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企业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对策研究

2023-02-07 13:54胡海辉
胜利油田党校学报 2023年4期
关键词:执纪办案监督管理

胡海辉

[胜利油田 纪检监督部,山东 东营 257000]

国资央企中的石油企业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支柱和依靠力量,但具有企业规模大、廉洁风险高、管理难度大等特点,因此,以强有力的监督推动企业建设和维护良好政治生态、管理生态是实现企业高质量发展的必要条件。中国共产党第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强调,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高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这也为石油企业纪检监督工作准确把握职能定位、明确工作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和目标指引。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需要对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问题线索核查、执纪审查审理等办案流程进行全方位监督,在监督执纪问责过程中发挥着重要的监督保障作用。因此,做细做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促进提升企业监督执纪综合效能,对于及时发现违规违纪问题,堵塞管理漏洞,规范企业经营管理行为具有重要意义。

一、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

(一)强化案件监督管理是党对纪检部门的政治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反复强调,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监督别人的人首先要监管好自己,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强化自我监督。在党的十八届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对“谁来监督纪委”的重大命题给出了明确答案——关键在于自我监督。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强调:“要增强法治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1]《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等党纪法规规定,应当设立对监督调查和审查调查全过程进行监管的内设机构。党中央的精神、党纪党规的规范,对依规依纪依法监督执纪提出了明确的政治要求,也为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开展提供了根本遵循和制度保障。

(二)强化案件监督管理是健全自我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

纪检监督机构作为企业监督的专责机构,确保监督执纪各项工作均在党章党规党纪的框架内规范运行,保障监督执纪权力不被滥用,强化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是必然要求。自我监督和自我约束不能大而化之,必须落深落实落细,控住权力,积极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能作用,及时发现问题、矫正工作偏差、促进规范管理。纪检监督机构的对内监督核心就是对监督执纪权力的监督,而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就是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开展全流程监管。把监督执纪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在内部形成既相互协调配合,又相互衔接制约的工作模式,有利于规范权力运行、健全内控机制[2],确保党中央对纪检机构强化自我监督的制度性安排得到有效落实。

(三)强化案件监督管理是推动提升监督执纪工作成效的有力保障

案件监督管理部门是内部监督和综合协调部门,既要在对内监督上把握重点,精准发力,也要发挥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的服务保障作用,不断提升纪检工作整体质效。企业纪委监督机构的信访案管部门是企业问题线索统一归口管理的业务部门,通过加强核查过程跟踪检查,严把查办意见审核关,进一步提高企业问题线索的处置效率和核查质量。通过加强办案安全监管,提升办案人员安全意识[3],夯实安全管理措施,从而有效防范、化解、管控办案过程中潜在的安全风险。通过对信访受理、线索处置、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和执纪审理等各环节进行全方位监督,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协调各业务部门协同联动、有序衔接,形成监督合力,可以有力促进提高企业监督执纪工作效能。

二、石油企业案件监督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问题线索处置协同联动还有待进一步加强

按照有关规定,单位(部门)和个人收到或发现的问题线索应当移送纪委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处置,由纪委对问题线索集中统一管理。目前,上级有关部门和领导交办,以及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等移交的问题线索的集中归口管理较为规范,但企业内部有关部门或者专项工作组因对政策理解不到位,还时常将收到或发现的问题线索自行处置,未按照有关规定移交纪委。

(二)企地协作探索实践仍存在一些难点

尽管石油企业纪检机构与地方纪委监委协作运行较为顺畅,在很多方面实现了探索和突破,相互配合也愈发紧密,但仍有一些领域没有触及,部分优势没有互补,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工作质效。比如:涉及石油企业改制单位的问题线索,没有按照管辖权进行处理;县区以及街道办事处与石油企业各直属单位纪委协作配合程度不够高;石油企业纪委只借助地方纪委监委的措施手段,没有将信息化设备、人才储备方面的优势予以加持;等等。

(三)监督检查方式方法需要完善创新

目前,监督检查多采取较为单一的抽查方式,检查对象一般是结果资料,发现的问题多属于痕迹管理不到位范畴,许多行为上的问题或者意识层面的问题较难发现。例如,审查调查安全责任制落实、“走读式”谈话安全管理过程中,用常规抽查资料的方式,很难发现工作人员行为举止上的习惯性违规,或者由于前后两步操作衔接不当造成的潜在的风险隐患。要做到善于发现问题、敢于指出问题、及时纠正问题,必须改变监督检查方式,注重在行为发生时发现问题、规范管理。

