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称心
福建省南平市第二医院 (福建南平 354200)
脓毒性休克是由脓毒症导致的严重全身性疾病,以低血压、神志不清等为主要表现,需尽早展开治疗。脓毒性休克的治疗措施以液体复苏为主,充分的液体复苏可补充机体所需的血容量,改善血流动力学指标,减轻血管内皮细胞损伤程度,保障各个脏器均得到血流灌注,从而纠正脓毒性休克,达到较好的治疗效果[1-2]。早期进行液体复苏治疗的效果确切,但若液体复苏治疗不当会造成器官功能恶化,加重患者的病情,临床治疗更加困难,导致病死率增加[3]。因此,早期液体复苏治疗期间需采用准确、客观的监测方法,对患者的容量状态、心功能、容量反应性进行准确评估,防止容量过负荷或不足[4]。床旁超声与中心静脉压均为临床常用的监测方法,能够准确监测患者的血容量和液体复苏情况,但临床对于哪种方法的效果更佳并无统一意见[5]。鉴于此,本研究探讨床旁超声与中心静脉压监测指导早期液体复苏在脓毒性休克患者中的应用效果,现报道如下。
选取2019 年1 月至2020 年12 月我院收治的脓毒性休克患者80例,采用随机数字表法分为两组,各40 例。试验组男26 例,女14 例;年龄47~80 岁,平均(63.34±5.82)岁;体质量42~87 kg,平均(69.07±4.15)kg;急性生理与慢性健康评分量表(acute physiology and chronic health evaluation,APACHE Ⅱ)评分15~29 分,平均(22.14±1.83)分。对照组男27 例,女13 例;年龄47~81 岁,平均(63.69±5.64)岁;体质量42~88 kg,平均(69.34±4.42)kg;APACHE Ⅱ评分15~30 分,平均(22.29±1.79)分。两组一般资料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本研究经医院医学伦理委员会批准,患者家属均自愿签署知情同意书。
纳入标准:符合《中国严重脓毒症/脓毒性休克治疗指南(2014)》[6]中脓毒性休克诊断标准;进行早期液体复苏治疗;无颈内静脉穿刺禁忌证。排除标准:合并严重营养不良;无法进行超声检查;重要脏器功能衰竭;合并恶性病变。
两组均予以早期液体复苏治疗,并给予血管活性药物、营养支持、机械通气等综合性治疗。
试验组治疗期间采用床旁超声监测:仪器为徐州市大为电子设备有限公司生产的Dw-370 型床旁超声,根据每搏输出量、左室舒张末期容积(left ventricular end diastolic dimension,LVEDV)、下腔静脉内径呼吸变异率指导输入量。
对照组则采用中心静脉压监测:补液量根据中心静脉压变化决定,当中心静脉压<8 mmHg(1 mmHg=0.133 kPa)时需补液,若>15 mmHg则限制补液,密切关注中心静脉压水平。6 h 液体复苏目标为:LVEDV 为90~130 ml,尿量>0.5 ml/(h·kg),平均动脉压(mean artery pressure,MAP)≥65 mmHg。
比较两组血流动力学指标(舒张压、收缩压、MAP 及心率)、治疗情况(血管活性药物使用时间、ICU 入住时间)及治疗效果(6 h 复苏达标率、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占比)。
采用SPSS 22.0 统计软件进行数据分析,计量资料以±s表示,采用t检验,计数资料以率表示,采用χ2检验,P<0.05 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两组复苏前及治疗6、12、24 h 后的血流动力学指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治疗6、12、24 h 后的舒张压、收缩压、MAP 均高于复苏前,心率均低于复苏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1。
表1 两组血流动力学指标比较(±s)
表1 两组血流动力学指标比较(±s)
注:与同组复苏前比较,aP<0.05;MAP 为平均动脉压
组别 例数 收缩压(mmHg)复苏前 治疗6 h 后 治疗12 h 后 治疗24 h 后对照组 40 90.19±9.42 114.28±7.25a 118.48±6.58a 121.06±7.97a试验组 40 90.97±9.36 113.95±6.23a 117.22±5.15a 119.65±7.43a t 0.372 0.218 0.954 0.818 P 0.711 0.828 0.343 0.416组别 例数 舒张压(mmHg)复苏前 治疗6 h 后 治疗12 h 后 治疗24 h 后对照组 40 53.45±7.64 59.54±6.64a 66.38±5.21a 68.45±7.85a试验组 40 53.79±7.51 60.78±6.97a 