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数字政府治理的问题与优化途径——基于间断—非均衡治理视角

2023-01-12 06:22曹冬英王少泉
重庆三峡学院学报 2023年1期
关键词:四川省主体数字

曹冬英 王少泉

四川省数字政府治理的问题与优化途径——基于间断—非均衡治理视角

曹冬英 王少泉

(云南师范大学历史与行政学院,云南昆明 650500)

基于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分析四川省数字政府治理实践,发现该省在这一领域取得明显成绩但存在非均衡问题,即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建设水平非均衡;建设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非均衡;多元参与主体之间、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非均衡程度有待进一步降低。基础性因素、经济性因素和环境性因素是四川省数字政府治理的影响因素。需要从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治理基础、强化数字政府治理的经济条件、有效优化数字政府治理环境方面进行改进。

间断—非均衡治理;数字政府治理;四川省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推动数字政府治理进入新阶段。关注并研究数字政府治理这一数字时代最重要的建设领域,对强化我国政府和企业等主体供给数字公共服务的能力,以及提升客体对建设主体的满意度具有重要意义。但这一过程中面临非均衡问题,对数字政府治理进程产生负面影响。近年来,基于数字政府治理实例尤其是西部省市区治理实例的研究相对较少,有文献探究了四川省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数据—决策一体化”[1]的创新举措,但未分析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的非均衡问题。本文以四川省数字政府治理实践为例,在构建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的基础上,对数字政府治理领域的非均衡问题展开分析,提出对策,能够积极助推数字政府治理进程和效能。

一、间断—非均衡视角下四川省数字政府治理理论与现状

(一)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

1.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的来源与内涵

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并非引介于西方学界,这一理论主要根源于间断平衡论(Punctuated equilibrium)、间断—均衡理论(Punctuated-equilibrium theory)和盖亚假说(Gaia hypothesis),从国内外现有研究成果来看,大量研究者探究了这三种理论的内涵和实例等,为构建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从时间维度来看,任何国家、地区、领域等的治理,本质上都是实施具有非均衡色彩的政策,但不同时期的非均衡治理政策会存在一些差异,某些危机或变革等会明显改变非均衡治理的结构、状态尤其是政策等,这些催生重大变化的时间点即间断点,间断点与间断点之外的常态非均衡治理阶段共同构成非均衡治理过程,可以据此构建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

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的核心内涵是:国家治理本质上是基于明显具有非均衡色彩的政策展开,这种治理由间断点与常态非均衡治理阶段共同组成,在间断点及之外的时间段,以非均衡速度变化的治理政策催生不同的治理结果、新的非均衡政策、治理状态甚至新的非均衡治理结构,这些都对国家治理产生显著影响。

从表面上来看,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与间断—均衡理论极为相似,但从核心内容来看两者存在极大差别。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与间断—均衡理论的最大区别是:第一,所研究问题的深度存在差异。间断—均衡理论主要关注政策变化状态、变化速度的不同。这一理论认为:治理过程中,某些情况下治理政策会出现显著变化,这一间断点之后政策会进入缓慢演变期,即间断点前后的政策都呈现缓慢演变状态。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主要关注治理过程中的政策倾向性变化、政策变化状态、变化速度的不同。这一理论认为:国家治理过程中,某些情况下治理政策会出现显著变化,而且变化前后的政策倾向性极有可能完全相反,出现这种变化的时间点即间断点。第二,对不同阶段政策演变速度非均衡的见解不同。间断—均衡理论的主要关注点是间断点和间断点之外阶段的政策演变速度不一样。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认为:首先,间断点及之外时间段的治理政策变化速度明显非均衡。其次,间断点之外的时间段的治理政策变化速度也是非均衡的,而非间断—均衡理论所认的均衡状态,只不过这一时间段治理政策变化速度的非均衡程度小于“间断点与间断点之外时间段的对比过程中”展现出的非均衡程度。第三,是否关注政策的非均衡色彩。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认为,国家治理过程中,绝大部分治理政策、举措等明显具有非均衡色彩,这种情况根源于治理过程中不同主客体的地位和作用等明显非均衡。但这些内容都不是间断—均衡理论所关注的。第四,是否分辨间断点的属性差异。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认为,间断点有属性之分,正面间断点是那些会带来好的甚至更好的治理状态的间断点;负面间断点是那些会带来差的甚至更差的治理状态的间断点。间断—均衡理论并未述及间断点的属性差异。

