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涉外民用建筑生活给水系统设计分析

2023-02-08 06:07:32秦江江王洲亚董卫红
建筑与预算 2023年11期
关键词:马尔代夫水表定额

秦江江,王洲亚,阮 健,董卫红

(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北京 100029)

1 工程概况

马尔代夫7000 套社会住房项目是由我公司采用EPC+F(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 Financing,工程总承包+融资)模式承建,中建三局和中建八局参建的境外工程,由中建三局一公司建筑设计院负责工程设计,建造标准采用中国标准,同时满足马尔代夫当地各部门的技术标准。该项目是“一带一路”倡议提出以来,中国工程总承包商在马尔代夫承建的首个大型房建项目,作为当地最大的民生工程,该项目建成后极大的缓解了当地住房紧张的难题,对促进马尔代夫经济建设、加快“一带一路”建设有着重要意义。目前该项目已荣获中国建筑集团有限公司二〇二一年度“中建杯”(优质工程金质奖)及2020—2021 年度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境外工程)。

该项目位于马尔代夫胡鲁马累二期岛,占地面积为3.6 万m2,包括16 栋地下1 层、地上25 层的高层住宅及1 栋单层配套设备用房,建筑高度为74.95 m,总建筑面积为46.8 万m2,合同金额为4.34 亿美元,采用85%的工商银行贷款及15%的瑞士信贷。该项目于2016 年7 月20 日签订合同,于2017 年12 月19 日开工建设,并于2020 年3 月26 日通过马尔代夫住房开发公司(HDC)、马尔代夫电业局(MEA)、马尔代夫水务局(MWSC)、马尔代夫国防部消防局(MNDF)及马尔代夫国家电力公司(STELCO)的竣工验收。

本文以该项目的生活给水系统为例,详细比较马尔代夫标准与中国标准关于生活给水系统的设计差异。

2 设计差异分析

2.1 建筑物分类

马尔代夫水务局(MWSC)标准《Guideline for Providing Water to High Rise Buildings》(以下简称MWSC 标准)中的DEFINITIONS(定义)相关规定,根据建筑物的高度,以40 英尺(12.19 m)和75 英尺(22.86 m)为分界线将建筑物分为3类,即Building Type 1、Building Type 2 和High-Rise Building。其中Building Type 1 的建筑高度不超过40 英尺(12.19 m),一般为4 层建筑;Building Type 2 的建筑高度在40 英尺(12.19 m)至75 英尺(22.86 m),一般为5~7 层的建筑;High-Rise Building 的建筑高度超过75 英尺(22.86 m),一般为8 层及以上的建筑[1]。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以下简称“通则2005”)第3.1.2 条规定,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住宅,四层至六层为多层住宅,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住宅,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住宅;建筑高度大于100 m 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2]。

根据《民用建筑设计统一标准》GB50352—2019(以下简称“统一标准2019”)第3.1.2 条规定,建筑高度不大于27.0 m 的住宅建筑为低层或多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大于27.0 m 的住宅建筑,且高度不大于100.0 m 的,为高层民用建筑;建筑高度大于100 m 为超高层建筑[3]。

对比可知,虽然“MWSC 标准”与“通则2005”、“统一标准2019”对住宅建筑均以层数或建筑高度进行划分,但分类标准有所不同。本工程为25 层的住宅建筑,按上述三个标准的规定均属于高层民用建筑。

2.2 用水定额对比

根据“MWSC 标准”中的Annex 1 相关规定,住宅生活用水定额为150L/(人·d)。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规范》GB50015-2003(2009 年版)(以下简称“建水规2003”)第3.1.9 条规定,按照住宅类别将生活用水定额分为4 类:普通住宅I 类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为85~150 L/(人·d),小时变化系数Kh为3.0~2.5;普通住宅II 类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为130~300 L/(人·d),小时变化系数Kh为2.8~2.3;普通住宅III 类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为180~320 L/(人·d),小时变化系数Kh为2.5~2.0;别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为200~350 L/(人·d),小时变化系数Kh为2.3~1.8[4]。

