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大海,黄海瑄,张莹
(1. 中央财经大学 国际经济与贸易学院,北京 100081;2. 中国社会科学院 经济研究所,北京 100732)
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双向贸易,是新时代保持中国对外贸易韧性、维持外贸稳定增长的重要动力源泉,也是推动中国外贸市场多元化、实现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着力点。随着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经贸合作持续推进,中国与沿线国家的贸易总额稳步增长,贸易潜力得到进一步释放,为维护疫情冲击下的全球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稳定、推动世界经济复苏做出了重要贡献。截至2021年10月,中国已经与140个国家和32个国际组织签署了206份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建立双边合作机制90余个[1]。据中国海关统计显示,“一带一路”倡议提出8年多来,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对外贸易额从6.46万亿元上升到11.60万亿元,年均增长率达到7.5%,占同期中国对外贸易总额的比重从25.0%提升至29.7%。2021年中国对沿线国家(1)本文所指“一带一路”国家就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并参考黄群慧[2]的划分标准,包括沿线64个国家。进出口增长了23.6%,比同期中国对外贸易整体增速高出2.2%。其中,出口6.59万亿元,增长了21.5%;进口5.01万亿元,增长了26.4%[2]。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作为当前中国重要的出口目的地,各级政府、贸易促进机构和企业都需要充分认识和精准识别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潜力,准确把握出口机遇,更好地防范出口风险,从而为中国对外贸易高质量发展提供稳健支撑。现有文献就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出口潜力的测算主要基于两种方法:第一类文献是运用随机前沿估计方法测算一国对贸易伙伴的出口潜力及其贸易效率。如李晓钟等对中国在2007—2015年期间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装备制造产品出口的贸易潜力和贸易效率进行了分析[3]。程云洁等运用异质性随机前沿引力模型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工业制成品出口贸易影响因素、出口贸易效率及出口潜力进行了分析[4]。曹安等对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农产品出口效率和潜力进行了测算[5]。第二类文献是利用扩展的引力模型对出口贸易潜力进行预测。如廖明中运用贸易引力模型测算了2009—2013年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潜力[6]。汤春玲等对中国向沿线61个国家的出口贸易潜力进行了分析,并基于结果将沿线国家市场划分为“潜力再造型”“潜力开拓型”和“潜力巨大型”[7]。尽管现有研究为我们分析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潜力提供了很多启示,但至少存在两点不足:一是每个研究对影响因素的选择具有强烈主观性,导致各个研究结论差异较大,从而缺乏结果的可比较性,对实践缺乏指导意义;二是现有研究无法进行很好的跟踪,对最新的出口潜力趋势无法进行分析研判。
因此,本文选用联合国国际贸易中心(ITC)开发的出口潜力地图(Export Potential Map)数据库,分析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潜力规模和结构,选用这一数据库可以保证我们的分析结果更具权威性、更具国际可比较性,也有利于各级政府部门和企业做好未来的预判工作。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分析中国企业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所面临的主要风险,并提出应对之策,以期为中国政府、各级贸易促进机构和企业提供决策参考。
出口潜力分析是研判一国未来出口形势的重要维度,也是各级政府做好贸易促进工作的重要依据。一国出口潜力主要受出口国因素(即供给方)、进口国因素(即需求方)和贸易便利化相关因素(包括关税壁垒、非关税措施和运输成本等)的影响。测算和分析出口潜力既有利于本国明确自身出口目标和方向,避免因过度出口所带来的贸易争端,确保出口增长与自身经济发展水平相适配,又有助于本国转变贸易发展方式、优化贸易结构、维持对外贸易的持续增长,进而实现对外贸易的高质量发展。