2.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的定位

从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在公共行政理论中的定位来看,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属于公共行政学总理论—非均衡治理理论的时间维度内容。第一,非均衡治理理论是公共行政学总理论。从19世纪末至今,先后在公共行政领域占据主导地位的传统公共行政、新公共行政、民营化、民主行政、新公共管理、新公共服务、整体性治理、公共价值管理和数字时代治理等理论都具有明显的非均衡色彩,基于这种总特征以及治理过程中非均衡特征的总结、分析,可以创立非均衡治理理论[2]。公共行政领域的主导理论,都可以视为非均衡治理理论在特定时期的具体呈现,如数字时代治理理论可以视为非均衡治理理论在数字时代初期的具体呈现。公共行政领域诸多理论出现之后,才能够从中寻获这些理论的共性并创立总理论。第二,非均衡治理理论因空间与时间维度的不同而出现分化。在物理学研究中,时间和空间都是真实的维度。因此,从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展开构建进程,才能保证非均衡治理理论的完整性,这意味着非均衡治理理论因空间与时间维度的不同而出现分化。空间维度则可以细分为行政、政治和法律的途径。非均衡治理理论时间维度内容的具体呈现即间断—非均衡治理理论,这一理论具有明显的普适性,这种普适性主要根源于:具有非均衡色彩的政策乃至非均衡状态普遍存在于治理过程中;政策演变过程中必然存在量变与质变,质变之前和之后的政策倾向性常常完全相反。这种普适性强化了非均衡治理理论作为公共行政领域总理论的地位。

(二)四川省数字政府治理现状

1.整合政府部门的相近功能,提升政府部门之间的均衡程度

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为了有效调适不同部门之间的均衡程度,我国各级政府在推进数字政府治理的过程中整合了某些政府部门的相近职能[3]。如四川省甘孜州、阿坝州和凉山州等民族地区展开数字政府治理的过程中,将原本分散于多个政府部门中的相近职能整合在同一个治理平台上,有效协调不同政府部门,尤其是减少了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的现象,在降低行政成本的同时提高了行政效能。实施此类措施后,数字政府治理客体到市民服务中心办理事项时不用再到多个窗口逐一办理,而且能够对服务态度、办事速度等进行评价,降低了不同政府部门的数字政府治理水平非均衡程度。

2.强化多元参与,降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非均衡程度

我国一些地方在推动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等主体逐渐参与其中[4],这种参与随着数字政府治理进程的推进逐渐强化。从四川省目前的数字政府治理情况来看,党委领导下的政府是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最重要的建设主体,如推进数字政府治理的过程中,一些区县借助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方法有效地促进政务公开与政务服务的融合,显著强化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政府这一主体的地位和作用。值得注意的是政府在逐渐放权,尤其是在程序开发等方面,政府部门有效使用购买方式,将业务交给一些企业承接,企业由此成为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的重要参与主体,政府与企业之间的非均衡程度有所降低。

3.提升实体治理平台与政务云平台之间的均衡程度

从政务平台方面看,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必须有效建设实体治理平台和政务云平台,在资源总量固定的情况下,两个领域的建设水平会呈现非均衡状态。一些主体注意到这些问题后,开始着力强化实体治理平台和政务云平台的整体性,进一步提高协同性和共享程度,实体治理平台与政务云平台之间的均衡程度随之得到提高。

