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婧然
(中铁第五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北京 102600)
在当前我国社会经济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城乡发展焕然一新。现代化建设的推进促使城乡居民享受到了诸多城镇化红利,与此同时也带来许多问题,例如,城市扩张速度快危及耕地红线、土地资源利用率不高等。想要解决这些问题,就需要从城乡规划入手,处理好空间发展问题,因地制宜,促使城乡地区实现可持续发展。
对于城乡发展而言,规划设计工作十分重要,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合理的城乡空间规划是发展的前提。在城乡地区发展的各个阶段,空间规划作用有所不同,对空间进行分析,有助于明确城乡地区发展目标;合理的空间规划,有助于发挥城乡地区自然资源条件,能够选择合适的方向进行发展;通过空间规划、功能分区等方式,还有助于提高城乡地区影响,在经济发展以及社会结构方面发挥具有重要影响。(2)城乡空间规划是一定时期内城乡地区发展的战略部署。在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过程中,城乡规划作为城乡地区实现经济发展目标、社会发展目标的重要环节,关系着千家万户,是该地区一定时间段内明确的发展战略。不仅关系到现代化农村的科学布局问题,还关系着农村区域迈进小康社会的进程问题。由此可见,对于城乡地区而言,空间规划工作至关重要。
结合新时期我国城乡空间规划情况来看,存在有用地结构不合理、生态环境形势紧张、空间规划多,法律法规需要调整等问题。
据我国2021年统计数据可知,我国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已经达到65%。在过去四十年发展中,城镇常住人口从1.7亿持续增加到9.1亿,城镇化率从18%增长到65%,增长47个百分点。这一现象对于我国社会经济格局带来诸多影响。从社会经济发展趋势来看,城镇化的推进对于我国重工业发展、基础建设投资、房地产发展以及消费水平的提高都起到了积极作用。当前,中国城镇化率已高于55.3%的世界平均水平。虽然增长迅速,但在发展过程中仍旧存在诸多问题:(1)城镇化的迅速扩张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农业耕地减少,造成城乡矛盾,并且还会对国家粮食安全与社会稳定发展造成影响;(2)城镇化过程中存在土地过度利用与粗放利用并存的情况,部分区域用地短缺,但是同时某些区域土地闲置浪费;(3)用地结构不合理,主要体现在城市交通拥堵、各类基础设置建设不足、城市居住环境有待提高等方面[1]。
根据我国空间发展需求来看,引导空间发展的规划有3点:(1)主体功能区规划;(2)土地利用规划;(3)城乡规划。这些规划涉及诸多部门,导致各单位组织规划覆盖的空间和内容存在重叠现象,再加上部门之间缺乏统一协调机制,常常出现用地功能矛盾,使得空间规划管理效率不高[2]。
此外,根据城乡规划效果来看,存在调控乏力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两方面:(1)在城镇水平不断提高的背景下,有关土地利用应朝向集约利用方向发展,但是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结果来看,人均城乡建设用地呈现出增长趋势。(2)在广大农村区域,农村人口逐渐减少,但是农村建设用地反而增加,在城乡建设过程中,重城镇轻农村,导致农村地区建设用地管理不到位。针对以上问题,只能从完善相关法规入手,进行宏观管控,为后续城乡地区空间规划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基石。
众所周知,我国是人口大国,在过去重工业时代,人们环保意识的匮乏导致生态环境受到严重损害。在此背景下,城乡空间规划发展需要对这一问题予以重视,以便能够推进我国环保工程顺利发展。具体来看:(1)我国资源环境整体分布不均,整体结构欠佳,尤其是水土资源十分紧张。而废水、废气以及废渣问题一直以来都是环保工程的重要整治对象,其中,最为严重的污染问题为水体污染。再加上水资源紧缺,在全国范围内,已经超过大半城市存在缺水现象。这一问题若持续发展下去,将会对我国社会稳定发展带来严重影响。(2)人均耕地资源的不足,也需要重点思考。在城乡空间规划中,面对上述问题,一定要对以往规划中存在的粗放利用问题进行解决,提高土地利用率,做好城乡地区空间布局,以便能够为城市实现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城乡规划作为我国城镇化发展过程中的重要内容,想要解决规划工作中存在的空间发展问题,需要结合实况做好用地规划工作,保障空间合理发展。此外,还需要做好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工作,推进生态环保工程发展,以此解决城乡规划工作中存在的空间发展问题。
