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羌人六
月初,我和妻子将年纪尚幼的孩子留在老家,劳烦母亲帮着带几天。
孩子自出生以来,从未离开过我们眼皮底下半步,万般不舍,但又想着孩子终归要长大,要独立,才终于狠下心来。这样做,也是希望孩子能在老家好好玩几天,城里虽热闹,但那种热闹形同虚设,并不会让人感到真正的快乐。在老家,兄弟已有两个女儿,让小石头和小侄女们一起,也算是有了玩伴。
孩子不在家,家里清静不少。作为父母,我们心头没有丝毫清静过片刻,老是放心不下孩子,老是牵挂着孩子。今天,我们打算回老家,将孩子接回城里。每次出门,我都要带一两本书,消磨时间。她开车,我坐副驾驶翻书,是一部美国人写的长篇小说,红色的封面仿佛一团滚烫的血液,书名叫《基列家书》。书很棒,精彩的开场白,关于信仰与年老的问题,猫爪一样,一下子抓住了我的眼睛,抓住了我的心。
来往车辆多如牛毛,加之去年暴雨损毁不少路面,原本逼仄的柏油路,显得异常拥堵。在经历漫长的堵车之后,下午,我们终于抵达老家,回到已是寒风凛冽的群山绵延的故乡。
晚饭后,在厨房里将碗筷收拾好的母亲兴冲冲步入她的卧室,变戏法似的拿出一个干干净净的塑料袋子,袋子里装着一双鞋。想必,母亲是害怕灰尘把鞋弄脏,才想出这样一个看来就是不用她开动多少脑筋,不用她花费多少力气,也能想出的好办法。办法极好,简单、有效,却让我暗暗发笑,笑母亲的多余和迂腐,不就是普普通通的一双鞋嘛!鞋子,不就是拿来穿的吗?都什么年代了,母亲还这么老土,居然去心疼一双鞋子,把鞋子当人一般的心疼,简直,有些过分。
母亲这大半辈子坎坎坷坷、风风雨雨的,吃过不少苦,受过不少难,也因为穷,好多年都在村里抬不起头,却偏偏又是个眼底容不下沙子的人,不要说沙子了,就是灰尘也不行。母亲勤劳、节俭,也极讲究卫生,再忙再累,也要把家里拾掇得井井有条,一尘不染。母亲的口头禅,就是“笑脏不笑烂”。毫无疑问,这些年,家里连累最多的,恐怕非扫把、抹布、洗衣粉莫属。我一直有种印象,仿佛母亲是为了通过这样一种方式,让家里那些物什的反光,把家里的贫穷擦得更亮。
只是,如此费尽周折地呵护一双鞋子,有些画蛇添足。倒好像这不是一双简单的鞋子,而是一双神奇的鞋子,一双不装在塑料袋里就会自己飞的鞋子,一双不装在塑料袋里就会自己长出脚来自己帮助自己走路的鞋子。
“妈,小心点,看住它,可千万别让它自己跑了!”
这句话,差点就要从我憋着气的喉咙里破土而出,在空气的皮肤上长出一串鄙薄的笑声。
母亲把鞋子从塑料袋里取了出来,我才终于看清,那是一双崭新的毛线棉鞋。看得出来,鞋子是亲手编织的,不是那种从机器从流水线上下来的鞋子,做工很精美,颜色也洋气。
不用去猜,编织这样一双有模有样的毛线棉鞋,肯定花费了不少时间和心血,也必然经历了无数次的穿针引线。我相信,鞋子就像人,有的人可以一辈子驻守故乡,有的人注定一辈子流浪,有的人则介于二者之间,既无法回到故乡,也难以安心流浪;鞋子,也是命运的,有的鞋子只能在家里穿,有的鞋子注定在外面穿,有的鞋子,既可以在家里穿也可以在外面穿。母亲拿出的这双毛线棉鞋,最大的特点是暖和,并且,完全不可能在外面穿,一看便知。
基于这样一种认知,再看母亲,她还真像是一株刚刚破土而出的人形植物;又忍不住地心疼、心酸、心痛。其实,街上去买这样一双毛线棉鞋,比起全部的付出,成本会少去很多,用那样多的时间和精力,是不划算的,杯水车薪,还浪费生命。
然而,母亲却石破天惊地告诉我们,这双毛线棉鞋不是她做的。她说,是你成舅舅他们送的,上个月他到城里治病,你们不是给他买了件衣服吗,他们一直记着,感谢得很,这双毛线棉线,是你舅母亲自做的,喊你们收下!