传统的贸易引力模型认为,两国双边贸易规模与两国的经济发展水平呈正比、与地理距离和贸易成本呈反比,从而为出口潜力测算提供了理论与经验支撑。联合国ITC为帮助发展中国家识别出口机遇,在贸易引力模型基础上开发了出口潜力地图数据库,该数据库基于各国贸易、关税、国内生产总值和地理数据测算了两个指标,即出口潜力指标(Export Potential Indicator, EPI)和产品多样化指标(Product Diversification Indicator, PDI),该数据库具有可定制、可下载、可共享和可视化的用户友好界面,旨在帮助贸易研究者、决策者、私营企业等了解特定国家和地区、特定产品的出口潜力,找出在全球不同国家市场上有机会成功出口的新产品,促进贸易互通,增加现有产品和新产品的出口(2)关于出口潜力计算的方法论,详见ITC官方网站https://exportpotential.intracen.org。。出口潜力指标(EPI)综合考虑出口国的供应能力、目标市场需求以及对应出口方出口任意产品到目的国市场的市场准入条件,用于计算特定国家或地区已出口产品的潜在价值[8]。若该国出口潜力值大于当前实际出口额,则可以认为该国出口潜力尚有开发空间。接下来以此数据库为基础来分析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潜力分布及其特征。
据ITC出口潜力地图的测算,截至2022年2月,中国对全世界的出口潜力总值达3.9万亿美元,是世界最具出口潜力的国家,是排在第二、第三名的德国、美国的2倍以上,约为日本、法国、英国出口潜力总值的3.9倍、5.7倍、7.9倍。中国出口潜力总值占世界总出口潜力的18.85%,高于德国和美国10个百分点以上。从各经济体待开发出口潜力值看,中国依然位于首位,达1.6万亿美元,领先于美国和德国将近1万亿美元,具有巨大的待开发出口潜力(表1)。这不仅反映了中国强大的制造能力和产品竞争力,也表示世界各国对“中国制造”的持续性消费需求。尽管近年来中国对外贸易形势面临诸多外部不利因素,但中国仍是推动全球贸易持续增长最可靠的动力。
从中国自身来看(图1),美国、日本、德国及韩国是与中国经贸往来最密切的贸易伙伴,对这些国家的出口潜力总值占比分别为17.12%、4.48%、4.23%和3.78%。相应地,中国对这些伙伴国也同样具有巨大的出口潜力有待挖掘,分别占到中国待开发出口潜力总值的14.16%、2.32%、4.51%和3.15%。更为重要的是,当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看作是一个独立的经济体,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潜力巨大。根据出口潜力地图数据显示,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潜力总值达1.25万亿美元,占中国全部出口潜力的31.77%(图1(a));待开发出口潜力值更是占到中国出口潜力的37.9%,超过了美国、中国香港地区、德国、韩国和日本之和(图1(b))。可见,加快开发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潜力,有针对性落实贸易促进策略,打造中国出口贸易发展的新增长点,是维持中国外贸稳定发展、落实出口市场多元化策略的必然要求和可行路径。
表1 世界最具出口潜力的十大经济体
虽然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总体出口潜力规模巨大,但出口潜力的地域和国别分布却极不均衡,对企业和政府的出口机遇识别以及出口促进工作的实施带来巨大挑战。
第一,从区域分布的角度来看,中国对东南亚国家的出口潜力最大,西亚中东次之,南亚第三(表2)。截至2022年2月,中国对东南亚国家的出口潜力总值占比和待开发出口潜力总值占比均超过40%。究其原因主要在于:一是东南亚地区一直都是中国“海上丝绸之路”的必经之路和重要枢纽,长期以来中国也将东盟作为共建“一带一路”的优先区域。二是东南亚国家多为经济增速较快的新兴经济体,与中国经济互补性强,对中国制造业产品和中间投入品需求大。三是中国-东盟自贸区合作不断升级,进一步强化了双边经贸关系。2020年东盟首次成为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也连续十多年成为东盟的最大贸易伙伴,形成了中国和东盟互为第一大贸易伙伴的良好局面。从中国与东南亚国家的产业结构和经济发展阶段看,中国与东南亚各国的贸易合作潜力仍然巨大。
西亚中东地区位居第二,占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潜力总值的18.76%,待开发出口潜力总值的17.63%。总体来看,西亚与中东地区19个国家产业的国际竞争力较为薄弱,中国与这一地区各国的贸易结合度强弱不一,其中与伊朗、叙利亚、阿联酋、伊拉克、也门和约旦等6个国家的经贸联系较为紧密,与其余13个国家贸易联系则较为松散。特别是近年来,阿联酋加大对先进工业部门和技术教育的投资、启动一系列经济计划、积极吸引外资,一系列机遇势必有助于增强其进口能力,中国作为阿联酋目前最大的贸易合作伙伴,也将在一定程度上巩固既有出口优势。
图1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潜力占比
表2 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出口潜力的区域分布
