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张鹏飞 吴 均 张 健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已连续多年出现在中央一号文件上,说明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于实现产业兴旺和乡村振兴具有重要意义。近几年来,面对工业化进程加快以及农业耕地面积减少等资源条件的束缚,天津市依靠科技和市场优势不断推进农村产业深度融合。对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行测度,有助于了解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现状及特征规律,有利于总结成功经验,发现存在的问题,对于推进农村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关于农村产业融合指标体系的构建和评价方法选择尚未形成统一的标准。一方面,学者们在构建指标体系的过程中各有侧重,综合来看,主要从融合过程和融合结果两方面展开。向从武(2021)、张艳红(2021)、陈盛伟(2020)、陈国生(2019)等学者以农业与二三产业融合、融合发展的经济社会效益两个维度为一级指标,以农业产业链延伸、农业多功能拓展、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和城乡一体化发展等为二级指标构建指标体系。陈红霞(2021)、黎新伍(2021)等在围绕融合进程和融合效果的基础上,增加了融合主体和融合基础等维度来构建评价指标体系。除此之外,部分学者从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方面构建指标体系。另一方面,权重计算方法也是学者们研究的重点之一。现有的研究涉及到的评价方法主要包括客观评价法、主观评价法以及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评价方法。一是熵值法等客观评价法。陈红霞(2021)利用熵值法对我国31个省的农村产业融合水平进行测度,得出各地区农村产业融合的空间特征。李治(2019)运用熵值法确定比重,得出北京市北部的农村产业融合水平整体好于南部。二是层次分析法等主观评价法。张艳红(2021)运用层次分析法原理对湖南省全省14个市进行产业融合度评价并进行分析。李芸(2017)运用层次分析法构建评价指标体系,对北京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行评估。陈国生(2019)运用层次分析法,邀请9位专家进行两两比较得到判断矩阵,计算出湖南省农村产业融合度。三是主观与客观相结合的评价方法。陈池波(2021)利用我国31个省份2013—2019年的面板数据,运用熵权法和均权法对农村产业融合度进行测算。
现有研究弥补了国内相关领域的空白,评级方法的选择与运用日趋成熟,但仍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有关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实证研究较少。二是所选取的指标存在代表性不强、解释力不足、交叉重复等问题。三是部分研究把农村产业融合变成农业与某一产业的研究,这不符合农村产业融合的内涵。因此,本文以政策文件和相关文献为基础,选取有科学性、有代表性、可获得性的指标来构建指标体系,并运用客观赋权法进行评价,丰富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方面的实证研究,为其他地区的相关研究提供经验。
指标体系构建遵循以下四个原则。第一,科学性原则。指标的选取要以国家和天津市相关政策文件为导向,要符合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的实际情况;第二,可操作性原则。指标的选取需具有可计量性,能够通过统计部门和其他官方渠道发布的数据直接获得或间接计算;第三,典型性原则。选取的指标能够符合上一级指标的特征和要求;第四,系统性原则。所构建的评价指标体系既能够反映产业融合的过程,也要体现产业融合所带来的结果。
农村产业融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国内有关农村产业融合的研究起步较晚,无论是理论层面还是实践层面都处于探索阶段,对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的量化研究,也未形成统一的标准。基于指标体系构建的原则,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构建出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包括2个一级指标、5个二级指标以及18个三级指标,具体见表1。主要统计指标解释:
表1 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1.农副产品加工业:以农林牧渔业产品为原料进行谷物磨制、肉类加工、水产品加工等各类生产加工活动。
2.农林牧渔业总产值:是以货币表现的农林牧渔业全部产品的总量,反映一定时期内农业生产总规模和总成果。
3.第一产业增加值:是指产品直接取自农林牧渔等第一产业,在这个清算周期比上个清算周期的增长值,不包含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
4.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为农林牧渔专业及辅助性活动提供服务活动而增加的价值。
5.农林牧渔业增加值:是指农林牧渔生产货物及农林牧渔服务业提供服务活动而增加的价值,它是一定时期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的最终成果。
6.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对农林牧渔业生产活动进行各种支持性服务活动的价值。
