺术形成了一种全新的艺术态势,将数字技术应用于艺术创作。通过多种技术模式将交互程序融合于交互装置之中。作品通常情况下带有规则意识,艺术家创造出未完成的“元作品”,并将其放置在一种较为开放的环境下,激发观众在欣赏艺术作品的过程中与作品和艺术创作者互动,打破内容沟通与情感交融的壁垒。追寻交互艺术的起源演变,最重要便是厘清何为交互,交互又是怎样在艺术中产生及演变的。

(一)何为交互

“任何艺术都包含了一定的交互性,非交互艺术仅仅代表了低水平或零水平的交互。” 一般性艺术其实也同样带有一定的交互逻辑,但其交互含量通常较少,无法对艺术作品的形态产生更深层的影响,因为这种产生于艺术作品创作者与受众之间的交互联系并非互动艺术所独有的特征。美学欣赏本身就带有交互的逻辑性,画家将个人意志呈现于绘画作品之中,观赏者通过欣赏来达到与艺术家的“共情”,并获得一定的情感反馈,这一过程便足以构成一次简单的“交互”。

20世纪之前的传统艺术理念与古典美学之中的艺术品在大多数情况下以一种相对固定的状况与受众见面,艺术品不能随时转换自身的艺术形貌,创作出的艺术文本也不会因不同的艺术品鉴者的审美角度不同而产生变化多端的形态。在古典美学艺术中,艺术家创作艺术作品到观者对艺术品做出美学性的欣赏,是一条线性的平行逻辑,艺术家创作完成艺术作品后,艺术文本就以一种固定、独立的状态而存在。这里的交互主要呈单向线性走向,即艺术创作者→艺术作品→艺术接受者。

但从20世纪上半叶开始,“主体间性”彰显、“接受美学”普遍流行,在艺术生态下“以接受主体为中心”的理念蔚然成风,当下艺术日渐关注艺术家与受众之间存在的美学追求关系,沟通性的交互存在于艺术品与受众之间,也存在于艺术领域创作者与艺术接收者之间,展现出一种全新的审美追求。艺术文本通常以半完成、元状态的情况服务于艺术欣赏者,欣赏者通过听、嗅、触等多种方式与艺术品进行交互,进而使文本达到最终的完整形态。这里的交互呈现双向互动模式,即艺术创作者↔艺术作品↔艺术接受者。

(二)交互在艺术中的产生与演变

在最具代表性的早期西方新锐流派中也不乏交互思维理念的存在。在20世纪早期的未来主义和立体主义下,艺术创作就已经存在着鼓励观众互动热情的主观意识,艺术家对欣赏者的引导和预测在打造艺术品的初期就已经产生了。达达主义代表人物马塞尔 ·杜尚主张“观众创作作品”;20世纪50年代偶发艺术创始人阿伦 · 卡普罗的艺术创作与交互艺术的联系也十分密切,艺术品与艺术欣赏者之间的关联性被加速彰显。1968年《6个部分中的18个偶发事件》等都鼓励观者参与艺术创作;而20世纪60年代以计算机图形技术的出现为背景,交互艺术正式步入电子时代。年轻的美国艺术家迪克·黑根斯首次提出的新型观点——互动媒介,促使声、光、电、磁等成为更重要的传播方式,行为、舞台、电影、视像相互交融。激浪派艺术崭露头角,观众的踊跃投入和即时反应逐渐成为艺术美学审美性的重要组成部分,追求艺术接收者与艺术本身的一体化与艺术品最终形态不可预测性,越发泛滥自由。

20世纪80年代后,数字信息和科学技术的“第三次浪潮”席卷而来,互动艺术与技术结合产生的浑然一体之感,艺术本身活跃性特征流动在科学技术之中,从另一个方面拓展了科技在多样语境下的无限可能。后现代艺术家更是试图通过在虚拟空间营造出多样的艺术呈现方式,进一步发挥“交互”本身的巨大感染力,进而支配大众。数字交互艺术在这一时期也迎来了全面发展的阶段。21世纪以来,大数据、3D技术、人工智能、动态影像等数字技术的成熟应用、5G通信技术的发展,使得设备的运行速度越来越快,各种技术互相作用,为交互艺术松绑,互动成为当下艺术与科技共存的生态环境下最炙手可热的焦点,这一时代下的交互艺术呈现出更强的智能化、数字化特点,体量规模也更为庞大。

技术的每一次锻造升级都为交互艺术带来新的改观,积累量变、不断质变。工具理性的升级创造与价值理性的破旧立新渐趋融合,大众审美追求和精神层面美学追求的渐趋多样,都促使数字交互艺术发展出更丰富的艺术形态,并迅速在当代社会的艺术生态领域占据一席之地。

三、数字交互艺术的多重审美特性与未来可能

在人工智能、互联网、数字媒体技术的加持下,数字交互艺术呈现着一种广泛的开放状态,艺术家、欣赏者与艺术作品之间的时空关系被重组,实现多维交互,从而使欣赏者不再被动地游离于艺术品之外,这种交互过程与交互体验成为数字交互艺术的价值所在,也使数字交互艺术破除古典传统艺术的单一审美,转而富有多重的特性和未来可能。

(一)多重审美特性

交互型审美带来的巨大变迁不仅表现在交互中产生的新型审美感受、未来主义的审美风格和特点之中,同时也改变着艺术的呈现方式,催生出全新的美学原则。与传统艺术相比,数字交互性艺术的审美特征如下。

1.权威性下降

数字交互艺术通常拥有一个广泛开放的窗口——公共性文本,其艺术创作对大众具有极强的感召力与包容性,进而集大众化与艺术创作于一体,叙述内容大众性、艺术创作双线性、艺术参与大众化。