根据《建筑给水排水设计标准》GB50015—2019(以下简称“建水标2019”)第3.2.1 条规定,按照住宅类别将生活用水定额分为3 类:普通住宅I 类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为130~300 L/(人·d),平均日生活用水定额为50~200 L/(人·d),小时变化系数Kh为2.8~2.3;普通住宅II 类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为180~320 L/(人·d),平均日生活用水定额为60~230 L/(人·d),小时变化系数Kh为2.5~2.0;别墅的最高日生活用水定额为200~350 L/(人·d),平均日生活用水定额为70~250 L/(人·d),小时变化系数Kh为2.3~1.8。

对比可知,“MWSC 标准”对住宅的生活用水定额为一个标准数值,即150L/(人·d);而“建水规2003”和“建水标2019”根据住宅类别将生活用水定额分成几类,且定额为一个区间范围,另外并辅助以小时变化系数,这样生活用水定额可以根据住宅类别在一定的范围内进行取值,适用性更强。按照“建水规2003”的住宅类别分类,本工程属于普通住宅II 类;按照“建水标2019”的住宅类别分类,本工程属于普通住宅I 类。经与马尔代夫水务局(MWSC)协商,本工程的生活用水定额按120L/(人·d)取值,每套住宅按5 人考虑。

2.3 系统选择对比

根据“MWSC标准”中的KEY REQUIREMENTS相关规定,Building Type 1 采用市政直供,市政供水压力可满足4 层建筑使用要求,且所有水表集中设置在一层。Building Type 2 的四层及以下采用市政直供,其他楼层采用变频泵供水,且所有水表集中设置在1 层。High-Rise Building 可采用以下3 种供水方式:①采用生活用水低位贮水池+工频供水泵+高位水箱的供水方式,建筑物顶部的四层采用变频泵局部增压供水,其他各层采用高位水箱的静压直接供水,并在供水压力超压的楼层设置减压阀,所有水表集中设置在屋面。②采用生活用水低位贮水池+单组变频供水泵的供水方式,建筑物的所有楼层采用同一组变频供水泵供水,并在供水压力超压的楼层设置减压阀,所有水表集中设置在一层变频供水泵加压后的供水管道上。③采用生活用水低位贮水池+多组变频供水泵的供水方式,最多每六层设置一组变频供水泵,所有水表集中设置在一层各组变频供水泵加压后的供水管道上。

根据“建水规2003”第3.3.6 条及其条文的规定, 建筑高度不超过100 m 的高层建筑,一般低层部分采用市政水压直接供水,中区和高区优先采用加压至屋顶水箱(或分区水箱),再自流分区减压供水的方式,也可采用一组调速泵供水,这就是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方式,分区内再用减压阀局部调压[4]。

根据“建水标2019”第3.4.6 条及其条文的规定,建筑高度不超过100 m 的高层建筑,一般低层部分采用市政水压直接供水,中区和高区采用加压至屋顶水箱(或分区水箱),再自流分区减压供水的方式,也可采用变频调速泵直接供水,分区减压方式,或采用变频调速泵垂直分区并联供水方式[5]。

对比可知,“MWSC 标准”与“建水规2003”“建水标2019”在高层民用建筑生活给水系统的竖向分区及系统选择方面比较相近,即“MWSC 标准”中所列的High-Rise Building 的3 种生活给水系统供水方式。本工程分为两个区,北区包括1~5#楼及7~9#楼,共3 400 套住宅;南区包括6#楼及10~16#楼,共3 600套住宅。经与马尔代夫水务局(MWSC)协商,本工程北区和南区的生活给水系统各采用一座生活用水低位贮水池+3 组变频供水泵的供水方式,每个供水分区的楼层数为八层或九层,并在每个分区的供水压力超压楼层设置减压阀局部调压。