成舅舅,母亲的表哥,印象里,在故乡之外这些年,其实都没真正碰过几次面。三年前,我打算在城里买房,首付凑来凑去,仍然缺一大笔,已经提前交过预付款,箭在弦上不得不发,便厚着脸皮四处借钱,问了许多城里的朋友,都说没有。故乡呢,很多亲戚熟人知道我要买房,没等我说什么,早已躲得远远的,还奉送了不少闲言碎语,大概意思就是,你既然没钱,在城里买什么房子呢?那种躲,自我父亲意外去世的这些年,我再熟悉不过。但凡事总有例外,平日与家里往来甚少的成舅舅,得知后二话没说,拿出几万块钱,帮助我解了燃眉之急。第二年春节,我将钱如数奉还,还按照银行利率给了利息,其实不多,六百块钱。还钱的时候,成舅舅却坚决不要那多余的利息,没给成。我后来想出的主意,就是把这几百块钱当新年钱偷偷塞进成舅舅孙儿的裤兜,然后扬长而去,没想到,第二天,成舅舅走到家里,亲自把那笔钱还了回来。这些年,成舅舅一家人也没少帮我们家干活,嫁接地里的梅子树,打树上的核桃,却从来不计报酬……
上个月,听母亲说成舅舅来城里医院治病,便有心去探望,在去医院的路上,刚好遇见一个路边摊打折——原谅我如实坦白,妻子提议,不如给成舅舅买件衣服,实惠,也实在。自然,买的衣服也是很普通很便宜的那种,几十块钱而已。
在空气的皮肤上,母亲手底的这双毛线棉鞋,陡然弥足珍贵起来。比起我们仅仅是作为人之常情却也微不足道的感激,这双经由舅母亲手做的毛线棉鞋,是如此的庄严和温暖。
这次回故乡,目的是接孩子回城里去的。潜意识里,我是想通过这样一次锻炼,让孩子去认识和接受他父亲的故乡。可是,所谓的故乡又在哪里?是脚下这地震后千疮百孔、面目全非的大地吗?我不确信。
面对这双毛线棉鞋,我禁不住热泪盈眶。我深信不疑,这双其貌不扬的毛线棉鞋,就藏着一个久违的故乡,一个朴素、温暖和动人的故乡。因此,我百倍珍视这双毛线棉鞋,无论身在何处,我想,只要把它穿上,暖意便会鲜花般在心头盛开,大地上的游子就能走回自己真正的故乡。
早上,儿子犯了一个性质极其恶劣的错误:用他一岁半的手巴掌“啪”地一下,冷不丁地打在我脸上,在我私有的疆土,埋下了一记深刻而不朽的耳光,令我无比沮丧。
事先没有任何征兆显示儿子会跟我来这一手,因此,我没来得及让一让,避开这难以启齿的羞辱。我在睡觉,我睡得云里雾里的,我睡得好好的,儿子却故意找茬一样,忽然就给了我一巴掌,并且是打在脸上,最要面子的地方。
平时,我都是被一种叫作生物钟的有灵魂似的东西叫醒的,今早上不一样,今早上叫醒我的,是儿子的耳光。在老家平武,在绵阳,在四川境内,在更远的四川之外,聪明人和傻瓜一样,遍地都是,但或许没有哪个聪明人会如我一样,把耳光想象出闹钟的形状。
胡子茬茬却也风平浪静的脸上宛如风吹过了一片树叶。醒来,我的眼睛压根没来得及划开空气的肚子,去看卧室里那些一直都在睡觉的家具,去看这些通常会在眼睛里走来走去的零食,我就已经意识到,树叶是从儿子的手掌上飘出来的。
时过境迁,原先被小区那些懵懂小孩追打总会远光灯一样主动躲得远远的儿子,不再畏惧江湖,胆子像是吃了什么有营养的东西似的,一天天大了,知道以牙还牙,知道欺负人了。前两天在小区,听说他莫名其妙地打了别人家的孩子,把我气得要死,现在还小,翅膀就这样硬啦!
