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通过的《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提出,中央编委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统筹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编制工作。《条例》进一步明确,中央编委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党中央历来高度重视加强对涉及全局重大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在革命、建设、改革的不同历史时期,为军事斗争、经济建设、改革开放等重大工作,都曾专门设立过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发挥了重要作用,成为党加强集中统一领导、推动重大工作落实的一条成功经验。《中共中央关于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决定》对建立健全党对重大工作的领导体制机制提出了原则要求,明确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在中央政治局及其常委会领导下开展工作,负有对重大工作进行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的重要职责,为有效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制度优势,提供了完善有力的体制机制保障、坚实组织基础和有效工作体系。
决策议事协调机构重点是谋大事、议大事、抓大事。中央编委作为党中央决策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顶层设计、总体布局、统筹协调、整体推进、督促落实。顶层设计,就是充分考虑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各层级、各阶段的目标、需求和问题,从最高层次上谋划工作蓝图。总体布局,就是对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全方位系统性安排,既兼顾点面,又主次分明。统筹协调,就是推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工作思路和方式方法,是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整体谋划、部署安排、衔接沟通、整合协调等各项工作的有机集成。整体推进,就是全面把握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建设进度和工作节奏,从全局性高度来谋划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集中突破,推动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的整体提升。督促落实,就是对各地区各部门落实党中央关于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确保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体系建设的具体目标、任务和举措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