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邓扬城
帮教人员决定找小余好好谈一次,但那次谈话他完全不配合,不是沉默就是反驳。谈过之后,他的情况并没有好转,依旧我行我素
深夜的办公室灯光依然通明,广东省英德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未成年人检察部)办案检察官正在制订涉罪未成年人不起诉的跟踪回访计划,小余(化名)就是回访对象之一。
如果说要给检察官参与帮教过的孩子贴标签的话,小余应该是标签最多的一个,“小帅哥”“脑洞很大”“话痨”……虽然对小余的帮教已经有一段时间了,但检察官对他的印象依然深刻,这都归功于小余随和、开朗的性格,但这种性格的展现却是费了帮教人员不少心血。
刚与检察官接触的小余,情绪很低落,眼神中透着一股执拗劲儿,不爱说话,也从不喜欢参加集体活动。在观护基地(英德市学校型观护基地,后改制为英德市扬帆学校)里,每次上课,小余总是坐在最后一排,不是呆坐着就是趴着睡觉。“他来的时候很冷漠,拒绝沟通的情况下,帮教难度比较大。”
“要对小余进行有效的帮教,首先就要了解他出现这种拒绝交流、自我封闭情况的原因是什么。”在检察官、心理老师、社工等组成帮教小组的共同商议下,小余接受了第一次心理测评。
“测评结果并没有他表现出来的那么糟糕”,心理老师认为,小余应属于比较活跃、享受关注的外向型性格。为何测验结果和小余展现出来的性格截然相反,难道说小余是在刻意封闭自己?
为了加深了解,帮教人员决定找小余好好谈一次,但那次谈话他完全不配合,不是沉默就是反驳。谈过之后,他的情况并没有好转,依旧我行我素。
帮教工作一度陷入僵局。帮教小组研判认为,小余的帮教工作还是要从家庭方面着手。随后,帮教小组对小余的家庭进行了一次家访。
“小余在2岁的时候,我和他妈妈就去了广州工作。这么多年他一直是和外公外婆生活。”据父亲回忆,小余在成长过程中,父母很少陪伴,偶尔回家,停留的时间也不会很长,跟小余之间的交流几乎为零,而长大后的小余对其父母的态度十分冷漠。
由于小余是由外公外婆带大的,帮教小组随即对其外公外婆也进行了家访,但考虑到二老并不知道小余的现状,小组成员便自称是小余学校的老师。“他很听话的,对我们也很关心,又很聪明,常常逗得我们哈哈大笑。”在外公外婆口中,小余是一个聪明、讨喜又懂事的好孩子。
父母和外公外婆对小余截然不同的评价似乎印证了小余心理测评结果的反差。不仅如此,在整个家访过程中,帮教小组发现,小余的家庭条件非常好。一直以来,小余都是过着不愁吃穿,有愿望都会被尽力满足的生活。这样的物质条件下,他为何会去盗窃呢?
从讯问笔录上得知,小余多次实施入室盗窃,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本来我只是在上网,有个陌生人找我,问我是不是想赚钱,我说想,他就要我跟他走,带我出去玩。我们在KTV喝酒、唱歌,玩得很开心,之后他就问我去不去偷东西。”小余说。
可是本不缺钱花的小余,为何会受人引诱呢?
“我犹豫了一阵子,但一想到我如果弄出点事,爸妈就会注意我,说不定还会回来呢。”“偷东西的感觉也比较刺激。”小余的回答耐人寻味。
就这样,懵懂无知的孩子为了引起久不在身边的父母的关注,为了寻求所谓的刺激,一脚踏入了犯罪的深渊。
在较全面地了解小余的情况后,帮教小组以更多的包容和耐心温暖着这个渴望关爱的孩子。结合小余的性格特点,老师们在帮教过程中不断发掘其闪光点,鼓励其积极上进。短短3个月,小余便在宿舍长、课代表、训练队长、班长等多个岗位上接受“历练”。
集体的温暖终于化开了心里的坚冰,迎来的是如春风般和煦的成长。在随后的学习、生活中,小余很快和同学们打成一片,因为考虑问题比较周到、细致,在学生当中威信极高。
酷爱国画和音乐的小余,更是不错过任何学习的机会,对于比较写意的山水画也要力求做到形似、意到。不仅如此,小余还会利用周末时间和老师一起组织同学开展乒乓球赛、篮球赛,还非常热心地教文化老师如何玩球类运动。
“身体是革命的本钱。”这句话更是被小余常挂嘴边。
“我们怎么都想不到,小余原来这么活泼。”“他原来这么爱说话,经常有些很有创意的想法。”小余的转变让帮教小组每个人都为之欣喜。
(来源:摄图网)
在小余离开观护基地的那天,他的爸爸妈妈从广州赶回来接他,也是在那一天,小余的妈妈辞去了在广州的工作,决定今后留在小余身边,陪伴他接下来的成长。检察官还记得,那天本就非常帅气的小余笑得格外灿烂。
小余的情况给我们的启发非常大,也给很多家长提了个醒。由于父母长期不在身边,留守子女的亲情需求得不到满足,家庭教育缺失,隔代监护容易使孩子养成刁蛮任性、自私自利的性格,从而走向极端。因为情感得不到满足,这些孩子容易生活散漫,只好在同学、朋友等朋辈中寻求势力支持,遇到问题擅自处理。一旦受到社会不良因素影响,他们往往容易走上歧途,以后就更难以管教。
陪伴是最长情的告白,这一句话就足够打动人心和弥补缺陷,家庭情感的维持和培育是保障未成年人心理健康的重要基础,可避免未成年人出现更多的心理冲突和挫折。
另一方面,社会环境可以直接影响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净化社会环境,消除可能影响未成年人社会化的各种消极因素,消除产生犯罪的不良心理基础,减少不良因素对未成年人可能产生的犯罪诱发和刺激作用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作者单位:广东省英德市检察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