即便我还是在原封不动的睡觉,死死的睡觉,我用我的脚拇指想问题,也会猜出脸上那刚刚路过的巴掌大的力气,是哪里来的!叶子似的飘过我脸庞的耳光,把我从一种古老的睡意之中,连肉带骨头的,完完全全地吐了出来,亮在空气的皮肤上。就像我爸当年把家里的钱傻傻地输在麻将桌上一样,我瞪大眼睛望着我的儿子,样子也是傻傻的,仿佛置身于暴烈的阳光,感受着生命这切肤的灼伤。
儿子犯了一个极其严重的错误,在这个刚刚翻过夜晚的普普通通的早上,年纪太小,他本人或许没有意识到,在他一岁半的时候,会犯下如此严重的错误,错误的面积或许不足零点一平方米,却让我感到难过。
儿子的错误后面,我想起身体里隐居多年的皱巴巴的童年,不知道脑袋为何长在肩膀上面的童年,我曾用一根小小的火柴,一鼓作气烧毁了外婆家的草楼,和草楼下面的猪圈。正如有人说过的那样,星星之火可以燎原!当时关在圈里的猪啊牛啊的命运,我是没有丁点印象,但事后,伤心的外婆在我腿上屁股上甩烂了一根篾条的情形依然历历在目,我不怪外婆,真的,要怪只怪,我干了件傻事,犯了一个特别大特别大的错误。时间是留不住什么的,我爱我的外婆,现在想起来,她像一截闪电那样老得那样快,我不得不怀疑,我的外婆,我亲爱的外婆,当年,把太多的力气耗费在了我的错误上面。我只是没想到,时隔多年,我能从儿子的错误里,再次眺望自己的错误,在这有限的人生里迂回,坠落,做梦,体味人间冷暖,走向自己不敢想象的时光深处。
人都会犯错,是这样的吧。儿子的耳光打得我一脸茫然。我是有点生气,但生气又是拿别人的错误惩罚自己,何必呢?耳光的存在,一定携带着我的基因,或许,还有某些不为人知的原因?好在,睁开眼睛的时候,耳光的存在已经变得毫无意义。我看见的是,笑嘻嘻的儿子,正用一种不乏同情和使命感的眼神,望着他刚刚使过力气的地方,目光纯净、炯炯有神,像望着一个刚刚醒来的植物人。
耳光其实不疼,我只是觉得身体里有个人似乎因此偏离轨道作离心运动,就像一个轻飘飘的飞盘,被甩出老远老远。距离,只是一种感觉或者假象而已,我那在一堆零食里面走来走去的目光,忽然拐进了记忆的隧道。我试图通过碎片似的回忆,来稀释儿子在这个早上犯下的极其严重的错误。要知道,我的字典里本该没有这一记耳光的!
正如作为观众身在现场的儿子她妈在目睹了整个暴力事件过后,反复责备和教育地那样,儿子,你为啥打你爸爸呢?你怎么可以打你的爹!
儿子的妈像是我的另一张嘴巴,说了我想说的话。我因此发现,自己平时总是感觉无话可说的关键,就是在于别人已经帮忙解决了我的问题!
