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亚群 陈立强 彭介军 李汉卿
蚌埠是淮河文化发祥地之一,相传大禹在此劈山导淮。新中国成立后,兴建以蚌埠闸为代表的治水工程,为城市稳定发展奠定基础。随着蚌埠城市空间的快速拓展,蚌埠市主城区淮河两岸滩地生态景观已不能满足人民对幸福河湖美好愿景的期待和需求,拥河发展成为了下一阶段蚌埠城市发展的主旋律。2021 年8 月,蚌埠市正式提出“靓淮河”项目规划,旨在全面优化主城区淮河防洪交通生态体系,打造“堤固、水清、岸绿、景美”的幸福淮河。淮河蚌埠主城区段西起蚌埠闸东至长淮卫大桥,流经禹会、淮上、龙子湖、经开四个市辖区,是被寄予厚望的“靓淮河”落脚点所在。
“三线一单”是指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精细化管理、强化国土空间环境管控、推进绿色发展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三线一单”重在明确需要优先保护的生态空间,提出污染物排放削减要求,解决区域发展的宏观布局、生态环境约束等战略性问题。将“三线一单”与蚌埠市“靓淮河”项目规划相衔接,有助于水利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在各项工作的贯彻落实。
“靓淮河”的总体发展目标是塑造独具韵味、彰显活力的滨水都市发展带,建设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核心工程以规划设计范围为主,统筹考虑区域的水生态修复、水环境治理和水利工程需求,注重工程与蚌埠历史文化和自然人文景观的结合。拟实施的蚌埠市主城区淮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是“靓淮河”的主体工程,涉及河道范围西起蚌埠闸下(北岸起点王小沟站、南岸起点席家沟)东至长淮卫大桥,总长度约16km;南北向范围为除蚌埠闸~席家沟南岸外,自堤顶路至淮河水面之间的滩地,涉及滩地面积约6km2。主要建设内容为河道切滩总长10.09km,桥梁护岸工程总长976m,对工程范围的淮河两岸进行驳岸和迎水侧堤防护坡,新建驳岸挡墙5.52km;对两岸防洪堤迎水侧的滩地进行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包括对滩地进行地形塑造,贯通滩地交通系统、梳理滩地内现状水系、修复滩地生态系统、强化滩地内水体自净能力,通过植物措施构建沿淮生态廊道,构建标识性景观节点,实施滩地亮化工程等。
在实施蚌埠市主城区淮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的基础上,着力打造“河湖亲清两岸绿”的美丽生态样板,努力实现提高防洪标准、修复淮河生态、改善城市交通、优化人居环境、拓展城市空间的综合效益,开启城市从“跨河发展”向“拥河发展”的巨大转型。
蚌埠市着力构建“一带三区”的生态空间格局,而“靓淮河”正好位于其中的永久性城市绿带—沿淮河滨河绿带上,作为“靓淮河”的主体工程,对主城区段淮河进行生态修复和景观提升有助于滨河绿带建设,工程总体上与区域生态功能定位相符。
蚌埠市主城区淮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原规划范围为西起蚌埠闸东至长淮卫大桥总长度约17km 的淮河河道及自两岸堤顶路至淮河水面之间约10km2的滩地。根据项目初始规划占地红线与蚌埠市“三线一单”生态空间叠加分析结果,原选址方案涉及Ⅲ-5 淮河中下游湖泊洼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该红线具体包括淮河—淮上区段、涂山-白乳泉省级风景名胜区、淮河蚌埠段四大家鱼长春鳊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扰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241.72hm2;涉及一般生态空间中的龙子湖省级风景名胜区。从项目的初始规划选址范围看,工程建设与区域生态空间存在一定冲突,涉及生态保护红线和一般生态空间,需对工程规划选址进行优化。
根据项目初始规划范围与蚌埠市“三线一单”生态空间冲突辨识分析结果,提出选址优化建议,将其调整为西起蚌埠闸下(北岸西起王小沟站、南岸西起席家沟)东至长淮卫大桥,总长度约16km的淮河河道及自两岸堤顶路至淮河水面之间约6km2的滩地。优化后最终选址方案避开了龙子湖省级风景名胜区、涂山-白乳泉省级风景名胜区和淮河蚌埠段四大家鱼长春鳊省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敏感区域,仅涉及到淮河—淮上区段生态保护红线区域,扰动生态保护红线面积减少到163.72hm2。
蚌埠市主城区淮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位于蚌埠市“三线一单”中的沿淮绿色生态廊道区,该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从空间布局约束、污染物排放管控、环境风险防控和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四个维度进行管控。工程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局部河道切滩、护坡护岸和生态环境提升等,属于淮河两岸1km 范围内必须实施的防洪护岸、河道治理和生态环境治理类建设项目,符合空间布局约束的管控要求;工程运行期不排污,项目实施后淮干水质、滨河生态环境得以提升,符合清单中的污染物排放管控要求;工程位于蚌埠闸上水源地下游约1.3km 处,工程建设和运行不会威胁到饮用水源供水安全,符合沿淮风险联防联控要求;本工程不属于水资源开发利用项目,工程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均不涉及基本农田,符合蚌埠市土地利用规划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
