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特特
前段时间,我买了套房子。
买房,自然牵扯到审核房屋资质,调查房子的前世今生:有过几任房主,历史是否清白,产权是否清晰,还有没有纠纷等等。
在中介的陪同下,我和卖家在一家咖啡馆见面。
卖家六十来岁,女,头发花白,看有字儿的纸,必须戴金边老花眼镜,她属于同龄人中穿着时髦的,拎名牌包,穿名牌鞋。看得出,经济条件不错。
姑且称卖家为李姐吧,她要卖的房在滨湖小区。
李姐的房产证上,写着该证于今年一月的某个日子才正式办理下来。李姐坦承,房子打过官司,她和前夫打的,打了好些年。婚是二十几年前结的,十多年前离的,他们有个女儿,跟着李姐,去年大学毕业,在家赋闲一年,目前正在申请国外的研究生。
李姐和前夫离完婚,到现在,财产还没分割完,包括这套房子在内,还有两套,都是离婚时发现的,有婚内偷偷买的,也有婚内偷偷卖的。
“我要买的这套房,产权现在都处理清楚了吗?”我担心地问。
“那必须清楚,不清楚也拿不到房产证啊,不清楚,也不能进行买卖啊!所有材料都在这里,看!”李姐从随身带的包中拿出一只装满A4纸、鼓鼓囊囊的透明文件袋。她将文件袋递给中介,中介和我凑在一起,头碰头地看。
一沓A4纸,分别是离婚判决书、与房子有关的所有官司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我默读了几遍,捋清了时间线——
1995年,李姐和前夫结婚,1996年5月2日生育女儿。我要买的这套房,他们夫妻于2001年5月2日购置。
“买房这天,还是你女儿生日。”我对着日期,瞅出巧合。
“是刻意那天买的,2001年5月2日,是我女儿五岁生日。我前夫买房时说,这是送给孩子的生日礼物。”李姐解释。
判决书上显示,2007年,李姐和丈夫离婚。盘点财产时,李姐意外发现房子已于2003年被丈夫卖给一位叫孟丽的女士,而她对此并不知情。由于家里还有其他房产,李姐一家并未在滨湖小区的这套房子住过。买房后的这些年,实际上过户给孟丽后的四年,丈夫一直告诉李姐,滨湖小区的房子在出租,李姐有时想起它,向丈夫提起,丈夫总哼哼哈哈打马虎眼,被问急了,他就拿出一笔钱给李姐,告诉她这是新收的房租。
“你是怎么发现的?”我惊讶。
“别提了。”李姐对着我和中介,两个外人,叹了口气,愤愤不平地回忆起往事。
原来,离婚前,为分割财产,李姐来到滨湖小区。她敲开自家房子的门,意外发现,住在其中的,不是租户,而是业主,业主即孟丽。
“我明明没有卖房子啊!我去物业查,去管房产的地方查,才明白,房子被我老公卖了,不是卖,就是送!”时隔多年,李姐的诧异、恼火依旧。
李姐经过百般努力,通过律师搜索证据,调查结果显示,孟丽以不可思议的低价得到了滨湖小区的房子。价格低到李姐的前夫涉嫌恶意转让婚内财产。
“所以你和孟丽打了官司?”中介问。
“不止。”李姐说着,从A4纸中找出除了离婚纠纷之外,她和前夫的官司、她和孟丽的官司。呵,官司套官司,确实得花十多年时间打官司。
我继续翻那叠A4纸,不,文件们。上面显示,直到前年,李姐关于该房的所有官司终于有了定论。孟丽输了,房产证自动撤销,房产归原主——已离婚的李姐及前夫。法院重新判决,滨湖小区的房子判给李姐,前夫无异议。
“看,这房子产权清楚吧?”李姐两手一拍,仿佛为自己在过去多年因该房付出的时间、精力、内心的消耗,鼓掌庆祝,她终于得胜了。
“您前夫和孟丽什么关系?”我不免好奇。
“呵,还能是什么关系?”李姐轻蔑地一笑,“一男一女,孟丽小我前夫十几岁,律师查完,我才知道,他们之前还是同事,孟丽是我前夫的秘书,单身。”
“所以,这房子,当年算是您前夫送孟丽的礼物?”
“是啊,”李姐保持轻蔑,“给我女儿的礼物,偷偷摸摸成了给别的女人的礼物,不过,我都要回来了。”
“那孟丽能饶了你前夫?”我实在是想知道故事的全貌。
“那是他们的事儿。”李姐冷冰冰。
我马上意识到我问多了,连忙道歉,并表示,一切都是为了更明确房子的产权。李姐找出房屋产权的强制执行书给我看,我拍了照,发给我的四位律师朋友,希望他们用专业知识帮我验证。
十分钟内,四位律师朋友都给我回消息了,他们不约而同回答,“没问题”“虽然是一审判决,但‘前夫没有上诉,房子已经强制执行,过了户。”
好的,我再檢查一遍文件,再看一眼房产证、户口本、李姐的身份证,再将买房合同从头到尾,一个字不漏,尤其违约条款,过了一次。
“这个小三当得有点惨。”中介点评。
“早知今日,何必当初。”李姐对小三的态度,自然毫无同情。
与买房主题无关的废话不说了。接下来,我和李姐在合同上签下彼此的名字,我付定金,她签收据,再约好李姐的提档时间,以及我们一起去资金监管和过户的时间。
手续办得七七八八,只差最后一项了。十一月的一天,中介开车,带我去不动产登记中心,与李姐会面。
坐在车上,我和同样八卦的中介小姐姐说起李姐、孟丽、李姐前夫的三角故事。
“一个男人,能把给女儿的礼物,再送给情人,真是奇葩,真是渣男。”我评价。
“我后来打听了下,”中介小姐姐笑笑,讳莫如深,“你知道李姐的官司,是怎么打成功的吗?”
我摇摇头。
“从有滨湖小区起,就有我们这家公司了。李姐的这套房,当年是我们经理卖出去的,孟丽低价买进,过户没找我们,但小区里就那些房,就那些业主,我们经理认识她。我这几天打听过了。”中介小姐姐道。
“然后呢?”我感觉在听一篇侦探小说。
“没什么,故事很简单,老男人给小情人一套房作为交往的礼物,分手后,后悔了,让已离婚的发妻打官司要回来,人老了,觉得财产都该留给自己的孩子……”
“你怎么知道?”我大惊。
“李姐的前夫是我们经理的老客户,为了确认卖给您的房子不会有问题,我们又找了她的前夫核实,前夫说,连讨要房子的官司都是他配合着打的,否则会那么容易赢?没问题,一定没问题!要是怕有问题,今天过户,他也陪着来。”中介小姐姐指着前方不动产登记中心的方向。
李姐已经到了,花白的头发盘成发髻,穿着颜色鲜艳的羽绒服、牛仔裤,一旁是和她做同样打扮的年轻女孩,想必是她准备出国读书的女儿。女儿身边站着的男人,便是李姐的前夫吧,中规中矩地穿黑色大衣、围满是LOGO的长围巾,女儿站在两人中间,把他俩的左右胳膊紧紧搂着。
果然,我们下车,和他们打招呼,李姐的女儿称呼李姐和男人“妈妈、爸爸”。
“这房子卖了,钱供女儿出去读书。”李姐说。
“这是爸爸给你的礼物。”李姐的前夫对女儿说,一脸宠溺。
我想起那个叫孟丽的女人,想起她的礼物,想起李姐的话,“早知今日,何必当初。”
竹篮打水一场空的礼物。本就不该属于她的礼物。
编辑/闵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