回顾儿子这一年多来的成长历程,我忽然觉得,他和这个世界之间的缘分,其实是和很多“没想到”连在一起的。出生前,岳父在村里找人算了一卦,铁板钉钉地说是个儿子。我们不相信,提前准备的是个女孩的名字,结果……第二个没想到的就是决定剖腹产的前一天,找人“看好了时间”的岳父告诉我们娃儿生在下午两点到四点命好。医院又不是自家开的,当然不会遵照我们家属方面的请求,第二天上午十点护士就准备把孩子他妈送进手术室,不知怎么回事,刚要进手术室的孩子他妈很快被挡在了手术室外边,有人来插队了,一位即将临产的产妇,情况比较急。我们只好等,中间又来了一位插队,结果就这样一等二等的,等到了下午两三点,儿子才终于顺利地生下来了,一切刚刚好,唯一没想到的是,我还要再取个名字;第三个没想到的是去年六一节当天,床上睡得好好的尚无自由行动能力的儿子会从床上摔到床下去,卧室的瓷砖硬邦邦的,幸好,儿子和枕头一起落地上,毫发无损,令人心疼的是,这个月,已经能在床上睡出七十二种姿势的儿子,又摔了两次……
望着犯了错误却毫无愧色的儿子,我的心一阵哆嗦,仿佛那一记耳光不是打在脸上,而是打在心上。
冷冷的冰雨在脸上胡乱的拍,我只好把心酸往深心里塞!
实话实说,我真是懵了!但事实已经无可挽回,我唯有接受。
过了好一会儿,媳妇像是想起什么似的,忽然跟我说,儿子怕是把你脸上那些黑乎乎的痣,当成了蚊子!
这段时间,儿子的精神劲儿越来越足,该睡觉不睡觉的时候,我们就故意神神秘秘地跟他说,家里有蚊子哦!然后巴掌照着巴掌猛的一拍,“啪”。儿子一下就老实了,儿子害怕蚊子,眼珠儿滴溜溜转得飞快。自此,儿子学会了一件事——打蚊子,一边打,嘴上还一边啰嗦个没完。
媳妇的话让我不由得“哎呀”了一声,然后瞬间释然。很自然的,我走到镜子前,看了看自己那张群英荟萃的脸。
一切,似乎必须从头说起,从我长势惊人的头发说起。
我每月都要从园艺山徒步或开车到山下的三里村理发,少则两次,多则三次。葡萄牙小说家萨拉马戈在一部小说里提到:“基于神创万物皆有联系这一整体感,甚至有人说人类是由大象的尾料做成的,同时也由于这动物的象征、内在和世俗意义。”即便如此,我对我的头发仍然怀有敌意,直白点说,我不喜欢我的头发。原因是,我的头发长得实在太快了,感觉它们总在不停地长,如此随意、放纵,有失矜持,完全没点底线。
说到我的头发,不能不说到我的身高。小时候起,我就饱受个儿高的困扰。读书上学那些年,在教室上课,或在坑坑洼洼地水泥操场上做广播操、参加升旗仪式,为了照顾班上那些矮鸡蛋,不挡住他们向生命四周探索、猎奇的视线,我自然成了排挤对象,总是永远站在尾巴上,感觉起来就像一面世界上最不挡风的围墙。我爸妈身高差不多,两个都是一米七多点儿,加起来三米四。那些已经十分遥远的日子,我不担心自己长到三米四,我担心的是,以后我哪里去找那么合适的衣裳,那么长的裤子;后来,我在南坝镇当老师,一群小学一年级学生,在我面前小青蛙那样蹦蹦跳跳地问:“刘老师,刘老师,你有一百岁了吗?”他们以为,身高和年龄挂钩,个子越高,年纪越老。好在如今,我的身高不再是个问题,终于踩死刹车,定格在一米八三这个高度,不再增长,不再喧声辚辚地朝上任性疯长。此去经年,麻烦没有丝毫减免,我发现,虽然我生命里那些用来长个子的力气和速度都用完了,但是,我长头发的力气和速度,又在一条没有前途的道路上,显示出了与众不同的天分。这种天分,还很惊人,有一天,媳妇说她一年多没有去过理发店,我才意识到,我的头发长得实在太快了。
我的头发长得实在太快了,我怀疑它们一遍遍抵达我身体上的这个高原地带,要么是抄小路,要么是走高速。
我的头发长得实在太快了,我甚至怀疑耳朵里那些蚊子似的嗡嗡声,是它们集体生长时带出的轰鸣。那密密匝匝的声音,就像我们眼皮底下的日子,就像我们悄悄来临又悄悄流走的生命,片刻不停。