(四)影响问题线索办理质效的因素依然存在

近年来,虽然石油企业问题线索办结率逐年提升,但受客观因素影响,交办问题线索办理质效存在高低不一情况。一方面,受思想认识差距影响,部分直属单位党委和纪委怀有护短心理、“老好人”思想,对交办的问题不愿深入细致核查,简单应付了事;另一方面,受能力水平限制,一些新成立的专业化单位缺乏成熟的监督执纪人才,问题线索办理质效不高。

(五)信息化程度离实际需求还有差距

面对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新形势、新目标、新要求,目前的信息化措施还不足以支撑案件监督管理工作需要。特别是问题线索的转办、分办、监督执纪全过程监管、涉案财物管理等方面,都需要信息化手段进行赋能,来减少工作人员在时间、精力方面的损耗。只有提高信息化水平,才能实现监督有力、管理科学、协调高效的工作目标。

三、提高案件监督管理工作水平的主要对策

(一)提升问题线索处置科学化规范化水平

1.问题线索集中归口管理。认真落实上级关于问题线索归口管理有关规定,强化石油企业本级层面问题线索集中管理,建立与机关其他业务部门协调联系机制,及时受理巡察、审计、信访稳定等部门移送的检举控告类问题;对收到的纪检业务范围外问题,按规定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办理[4]。及时汇总各类信访举报、问题线索情况,填录电子台账,提出处置意见,按程序呈报领导阅批,实行分级办理。严格执行信件随收随录、集体研判重要信件、信件阅批转办单线流转、实名举报及时反馈受理情况、经手人员全程登记备查等工作机制,严格控制办理时限和标准,实现各环节有序衔接、闭环管理,确保业务操作规范受控。

2.精准分析研判问题线索。在纷繁复杂的问题线索中,细心筛选,精准研判,深入挖掘基层反映强烈、问题矛盾突出、损害员工群众利益的问题线索,不断提高发现问题线索的能力。根据线索反映的具体问题,结合本级纪委业务部门日常监督和机关其他职能部门职能监督中掌握的情况,综合分析改革发展、生产经营、干部队伍、人员稳定状况,以及线索相关人员身体、家庭、思想、履历状况等因素,科学处置问题线索,提高问题线索研判准确性。

(二)增强服务监督执纪工作的综合保障能力

1.深化落实与地方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机制。执纪审查室和各直属单位纪委对于需要协查的事项,应与石油企业机关驻地纪委监委做好工作对接和组织协调,联系办理协查事项,协调配合石油企业机关驻地纪委监委开展证据调取、谈话取证等工作,为双方执纪审查工作顺利开展提供有力支持。同时,进一步拓展与直属单位驻地地方纪委监委的协作配合,通过沟通协调,与直属单位驻地地方纪委监委建立问题线索移交办理机制、开展协查配合等工作机制,为石油企业两级纪检机构开展问题调查、银行账户排查、行政处罚文书调取等调查取证工作提供保障。

2.强化案件办理组织协调。严格审核案件文书资料,监督执行办案程序,检查提醒办案安全,规范涉案财物管理。针对案件推进过程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协调相关业务室、承办单位召开线索核查专题推进会,分析研究问题、商讨推进措施,提升办案工作质效。畅通地方纪委监委、执法机关、司法机关转办问题线索、案件线索接收渠道,规范接收、处置、转办等工作流程,实施台账管理,确保线索可查询、有落实、无遗漏。

(三)督促提升问题线索核查质量

1.做好线索核查过程中的跟踪督办工作。针对个别直属单位纪委问题线索超期未结、处置方式不当、事实调查不清、证据资料不全、核查报告逻辑混乱、处理建议未落实等问题,在组织召开室务会议集体研究的基础上,要求相关单位当面汇报问题情况,或书面做出情况说明,压实监督责任,推动核查进度,提高督办权威性。有针对性地选取部分转办的问题线索,进行现场督导检查,重点督办问题线索办理情况,同时检查初核卷宗管理和办案安全工作,及时掌握工作进度,促进提升线索办理质效。做好转办问题线索核查报告的审核把关,从内容文字、逻辑关系、事实情况、证据链条、性质认定、处理建议等方面,全面审核,严格把关,不断提升转办问题线索核查质量。