目前有关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的评价方法主要包括主观赋值法和客观赋值法两方面,为避免研究过程中存在主观意识上的局限性,本文选用熵值法和线性加权法等客观赋值法来进行研究。
1.熵值法
熵值法作为一种客观赋权的方法,是根据各项指标所提供信息的大小来确定权重。在信息论中,熵是对不确定信息的度量。信息量越大,不确定性越小,熵越小;信息量越小,不确定性越大,熵越大。
熵值法的计算过程:
第一,原始数据的收集与整理。
假设需要评价某对象m年发展情况,共有n个评价指标,则Xij为第i个样本的第 j个指标的数值(i=1,2,3,…m;j=1,2,3,…n)构建初始数据矩阵:
第二,数据标准化处理。
对正向指标 (越大越好的指标)标准化处理:
对负向指标 (越小越好的指标)标准化处理:
第三,计算各个指标指的比重。
第四,计算指标熵值ej和信息效用值dj。
某项指标的信息效用值是由该指标的熵值与1之间的差值决定的,信息效用值直接影响权重的大小,它的值越大,说明对评价的重要性越大,权重越大。
第五,计算评价指标权重。
熵值法计算各指标权重,本质上是利用该指标信息的差异系数计算的,差异系数越高,对评价的重要性越大。
第j项指标的权重:
2.线性加权法
计算各样本综合得分。利用加权求和法计算样本的综合评价值U,U值越大样本效果越好,最后对全部U值进行比较评价。
3.融合发展阶段划分
本文在借鉴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参照杨艳丽等人关于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阶段的划分方法,根据线性加权法计算出来的综合评价值将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阶段划分为低度融合(0~16)、中低度融合(16~32)、中度融合(32~48)、中高度融合(48~64)、深度融合(64以上)如表 2所示。
表2 融合发展阶段划分
本文中的数据主要来源于 《天津统计年鉴》《天津统计公报》《天津年鉴》《天津科技年鉴》《中国农村统计年鉴》《中国农产品加工统计年鉴》《中国休闲农业统计年鉴》以及一些政策性文件,例如《天津市乡村产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等。所有数据是通过直接获取或间接计算得出,个别指标存在一两年数据的缺失,可以采用线性插值法进行补充。
根据所搜集到的原始数据,利用上述熵值法和线性加权法公式计算出天津市各级分类指标得分及综合评价值,见表3。
表3 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各级分类指标得分及综合评价值
根据上述融合阶段的划分,2015—2020年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度在低度融合和中低度融合阶段之间来回波动,2016年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综合评价值为21.3,同比增长23.12%,是六年内发展水平最好的一年,增加速度最快的一年,但值得注意的是到2017年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度出现大幅下降,同比下降了28.17%,2018年同比下降4.58%,到2019年才开始有所缓解。综合评价值增长率大幅波动说明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并不稳定,存在一些问题,具体见图1。
图1 综合评价分析
一级指标包括产业融合行为 (B1)和产业融合效益(B2)两方面。 根据图 2,先从数值大小来看,我们可以发现不同年份的B1值永远大于 B2值,2015年、2016年B1与B2的差值近两倍左右,2017年、2018年两者之间的差距减小,2019年、2020年差距又逐渐加大,说明在产业融合进程中,农业相关产业的发展效益明显要好于产业融合所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从增长率的变化情况来看,虽然B1、B2在2017年都呈现较大的下降幅度,但B2增长率整体变化幅度相对B1较为平缓,这说明两个问题:一是与农业关联产业相对来说发展效益好,但并不稳定。二是农村产业融合在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城镇一体化发展方面效果并不明显,且动力不足。
图2 一级指标评价结果
二级指标评价主要从产业融合类型和产业融合效果两方面进行分析。从产业融合的类型来看,农业产业链延伸评价值在2015年达到最大值,2016年开始下降,2017年降到接近1,随后开始逐渐好转。农业产业链延伸得分值的大小表明农业产业链延伸对农村产业融合的贡献度较大,但其增长率升降幅度明显,说明农业与加工业融合存在较大问题,它也是影响产业融合行为变化的主要因素。农业多功能拓展型融合度评分值在2015年仅不到1,到2017年达到最高值接近5,此后两年间出现小幅度的升降变化,从2020年开始出现较大幅度下降。结合天津地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实际情况,在2015—2017年期间,天津市在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2020年,旅游业受到较大程度的影响,农业多功能拓展水平得分值出现较大幅度的下降。农业服务融合发展得分值在2016年出现较大幅度增长,2017年开始回落,并连续两年呈平稳发展状态,2020年之后开始缓慢上升,从整体上来看,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水平并不高且发展动力不足。
从产业融合的效果来看,仅2018年农民增收的得分值同比出现较大幅度增长,整体增长幅度并不明显,说明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在促进农民增收方面效果并不显著。城乡一体化发展水平在2017年出现较大幅度下降并长期处于低水平区间,到2020年才有所缓解,说明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在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方面作用有限。