我的头发长得实在太快了,稍不留神,我就会变成野人。为了头上这片微不足道的庄稼地,我必须放下手里所有事情,听从理发店的召唤,去三里村理发,花钱给脑袋锄草。
园艺山,我家小区外,有好几家理发店,我到其中一家理过一次,三十六块钱,抵得上我一包半烟钱。我觉得贵了,不是贵得吓人的那种贵,是贵得咬人的那种贵。三十六块钱要是买成三十六袋盐,要吃好多年!所以,我还是愿意到三里村理发,当然,三里村现在也不便宜,从原来十五块涨到了现在的二十一块。毕竟是形象工程,头发还是要剪的,不是钱不钱的问题。话说回来,正是因为有了“比较”,每次,去三里村理发,我都有种占便宜的感觉,感觉自己是走在节约了十五块钱的路上。去理发的路上,我总是想着哪天才能把这十五块钱取出来,给自己赚点零花钱。
媳妇几次跟我商量,物价这么高,我帮你剪,可好?
我想了想,觉得还是算了。儿时,我亲爱的外婆曾拿着剪子给我剪过一次“锅盖子头”,这种发型虽然不要钱,但是要命,不好看就算了,关键是还很难看。从那以后,我死死记住那句老话——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绝不让人免费在我脑袋上胡作非为。事实证明,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理发这样的事情,我宁愿相信别人,不相信自己人。尽管,我对发型要求不高,短发就行,我只是担心媳妇剪不出别人给我剪的那种味道,所以,我要到三里村理发。
到三里村理发,其实,还有一个重要背景,那就是,最开始来城市那几年,我一直在三里村租房子住。这里的标志性建筑,就是那座鹤立鸡群的天主教堂,也叫露德圣母堂,我原来租住的房子,就在教堂后面。置身三里村,我最大的印象就是这些密密麻麻、挨挨挤挤、参差不齐的水泥楼房,感觉起来,就像一群迷路的人,彼此都不约而同地走错了地方。
就是这么个像是彼此都不约而同地走错了地方的地方,那几年,我不但住出了感情,也住出了惯性。搬到园艺山定居,现在已三年有余,但我还是会选择去三里村理发。一个人,总是会在不经意间重复着他过去的某些部分。
那天上午出门理发,实际上是那天晚上的饭局决定的。以前的经验告诉我,一个人的过去往往也在某种程度上决定着一个人的未来,然而,那天,我才隐隐发现,其实一个人的未来也在影响着一个人的当下。我去三里村理发,就是最好的证明。
那天,我轻轻松松走完为我节约了七块五理发钱的那段路,从园艺山走拢三里村那家我每月都去剪头发的理发店。奇怪的是,我已经在这里剪掉无数次头发,但我居然不知道这家理发店的名字。不光三里村的理发店没有名字,这里的菜摊、卤肉摊、水果摊、包子店,大多都没有名字。理发店的两个年轻人是我老家的,作为他们的老顾客,我们已经很熟。事实也证明,我们早就很熟,每次到店里,无论星期几,他们都会问我一个同样的问题:“兄弟,学校又放假啦?”
其实我两三年没在学校教书了,他们每次总是喜欢这么问,每次都像从前一样。因此,每次我都要这样那样的解释一番。交流如此寡淡,或许是因为,我们之间除了头发,没有别的语言。
每次来理发,我都会跟理发师交待一件事,洗头不用洗发水,直接用水冲下,然后开始剪头发,即可。或许在他们看来,创造那样繁琐的一套理发程序势在必行,毕竟要收二十一块钱,抛去这二十一块钱里面所有必须、合理的成分,对我而言,这实在是有点浪费时间。剪头发就剪头发,我讨厌麻烦,宁愿删繁就简。
那天上午,刚走拢理发店,店里除了两个理发师,还有一位顾客正在理发。
看见我,理发师A立刻像往常那样问了一句:“兄弟,学校又放假啦?”