此外,西亚中东、南亚与中东欧地区的出口潜力占比较为接近,尽管占比都超过10%,但在这些地区内不同国家之间的出口潜力差距较大。以占比将近20%的西亚中东地区为例,出口潜力最高的阿联酋超过最低的巴勒斯坦约400倍,由此可见,需进一步按国别进行出口潜力的机遇识别。中亚国家的出口潜力总值最低,主要原因是中亚五国相对于其他区域整体上经济总量和人口总量都偏小,市场需求较低。但中亚五国位于欧亚大陆连接的重要区域,是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的重要通道,也是中欧班列的必经之地。目前,中国是乌兹别克斯坦、吉尔吉斯斯坦、土库曼斯坦的第一大贸易伙伴国,是哈萨克斯坦和塔吉克斯坦的第三大贸易伙伴国,未来中国对该地区的出口潜力仍会持续释放。
第二,从国别分布来看,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潜力分布呈现相对集中的特征。出口潜力排名前10的国家合计占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潜力总值的65.96%,出口潜力共计约8 216亿美元;待开发出口潜力值达3 860亿美元,占到中国对“一带一路”国家待开发出口潜力总值的65.56%(表3)。其中,中国对越南和印度的待开发出口潜力值最大,分别达到880亿美元和640亿美元,分别占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待开发出口潜力总值的14.95%和10.87%。除越南和印度外,待开发出口潜力表现优异的国家依次为马来西亚(6.62%)、印度尼西亚(5.94%)、俄罗斯(5.44%)、泰国(5.27%)、波兰(4.59%)、新加坡(4.25%)、菲律宾(3.91%)以及阿联酋(3.74%)。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底,中国对越南和印度的实际出口额在上述前10名国家中同样保持领先,分别为1 379亿美元和975亿美元,占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总额的13.52%和9.56%,较2013年“一带一路”倡议提出时分别增长了110.65%和49.11%,增长率与出口额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中处于领先地位。可见,从出口促进角度看,这10个国家应该是出口促进工作和企业探寻出口潜力的重点国家。
表3 中国对“一带一路”出口潜力前10国家
除了出口潜力前10名国家外,其余54个国家共占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潜力总值的34.04%和待开发出口潜力总值的34.44%。其中出口潜力值最低的10个国家分别为阿尔巴尼亚、摩尔多瓦、亚美尼亚、马其顿、土库曼斯坦、马尔代夫、黑山、东帝汶、巴勒斯坦和不丹,这些国家的出口潜力份额总和不到0.5%,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各国出口潜力差距十分显著,地区分布极不均衡。对于贸易潜力较低的国家,需要积极寻找未开发出的贸易潜力,如帮助其进行资源勘探、基础设施建设等。但对于出口企业而言,在这些国家开展出口贸易的相对成本和风险都较大。
根据ITC出口潜力地图数据显示,中国对世界最具出口潜力的产品大类是电子设备和电气设备,待开发出口潜力分别是4 910亿美元和2 340亿美元,分别占中国待开发出口潜力总值的28.91%和18.57%(表4)。据中国海关总署统计数据显示,2021年,中国出口机电产品12.83万亿元,增长20.4%,占出口总值的59.0%,其中自动数据处理设备及其零部件、手机、汽车分别增长12.9%、9.3%、104.6%。可见,机电产品在未来中国出口中仍将扮演重要角色。
同样,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也呈现产品分布不均衡且部分产品相对集中特征。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待开发出口潜力最大的也是电子设备和电气设备,占到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待开发出口潜力总值的31.25%和17.75%,两部门加起来约占到一半(图2)。除了电子设备和电气设备,其他8类产品包括杂项、塑料和橡胶、化学品、金属制品、合成纺织品、黑色金属、服饰和机动车辆及零部件,合计占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待开发潜力值的30%。中国对“一带一路”前10大类产品待开发潜力值占到中国对“一带一路”待开发潜力总值的80.94%。同时,不同产品在不同国家同样表现出不一样的出口机遇。电子设备在越南、印度和马来西亚最具出口潜力,电气设备则在越南、印度和印度尼西亚最具出口潜力。可见,出口机遇识别和出口促进策略需要在国家和产品层面进行差异化分析。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潜力巨大,仍有较大的出口机遇有待开发,但也表现出区域、国家和产品层面分布极不均衡的特点。同时,由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覆盖地理区域广泛,中国出口企业也不可避免地面临诸多出口风险。