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亚旭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0055)
随着人力资源对经济增长的贡献被普遍认可,股份公司通过配置股份或者施行股票期权,让人力资源参与利润分配,以实现长期激励。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改革的新思路[1],国有大中型企业应积极响应。
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铁设计”)在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的坚强领导下,先行先试,率先改革,经过积极向国资委申报,成为国资委中央企业首批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十户企业之一,也是唯一一家国有勘察设计企业参与混合所有制改革的企业,混改取得了显著成效。
中铁设计是一家具有69 年光荣历史的中央企业,主营业务为铁路勘察设计、工程设计、标准设计和城市轨道交通设计及咨询,经过多年的创新发展,已成为业内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勘察设计企业。 虽然企业的公司治理体系建设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日益健全,但随着外界经济形势的快速变化,企业发展遇到一定的瓶颈,离建成具有较强竞争实力的国际型工程公司还有差距。 为破解企业发展瓶颈问题,在坚持国有资本占主导地位前提下,通过员工持股改革增强新的内生动力,成为深化国企改革的一次重要实践。
国有企业激发内生动力具有多种途径,其激励作用方式各不相同。
(1)工资激励
主要根据经理人的资历条件和公司情况、目标业绩预先确定,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与公司的目标业绩的关系非常密切[2],但难以体现短时期内劳动报酬和工作量的关系,其激励作用往往不大。
(2)奖金激励
是以超目标业绩的考核来确定,与公司的短期业绩表现关系密切,但与公司的长期价值关系不够紧密,有时经理层可能为了短期的财务指标而牺牲公司的长期利益。
(3)股权激励
从股东投资角度来说,更多关心的是公司长期价值的增加。 股东为了使经理层关心股东利益,需要使经理层和股东的利益追求尽可能趋于一致[3]。 即通过使经理层在一定时期内持有股权,享受股权的增值收益,并在一定程度上以一定方式承担风险,可以使经理层在经营过程中更多地关心公司的长期价值。 因此,股权激励对防止经理层的短期行为,引导其长期行为具有较好的激励和约束作用。
国企改革旨在增强国有经济整体“活力、影响力、控制力”,为国计民生和国家战略提供更好服务。 国企在发展中经历了结构调整、股份制改造和混合所有制改革3 个阶段,前两个阶段以实现“扭亏为盈、稳定发展”为战略目标。 2015 年8 月24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4],这是新时期指导和推进国企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拉开了国企改革的序幕。 国企改革最大特色是解决国企追求经济效益与承担社会责任之间或出现的矛盾,对国企实施分类(竞争类、特殊功能类和公共服务类)监管。 改革的主要途径是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为导向,通过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 发展混合所有制,国企将按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人才激励机制,落实和强化董事会权力,同时加强风险管理。
国务院印发的《关于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意见》,提出了国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的总体要求,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要达到3 个方面的目的:一是通过治理结构的科学化,以更加市场化的方式让国企更有效地参与竞争并履行社会责任;二是提高国企的资产回报率,改善国有资产效率;三是让国企在市场化条件下实现实力的持续增长。 另外,需要理清2 个误区:首先,混合所有制改革不能理解为“私有化”,改革过程中在不同的行业和类别的国企,可能会产生“国进民退”或“国退民进”的现象,这都是国资优化布局的手段;其次,国企在选择混合所有制改革的对象时,要坚持“一企一策”,不是为混合而混合。 以混合所有制改革为契机,主动引入外部资金、新技术和创新管理机制等,增强活力,减少对政府资金和资源的高度依赖,在市场化过程中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需求[5]。