那个“又”字我听得不舒服,好像老师很闲似的。
我这样那样的解释了几句,然后,告诉理发师A:“和上次一样。”
理发师B正在和那位穿着只能看见脑袋正在接受锄草仪式的顾客A兴致勃勃地聊天。以前,或者现在,或者今后,我也这样,都是这样,一边理发,一边跟理发师说点什么。或许,人和人之间的缝隙,或者距离,通过说话才能填满。
看得出来,理发师两人都对顾客A很熟悉,顾客A和我一样,是他们的老顾客。
理发师B跟顾客A说:“哥老倌,你现在潇洒哦!忙时做生意,闲时钓钓鱼,安逸!”
顾客A说:“嗨,就那样!”
理发师A问顾客B:“你恐怕红嘴巴鱼钓的多哦?”
顾客A笑呵呵回答:“不怕你笑话,我就爱钓红嘴巴鱼。红嘴巴鱼,呵呵,只要想钓,多的是哦!男人嘛,趁着年轻,多钓几条是几条,反正不亏!”
我从他们嘻嘻哈哈的谈话里捕捉到了“钓鱼”“红嘴巴鱼”这样的字眼。说起钓鱼,我是急性子,对这种慢节奏生活很不欣赏,早年在老家门前那条河里我倒是经常去钓鱼,我已经很多年没有钓过鱼了。在三里村,在这家熟悉的理发店,我这辈子头一次听说“红嘴巴鱼”。我想,红嘴巴鱼是什么鱼?是野生鱼,还是那种鱼塘里的鱼?
我有心请教一番,问顾客A:“兄弟,你说的红嘴巴鱼,是不是黄辣丁?现在多少钱一斤?”
在我老家,有野生黄辣丁,好像要一两百块钱一斤,我想,他们说的“红嘴巴鱼”,或许就是黄辣丁。毕竟,红和黄,有时候,不那么分明。
空气沉默足足十秒钟。两个理发师和顾客A似乎想笑,又没有笑。
理发师B撕破沉默,说:“我们说的红嘴巴鱼,跟黄辣丁没有关系。”
理发师A说:“呵呵,这红嘴巴鱼啊,可比那黄辣丁贵得多!”
顾客A在他们说完,补充道:“我们说的红嘴巴鱼,它的另一个名字叫:美人鱼!”
红嘴巴鱼就叫美人鱼,我恍然大悟,心里连连“哦”了好几声!原来哦,他们聊的是风花雪月,跟我以为的黄辣丁,没有一点关系。
在我自责见识短的沉默不语的空隙,顾客A开始得意洋洋分享他的风流韵事。他说自己经常以钓鱼的名义,去钓红嘴巴鱼……十多分钟的理发时间,基本是顾客A一个人在说话,一直在说话,间或穿插着理发师的只言片语和心猿意马。
“今天这个时代,没哪个男人不坏,没哪个男的不喜欢红嘴巴鱼!兄弟们,你们敢不敢承认,我们男人没得一个好东西,只是坏的程度不同而已!”