4.提升建设速度与网络安全监管之间的均衡程度

大量企业和公民利用数字政府治理政务云平台办理事务过程中,大量信息会出现甚至留在政务云平台里,一些不法分子试图借助这些信息非法牟利,可见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十分重要。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一些区县的政府部门重视加快建设数字政府的同时,十分注意强化网络安全监管,建立并完善相关机制,在信息数据采集、数据更新、数据共享和网络安保等领域提升水平,使得建设速度与网络安全监管之间的均衡程度不断提高。

二、间断—非均衡视角下四川省数字政府治理的问题与影响因素

(一)间断—非均衡视角下四川省数字政府治理存在的问题

近年来,我国连续发布《中国数字政府治理指数报告》《中国智慧城市发展水平评估报告》,根据2020年的四川省地级市数字政府治理水平评估情况,根据实例和表1,可以看出四川省在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中面临的一些问题。

表1 2020年四川省地级市数字政府治理水平情况表

数据来源:《第二届(2020)中国数字政府治理风向指数报告——暨特色50强评选报告》《第十届(2020)中国智慧城市发展水平评估报告》

1.不同地区、不同领域的治理水平非均衡

第一,不同地区的治理水平非均衡。首先,四川省与东部省市之间数字政府治理水平非均衡。近年来,一些东部省份为有效吸引数字政府治理领域的人才实施了很多优厚政策,促使很多数字政府治理人才流向这些省市,助推上海、江苏、浙江和广东等东部省市在数字政府治理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四川省与这些省份之间在数字政府治理水平方面出现了明显的非均衡现象。其次,四川省不同地级市的数字政府治理水平非均衡。从表1可以看出,成都的排名较高,2020年居于全国第8名;宜宾、德阳、达州、泸州和雅安等地级市的排名居中;眉山和内江的排名靠后,四川省其他地级市则未能上榜。再次,不同地级市的数字政府治理次级领域建设水平非均衡。如从数字基础这一领域看,2020年成都为13.95分,内江仅为9分,其他地级市的数字基础得分居于这四个分值之间。第二,不同领域的建设水平非均衡。一方面,数字政府治理客体能够借助实体治理平台处理大量事务,但这并不意味着政府部门之间的数据壁垒已经完全消失。现存的数据壁垒在很大程度上导致线上平台与线下平台的运行效能非均衡,尤其是全流程网上办理事项的占比明显上升但尚未达到最大值,线上线下平台融合情况不是很好。具体表现为线上提供的表格与线下提供的表格不一致,办事流程和规则运行过程中因线上线下平台发展水平非均衡导致难以实现无缝衔接。另一方面,同一个地级市的数字政府治理次级领域建设水平非均衡。如在2020年的数据中,德阳的“数字基础”为8.4分,明显低于“智慧治理”的12.9分。这些情况表明,同一个地级市在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可能受着力点存在差异等因素影响,不同领域的建设水平非均衡。

2.数字政府治理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非均衡

这种非均衡存在于省与省之间,也存在于四川省不同地级市之间。从省际层面看,四川省的经济发展水平明显高于贵州省,但数字政府治理水平却低于贵州省。从地级市层面看,数字政府治理水平(以数字政府治理水平评估得分展现)与经济发展水平(以人均GDP数值展现)具有明显正相关性。但表1中的一些实例表明:数字政府治理水平与经济发展水平非均衡。如2020年,达州的经济发展水平低于泸州、雅安、眉山和内江,但达州的数字政府治理水平评估得分高于这4个地级市。

3.多元参与主体之间的非均衡程度有待进一步降低

第一,我国社会组织、企业和公民在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的参与程度相对较低,即与政府之间呈现出明显的非均衡状态。第二,民众内部出现分化,非网民与网民的参与程度明显非均衡。四川省部分民众依然秉持陈旧的办事理念,习惯于采用传统的、面对面形式的方式办理事务,并未形成基于数字政府治理平台办理事务的习惯,也就没有能够有效参与到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此类人群绝大部分是非网民。2022年初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第49次中国互联网报告显示,2022年我国非网民总数为38 200万,占总人口的27%[5]。按照27%计算,四川省2022年约有2 260万非网民,这些非网民较难有效参与数字政府治理进程。