目前,国家对国有企业员工持股已有相关政策,按照国务院国资委《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简称“《意见》”)相关要求,对开展员工持股试点涉及的试点企业,在条件、持股员工范围、出资入股方式、入股价格、股权结构、持股比例、股权流转等关键事项都提出明确要求。 对企业员工持股适用范围做了明确界定,即中央二级及以上企业,省级国有一级企业原则上暂不开展员工持股试点。 同时,约定开展试点企业的条件:①主业处于充分竞争行业和领域的商业类企业;②股权结构合理,非公有资本股东所持股价应达到一定比例,公司董事会中有非公有资本股东推荐的董事;③公司治理结构健全,建立市场化的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和业绩考核评价体系,形成管理人员能上能下、员工能进能出、收入能增能减的市场化机制;④营业收入和利润90%以上来有所在企业集团外部市场。 员工持股总量原则上不高于公司总股本的30%,单一员工持股比例原则上不高于总股本的1%。
综上,员工持股是一种激励政策,并不是福利性质的全员持股,是为了调动骨干人才积极性,激发企业活力而实施的核心人才和高管的持股计划,需从对象范围、激励额度、购股价格、是否分批授予、股权退出机制等多个关键要素进行综合考虑。
国有企业应抓住难得机遇,响应国家开展国企混改的战略部署,下面以中铁设计员工持股试点为例进行详细介绍。 经过向国资委申报,并于2016 年11 月28 日获准,中铁设计成为首批正式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十家央企之一。 员工持股与混合所有制改革,政策性强,工作内容多,严格依法合规,严格履行程序,周密推进各项工作。
(1)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国资委和股份公司的部署要求,成立以主要领导负责的员工持股试点领导小组,全面领导、协调试点工作,确保试点工作积极稳妥有序推进。 同时成立分管领导担任组长的工作小组,下设方案组、资产组、持股员工组、方案评议组、宣传组、监督组等专项工作组,同步推进试点工作的实施。
(2)制定翔实方案
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准确把握财务审计、资产评估、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进场交易、持股员工方案的制定以及各阶段决策程序的履行等重要节点工作,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要求。
(3)确保依法合规
严格遵守《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履行内部决策和审批备案等各项程序,有效保证员工持股方案内容合法,操作程序合规。 按照增量引入原则,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挂牌征集引入非公有资本战略投资者;按照公开征集战略投资者的交易价格,确定员工持股认购股权的价格,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 完成增资后的股权结构比例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占比70%,引入的非公资本股东占比10%,骨干员工占比20%。
(4)维护企业稳定
在推进过程中,充分保障员工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做到规则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防止暗箱操作、利益输送,依法保护各股东的权益,同时不侵害公司内部非持股员工的合法权益;员工持股方案在充分听取广大职工意见建议的基础上,经职工代表大会的审议通过,89.64%的职工认同和支持员工持股,有效保障了企业的稳定和员工队伍的稳定。
(5)坚持骨干持股
树立“想持股就要争当骨干,成为骨干就能变成股东,当了股东更要努力奋斗”的理念,根据公司行业特点、员工数量和人员构成等因素,确定持股员工控制在员工总数的30%以内。 按照以岗定股的原则,将持股员工分为企业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其他业务骨干3 个层次,针对不同岗位设立持股资格条件,把3 个层次的持股岗位细分为13 档,依据档次确定持股系数。
(6)完善动态调整
建立了动态流转机制,持股员工整体持有企业20%的股份保持不变,持股员工的新增、退出、持股份额的变化都在持股员工内部进行流转。 离开公司的人员不再持有份额,符合条件的新进人才和骨干员工可以获得份额,员工岗位调整所持份额随之调整,防止股权固化、僵化影响激励效果。
(7)优选持股平台
由于持股员工数量多,选用资产管理计划作为员工持股平台,员工以间接方式持有公司股权。 资产管理机构中信证券是员工持股计划所持公司股权的名义股东,持股员工需要通过中信证券设立的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行使股东权利。 以资产管理计划作为持股平台既满足《公司法》要求,有利于员工股权的集中统一管理,同时还可以避免员工持股内部股权流转引起企业频繁进行工商变更登记。