顾客A赤裸裸的“总结”振聋发聩。
花二十一块钱,在水泥楼房就像彼此都不约而同走错了地方似的三里村理发的顾客A,和两个年轻的理发师,在头发的咔嚓声中间,免费为我奉送了一个叫人面红耳赤的秘密:在成年人的世界里,有一种鱼,叫红嘴巴鱼。红嘴巴鱼不是黄辣丁,虽然,红和黄,有时候,不那么分明。
老家有句口头禅:“头发长、见识短。”
我在三里村理发,镜子里,我的头发变短了,但我一点也不觉得轻松,甚至还有些沉重。
凌晨,等待日渐顽劣、自我意识越来越强的儿子睡下,卧室悄然爬出一串葡萄似的朦胧呼吸,女人才如释重负般地躺下,打开她冷落已久的手机开始在虚无中漫游、闲逛,享受生命里难得的自由时间。我的脑海不由自主地闪出这样一幅图像:一个失去自由的人历尽煎熬,终于再次抓住属于自由的那根稻草,回到岸上,得以喘息。天天如此,日复一日。因此,我想起儿时窘迫而又不得不强作欢颜、打起精神下地干活的父母,想起昨天今天,生活如此不同,又如此类似。
“我不过是为了你们。”
脸上皱纹如云涌现的母亲如此阐述存在的体验以及我们内在的关联,像在总结她潦草大半生里最为值得炫耀的一件事。母亲说话的时候,她的嘴会飘出一朵柔软的云。闲暇之余,我的脑袋里总会飘出一个这样或者那样的母亲,她有时候长着外婆的样子,有时候长着岳母的样子,有时候又长着母亲自己的样子,她们是同一个母亲。愧疚如同体内滋生的疲倦,也多是想一想就过去了,想一想,就好了。总是这样。断裂带,或者她的遍布丘陵的老家那些常年在外打工的人,故乡可以放一放,尊严可以放一放,儿女情长可以放一放。世界上的父母,也多是可以放一放的。是的,我总是有这样那样的道理,把母亲放一放,把她远远地放在故乡,让她和她的菜园、病痛、委屈们一起生活。
我拥抱着我现在的生活。仿佛暗中有一根结实的缰绳,把我们连在一起。
夜深了,那些白日里疯狂而又提心吊胆的玩具已在客厅里疲惫地睡去。
那些像是野人掠过的现场,也被黑夜的纱布,挨个儿地收拢、缠住,纳入它的皮肤。
玩具们和孩子都睡了。
深夜里,均匀地呼吸正赤脚穿过我们的生命。
窗外,楼群之上的航空障碍灯在如水的夜色里,眨着它充血的眼睛。
女人手中那块携带着某种科技含量的手机,是一块碎片。她和手机在深夜里袒露出来的亲昵关系,弥漫着一股同病相怜又惺惺相惜的味道。生活像是重新洗了一把牌。现在,一个母亲重新变回了一个女人,一个父亲重新变回了一个父亲,这让人耳鸣不已的空间也像是经过再次的装点,变回了古老的伊甸园。
女人一边“闲逛”,一边开始兴致勃勃地与我谈论一种预防小孩摔下床去的睡袋。她身上似乎蜷缩着全世界女人共有的特征,这样的时辰,我才会感觉她不是孩子的妈妈,而是一条巨大的蛇皮袋子,可以装进任何东西。她给儿子买东西的欲望和我身体里最原始的欲望,即便不是共同体,也是一个妈妈生的。
要那个睡袋干什么呢?我说。
为了儿子喝水我们就专门给他买一个杯子,为了他吃饭我们就专门给他买一个碗,为了他快乐一点我们力所能及地给他买任何他喜欢的玩具和糖果,为了他一个人我们心甘情愿地奉献了两颗心,现在,为了能让他好好的睡觉,我们又必须再买一个睡袋!我说我们家都快装不下了?床上不是睡得好好的吗?给他买睡袋干什么呢?
女人第一句话说,你不懂。
女人又一句话说,那你买那么多书,看不完的书,你没看完你不也是天天买书的吗?你买那么多书干什么?她说话的样子,让我想起儿子的另一张嘴。
我不能再吱声了,我的脑袋就像我迅速膨胀的书房,我的脑袋已经被这些话塞得满满的,我吱声干什么?