因此,蚌埠市主城区淮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符合沿淮绿色生态廊道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项目依据高位统筹规划,高标准建设淮河生态景观带,符合“三线一单”中的区域生态功能定位,宏观上本项目具有环境可行性。
根据优化后的工程占地红线与安徽省生态保护红线(2018 版)比对结果,项目选址涉及Ⅲ-5 淮河中下游湖泊洼地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保护红线总长度15.32km、总面积163.72hm2,穿越方式为线性河道工程和带状生态环境提升工程建设直接占用与临时扰动,不涉及各级自然保护地。项目属于线性基础设施,具有不可分割性;工程段生态保护红线呈连续块状分布,与项目相交;受地形等因素影响,不可避免穿越生态保护红线。经过项目规划选址优化,最终确定的选址方案已最大可能避让生态保护红线和重要生态敏感区,具有唯一性。
项目属于《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划定落实三条控制线的指导意见》中规定的允许对生态功能不造成破坏的有限人为活动之一,属于必须且无法避让的重要生态修复工程。依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承接国务院建设用地审批权委托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应当对项目涉及生态保护红线情况进行论证。
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任务,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蚌埠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分为优先保护单元、重点管控单元和一般管控单元,优先保护单元包括生态保护红线及一般生态空间、水环境优先保护区和大气环境优先保护区,重点管控单元主要包括大气环境重点管控单元、水环境重点管控单元和土壤污染风险重点管控单元,一般管控单元为去除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的部分。将选址优化后的项目占地红线与蚌埠市环境管控单元进行叠图分析,工程占用优先保护单元和重点管控单元的面积分别为5.9km2和0.1km2,不占用一般管控单元,见图1。工程最终占用的优先保护单元为淮河—淮上区段生态保护红线区和一般生态空间。
图1 工程占地红线与蚌埠市生态环境管控单元叠图
对优化后项目规划范围仍涉及优先保护单元中的生态保护红线区域,工程设计阶段即开展不可避让生态保护红线论证工作,严禁项目实施过程中任意改变生态保护红线用途,确保生态保护红线的生态功能不降低、面积不减少、性质不改变;项目建设期和运营期,应针对生态保护红线区域采取工程保护、水土保持和生态补偿措施,并强化保护补偿措施的监管,将工程对周边生态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优化后项目规划范围涉及优先保护单元中的一般生态空间区域,一般生态空间内含省级公益林和滩地防护林,应按照《安徽省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办法》进行管控,项目永久占用的公益林,经依法审核同意后由省林业局会同省财政厅向蚌埠市下达相应规模的公益林建设任务或者其他途径予以补足。项目本身为生态修复类工程,可将占用的公益林和滩地防护林统一纳入生态环境提升工程进行建设,实现等面积等质量恢复。
对优化后项目规划范围涉及重点管控单元的区域,应加强项目施工期污染物排放管控和环境风险防控,按照有利于避让生态影响的原则优化工程设计方案、施工布置和施工时序,严格工程管理,加快施工进度。严格落实《安徽省淮河流域水污染防治条例》《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农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蚌埠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中的要求,加强环境监管,使项目建设符合区域水环境质量底线、大气环境质量底线和土壤环境风险防控底线的管控目标。
“靓淮河”是蚌埠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协同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的具体实践。蚌埠市主城区淮河河道生态修复工程作为“靓淮河”的主体工程,在巩固淮干行洪能力、拓展城区蓝色空间、提升淮河生态景观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工程规划选址阶段,充分衔接蚌埠市“三线一单”划定成果,识别项目与区域生态空间的冲突,避让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风景名胜区、生态保护红线等优先保护单元。项目建设不可避免穿越生态保护红线,属于必须且无法避让的重要生态修复工程,符合沿淮绿色生态廊道区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在“三线一单”的指引和约束下,秉承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通过“靓淮河”的逐步推进,续写蚌埠与淮河相伴而生的新篇章,实现“一川清、两岸靓、三脉通、四态合”的美好愿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