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GSR Part 3《国际基本安全标准》规定了保护人类防止辐射照射和辐射源安全的基本要求。实施这些要求有助于确保使受到辐射照射的人数及受到的剂量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低水平,并有助于防止涉及辐射源的事故发生,缓解事故发生的后果。
在一些特定场合,人们可能会被有意地置于照射之下,主要是为了产生影像,但却不是为了医疗目的。人体成像的某些非医学应用可能是不正当的,但在经过正当性判断后,一些人体成像的使用可以认为是正当的。这些场合的目的可能出于很多原因,包括安保、执法、法律诉讼、保险和移民等要求。
IAEA《安全标准丛书》No.SSG-55这一安全导则正是为了适用于这一目的而制定的。即可为除医学诊断、医学处置或生物医学研究以外,用于检查和人体成像的X射线和其他类型的辐射源的安全使用要求提供了指导。
本安全导则的前提是假设成员国已经建立了适用辐射防护和安全的有效的政府、法律、监管基础架构,其中包括用于非医学人体成像的X射线和其他类型的辐射源的使用。
本安全导则的目的,是为检查和非医学人体成像的X射线和其他类型辐射源的使用提供建议。适用于那些为了检查目的和非医学人体成像,已获得授权使用X射线和其他类型辐射源的单位、辐射防护专家、 辐射防护负责人和监管机构工作人员。这些建议对于这些装置的设计和制造商也是有益的。
这种情况属于计划照射。其中,导则考虑了进行这种操作的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并且也考虑了因操作检查装置而产生的公众照射,以及对接受非医学人体成像的人员的照射。本导则不涉及医疗照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