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自然资源部海洋战略规划与经济司发布《2021年中国海洋经济统计公报》(以下简称《公报》)。初步核算,2021 年全国海洋生产总值首次突破9 万亿元,达90385 亿元,比上年增长8.3%,占沿海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为15.0%,比上年上升0.1 个百分点。其中,海洋第一产业增加值4562 亿元,第二产业增加值30188亿元,第三产业增加值55634 亿元,分别占海洋生产总值的5.0%、33.4%和61.6%。
2021 年,中国主要海洋产业强劲恢复,发展潜力与韧性彰显。海洋渔业转型升级持续推进,绿色、智能和深远海养殖加速发展;海洋油气业增加值取得平稳增长,海洋油气产量继续保持双增长;海洋电力业、海水利用业和海洋生物医药业增势持续扩大,海上风电累计装机容量跃居世界第一,海水淡化工程建设稳步推进,海洋生物医药产业化进程加快;海洋化工业持续增长,海洋石化、盐化工产品量价齐升,海洋矿业开采速度有所放缓;海洋船舶工业加快复苏,新承接海船订单同比出现翻倍增长;海洋工程建筑业稳步发展,以智慧港口为代表的海洋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发力;海洋交通运输业保持良好发展态势,海洋货运量保持稳定增长;滨海旅游业保持较快恢复态势,但尚未恢复到疫情前水平。
2021 年,北部海洋经济圈海洋生产总值25867 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5.1%,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28.6%;东部海洋经济圈海洋生产总值29000 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2.8%,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2.1%;南部海洋经济圈海洋生产总值35518 亿元,比上年名义增长13.2%,占全国海洋生产总值的比重为39.3%。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近日,经国务院办公厅电子政务办公室同意,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出台《关于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电子证照标准的函》,发布了新修订的《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和《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采矿许可证》国家标准,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探矿权登记、采矿权登记后应制作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子证照。
2019 年颁发的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电子证照(以下简称电子证照)国家标准是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标准的组成部分之一,此次修订为第一次修订。新修订的标准为矿业权电子证照的推进应用提供了遵循。
新标准明确,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的证照类型信息由自然资源部统一固定赋值及管理。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元数据体系由证照类型信息、基础信息、业务信息构成。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形成的电子证照和电子证照目录信息,按照相关要求接入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
据悉,推进电子证照应用是助力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政务服务”的深入推进,各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坚持便民高效原则,积极推进电子矿产资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应用,持续优化政务服务,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方便群众办事,不断提升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自2021 年7 月1 日起,自然资源部部本级应用电子勘查许可证、采矿许可证,截至目前共制发电子证照492 个。据统计,目前全国已有23 个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现电子证照的应用,其中北京、天津、河北、山西、上海、安徽、福建、河南、广东、重庆、四川、贵州、宁夏13 个省份在省、市、县三级均实现了电子证照的应用。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丁全利
4 月14 日,自然资源部印发《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和《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制度规定》《考试办法》),标志着我国不动产登记代理行业发展又进一步。
《制度规定》对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的取得、职业能力要求、登记服务制度等进行了明确;《考试办法》对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实施工作进行了规范。与2015 年出台的《土地登记代理专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相比,《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主要呈现以下变化:一是降低了报名门槛,取消了报考条件中的工作年限要求,具有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均可申请参加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二是明确了适用对象,调整为从事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和土地、海域以及房屋、林木等定着物的不动产登记代理相关业务的专业人员。三是调整了职业能力,增加提供整合和整理不动产登记资料,开发建设和升级维护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地籍数据库等服务。四是调整了科目免试方面的规定,增加了注册测绘师、法律职业资格可免试部分科目的规定。
出台《制度规定》和《考试办法》是自然资源部落实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要求的举措,将进一步推进不动产登记的规范化、专业化和便利化。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方黎明
据悉,今年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将着力开展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重大工程体系、标准规范体系、业务支撑体系建设,切实提升四川省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增强生态系统碳汇能力,服务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
在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体系方面,四川将扎实推动生态修复规划编制和报批实施,联合重庆编制“六江”生态廊道建设规划,提前谋划以流域为单元的生态保护修复、土地综合整治等重点项目。
在推动建立生态保护修复重大工程体系方面,四川将坚持以重大工程为载体,全面推动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持续推进重点区域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同时,加强顶层设计,推进安宁河流域示范工程,稳步推进全域土地综合整治国省试点,统筹开展乡村片区土地综合整治,助推乡村振兴。大力推进多元化市场化投入生态修复机制,推动全省自然资源资产产权交易平台建设。
在建立健全生态修复制度标准体系方面,四川将围绕土地综合整治、矿山生态修复、碳汇能力建设等,进一步完善制度。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加强生态修复领域标准体系研究,推进生态修复项目勘察设计、立项实施、绩效评价、后期管护等全流程标准化建设。同时,开展重点地区重要生态系统专项调查,掌握生态领域数量、质量、结构、功能、分布等家底,定期开展动态监测,评估生态系统状况及变化趋势,预警重大生态问题及重大风险,提出保护修复对策举措。开展生态保护修复成效评估,对矿山生态修复、山水工程、土地综合整治工程实施前后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系统评价,对工程设计、施工工艺、修复技术等提出优化建议,推进成果共享和应用。
在强化生态保护修复业务支撑体系方面,四川将积极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开展生态保护修复基础研究、技术攻关、标准规范建设。创建西南国土生态保护修复与综合整治工程技术创新中心,开展西南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技术、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与综合整治遥感监管方法、生态修复与国土整治评价技术等研究。
来源:《中国自然资源报》 作者:赵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