4.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之间的非均衡程度有待进一步降低

改革开放之后,我国稳步推进经济体制改革,逐步构建起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这一变革相伴的是四川省各界开始更多地关注主要表现为效率的工具理性。改革开放取得明显成绩之后,我国开始重视工具理性与价值理性这两者之间的相对均衡,重要表现是强调重视效率的同时兼顾公平。这一情况也出现在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如四川省一些地方政府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会在效率与公平之间进行权衡,尤其是当资源总量不够大的情况下,数字政府治理主体会更多地考虑应该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容易有更多产出的领域,还是能够促进公平的领域,非均衡问题由此出现。

(二)间断—非均衡视角下四川省数字政府治理的影响因素

1.基础性因素

表1中“数字基础”属于基础性因素。从这一领域的情况看,四川省不同地级市的数字基础得分明显非均衡。这是四川省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存在非均衡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除此之外,基础性因素还包括:

第一,不同主体的能力基础存在差异。近年来,我国的数字政府治理客体数量明显增多,这些客体的诉求种类也明显变多。多类别的数字公共服务出现,表明我国数字政府治理客体的诉求明显增多、个性化诉求逐渐凸显,数字政府治理主体在努力满足这些诉求。需注意的是,不同主客体的能力基础存在差异,这种差异存在于建设主体供给能力领域,也存在于客体获得数字公共服务的能力领域。从实例来看,近年四川省数字公共服务需求明显增多,其中一些需求具有特殊性,不同客体的需求不同、能力基础也不同,因而催生了非均衡问题。不同客体会采取一些举措对治理主体施加影响,他们的影响力大小存在差异、获取数字公共服务的能力也存在差异,导致不同客体受益程度非均衡。

第二,法律基础不够坚实。推进数字政府治理的过程中,与夯实人才基础等举措相比,夯实法律基础较难在短时间内见到成效,因此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四川省某些地方在夯实法律基础上着力不够。近年,四川省政府出台了很多与数字政府治理相关的政策,但大部分文件是指导性的,涉及法律规范的文件较少,说明该省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法律基础不够坚实。如一些地方的政务平台运行过程中,因为缺乏相关的法律法规,导致极少数情况下在电子证照、电子签名、电子文件等方面出现“乌龙证明”现象,对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形成负面影响,催生了非均衡问题。

2.经济性因素

第一,不同地区的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非均衡。省际、地区之间的非均衡受多种因素影响生成,如四川省经济发展水平高于贵州省,但数字政府治理水平却低于贵州省,主要原因在于贵州省受益于明显的政策倾斜。从表1中可看出,2020年,达州经济发展水平低于内江但数字政府治理水平排名高于内江,主要原因是达州的数字经济得分高于内江。可见数字经济发展水平非均衡,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不同地区的数字政府治理水平非均衡。对这一情况的解释是:人均GDP展现的是包含实体经济和数字经济在内的整体经济发展水平,具有工业时代和数字时代双重属性,数字政府治理主要展现数字时代色彩,与这种色彩高度契合的是数字经济发展水平而非经济发展水平。

