邓海龙,谢亨旺
(江西省灌溉试验中心站,江西省农业高效节水与面源污染防治重点实验室,江西 南昌 330201)
江西是农业大省,也是我国粮食主产区之一。而大中型灌区粮食生产约占全省总量的40%以上,是我省保障粮食安全的主战场,在社会经济发展进程中一直占有重要地位。随着现代化进程的加快,农业从粗放经营向集约化、规模化经营转变,劳动力从农业产业向非农业产业转移,对现行灌区管理模式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目前,我省大中型灌区仍存在管理模式单一、工程设施设备完好率不高、农业供水效率低下、运行维养机制不完善等问题,迫切需要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创新灌区长效运行管理机制,适应农业现代化发展步伐,保障灌区水利工程长久良性运行,实现节水减排,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
全省有效灌溉面积3055万亩,已建成水库工程10809座,其中:大型水库30座,中型水库262座,小型水库10517座;水闸工程11335座,泵站工程19974处。大中小型灌区18528座,其中:大中型灌区289座,有效灌溉面积1186.11万亩,占全省有效灌溉面积的38.82%。大型灌区1座灌区没有管护机构;111座重点中型灌区56座没有管护机构;206座一般中型灌区只有12座有专管机构;大部分灌区骨干工程均由乡镇代管,呈现管护主体“缺位”的现象。其次,作为南方丰水地区,工程管理和用水管理粗放,历来无计量传统,无计量经验,缺乏计量意识,未形成计量氛围。随着近年改革推进,我省部分地区启动安装了计量设施,但均存在布局缺规划、设计不合理、安装不科学、使用不经济适用等问题。
目前,灌区现状有效灌溉面积仅能达到设计灌溉面积的80%,骨干渠道(流量1m3/s以上干支渠道)防渗率约60%~80%,支渠防渗率约30%;而与骨干渠道相配套的斗渠以下末级渠系(含斗渠)以及渠系建筑物,工程维护和改造时不到位,输水效率较低。排水工程设施的建设欠账问题比较突出。
经调查数据统计分析得出,江西省大中型灌区现状农业供水价格大部分是在20世纪末21世纪初制定的,价格标准在10~25元/亩之间;经2019年全省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供水成本核算数据显示,供水成本价格在25~60元/亩之间,工程维修养护经费每亩存在15~45元不等的差额,工程运行维养经费不足,工程维修养护不到位的现象依旧存在,灌区灌溉保障能力存在短板。
江西省正处于建设型社会向管理型社会转变的艰难过渡期,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与农业产值低之间的矛盾逐渐凸显,江西作为南方丰水地区,农田水利设施粗放管理与水资源粗放管理叠加,农业灌溉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制度尚未全面落实,干支渠主要分水口有闸无门,无闸无门现象较为普遍,计划供水和计量用水手段缺乏。
灌区内人民生活污水的无序排放,农业生产,农业化肥、农药的大量使用产生的氮磷等污染物排放、农村农业废弃物向渠道随意丢弃;渠道水葫芦和垃圾淤积,导致灌区内塘堰湿地系统水体水质变差,严重影响着灌区居民的生命健康。
目前,大中型灌区中有灌区管理机构的灌区,由于历史原因,灌区水管理体制改革还未到位,存在包袱沉重,人浮于事,管理效率低下等一些问题、灌溉管理与服务基本上采取传统的方式,服务意识和能力比较薄弱,亟需建立一套适宜的体制机制对于深化农田水利改革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鼓励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专业化服务队伍承担水源工程、骨干工程的运行维养,实行农田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模式。制定《灌区推行管养分离的实施方案》,建立《灌区标准化管理奖惩管理办法》。以江西省赣抚平原灌区为例,灌区采用“三步走”方式实行水利工程物业化管理改革。第一步:将省赣管局直管水利工程维修养护中的渠堤草坪管理,日常水面管理,分水涵闸、机电设备集中性冬季维护保养,防汛春灌维护保养等内容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来实施。第二步:实行运维分离,将机电设备日常维护保养、渠堤日常维护保养、站院环境与卫生等内容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给维修养护企业来实施。第三步:水利工程全部的维修养护工作均实行专业化、社会化、市场化,通过招标的方式择优确定维修养护企业统一实施。
首先科学核算灌区供水成本,编制《灌区供水成本核算报告》;同时,灌区做到积极协调价格主管部门开展灌区成本监审,核定灌区骨干工程水价。其次,制定灌区农业供水价格调整方案,及时向有关上级部门申请调整供水价格,价格监管部门召开农业供水成本水价听证会,制定农业供水执行水价。
(1)完善计量设施,实现供水可测可控
编制《灌区供用水计量体系规划报告》。按照“统筹规划、合理设计、分期建设、统一管理”的原则,建设完善灌区规模以上干支渠重要引水口、分水口、供用水分界断面等处供水计量设施,实现灌区斗口以上渠道全部供水计量。结合江西省水资源管理监测系统在全省的监测布局情况;同时结合十四五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建设计量设施,明确计量设施的管理职责,取水、分水计量设施的日常使用、管理和维护由所属的灌区管理单位负责。
(2)细化农业水权,科学合理调配供水。
编制《灌区水量分配方案报告》。深入开展灌区调查摸底,掌握了解灌区水资源实际情况,分析研判灌区生活、生产、生态用水等需求现状,明确农业用水初始水权,将用水指标细化分解,科学合理确定干渠取水总量和乡镇、村组用水总量。
(3)优化水量调度,加强灌区用水管理。
制定《灌区用水调度方案》。根据灌区用水需求,制定用水调度方案、进行水量分配。制定用水管理制度,可采取水费返补,与用水情况直接挂钩的方式,激励节水灌溉少取水,建立节约用水激励机制。在保障农业用水需求的前提下,统筹兼顾生活、生产、生态等用水需求,鼓励灌区开展水权交易,推行水权的有偿转让,促进水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优化配置,实现供水的精准调度、精细管理。
结合灌区工程管理,工程建设、工程维养、用水管理等方面的需求,充实灌区业务管理系统,涵盖信息采集、量测水、水费计收、用水调度、排水排涝、工程情况、水价改革、项目建设情况等业务功能,研发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信息平台,提升灌区管理智能化水平,确保灌区供水稳定、安全,为广大用水户提供更加优质、便捷的服务。
灌区专管机构或地方人民政府作为农业水价综合主体,应成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办公室,建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机制,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落实工作主体责任,明确人员责任分工,改革办公室充分发挥专业人员作用,围绕改革的各项任务目标,细化时间节点和路线图,把握改革节奏和切入点,确保各项改革举措落到实处。
完善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监督检查机制,落实管护职责,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定期或不定期采取检查、抽查等方式进行专项督导调研,定期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督促工程产权所有者和管护主体切实履行管护责任。推动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灌区应持续加强灌区改革的宣传培训,采用横幅、宣传手册、公示牌及宣传栏等形式开展宣传,让用水户了解改革、支持改革,营造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良好氛围。增强灌区节水设备、节水工艺、节水技术方面的宣传,强化灌区管理人员的培训,提高思想认识和业务水平。
推进大中型灌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是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的需要,是推进乡村振兴的需要,是推进灌区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在实施推进过程中,应从灌区实际出发,摸清改革底数,厘清存在问题,明确工作任务,制定改革方案,把握改革技术要点,分步实施;及时更新观念,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实现江西水利工程长久良性运行,提高灌区供水效率,提升灌区供水能力和服务水平,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水安全,实现灌区水利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