早在2010年,我国便出台了《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国发〔2010〕46号)这一文件,该文件对于城乡空间规划具有指导意义,有助于对我国城乡地区空间规划进行宏观部署,优化地区用地结构。在此过程中,有关单位需要做到以下两点:(1)在城乡空间规划过程中,所有城市化地区都要以都市区为核心,合理规划重点开发区与优化开发区。(2)有关农产品主产区要始终以区域性农产地为核心。基于此,有关城乡空间开发工作,一定要结合区域实况对城乡主体功能区进行规划。由于城乡规划的开展会在一定程度上占用农村耕地,导致建设用地与耕地面积发生矛盾。因此,一方面要对城乡发展目标进行明确,充分利用建设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保护农村耕地面积,避免出现农村耕地过度被占的现象。另一方面,要将耕地规划与建设用地规划工作交叉开展,做好沟通交流工作,以便能够为优化用地结构探寻最佳途径,始终以土地标准规划内容,提高土地使用率,促进城乡空间合理发展。以广东地区为例,该区域城乡规划过程中,空间布局便是以中心城市、副中心城市为主,所有乡镇村庄疏密有致地分布,城乡之间应用农田与林地分割,各类布局紧凑,绿地穿插在城乡区域中。
为使城乡地区空间实现持续发展,做好区域协调工作至关重要。从区域空间规划本质来看,协调发展的基础是要做好利益分配,以市场机制为依据,促使各产业得以分工协作,提高区域生产效率。想要达到上述效果,完善法律法规势在必行,以此保障城乡地区空间规划有序开展。
根据我国城乡规划空间发展问题来看,城乡管理与区域协调的法律法规缺失是关键:(1)对于跨省、跨区域的城乡规划工作缺乏法定要求;(2)对于城乡建设用地尚未出现整体控制的规范标准。虽然相关部门出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为解决市域内的城乡协调问题提供重要支撑,但关键手段仍旧是以人均用地指标为主,缺乏对城乡建设用地的整体指标,难以实现长期控制,更无法保障城乡用地的集约发展[3]。
针对上述问题,在国家层面要做好法律法规的完善工作,具体措施如下:(1)积极贯彻落实《省域体系规划编制审批办法》,该文件对跨区域、跨省域的城乡空间规划进行了明确要求,涉及空间布局、资源利用以及各项基础设施建设。有关开发管制内容要在下一层级的规划中充分体现,并积极落实。对于跨省域的重大设施协调问题,当前暂未有明确措施进行规定。因此,在后期发展工程中仍需摸索,以便能够为完善法律法规奠定基础。(2)创新城乡地区空间规划思路,结合实况制定相关建设用地标准。结合当前我国城乡地区发展情况来看,有关人均建设用地表现出扩张发展趋势。传统规划已经不能满足现代城乡建设用地的发展需求,再加上我国地域广袤,各地区差异大,只有结合实况,制定新增人均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以此为依据,对总量人均城乡建设用地进行有效控制,以此促使建设用地实现集约化发展。对于人口净减少的区域,需要结合人均水平实况制定人均城乡建设用地指标,不能盲目鼓励新增建设用地。
对于城乡地区空间而言,空间形态不仅要体现出一定的价值追求,还需要为相关功能进行服务。在此背景下,想要实现城乡地区空间持续发展,需要始终以提升环境品质,降低资源消耗这一理念为主。优化城乡空间环境,降低资源消耗,这是两个不同的关注点,但是这两点之间又有内在联系。想要做好前者,需要解决城市区域基础设施不全、交通拥堵以及休憩空间较少等问题;想要解决后者,需要转变公众的消费观念,逐渐发展资源节约型消费模式,在此过程中要始终以公共消费为主体,从供给源到消费端,以传输网为基础对公共基础设施资源合理配置,避免因为发展滞后的关系导致人居环境恶化,也防止出现过度超前导致的资源浪费问题。
总的来说,对城乡空间紧凑布局,有助于协调就业空间与居住空间,保障不同用地功能能够适度混合,避免空间发展过程中出现拥堵、污染等问题,不断优化人居环境。此外,还需要配合公交主导型交通模式,避免小汽车泛滥,做好城市节能环保工作。市政基础设施在此背景下要设置功能紧凑的线路,明确输送规模,以此减少能源损耗。此外,还需要做好以下3点:(1)推进生态经济与循环经济模式。从政府层面,大力推进城乡区域的生态工作,结合实况调整产业模式,避免城乡规划空间发展过程中存在过剩的工业产业园区;保障城市化建设能够实现低污染、低能耗,从源头上解决污染问题。(2)结合城乡特点,发展农村生态特色产业经济,要将城乡区域优势与特色产业相结合,对该区域空间不断优化。在此过程中还可以发展特色旅游,利用该优势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变传统农业活动中依靠实地发展的局面。(3)做好城市生态绿地建设,保障城乡空间中的河流廊道,确保生态实现多样化发展。所有自然景观都需要根据区域特点,立足本源推进生态工程,推动我国城乡地区生态产业发展,对城乡用地结构不断优化。
综上所述,针对城镇化建设工作而言,想要解决城乡区域空间发展问题,需要结合实况,探究空间规划存在的问题,针对用地结构亟待优化以及法规调整等问题,提出针对性的解决策略,提升城乡区域环境品质,降低资源消耗,完善法律法规,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为城乡地区空间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