第二,不同群体的经济条件存在差异。西方国家在20世纪末进入数字政府治理1.0时期,即政府在借助数字技术有效提升运行效能的同时开始更多地向客体提供数字公共服务;2010年前后进入数字政府治理2.0时期,即有效运用大数据和云计算等数字技术提升数字政府治理效能。从这一角度看,我国在2000年进入了数字政府治理1.0时期,大量民众(主要是网民)成为数字政府治理客体,一部分民众开始参与到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成为数字政府治理的主体之一;党的十八大是催生数字政府治理的关键点,此后我国进入数字政府治理2.0时期。随着我国经济的持续发展、网民数量的明显增多,更多的公民基于良好的经济条件成为数字政府治理的客体,成为建设主体的公民数量也明显增多。这种环境中,不同群体之间的差异化需求以及非均衡问题凸显,如与大部分城市居民相比,某些农村居民的经济条件相对较差,较难具备借助智能设备获取数字公共服务的能力和其他条件,因此难以在数字政府治理主体供给数字公共服务的过程中获益,不同客体在获益领域的非均衡问题由此出现。

3.环境性因素

表1中“创新环境”“智慧环境”属于环境性因素,从这两个领域的数值看,四川省不同地级市的得分明显非均衡,这是四川省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存在非均衡问题的重要原因之一,此外,环境性因素还包括:

第一,一些建设主体的观念存在差异。部分公务人员没有充分认识到推进数字政府治理的重要性,认为秉持传统治理方式能够继续提升治理效能,这种治理观念催生出一种情况:在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这部分公务人员通常较为被动地执行上级的命令或者各种政策,主动观察和思考意识不够,更为重要的是这部分公务人员在某些情况下会与愿意积极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的公务人员在理念方面甚至实际行动中出现矛盾,由此导致数字治理过程中,某些领域中的非均衡程度会对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产生负面影响。除此之外,一些企业和民众尤其是非网民的治理观念也较为陈旧,这些企业和民众是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的客体或潜在客体,这些客体通常认为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与其相关程度不高,因此不愿意积极参与这一进程,造成了不同主体的参与程度非均衡、不同客体的受益程度非均衡。

第二,数据共享领域存在博弈。四川省各地级市乃至各区县都已构建一些数据库,为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创造了有利条件,但是这些数据库的建设还有待进一步加强,如某些政府部门缺乏有力的技术指导,尚未有效整理和使用数据库中的某些数据,大量数据并未实现共享。这些情况导致四川省推进数字政府治理的过程中出现了非均衡问题。受保护数据安全等方面因素影响,有些建设主体不愿意共享某些领域的数据,但是有些并不存在明显安全问题的数据也并未实现共享,在数据拥有量方面呈现出明显的非均衡状态。多数情况下是在上级要求或者“对等共享”(实际上是数据使用权相对均衡)的情况下进行数据共享。

三、间断—非均衡视角下数字政府治理的优化途径

(一)进一步夯实数字政府治理基础

1.强化人才支撑,夯实能力基础

数字政府治理的主体尤其是政府部门有必要实施一些举措优化治理队伍,如借助政务云平台定期推送学习课程和典型案例,有效增加外出学习考察机会等,使治理队伍能够正确认识数字政府治理的目的和意义,有效提升治理队伍的专业水平及增强治理效能,降低治理队伍内部出现明显非均衡现象的可能性,有效夯实数字政府治理的能力基础。

2.进一步夯实法制基础,强化规范性和安全性

推进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建设主体尤其是政府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使相关主体明确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必须遵守的法律法规以及各方的职权和责任等。在这一基础上革新数字政府治理领域的制度、机制,切实嘉奖真正作出贡献的全部主体,并严厉问责、追责那些导致严重问题的主体。这一过程中尤其要改革那些与数字政府治理进程不符的制度,在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积极采用新的数字技术,在试点成功后逐渐加以推广,强化数字政府治理的规范性。数字政府治理主体有必要高度重视相关信息的收集和保护,严防出现信息泄露事件,强化网络安全监管,使地方政府的数字政府治理在安全的环境中稳步推进。实施这些举措有助于减少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产生负面影响的非均衡现象,助力治理进程的推进。