(8)建立长效机制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系列政策和《中国铁路工程总公司员工持股管理办法》,制定有关管理办法与制度,建立员工持股领导小组、员工持股管理工作小组及办公室等常设管理机构,确保员工持股持续有效平稳运行,形成员工持股管理的长效机制。 员工持股计划内部治理合法规范,持股员工共同订立《员工持股计划章程》、选举持有人代表建立了持有人会议制度、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按照议事规则通过选派董事、监事和股东代表参与公司管理决策,保障持股员工的权益。
开展员工持股试点工作以来,有力推动了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公司改革与生产经营取得了明显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5 个方面。
(1)企业经营指标明显增长
推行员工持股试点工作以来,广大骨干员工责任感空前高涨,公司主要经营指标有大幅增长,创历史新高。 2018 年~2020 年,新签合同额年均增长43%,较混改前提高23%;营业收入年均增长23%,较混改前提高10%;净利润年均增长20%,较混改前有大幅提升。 2020 年人均营业收入较混改前增长86.97%;人工成本利润率较混改前增长65.94%;人事费用率较混改前降低30.37%;实现了回报股东与国资保值增值的战略目标。
(2)科技创新取得良好成效
2020 年中铁设计获得国家、省部级奖项124 项,其中科学进步奖15 项。 申请各类专利109 项,其中海外PCT 专利1 项,发明专利68 项,获得授权专利51 项,其中发明专利8 项。 在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标准不断提高的情况下,继续顺利获得了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证。
(3)重点工程项目按期完成或顺利推进
中铁设计承担的2022 年北京冬奥会重点交通保障工程北京—张家口—崇礼高速铁路按期开通,积极采用BIM 技术进行设计,打造我国首条智能高速铁路[6];承担了郑州—济南时速350 km 高速铁路设计,采用先进的勘察设计技术,克服时间紧、任务重等困难,保证了项目的顺利推进,尤其是郑济高铁控制性工程—黄河特大桥主桥(112+6×168+112) m 连续钢桁梁长度1232 m,为目前时速350 km 高速铁路无砟轨道最长联连续钢桁梁桥[7-8];承担国内轻型跨座式单轨芜湖市城市轨道交通1 号线、2 号线,积极开展工程详勘与施工图的现场设计,保证了工程顺利实施,这2 条单轨线路均已开通运营,为国内中等城市中运量轨道交通的发展提供了新的制式选择[9-10]。
(4)投资者战略协同效应显现[11-12]
中铁设计发挥在跨座式单轨系统规划、设计及系统集成上的领先优势。 战略投资者比亚迪公司,积极投身我国城市轨道交通事业的发展,研发了新型跨座式单轨车辆——比亚迪“云轨”,诞生我国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跨座式单轨车辆。 目前,公司受多个城市委托,采用“云轨”制式进行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 其中,汕头试验线已开工建设,国内首个全自动跨座式单轨芜湖轨道交通1 号线已于2021 年11 月3 日开通运营。
(5)人才吸引力增强
成功进行员工持股改革以来,在人才引进、招聘过程中,人才吸引力进一步增强。 2019 年从社会公开招聘城乡规划、建筑、结构、公路、桥梁、轨道交通、工程监理等专业短缺人才一百多名。 其中研究生及以上学历人数占75%以上。 2020 年,在国内外重点高校,招聘应届毕业生一百多人,其中研究生以上学历人数占比87%。 一大批核心专业短缺人才、高科技创新人才、青年领军人才纷纷加入中铁设计,企业吸引力显著增强,实现了骨干员工向股东转化,激发了新的内生动力,进一步提升了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中铁设计率先进行股权激励改革,是国企改革的一次重要实践,为总结实践经验,为完善后续改革和其他企业改革提供可复制有益借鉴,结合中国中铁深化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各项要求,把中铁设计改革融入到深化改革三年行动中来,与中国中铁改革有效衔接一体化推进,按照实施的任务清单、工作任务台账,做好股权激励改革完善提升,为此做如下建议。
(1)结合知识密集、技术密集的人力资本型企业的实际情况,适度放宽员工持股比例及持股员工数量。
(2)对混改及员工持股的企业,推行职业经理人制度,在一定范围内打破原有的领导班子任免制度,引入市场选聘制度。
(3)应进一步深化混改及员工持股企业三项制度改革,使之更加适应企业股改的需求,最大限度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主动性。
(4)对混改及员工持股企业,在财务管理和投融资方面,建议在国家规则允许的范围内适度放宽。
(5)对混改及员工持股企业,应通过法人治理结构的规范运作对公司实行严格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