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秋莲
(山东农业工程学院商学院)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现象日益凸显。按照联合国《人口老龄化及其社会经济后果》确定的划分标准,当一个国家或地区60岁以上老年人口占人口总数的比例达10%,或65岁以上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7%,则表明这个国家或地区步入了人口老龄化阶段。第五次全国人口普查到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60岁以上人口分布情况如下表所示。
2000—202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分布情况
由表中数据可知,200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占比为10.33%,已超过上述10%的标准。因此,自2000年起我国已进入人口老龄化阶段。2020年,我国60岁以上人口为2.6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8.7%,其中65岁以上人口为1.9亿,占总人口的比例为13.5%;与2010年相比,60岁以上以及65岁以上人口占比分别上升了5.44个百分点和4.63个百分点。由此可见,人口老龄化程度在日益加深。
今后一个时期,我国老年人口数量还将持续快速增长,据民政部有关专家预计,“十四五”时期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总量将突破3亿,占比将超过20%,老龄化程度也将由轻度老龄化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随着人口老龄化程度的不断加深,“城乡倒置”的趋势不断加剧,农村人口老龄化问题将更为严重,农村养老服务压力也将不断加大。农村养老服务质量的高低,将是我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关键所在。
《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提出,适应农村人口老龄化加剧形势,加快建立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的多层次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党的十九大以来,在精准扶贫、乡村振兴战略等政策的引领下,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取得了很大的进展。
自古以来,我国就有“养儿防老”的说法,居家养老也一直是我国主要的养老方式。调研发现,受传统观念的影响,多数老年人认为,养育子女,尤其是养育儿子,能够老有所依;从子女的角度来说,赡养老人又是子女应尽的义务,这也是使居家养老成为主要养老模式的原因。但是,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农村大部分年轻人选择进城务工,空巢老人不断增多,传统的居家养老模式已难以适应现代养老需求。
互助养老是一种全新的养老模式,更强调普通居民间相互帮扶与慰藉。2021年3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进一步强调要积极发展农村互助幸福院等互助性养老模式,这也意味着互助养老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将成为农村养老服务的发展趋势。以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为例,据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统计,该区常住人口67.5048万,其中60岁及以上人口11.6281万,占17.23%;65岁及以上人口7.637万,占11.31%。该区在“康养名城、活力槐荫”战略部署下,不断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截至2021年年底,全区共有72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40处农村幸福院,为进一步开展互助养老打下了基础。
目前我国机构养老主要有两种方式,一是乡镇敬老院,入住的老人多为“三无”人员,老人无须交纳费用,其各种管理支出、人员支出均由政府来承担。老人在此基本能满足生活所需,比如饮食起居以及简单的护理需求,但是不能满足专业护理和精神慰藉需求。二是具有商业性质的养老机构,老人需要交纳一定的费用才能入住,这种机构条件相对较好,护理成本也比较高。民政部数据显示,截至2022年一季度,全国养老机构数量达40067个,养老机构床位数量达504.5万张。由此可见,机构养老已成为养老服务体系的重要补充。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农村养老服务问题日渐凸显,一方面,农村养老服务基础薄弱,起步晚、投入少;另一方面,农村留守、独居、空巢老人逐渐增多,在生活、健康、精神等各方面的需求得不到保障,成为制约乡村振兴发展的短板。
近年来,尽管对农村养老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有所倾斜,比如山东省2021年下发《山东省省级养老服务专项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对符合条件的护理型养老机构、敬老院等实施一次性建设补助,对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服务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实行运营奖补等政策,但是农村养老服务仍存在投入相对不足、配套设施相对落后、经费保障相对不足、医疗护理水平相对不高、专业养老服务人才相对缺乏等问题。