据中诚信国际发布《“一带一路”国家风险报告(2020)》显示,近年来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流行和各种地缘政治风险冲击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普遍面临经济下滑、货币贬值以及债务攀升的压力,经济风险和财政债务风险显著抬升。如何在准确识别对“一带一路”出口潜力和机遇基础上,有效规避出口风险,对维持稳定出口市场和经贸联系具有重要现实意义。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涉及地理区域范围广,政治形势错综复杂,地缘政治风险偏高,恐怖主义及分裂势力的严重威胁、宗教种族冲突、大国博弈等问题增添了外贸企业出口的不确定性,融资政策变化、行政效率低下、经济环境不稳定及居民消费能力欠缺等不利因素增多,一定程度上增加了中国外贸企业出口风险,抑制企业出口意愿。
表4 中国对“一带一路”分产品出口潜力分布和重点市场
图2 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分产品类别的待开发出口潜力值
一是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属于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模式较为单一,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度较强。为了保护本国的“幼稚产业”,缓解贸易逆差,东道国政府可能采取提高关税、限制市场准入等贸易限制措施,不利于开展广泛的国际合作。二是一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存在一定的宗教和种族矛盾,地区冲突不断,无形中增加了政局的不稳定性因素。而有的国家政权的频繁更迭进一步加剧了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贸易的不确定性,原有经济政策、贸易政策的适用性,原有贸易合同的有效性均会受到影响。政局的混乱带来了金融政策的变化、商业政治的腐败和法律的漏洞等,加之近几年全球疫情防控局势复杂,部分地区的安全局势紧张,给企业国际业务开展增加了难度。根据《2019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政治风险评价报告》显示,独联体地区政治风险最为显著,地缘政治风险较高,政局稳定性和政府治理等风险也相对突出。贸易成本的增加必然会抑制中国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出口意愿。三是“一带一路”沿线地区横跨亚欧大陆,牵涉到多国的国家利益,尤其是大国之间的政治博弈。例如,美国的“印太战略”、中东地区能源之争以及乌克兰危机等,一些西方大国企图通过新闻媒介引导舆论导向,类似“产能污染论”“债务陷阱论”等论调层出不穷,试图抹黑中国的国际形象,阻碍正常的国际经贸合作开展。一旦“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深陷地缘博弈,大国经济制裁随之而来,沿线国家抵御风险能力不佳,易产生恐慌情绪,对出口造成负面影响。
第一,汇率的频繁波动增加了贸易的不确定性。“一带一路”沿线部分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落后、市场化程度较低,货币汇率波动较大,使得国内企业面临着长周期汇率波动风险。当交易伙伴国货币出现大幅波动,中国企业若没有牢固树立汇率风险中性理念,不对所持有的外汇风险敞口进行套保策略分析,或是走向另一极端,随意调整规模以期望利用外汇衍生品进行套利,将增加额外风险。与此同时,由于国际商品贸易常以美元为结算货币,美国对中国的贸易制裁往往反映在人民币的汇率波动上,进而影响中国与其他国家的贸易交割,使得汇率风险不确定性增强,风险控制难度提高。中国企业若不善于抓住换汇收汇时机,便容易蒙受损失。随着人民币汇率市场化程度提升,人民币汇率双向波动弹性明显提高,汇率波动风险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但由于外汇储备不充足、外债结构隐患等结构性缺陷,一些市场相对开放的中低经济水平国家容易受到宽松周期调整的影响,从而引发资本外逃、货币贬值等问题[9],通过传导机制不断放大,产生一系列连锁反应,其造成的风险也不容低估。
第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营商环境发展存在诸多不足。一是一些经济较不发达的发展中国家基础设施较差,交通运输成本高,产业结构不完整,上下游合作程度不高,专业领域人才缺乏,使得中国厂商不得不输送大量原材料、设备以及专业人才至当地,大大降低了生产经营活动效率,造成贸易活动开展困难,贸易基础夯实缓慢。二是大多数国家存在限制外资活动的情况,无法提供良好的投资环境,且重视经济发展速度高于经济发展质量,忽略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性,导致中国所倡导的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在推行过程中受到阻碍[10]。