65.59±5.89a 67.22±7.25a t 0.201 0.815 0.635 0.728 P 0.841 0.418 0.527 0.469组别 例数 MAP(mmHg)复苏前 治疗6 h 后 治疗12 h 后 治疗24 h 后对照组 40 64.25±7.39 79.84±7.94a 83.68±8.09a 85.17±8.35a试验组 40 64.77±7.54 79.42±6.11a 83.35±6.74a 84.89±7.25a t 0.312 0.265 0.198 0.160 P 0.756 0.792 0.843 0.873组别 例数 心率(次/min)复苏前 治疗6 h 后 治疗12 h 后 治疗24 h 后对照组 40 117.12±14.37 112.58±11.93a 107.43±11.35a 96.94±9.47a试验组 40 117.51±14.25 109.72±10.52a 104.15±10.71a 94.22±7.76a t 0.122 1.137 1.329 1.405 P 0.903 0.259 0.188 0.164
试验组血管活性药物使用时间、ICU 入住时间均短于对照组,6 h 复苏达标率高于对照组,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占比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见表2。
表2 两组治疗情况与治疗结果比较 (±s)
表2 两组治疗情况与治疗结果比较 (±s)
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占比[例(%)]对照组 40 8.56±3.42 12.14±3.74 30(75.00) 19(47.50)试验组 40 5.34±2.17 9.43±2.16 38(95.00) 9(22.50)t 5.028 3.969 6.275 5.495 P 0.000 0.000 0.012 0.019组别 例数血管活性药物使用时间(d,images/BZ_12_2105_2662_2125_2728.png±s)ICU 入住时间(d,images/BZ_12_2105_2662_2125_2728.png±s)6 h 复苏达标率[例(%)]
脓毒性休克病情凶险,发展快速,可对患者生命安全造成较大威胁,是导致危重症患者病死的主要原因[7-8]。脓毒性休克的具体机制尚未完全明确,需及时进行有效治疗。临床认为,若能在6 h 内进行大量的液体复苏,快速纠正血流动力学紊乱,利于改善患者预后,降低病死率[9-10]。液体复苏治疗可在短时间内快速改善患者的血压,以恢复血流动力学,消除炎症反应,改善临床症状,但复苏过程中需严格控制复苏量[11]。
早期液体复苏治疗过程中为保证复苏量达到临床需求,多通过监测血流动力学指标变化指导液体输入,中心静脉压监测为常用方法,但监测结果易受多种因素影响,无法准确指导液体复苏治疗的补液量,使得治疗效果无法达到临床预期[12-13]。因此,临床需寻找更加安全、有效的监测方法,为早期液体复苏治疗提供指导依据。本研究结果显示,两组复苏前及治疗6、12、24 h 后的血流动力学指标比较,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治疗6、12、24 h 后的舒张压、收缩压、MAP 均高于复苏前,心率均低于复苏前,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试验组血管活性药物使用时间、ICU 入住时间均短于对照组,6 h 复苏达标率高于对照组,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占比低于对照组,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以上结果表明,床旁超声、中心静脉压监测均能实时、全面、动态的地反映脓毒性休克患者早期液体复苏治疗过程中的血流动力学指标变化情况,但床旁超声监测能够提高早期复苏达标率,缩短血管活性药物使用时间及ICU 治疗时间。其原因为,床旁超声监测具有方便、快速、无创等优势,能够全面、实时反映患者的心功能、血流动力学等指标变化,临床可根据患者的各项指标变化情况控制补液量,提高早期复苏达标率,改善预后[14];同时,床旁超声监测能够快速提高乳酸代谢率,降低患者的乳酸水平,增加组织灌注,改善组织缺氧情况,临床可根据患者的各项指标变化实时调整治疗方案,防止补液过量或不足,使患者获得更好的治疗效果[15]。
综上所述,在脓毒性休克患者的早期液体复苏治疗中使用床旁超声与中心静脉压监测,均能实时、全面、动态地反映血流动力学指标变化情况,但床旁超声监测能够缩短血管活性药物使用时间、ICU治疗时间,提高早期复苏达标率,避免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