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院 芳
(甘肃省武威市凉州区武南镇人民政府,甘肃 武威 733009)
随机选择武威市的100家农民专业合作社以及其中200名农户进行调查,具体如下所示。
近几年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拓展了服务项目,从单一服务进行拓展,其中占比最高的服务类型为产加销一体化服务,占比为60%,其次为生产服务,占比为15%,调查数据具体如表1所示。
表1 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服务类型(n=100)
通过上述数据能够看出,购买服务、加工服务以及其他服务的占比较小,因此,产加销一体化服务为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主要服务类型[1]。
农民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方式对农产品进行加工生产,并且充分利用互联网线上渠道进行直播销售,进一步拓展了销售渠道,扩大业务面的同时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率,对市场中的风险进行有效分散,并从中得到了相应的收益,具体情况如下所示。在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农产品收益占比主要集中在30%-40%之间,农户数量为102个;其次为41%-50%,农户数量为44个。68名农户表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农产品收益占自身全部收益的51%-60%,选择收益占比达到60%的农户数量为20名。通过以上数据能够看出,多数农民通过合作社获得的收益占全部家庭收入的30%-40%之间,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收益占比在50%以上的农民数量不到30%,整体上看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收益在家庭收益中的占比水平并不高,仍然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收益经营方面,其中仍然存在需要优化完善的部分,这也是今后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优化的主要发展方向。
表2 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收益占家庭收入占比(n=200)
武威市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已经完成了财务管理的基本制度建设,并建立了内部章程等,根据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设计运营情况,调整盈余分配率以及利润率。以2021年为例,2021年与2020年相比,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利润的平均增长率在10%左右,但是整体上看盈余分配的数量较少。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年可分配盈余在4万元以上的占比为37%,有盈余分配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数量占比为65%,剩余35%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并没有盈余进行分配。对于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来说,可分配盈余直接决定社员在其中的参与度和积极性,一旦可分配盈余的数量较少,则可能出现社员退出合作社的情况,影响了农民专业合作社今后可持续发展[2]。
管理机制规范性是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率的有效途径,从本质上看,农民专业合作社属于特殊企业,其在经营发展中需要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组织活动。近几年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数量虽然快速增加,但是质量以及效率的提升幅度并不大,主要原因为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规范的管理指导。虽然武威市部分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与技术机构合作的方式经营发展,但是合作机构只能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简单的技术和指导,无法解决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根本技术问题,加上管理、营销等人才的缺失,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率无法得到有效提升。整体上看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缺乏有效管理,部分合作社存在社企不分的问题,导致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管理机制中存在一定的问题,发展效率低下,以上问题在小规模农民专业合作社中更加明显[3]。
当前,多数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来源为社员的出资,部分合作社通过申请信用贷款的方式获取资金,缓解自身在实际经营中的资金压力。资金是合作社经营发展的基础条件,一旦出现资金缺失等问题,不仅会降低合作社效率,甚至还会影响合作社的正常运行,存在市场风险或者自然灾害的情况下,部分社员会退出农民专业合作社,保证自身资产的安全性。
农民专业合作社是建立在农民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的合作经济组织,因此与市场中的企业相比,无论是在规模还是竞争力方面都处于劣势。虽然我国相关条例中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中的农业管理部门,需要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的初期阶段对其进行指导和帮助,使其能够快速发展,但是合作社在发展初期阶段,经营资源较少,运行难度大,规模小,信贷扶持和财政扶持没有得到充分落实。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初期抵押物较少,得到正规金融机构资金信贷支持的难度较大,甚至部分合作通过个人名义获取贷款。政府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支持力度,直接决定合作社经营发展中的资金支持和政策支持,加强政府支持力度,能够从根本上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效率。
农民专业合作社领导人素质水平,直接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率,从发展的眼光出发,接受新管理理念以及新技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实现信息共享等是关键。农民专业合作社理事长建立管理工作计划,确定职责和义务,在制定重大决策之前,搜集社员的想法和建议,回应社员诉求。实现信息共享的同时,引导社员改变想法,将社员的内在潜能充分发挥出来。