2.督促核查报告处理建议落实到位。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的原则,做深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以案促治、以案促改。一是严格组织处理决定执行,督促人员处理到位。督促相关单位做好组织处理决定执行,通过谈心谈话、重点观察等方式,对相关责任人指出错误、教育提醒、提出建议、督促改正,教育引导相关人员正确看待群众监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升经营管理水平,保障职工权益。要求相关单位及时反馈组织处理执行结果,确保组织处理决定执行到位,人员教育警示到位。二是发挥纪律检查和纪检监督建议书作用,督促做好问题延伸整治工作。针对查实的各类问题,责令相关单位限期整改,止损挽损,消除不良影响,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员工群众利益的损害和情感的伤害。督促下发纪律检查或纪检监督建议书,督促开展自查自纠、专项治理,以点带面解决系统性问题;同时,督促健全完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从根源上铲除该类问题滋生的土壤,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狠抓办案安全管理工作

1.压紧压实办案安全主体责任。严格监督企业内各级纪检干部,特别是监督执纪工作一线干部,时刻牢记安全责任,严守执纪办案安全底线。组织企业本级层面开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专题学习,传达有关制度文件精神,对相关办案安全工作制度规定进行再宣贯、再学习、再教育,进一步强化“没有安全就没有审查调查”的工作理念。组织各区域纪检监督机构采取会议学习、座谈交流等形式,深入学习领会重要制度文件精神,重申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安全工作要求,对实际业务操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讨论,分享工作经验,促进安全保障能力不断提高。围绕线索处置、初核、立案审查等环节,全面排查安全风险,逐项分解、层层压实执纪审查安全责任,明确主管领导、分管领导、核查组长、安全员和其他办案人员的安全责任,推动形成重在预防、齐抓共管的安全管理工作局面。

2.抓好“走读式”谈话过程监管。制定“走读式”谈话场所使用管理工作办法、“走读式”谈话管理工作办法等制度规定,进一步规范办案场所使用审批、房间使用功能设置、谈话过程使用管理、设施设备管理维护、应急情况处置等工作程序和标准,推进办案场所科学规范使用;对“走读式”谈话的审批程序、安全风险评估、安全预案制定、谈话时限要求、人员交接、跟踪回访、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进行统一规范,压实责任,促进安全有序开展“走读式”谈话工作。对近年来部分直属单位纪委查办案件工作开展检查,重点关注案件审批程序、审查调查方案实施、涉案财物管理、落实办案安全工作有关要求及谈话场所安全条件等情况,督促提升全流程安全意识,确保办案安全。

(五)加强案件监督管理信息化建设

1.建设案件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着眼信访举报受理、处置审批、转办分办、过程监控、预警提示、结果录入、数据统计分析、案卷归档等全流程闭环式信息化管理,围绕完善系统功能、优化系统流程、设定节点要素、分配管理权限,制定信访举报平台综合提升改造方案,推动建设案件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实现信访举报、问题线索、立案案件管理的信息化、智能化、可视化。依托信息化平台,全流程监控信访举报受理至案卷归档各环节实时状态,清楚了解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办理进度;设置办理超出时限自动预警,提醒加快运行进度。

2.建立信访举报分析预警机制。运用案件监督管理信息化平台,有效整合各渠道反映和发现的问题,区分问题具体的发现方式、所属类型、总体数量、核查处理结果等情况,变监督信息为监督数据,强化智能化数据统计分析。着力加强针对一类信访举报问题、一个直属单位、一段时期内问题线索的系统性分析,对短期内有多次信访反映的单位、部门或个人,作出预警提示。跟踪关注有关问题反映,抓早抓小、提醒纠正,督促相关单位(部门)规范业务管理、干部职工个人严格遵规守纪,促进问题早发现、早纠正、早处理。

结 语

在新时代新征程上,石油企业改革发展掀开了新的历史篇章,建设领先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宏伟目标,鼓舞人心、催人奋进。企业纪检监督机构更需要以自我革命精神开展好案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规依纪依法完成自我监督的职责使命,改进监管方式、健全监管制度、提高监管质量,以纪检监督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水平的不断提升,促进监督执纪综合效能的有效提升,为石油企业改革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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