在传统艺术领域与传统审美理念下,艺术创作者始终具有较高的地位和权威,艺术作品对大众始终保持着一种疏离感,分析理解作品的“主体思维”时常扮演着重要角色,占据关键地位。而交互艺术的语境下,艺术家不再扮演艺术话语权的全知者,而是将“输出方”的地位分配给大众,欣赏者有权利进入、创造艺术品本身。作者意图以一种“元状态”存在,有多维可能性来赋予观者,交互艺术设置多种路径吸引大众,大众地位得到极大提高,始终处于与艺术家“面对面”对话的平衡位置。

2.沉浸式体验

以康德为代表的传统美学强调在合适的距离之外静观对象,才能保持审美的无功利性和自由,距离太近的审美容易被实用功利性、感情投入、感性快感等因素影响。而交互艺术的审美特性则完全破除了这一传统观念,交互艺术善于激发观者投身于共情、移情的美学情景中来,极力破除艺术与大众之间的疏离感,消除心理距离,借用多种技术手段打造一种“沉浸”感,感官迷离的魔幻与模糊感,恍然难分虚实,从而使大众产生共鸣。

3.科技与艺术多元融合

数字技术的科技含量高,充满多元性、跨学科交融的作品,使艺术作品在影像、声音等外在形式上的新颖性繁复多变,而本身与艺术作品关联性微乎其微的科学内容也被赋予了全新的艺术性含义和别样的审美形式,成为具有美学价值的艺术作品。数字技术的支持,使复杂化的大体量交互艺术涌现,其既具备极具美学价值的艺术形式,又包含着具有厚重感和深度的学科专业知识,促使普通群众在感知艺术活跃性互动的同时完善科学素养,消解刻板学科分界。

(二)未来可能

在万物互联的数字化社会,已然使互动成为现代日常生活的主体与标配,数字交互技术仅仅是完成艺术家与欣赏者之间连接的方式,而这种艺术模式下所产生的新型理念才是数字交互所蕴含的改变未来的潜在可能。无数的新理念蜂拥而至,数字化交互艺术所彰显出的民主化参与性以及交互所带来的全新经济效益,也正是当代艺术追求和探索的方向,蕴含着宝贵的精神内涵。

1.“审美”日常化

艺术在较长的历史阶段内始终以为精英服务的状态而存在,而科技发展与时代的进步却使得艺术越来越成为大众生活中的一部分。数字交互艺术的诞生使艺术从一种无法企及的高台跃下,平等地进入大众视野,打造出一种全新的“日常化”审美。在交互艺术和交互理念下,交互艺术开启了这一萌芽。“技术的发展使得普通民众拥有了充分、全面介入艺术的权利和能力。”

2.艺术的商业化转变

公众的需求与数字交互艺术开放性、趣味性的新奇体验不谋而合。数字交互艺术脱离艺术圈本身也必然是大势所趋。数字交互艺术相比传统艺术而言展示着更低的准入门槛,也拥有着持续深入当下社会和大众消费等广泛而多元的能力,搅动着更庞大更有潜力的文化市场。数字交互技术同样可以提供更多维度的联通样式,通过趣味性的映现手段和交互手段,进一步为商业化产品更新以及品牌效应的转化提供广阔的经济增长空间。

四、有关数字交互艺术的思考

在数字化时代,技术对艺术的沁染使艺术形态得到空前广泛的延伸,而在审美、科技、创造之间,数字交互技术怎样保持艺术的本真性,如何避免过度娱乐化、技术化是值得当下思考的问题。

(一)对娱乐性质的反思

互动联通与沉浸体验作为数字交互艺术的价值所在,诠释着艺术的多维可能。当艺术欣赏者与艺术作品之间几乎保持着零距离的接触,将艺术品作为一个自由审美对象的可能性也几乎是为零的。受众在零距离下必然丧失对艺术品立场的把握、结构的理解、功能的批判等。对技术与形式的过分重视,很大程度上使交互艺术变为了一种奇妙的,带有猎奇性质的文娱消遣,艺术欣赏者体验到的更多使生理层面的刺激与快感,对艺术品的理性内省似乎被消解了。

而对于交互艺术而言,交互所体现的艺术价值,必然存在于受众在艺术品欣赏时对作品“美”的反应之中,受众需要在“艺术作品”与“我”之间寻找到共鸣,不仅是一种“吃快餐”性质的反馈,还是过度娱乐化引发的“弱交互”状态不断挤压着大众精神空间。数字交互艺术本身不断迎合大众的口味而放弃先锋性、独特性,趋向通俗化、从众性,这是极不可取的。

(二)“唯技术化”的歧途

一方面,部分艺术家对一些新技术元素的兴趣远大于创作出更有内涵性、思维性的交互艺术品;另一方面,技术进步带来的艺术创作手段的繁杂多样,琳琅满目的作品呈现方式,在很大程度将艺术创作者带入歧途,深陷过分重视技术手段的泥潭,忽略对艺术本质目的的追求。

心灵情愫、情感体悟才是交互追求的终极目的,艺术需要借力于技术,而不是单纯紧握科技理性“上升杆”,滞留在技术表层的交互显然也不能构成真正的艺术。

五、结语

数字交互艺术作为科技艺术的典型形态之一,展示艺术与技术交融的无限种可能。对整个交互艺术的发展历程而言,数字技术与交互艺术在整体上是一种相互影响的关系:艺术丰富的想象力为技术的发展提供了预想蓝图,技术创造出的无数个新的艺术形式和艺术表现手法又令艺术不断提升自身的美学价值。技术不断为艺术降低门槛,并在满足艺术的各种表现过程中不断完善自己;同样,艺术创造也展现了科技进步下的另一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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