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社会保险机构队伍建设的问题与思考

2023-02-04 09:58□余
人才资源开发 2023年7期
关键词:经办社会保险全省

□余 菁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保障领域的重要论述和指示批示精神,我们采取听取汇报、分级座谈、个别谈话、实地走访、统计分析、问询调查相结合的方式,对全省社会保险机构队伍建设情况进行调研,切实摸清河南省社保队伍底数和建设现状,为推动全省社会保险队伍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社会保险机构队伍建设现状

全省各级社会保险机构在各级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中心,聚焦主业,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服务能力不断提升,较好地完成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护社会公平、增进人民福祉的社会重任,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目前,全省各级人社部门内部设置的社会保险行政机构共有312 个,其中省级4 个、市级52 个、县级256 个。全省各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共有621 个,其中省级1 个、市级47 个、县级573 个。

二、社会保险机构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一)机构设置不规范,管理体制不统一

社保机构设置缺少顶层设计和统一规划,全省企业、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分别为169 个、112 个、145 个、96 个、99 个,除省本级、郑州市、洛阳市、新乡市等部分省辖市实行多险合一外,其他县(区)级社保经办机构均为按险种分设,名称、规格、单位性质、管理体制均不统一,存在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的现象。

(二)经办机构改革频繁,基层经费保障不足

多年来,省本级社保经办机构历经企业机关事业社保中心、省养老保险局、省社会保障局、省社会保险中心多次改革,机构变动频繁。郑州市社保局机构改革后,经办机构拆分为社会保险中心和医疗保障中心,分别隶属于人社局和医保局。社保中心由原来的垂直管理改为属地管理,单位规格由正科级降为副科级,性质由参公管理改为事业单位。郑州市人民政府提出“社保机构人员拆分下放后保持原有身份不变,工资福利待遇标准不降低”的要求,但各县(区)未落实到位,干部职工对身份、待遇问题反映强烈,基层社保机构办公经费紧张。

(三)社保机构编制不足,队伍建设力度不够

全省社保行政机构编制人数645 人,实有616 人,缺编率4.5%;社保经办机构编制人数12004 人,实有11449 人,缺编率4.62%。调研的6 个地市中,鹤壁市、焦作市、三门峡市社保中心缺编率分别达21%、30%、40%。按照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要求,各市、县(区)社保经办机构均面临减编,如焦作市社会保险中心减编57 名,减编比例达22.5%。截至目前,全省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人数分别达到7760.67 万人、1070.59 万人、1051.87 万人。一方面服务对象、服务项目逐年递增,另一方面社保队伍缺编减编严重,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转状态,正常工作开展只能依靠公益岗位、政府购买服务、劳务派遣等人员。全省各级经办机构中使用公益岗、劳务派遣等临时人员3064 人,占经办机构实有人数的21.1%。公益岗人员流动性大、专业技术水平不高,对政策掌握不全面、解释不准确,严重制约了社保机构服务质量。

(四)行政经办混编混岗,职责不清存在风险

由于基层社保机构编制总数偏少,加之机构设置不健全,混编混岗现象普遍存在。如南阳市、新乡市各县(区)人社局,机关行政科室无行政编制人员,均为事业编制,行政工作人员也多为借调或“三支一扶”等临时人员。编制与实际工作不对应,从事社保行政和经办的工作人员多为一套人马,一人多岗现象也普遍存在。如鹤壁市部分县(区)社保局的行政业务、财务、稽核、信息维护、档案管理等关键岗位,职责分工不明晰,存在多岗兼任情况。许昌市部分县(区)社保行政和基金监督为同一股(室),既负责退休审批、工伤认定,还负责基金监督,高风险业务办理缺乏相互监督制约机制,社保基金安全存在较大风险隐患。

(五)社保梯队结构断层,能力素质存在差距

由于基层工资待遇低,发展空间受限,社保系统人才流失严重。近5 年来,全省社保行政机构新进在编人员186 人,调离166 人;经办机构新进在编人员1490 人,调离1059 人。年龄结构日趋老化,在职工作人员45 岁以上占比45%,个别地市占比更高,如商丘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占比57%。各地普遍存在进人难问题,如洛阳市、三门峡市、平顶山市等社保经办机构,受事业单位改革等因素影响,5 年来未新招录在编工作人员。社保人才缺乏,尤其是财务、内控稽核、审计、计算机等专业性较强的业务人才断档。业务培训不足,2019 年以来,省级社保机构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政策解读15 次,范围仅覆盖到市级分管领导及科室负责人,缺少对县(区)等基层人员培训。培训覆盖面过窄,层次不高,一线工作人员知识结构得不到及时更新,无法满足实际工作需要。

(六)主动服务意识不强,急难愁盼解决不力

总体上看,全省社保机构管理服务工作是好的,但也确有一些工作人员在素质、能力和作风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业务不熟、办事效率低、服务不热情的问题在一些基层机构还较为普遍,直接影响社保机构的形象。近三年全省933 个社保行政、经办机构年平均下企业调研仅2 次,对服务对象“急难愁盼”问题解决不及时。全国社保信息系统上线后,存在与税务、医保系统对接不畅、数据共享不及时、系统运行不稳定等问题。社保机构主动沟通协调不到位,业务办理不顺畅,参保单位及群众体验感较差。如全省社保业务期为每月1-25 日,医保业务期为每月5-25 日,双方业务期不一致,且办事企业、群众需要分别向社保经办、医保经办提交同一办理材料。五险业务不能一窗通办、一次办结,参保单位和群众对服务不满意。

(七)内控流程执行不严,稽核监督力量薄弱

人社部在岗位权限设置上规定,业务运行、基金财务、数据管理、稽核内控等岗位分设,不能相互兼任;在工作流程上规定,参保登记、信息管理、稽核内控、财务基金、待遇审核等环节均需设置经办、初核和复核岗位。但目前社保经办机构的岗位权限设置与上级要求不符,工作流程执行不严,难以达到稽核内控预期目的。如柘城县失业保险所按照岗位设置需要15 人,但目前仅有4 人,远远满足不了经办规程岗位设置要求。基层稽核机构和队伍建设滞后,如漯河市各县(区)人社局均未单独设置基金监督机构,依托社会保险股行使基金监督职能。信阳市经办机构除企业养老保险外,各县(区)机关事业、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均未设立稽核部门;两级基金监督科(股)人员总体较少,很多仅有1 人甚至兼职,造成基金防控风险。

三、对加强社会保险机构队伍建设的几点建议

(一)加强社保机构建设

统一规范各级社保机构设置,整合各险种职能,建立多险合一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上下对口的管理体制。强化省级社保机构的统筹监管职能,完善各级社保服务体系,进一步提升社保机构的规范化科学化水平。

(二)充实社保队伍力量

结合事业单位重塑性改革,加强与省委编办的沟通,对各地出台指导性意见,按照服务人群数量与岗位配比增加基层人员编制,加强经办队伍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培养、激励约束、绩效考核机制,充分调动社保工作人员的积极性。

(三)提升队伍能力素质

持续加强“全科型”“全能型”社保行政、经办队伍建设,不断提高社保工作人员业务经办水平。建立多层次、多种类、差异化的业务培训制度,坚持政策导向、问题导向,广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详实的培训活动,不断提升社保工作人员综合能力素质。

(四)打造社保过硬作风

持续开展“能力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以案促改、以案促建、以案促治。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坚持在学干结合中提升政治能力、社保业务能力、群众工作能力,增强底线思维,打造一支政治过硬、本领高强、清正廉洁的社保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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