(二)强化数字政府治理的经济条件

1.进一步助推经济尤其是数字经济发展

经济发展水平高低对数字政府治理水平高低具有重要影响。因此有必要采取有效举措提升经济发展水平,重中之重是助推数字经济发展。数字时代来临之前,实体经济在经济领域占据主导地位,这一情况在数字时代来临之后出现明显变化,数字经济对一国或一地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力稳步增强。鉴于此,政府和企业等主体有必要革新相关理念,充分重视数字经济对经济发展以及数字政府治理等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夯实数字经济的发展基础,为数字经济的快速发展创造有利条件;关注数字技术迭代,及时、有效地运用数字技术助推数字经济发展。

2.稳步降低不同群体的经济条件差异

目前,我国已经解决绝对贫困问题,下一步要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在党委领导下,各级政府需要关注相对贫困问题,借助多元举措减少相对贫困现象,因时制宜、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地探索致富方法、途径,解决相对贫困问题。尤其要注意优化非网民群体的经济条件,因为优化非网民的经济条件,明显有助于降低不同群体的经济条件差异,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情况能够直接“映射”到数字政府治理领域,实际上,非网民在经济条件优化之后极有可能变为网民,从而参与到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降低不同群体在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的受益非均衡程度。

(三)有效优化数字政府治理环境

1.整合治理理念,降低决策过程中多元主体的非均衡程度

各建设主体都必须有效整合治理理念,其中最重要的是政府这一主体,政府应有效构建、优化公务员考核办法,真正形成“有能力者能够上升、能力差者让位出来、低劣者被淘汰”的用人机制和用人环境。基于此有效整合治理理念,在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切实提高公务员的积极性,助力数字政府治理进程的快速推进。制定数字政府治理的重大决策前,政策制定者必须充分收集决策信息,深入一线开展调查研究,并采用多种方式准确、及时地了解数字政府治理客体的诉求,优化多元参与渠道和方式,降低决策过程中多元主体的非均衡程度。

2.强化数据共享,提升信息资源的利用和业务协同水平

积极构建统一的政务信息资源库,实现不同数据库中各类数据的真正、有效共享;进一步强化政务云平台的建设,尤其注意提高数据共享互动水平,切实消除“信息孤岛”,真正实现各自所建系统之间的数据共享交换,实现部门间的信息数据良好对接;进一步梳理各部门的数字政府治理流程,强化对治理队伍的技术指导,提升信息资源的利用和业务协同水平。

3.强化整合力度,提升线上线下发展水平的均衡程度

推进数字政府治理的过程中,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上及时报道数字政府治理的相关消息,为强化整合力度创造良好氛围。在整合数字政府治理过程中不同领域的建设举措的基础上,切实革新数字政府治理的某些机制及主体的理念,使建设主体充分重视;强化实体治理平台和政务与平台建设;提升线上线下发展水平的均衡程度,减少这一领域存在的显著非均衡现象。

[1] 李桂华.“数据—决策一体化”数字政府治理模式效应研究[J].成都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2(1):11-21.

[2] 王少泉.数字时代重大危机事件的属性与应对—基于非均衡治理视角[J].重庆三峡学院学报,2021(5):52-63.

[3] 李佳婧.从“面向业务”到“面向治理”:社区信息化的未来转向[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20(3):49-55.

[4] 陈成.互联网+大数据:基层协同治理的数字转型—基于中韩两国“科技战疫”的案例分析[J].湖北行政学院学报,2020(6):63-72.

[5] 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第49次中国互联网报告[R/OL].(2022-02-25)[2022-03-18].http://www.cnnic.net.cn/NMediaFile/old_attach/P020220721404263787858.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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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scontinuous unbalanced governance; digital government governance; Sichuan Province

D625

A

1009-8135(2023)01-0050-10

曹冬英(1982—),江苏淮阴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公共治理、比较政治与比较行政。王少泉(1983—),云南通海人,博士,副教授,主要研究公共治理、比较政治与比较行政。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数字政府治理研究”(19FGLB032);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项目“从‘数字福建’到‘数字中国’的治理变迁研究”(FJ2022XZB026)。

(责任编辑:马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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