根据以上评价结果,结合具体的三级指标评价值对所出现的问题进行进一步分析。
第一,分析农业产业链延伸方面存在的问题,根据原始数据统计,我们发现农副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在2017年大幅度减少,相对应农副产品加工业总产值与农林牧渔业总产值的比(D1)和农副产品加工业主营业务收入(D3)的评价值减小,对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现状进行分析,结合前期的实地调研,可以得知天津市在“一减三增”农业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优化了一些数量较多,但实力弱、市场竞争力不强的农产品加工和农副产品加工企业,同时,具有一定规模的市级农业龙头企业和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较少,是造成农业产业链融合水平不高的主要原因。
第二,2015—2017年休闲农业营业收入和休闲农业旅游人次年均增长幅度较大,据原始数据统计,休闲农业营业收入(D5)由 2015年的50亿元增加至2017年的75亿元,休闲农业旅游人次(D6)也由 2015年 1600万人增加至2017年的1995万人,但两者在2018—2020年均出现增长乏力的现象。除此之外,化肥施用量(D4)的逐年减少能够从侧面对休闲农业的发展产生积极影响。
图3 二级指标评价结果
第三,在农业服务业融合发展进程中,三级指标农林牧渔服务业产值 (C10)由2015年11.08亿元逐年增加至2020年18.4亿元,农林牧渔服务业增加值占农林牧渔增加值的比重在2015—2018年间逐年增加,2019—2020年农林牧渔服务业发展开始减缓,增速开始降低。农户固定资产投资额(C9)变化幅度较大,2016年、2018年有显著增长,2017年、2020年下降幅度较大,是导致农业服务业融合波动的主要原因,农副食品加工业R&D经费投入强度(C11)整体呈下降的趋势。
第四,农民增收水平主要受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业总产值等多重因素影响。天津市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2015年18482元增加至2020年25691元,年均增长幅度较小。随着工业化进程地不断加快,天津市农业总产值由2015年的238.02亿元下降至2017年的183.17亿元,随后,天津市开始调优农业种植结构,农业总产值开始回升,但回升幅度较小。城乡一体化指标得分值在 2017—2018年下降幅度大,主要是由于城乡人均收入占比(C16)评分值增加幅度较大,说明2017—2018年天津市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较大,2019年城乡一体化指标得分值开始上升,说明城乡人均收入差距逐步缩小,2020年城乡一体化指标得分值上升幅度明显是由于城乡居民人均收入差距的进一步缩小和城乡居民人均支出差距的缩小。
通过对 2015—2020年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水平进行评价,结果表明,天津市农村产业融合整体发展水平在低度融合和中低度融合阶段来回波动;产业融合行为要远远好于产业融合的效益,相对于其他子系统来说,天津市在农业多功能拓展方面取得了不错的成绩;在经济社会效益方面,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对农民增收的作用要大于促进城镇一体化的作用。同时,我们也应该发现天津市在推进农村产业融合进程中存在的问题:具备一定规模的农业龙头企业数量较少,农业产业链建设水平不高;农业多功能融合缺乏创新,发展后劲不足;农业服务业融合水平低,与农业相关的要素发展滞后;对产业融合效益,例如提高农民收入、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等方面不够重视。
鉴于上述结论,提出以下建议。
第一,延伸农业产业链,加快发展农产品加工业。依靠地区特色产业,重点打造小站稻、蔬菜、奶牛、生猪、特色水产品五条产业链,提高农业产业链建设水平。加快产业强镇、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园、现代农业示范园的建设,加强对大型农业龙头企业的扶持,充分发挥其带动能力。依靠区位优势发展特色农产品加工业,以京津冀地区为服务中心,重点发展主食加工等城市服务型食品加工业。
第二,创新发展休闲农业和旅游业。进一步改善基础服务设施,加快产业提档升级,强化现代农业示范园、农业产业融合示范区的旅游产业功能,依靠地区自然资源和漕运文化等文化资源,发展集度假、休闲、购物、美食为一体的休闲旅游,发展特色民宿、乡村客栈等产业新业态,积极打造新的旅游精品路线。
第三,提升农业服务能力。一方面,要提升农业生产性服务能力,重点支持小农户生产托管服务,实现统一播种、统一防治、统一收割,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相衔接。另一方面,出台相关政策重点支持农业保险、信贷担保等金融服务,分散小农户和农业企业经营风险,缓解农业企业资金压力,加快农业产业发展。
第四,培育壮大农业经营主体。继续培育大规模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农业产业联合体,实施家庭农场百千万工程,扶持有能力、有意愿的小农户发展成为家庭农场,继续促进农业合作社规范化运营,出台相关政策,从资金、人才、项目等方面加快市级农民合作社的发展。
第五,完善利益联结机制。积极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的引领作用,建立完善订单合同、土地流转、股份合作、服务协作等形式的利益联结机制,支持企业通过保护价收购和利润兜底、利润返还和二次结算的方式来降低农户的经营风险,促进农民增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