同时,建立人才培养机制,提高对专业人才的吸引力,吸引优秀的专家以及人才,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率提升提供人才支撑,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人才建设水平。另外,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存在的人才短缺问题,可以将村委会成员作为带头人,在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人力资源,鼓励闲散资金应用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在成立初期阶段的经营效率[4]。
规范的管理机制能够促进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稳定发展,提高其经营效率,保证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各项活动都能够实现规范运行,从根本上达到“民办、民有、民管以及民受益”的原则要求。每个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业务开展情况以及市场环境,建立管理规章制度。例如,在财务管理中,为每位社员提供独立账户,组织成员大会,并将其作为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具有最高权力的组织,使社员能够真正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管理中。充分落实民主选举、决策以及管理制度,保护农民的合法利益,提高农民在参与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积极性。最好从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初期阶段入手,建立规范的管理机制,当前我国已经出台了《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制度》,可以将其作为主要依据,提高财务管理制度规范性,实现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管理的有法可依,保证社员具有单独的核算账户。
需要保持各个服务类型的共同协调发展,为农户解决生活中存在的问题。政府在对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管理的过程中,可以将资产负债表以及权益变动表作为重点内容进行分析,掌握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实际发展情况,确保可以在第一时间发现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解决问题。
目前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借贷问题已经成为阻碍其发展的主要因素,尤其是贷款难度高以及贷款途径单一等,不仅会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正常发展,还会降低农民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的参与度。仅仅依靠社员出资以及信用贷款的方式,无法得到充足的资金支撑,进而影响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率,因此需要进一步拓展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融资渠道,为合作社发展提供充足的资金条件。例如,实施过桥资金模式,该种模式主要通过资金牵线搭桥的方式进行,适合应用在短期需要资金周转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5]。
政府的有效扶持,能够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率,促进其在市场中实现稳定发展。
第一,加强政策支持力度,从政策方面入手,通过制定专项政策扶持资金的方式,为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发展提供政策支持。
第二,加强资金支持力度,多数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规模较小,资金较为缺失,所以政府需要给予其相应的资金支持。进一步加强对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支持力度,为合作社提供充足的资金条件,积极鼓励民间资本进入,缓解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中的资金压力。同时,针对金融主体以及社会经济主体,当地政府可以鼓励二者共同参与到农民专业合作社建设中,吸纳社会资金,购置相应的生产设备,通过这种方式给予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支持。针对已经下发的资金政策,需要对其落实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保证各项优惠政策能够充分落实。为了避免出现套取扶持资金的现象出现,可以设置相应的资金扶持条件以及考核指标等,保证扶持资金能够应用到真正起到作用的农民专业合作社中,而不是为“空壳”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资金支持。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在经营中存在的技术问题,政府可以针对项目进行补贴,尤其是基础建设、高科技设备的安装使用技术等,对其实施补贴和指导,项目完成建立和审查之后,政府再给予相应的补贴款,这种方式能够避免出现补贴资金浪费的情况,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
第三,优化税收政策,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中,农民采用自产自销的生产模式,所以可以针对初加工产品、产品包装以及商标粘贴等免除增值税。而对于农机生产、销售以及排水、灌溉等工作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免除营业税。
第四,建立风险分散机制,对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经营中存在的资金风险进行有效控制,进一步落实信贷支持政策,通过这种方式减轻农民专业合作社的资金压力。另外,在抵押担保方面,也可以对担保模式进行创新。例如,农民专业合作社在与金融机构合作过程中,政府可以与金融机构共同完成金融产品设计,监督管理客户群体的同时,建立资产交易管理平台以及审查制度,从多个角度出发,控制农民专业合作社贷款中存在的风险。并且奖励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相互合作的金融机构,提高金融机构为农民专业合作社提供信贷服务的积极性,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建立良好的金融信贷环境。
综上所述,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率中存在较多的影响因素,在制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率提升策略的过程中,需要将影响因素作为关键点,解决其对农民专业合作社产生的负面影响。从多个方面入手,为武威市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率提升建立良好的发展环境,通过提高农民专业合作社效率的方式,为农民经济效益的进一步提升和发展提供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