世界银行最新提供的营商便利指数表明,除新加坡、马来西亚等较为发达的经济体外,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营商环境便利程度较低,对于中国企业在当地开展商贸活动十分不利。三是由于市场中广泛存在着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中国以高投入高质量著称的基建行业,其伴随的高造价反而使得产品竞争力下降,加上企业知名度不足,市场占有率难以得到提高。此外,大部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制约,贸易结构较为集中,使得经贸合作容易受到世界市场形势波动影响。近年来,受全球疫情流行影响,国际供给波动频繁,随之带来债务纪录和通胀不断上升[11],而一些小国应对国际经济扰动能力不佳,合作不确定性增强,不利于多边关系的稳定发展。四是一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法律法规、政府政策等方面透明度低,企业遇到贸易纠纷或面临合规风险时,往往没有相关渠道申诉解决。
第三,全球新冠肺炎疫情、乌克兰危机叠加干扰国际货物运输秩序。在全球新冠肺炎疫情持续冲击下,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贸易形势整体向好,表现出极强的韧性,成为疫情下对外贸易的亮点,但除了中国外,2020年世界各国经济形势均出现了不同程度衰退,进而引发大宗商品价格波动剧烈、多地港口关闭与海运费用暴增、多条航线停飞与空中运力紧缩等情况。货运追踪公司Freightos调查显示,全球集装箱运价指数(FBX)由2020年2月份的1 350美元攀升至2021年9月份的11 109美元,增长率高达722.89%。截至2021年10月15日,中国至美国东海岸海运航线每个集装箱运价高达20 695美元,相比于去年同期增长约342.11%,而中国至美国西海岸海运费用为17 377美元,同比增长约351.70%。同时,也出现资金紧张、新订单不同程度下降或被迫取消等挑战,外贸行业压力倍增,阻碍了出口企业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持续发力。而随着乌克兰危机走向白热化,西方意图切断与俄罗斯的能源合作,摆脱对俄罗斯的能源依赖,以及近期的航空禁飞区设立,这些新变化势必对世界能源与世界物流格局产生难以预估的风险,将给中国对外物流和中欧班列的正常运行增添许多不确定性。
第一,“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水平差异巨大,部分国家法律体系不完善,易产生知识产权保护风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普遍存在法律制度不健全、政府政策透明度偏低等问题,致使法律规范执行的弹性较大,中国企业在进行对外贸易时极易陷入因忽视资信调查、理解法律不充分或信息不对称而遭受对方恶意欺诈的陷阱之中。
第二,因沿线各个国家法律体系的差异,中国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贸易时容易出现合规风险。一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由于历史、宗教和地理等因素,所采用的法律体系不尽相同,既有适用于大陆法系的国家,也有适用于海洋法系的国家,更有适用于宗教-伊斯兰法系的国家等。适用法律不明确、仲裁地点不利、合同语言不熟悉等诸多问题的存在使得中国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进行经贸往来时面临着严重的合规风险。一旦发生合规风险事件,中国企业往往难以找到相应的申诉解决渠道。二是中国作为发展中国家,法律体系完善的过程也是中国企业法律意识不断加强的过程,在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国际合作过程中,中国企业可能由于法律意识不足、法律专业人才缺失等原因,不善于识别自身合规义务,易与东道国产生贸易摩擦。
第一,政企合作共建贸易平台,拓宽出口渠道。“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发展阶段各异,市场需求差别很大,对各企业特别是中小民营企业存在出口市场选择和出口机遇识别困难。政府应加强建立海外市场信息共享平台,创造更多交易对接机会。加强重点市场需求信息收集和共享,举办专类产品(如机电类产品)供销会,努力做好重点市场和重点产品的市场推广工作,引导和帮助企业获得稳定可靠的海外需求信息。加强数字基础设施投资,大力发展跨境电商,形成跨境电商服务平台、交易平台和信息共享平台。畅通企业与政府相关部门的联系渠道,为企业提供信息研判指导和服务,组织企业赴重点市场开展定向产品调研和推广活动。
第二,做好国家政策的宣讲和业务培训,让政策切实落地,惠及企业。加强对外宣传力度,主动发声,采取多种方式引导舆论,增强中国企业和沿线国家对“一带一路”建设的信心,为企业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树立中国制造的良好形象。建立健全外贸系统内部资源共享机制,形成外贸企业“抱团出海”集群效应。积极协调各班轮公司,进一步增加运力和空箱供给,与部分主要贸易伙伴国协调加速集装箱周转。