随着我国城镇化的不断发展,越来越多的年轻人涌入城镇,寻求更多的就业机会,导致农村空巢老人日渐增多。同时,受计划生育的影响,大部分家庭结构处于“4-2-1”。对于年轻人来说,就业、买房、子女上学、赡养老人等各方面压力比较大,他们缺乏时间来陪伴老人;对于老人来说,他们不愿意与子女同住给子女增加负担,且受生活习惯、成长环境的影响,主观上不愿离开家乡。伴随经济的不断发展,人口老龄化程度不断加深,农村居家养老压力剧增,矛盾日渐凸显。
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将人类的需求从低到高按层次划分为五种,分别是生理需求、安全需求、社交需求、尊重需求和自我实现需求,其中生理需求和安全需求是较低层次的需求。目前,我国农村养老服务水平仍然较低,管理机制不够完善,服务内容比较单一,仅能满足老年人的温饱需求,随着老年人自我意识逐渐增强,需求也日益多元化和个性化,除了衣、食、住等基本需求,还有护理、康复、精神慰藉、陪伴等需求,尽管部分农村地区已在探索医养结合模式、举办各种文化活动,但形式过于简单,尚未形成较为专业的养老服务体系,不能完全满足老年人更高层次的养老服务需求。
一是从供给的角度来说,政府、家庭、社会机构等都是农村养老服务的供给主体,其中政府是供给的主导者,家庭是优先供给者,社会力量包括社区、机构等都有义务参与农村养老服务供给。然而从实际情况看,政府主导的多元主体协同供给机制尚未形成,社会力量提供养老服务的热情也不高,参与度偏低。二是从需求的角度来说,农村老年人的自我意识逐渐增强,需求日益多元化、个性化,比如心理咨询、医疗护理、健康教育等,但是从供给主体提供的服务内容来看,目前农村养老服务多以生活照料为主,服务内容相对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供需矛盾显现。
人口老龄化背景下,应围绕乡村振兴、健康中国战略要求,推进农村多层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这一短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
在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过程中,政府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一方面,应加大政策倾斜力度,对低收入的高龄、空巢、“三无”人员进行兜底保障,以财政补贴或无偿服务等形式满足老人需求;另一方面,应积极发挥财政作用,建立农村专项资金长效机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各种社会力量的加入,为养老服务注入新的活力,以满足老年人的多元化需求。
为进一步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一方面,要不断完善制度保障,不断细化养老政策,建立养老机构等级考评机制,不断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提高集中供养老人的居住水平、生活水平,让住在养老机构的老年人有归属感。比如,对于农村敬老院来说,需要不断提档升级,针对床位数量少的问题,可以增加床位来解决;针对床位闲置率高的问题,可以对床位进行专业化改造,更好地满足老年人的需求等方式解决。另一方面,要不断加强养老服务人才的引进和培训,提高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素质,为老年人提供定制化、专业化优质服务,力争做到精细化管理。
一方面,要明确居家养老的基础地位。居家养老是在家庭养老模式的功能被削弱的背景下,以家庭养老为主,其他养老模式为辅的一种养老模式,延续了我国深厚的文化传统,符合我国国情,有利于家庭成员之间相互照顾。居家养老仍是现阶段我国基本的养老服务模式,该模式下,既能保证老年人的独立性,又能维持老年人原有的生活环境基本不变,同时还有利于维护家庭利益。另一方面,在政府的主导下,要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农村养老服务,建立多层次的养老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机构养老的辅助作用,满足老人不同层次的养老需求,成为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有益补充。同时,加大护理等专业性养老服务的政策支持力度,引导专业性的社会组织和专业化的养老服务人才参与到农村养老服务中来,不断建立健全农村养老服务供给体系,化解结构性失衡问题,不断提高农村养老服务质量。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的不断加剧,“城乡倒置”现象日益突出,“十四五”时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宝贵窗口期,需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多层次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共同推进城乡基本养老服务均等化,尽快补齐农村养老服务这一短板,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一项涉及面广、主体多元、内容丰富的系统工程,应发挥政府、家庭和社会力量的作用,坚持分工协作的原则,各尽其职,各负其责,才能把农村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好,才能使农村养老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才能使老百姓真正过上老有所依、老有所养的幸福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