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作为一项基础性产业,其发展受自然风险、市场风险双重约束。因此,农业农村发展对资金的需求尤为迫切。伴随乡村振兴的全面推进,我国支农惠农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在农业生产条件完善、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农村道路通讯电力等基础设施改善及农村医疗、教育等基本服务均等化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长期以来的实践结果也表明,财政支农资金在管理上还存在一些问题,各地在切实保障财政对农业农村发展扶持、支持政策落到实处的同时,应根据财政支农资金管理现状提出相应防控措施,以确保农业财政投资效益的提高。
财政支农资金用于发展农业生产、农田及水利建设、农业科技推广等,其来源渠道多,政策性强且点多面广线长,支农资金在落到实处、发挥效益的过程中常面临各种风险,因此,各级政府应高度重视支农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当前财政支农资金管理存在的主要风险在于:一是资金拨付过程中存在由于地方自筹资金不能及时到位导致的项目资金拨付滞留问题;二是资金使用过程中存在挤占专项经费的情况,由于项目成本核算缺乏“全成本”理念,尤其是对资金进行调整或变更时容易发生挤占现象,使得项目管理、预算管理及财务管理相互脱节;三是资金监管制度建设相对滞后,对财政支农项目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督和强有力的约束。总体来看,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管理尚待规范,风险防控尚待加强。
财政支农资金作为有力促进政策补贴、经济建设、社会保障及公共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有其长期坚持的必要性。鉴于其使用和管理过程中面临的风险,需要进一步加强风险管理及防控。首先应强化顶层设计,制定长期的财政支农政策纲要。“三农”问题一直是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但部分财政支农资金重发放、轻效果,具体政策相似度高、措施不明确,支农资金难以发挥应有效益。可通过制定财政支农长期发展纲要的方式明确一定时期内财政支农的方向、范围及各类项目的比重、规模。根据财政支农的重点和目标,结合具体项目情况明确各级部门在政策落实中的角色,重新整合各项支农资金,规避过去存在的资金分类不合理、各部门主要责任不清晰等问题。各地可在总构架和纲要的基础上,从农业农村长远发展着手,制定符合本地区发展实际的具体支农政策和资金使用措施,最大限度地确保资金使用效率。其次应坚持“专款专用”,提高支农资金使用的时效性。随着国家对支农资金投入力度的加大,多个类目和项目的支农资金交叉发放,设定“专款专用”及专项资金在各类主管部门和各级财政部门的存放时间、下拨进度十分必要,这不仅能够减少财政资金的拨付环节,还能避免专项资金被挪用、截留或滞留。以农村环境无染防治专项资金使用为例,随着中央财政对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投入规模的加大和项目类别的丰富,各级部门和地方政府要求成立专项资金的愿望十分强烈。各地先后撤销、合并、新增了一部分性质相近、用途相同、使用分散的专项资金,将清洁生产技术推广、污染治理设施建设等专项资金通过财政专户最大限度地控制资金落实时间,并有效避免资金拨付环节中的漏洞。由此,加强整合后的环境污染防治资金使用效率得以明显提高,也为形成政府和社会共担环境污染防治的良好格局奠定了重要基础。最后应健全支农资金全过程审计监督机制。财政支农资金除了要有专业专人负责,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督管理,还应加大交叉审计、三方审计力度,从技术突破、项目台账、进度督导等方面对资金使用开展全过程监督,做到让财政部门、项目主管单位、项目建设单位真正关心财政支农资金的使用效益。同时建立从立项到使用再到拨付发放的绩效考评体系,确保资金支出的严肃性和安全性,切实提升支农资金的管理效能,为今后政府决策提供理论依据。
只有巩固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本地位,才能真正解决农业农村滞后发展的困境。政府间不同层级的设置对促进经济增长具有重要作用,财政支农资金的多部门监管也正表明科学管理的必要性。而只有正确识别财政支农资金风险并辅以有效防控,才能不断推动支农资金赋能乡村振兴的效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