2.4 生活水池贮水量对比

根据“MWSC 标准” 中的SPECIAL CONSIDERATIONS 相关规定,生活用水低位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应按建筑物的平均日用水量确定。

根据“建水规2003”第3.7.2 条规定,生活用水低位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可按小区最高日生活用水量的15%~20%确定。

根据“建水标2019”第3.8.3 条规定,生活用水低位贮水池的有效容积宜按建筑物最高日用水量的20%~25%确定。

对比可知,“MWSC 标准”采用平均日用水量贮存生活用水,且贮水量为一天的用水量;而“建水规2003”“建水标2019”采用最高日用水量贮存生活用水,且贮水量最大不超过一天用水量的25%;“MWSC 标准”中的生活用水低位贮水池的有效容积更大一些。经与马尔代夫水务局(MWSC)协商,本工程的生活用水定额按120L/(人·d)取值,每套住宅按5 人考虑,安全系数取1.1,北区和南区的生活用水低位贮水池的有效容积按各区的日用水量的20%确定,经计算本工程北区的贮水量为448.8 m3,北区生活用水低位贮水池的有效容积按450 m3考虑;南区的贮水量为475.2 m3,南区生活用水低位贮水池的有效容积按500 m3考虑。

2.5 水表设置对比

根据“MWSC 标准” 中的SPECIAL CONSIDERATIONS 相关规定,进入生活用水低位贮水池前的引入管上应设置总水表;高层建筑的住宅分户水表应集中设置在一层、屋面层或其他适合的位置。

根据“建水规(2003)”第3.4.16 条、第3.4.17 条及“建水标2019”第3.5.16 条、第3.5.17 条规定,建筑物的引入管和住宅的入户管上均应设置水表;住宅的分户水表宜集中设置在户外的公共部位。

对比可知,“MWSC 标准”与“建水规2003”“建水标2019”在生活用水低位贮水池前均设置总水表,且住宅分户水表均集中设置在户外公共部位。本工程的分户水表集中设置在住宅每层的给水管道井内。

3 生活给水系统设计

本工程生活给水系统竖向分为3 个区,1~9 层为低区,10~17 层为中区,18~25 层为高区,分别由集中设置在配套设备用房内的6 组生活变频供水设备供水。其中北区的低区、中区和高区由其中3 组变频设备供水,低区供水设备参数为Q=12 L/s,H=55 m,N=15 kW,水泵两用一备;中区供水设备参数为Q=12 L/s,H=80 m,N=22 kW,水泵两用一备;高区供水设备参数为Q=12 L/s,H=110 m,N=30 kW,水泵两用一备;北区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450 m3的316 L不锈钢生活水池。南区的低区、中区和高区由另外3 组变频设备供水,低区供水设备参数为Q=13 L/s,H=55 m,N=15 kW,水泵两用一备;中区供水设备参数为Q=13 L/s,H=80 m,N=22 kW,水泵两用一备;高区供水设备参数为Q=13 L/s,H=110 m,N=30 kW,水泵两用一备;南区设置一座有效容积为500 m3的316 L 不锈钢生活水池。

4 结语

通过对“MWSC标准”“建水规2003”及“建水标2019”3 个标准的对比可知,虽然马尔代夫在生活用水定额、生活水池贮水量的取值与我国存在差异,但在系统选择、水表设置方面与我国比较相近。另外本工程为EPC 工程,在设计阶段应及时与马尔代夫水务局(MWSC)协商确认好生活给水系统的各项设计参数,确保工程顺利推进。

本文以中建国际建设有限公司承建并顺利交付使用的马尔代夫7 000 套社会住房项目为例,通过对马尔代夫标准、中国标准在生活给水系统设计上的差异进行分析,主要从用水定额、系统选择、生活水池贮水量和水表设置4个方面进行对比,最后给出马尔代夫高层建筑生活给水系统设计建议,希望对今后参与马尔代夫类似民用建筑项目的其他工程总承包单位提供参考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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