第一,以扩大沿线国家国际互认为目标,做好认证认可标准和技术储备。进一步贯彻落实《标准联通共建“一带一路”行动计划》,开展“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认证认可标准与中国标准和技术的对接,建立结果互认合作模式。积极参与国际标准的制定工作,推动中国标准更多地向国际标准转化,提升国内标准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增强中国认证认可在国际贸易中的地位和有效性,助力中国产品在国际上获得主动权,提高中国企业的国际话语权。
第二,加快建立“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经贸企业信用认证体系,降低跨国交易中可能存在的欺诈风险。建立互认的贸易企业准入条件和信用评价标准,建立互认的贸易商品的准入条件和商品的检验检疫的标准和互认的机构,促进通关和认证便利化。推动建设与沿线国家和地区的综合服务平台和贸易促进机构相互连接,增强全球网络贸易的软性基础设施。
第一,国家有关管理部门和行业组织要督促企业加强自身的常规信用风险防范工作,及时了解经贸活动涉及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法律环境的变化趋势,从而研判和预警可能存在的政策变化风险、社会心理变化风险、汇率变化风险和市场总体趋势变化的风险。
第二,建立海外市场预警系统,加强境外风险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提示出口企业加强危机管理,以减少降低风险和损失。同时,帮助“一带一路”企业建立汇率风险管理与监控机制,帮助识别存在外汇敞口的对外业务,制定合适的套保策略,对于风险管理运作进行严格监督。加强对中小微企业宣讲《外经贸企业汇率避险业务手册》,提升防范汇率风险能力。加强政策宣传,提高出口企业风险意识和防风险能力,为受损企业提供法律援助和政府支持,建立跨国贸易纠纷仲裁和争端解决机制。完善政策性金融工具的保障作用,扩大保险规模,创新保险支持融资方式,改善外贸企业融资环境。积极发挥出口信用保险的扶持作用,切实维护中国出口企业的海外利益。加强涉外领域立法工作,促进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双边或多边的法律交流合作,建立全球性法律服务网络和体系,加强涉外法律知识的普及,增强企业的法律意识,协助出口企业规避法律风险。对于因国际政治因素导致的违约风险,应及时动用国家力量参与博弈,采用恰当惩罚机制,力求产生威慑作用,以减少未来发生因政治因素产生的系统性风险的频率和力度。
第一,加强基础设施投资,进一步做好互联互通,持续降低贸易成本。灵活运用铁路、港口、管道等综合性运输工具,不断完善“六廊六路多国多港”的主要交通运输干道,构建起中国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高效、密集的交通运输网络。将国内信息高速网络的经验运用到“一带一路”建设中,帮助“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完善数字化、5G等信息系统的建设。加强国家间数字技术和数字经济合作,尤其是完善数据要素跨境流动的相关贸易协议,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数字贸易扫清制度障碍。利用平台经济打破“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物理界限,精确匹配“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供需关系,鼓励跨境电商等贸易新业态和新模式,提高供应链、产业链和价值链的效率。
第二,积极推进数字技术和大数据在“一带一路”经贸信息收集和分享中的运用,努力搭建贸易信息共享服务平台,增强沿线国家进出口需求对接。加快建设云物流,完善货物信息跟踪和溯源系统建设,升级电商服务平台。推进沿线国家海关联盟,有效落实通关便利化措施,高效运用电子化手段降低非关税壁垒。加强沿线国家基础设施建设合作,进一步推进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复合型基础设施网络。促进数字化、信息化技术与基础设施建设高度融合,践行创新、协同和可持续发展理念。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是中国当前出口贸易的稳定器,出口潜力巨大,但出口机遇表现出地理和产品分布的不均衡性,对企业出口机遇识别和政府的贸易促进工作带来了新挑战。同时,中国企业出口“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机遇与挑战并存,出口企业需要面临地缘政治风险、经济风险、法律风险等,如何在准确识别对“一带一路”出口潜力和机遇基础上,有效规避出口风险,是企业与政府面临的共同任务。出口企业应增强抗风险和应对外部不确定性的能力,不断提高自身产品的国际竞争力,增强国际市场开拓和经贸关系维系能力,提升出口韧性。政府应协调各方力量精准施策,分类做好出口促进工作,引导出口企业规避风险、健康发展,做好各级出口促进服务,进一步加大出口信贷和融资支持,提升外汇便利化与保险覆盖面,创新贸易合作机制和加强跨国政策协调,持续推进中国对“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出口的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