确实,一张大床已经装不下也不能满足儿子睡觉的各种姿势,对他而言,就是用一个操场当床,也显得相当的小了。
有时,夜里醒来我会突然地吓一跳,睡着睡着床上就多出来这样一个小小的人,想着都觉得震惊。欢欣与幸福的颜色不再是最初那种生机盎然的绿。我忍不住把脸一寸一寸地凑到他的面前。
眼皮底下,这个熟睡的家伙,自出生以来就开始切肉一样切着我们的时间,将我们一点一点切成碎片。这一刻,我深深感到,我不过是给自己制造了一个债主,而我,不过是他的一个活在空气里的人形钱包。皮肤下,涌动着的却是一种近乎愚蠢的幸福。
家里的积蓄如同干涸的鱼塘,散发出古老的忧愁。我在寂静里沉默着,仿佛自己是一株正倚着饱满耐心生长着的绿色植物,任凭自己隐匿在比一个小家庭、一间卧室、一具肉体更小的角落里,出于某种忽如其来的内疚。就在今夜,我偷偷把一笔足够支撑半月房贷的钱,全买了书,当然都是我想要的,和它们一起走下去,走过一天又一天,可能,会走到猴年马月。
哎呀,我还是不买好啦!女人忽然自责般地吆喝起来,吆喝过后,我看到她把自己和刚才的那个自己分裂了。好像我们之间的沉默,需要这样一种分裂,才能继续往下走。
往下走。这个秋天,我在北京参加一个会议待了几天,去超市买烟,掏出手机扫二维码付钱的时候,大叔模样的收银员眼睛久久落在我的手机上面,语气略带惊讶和嘲讽地说,小伙子,你用的苹果几?
我像追随我的手机,其实早已忽略了岁月。我不知道它是苹果几,我好奇的是他的问题。
当时,我勉强回答说,苹果四,或者五吧,你说它是苹果几就是苹果几。
女人说,你的手机是有点过时了,人家是想笑话你吧!
我说,也许是,也许不是,我不知道,也不在乎。
在北京开会几天,适逢第十届茅盾文学奖颁奖,去了现场,地点是中国国家博物馆。
我想,当然,也许是那样的,就像那些久经岁月的文物,它们或许永远都不知道,也不在乎,自己是否是一件文物。
女人说,天亮了我给你换一个吧。
我在我的黑夜里,摇着头,说,不。
夏天还有点远,我们这群小二流子,就一阵风似的跑着,在风里,我们纸飞飞一样,球甩甩地跑着,急吼吼来到家门前的河里游泳。我们三四岁起就在河里摸爬滚打。只有我们自己知道这件事,但我们以为全世界都知道,我们很骄傲,毕竟,这几乎是唯一能够榨取些优越感,让我们这些馋嘴子显出体面和尊严的地方。
山里穷,我们更穷,我们穷得班上的同学嘎吱嘎吱嚼零食,吃学校门口王婆婆卖的麻辣烫,潦草一片的牙齿只一个劲儿打颤,嘴巴里像个拧开的水龙头,口水往肚子里吞也不是,往外吐也不是,那架势,就好像,想把学校都淹掉了一样。人像是一颗快要炸开的火炮,在空气的皮肤上,跳出一个张着血盆大口的胃来。
“吃相跟猪一样!”
出于嫉妒,我暗地里骂别人,也骂自己,骂自己投胎的时候找错了方向,尤其是胳肢窝,因为妈妈们说,我们就是从胳肢窝里生出来的。
那时候,还不知道男人和女人的区别,只要想到自己的胳肢窝里,将来会钻出一个跟自己差不多的人,心头便会涌现出,一种撕心裂肺的痛苦。
我们是村里最受人憎恨的存在,从早到晚,我们不争气的肚子总是让我们想着吃,想到了骨头里,不知为什么?家里没有吃的,办法却不是没有,我们就去偷。我们偷别人家刚刚种在地里的花生,出于卫生,就把嵌着粪土的那一点皮皮去了吃;我们偷别人家还没有来得及成熟的樱桃、苹果和梨,并且从中感到快乐和满足,甚至常常厚颜无耻地自我评估,要是自己不会偷,活在这样的村子里,该是多么可惜!有时间,看着自己长长的脚,长长的手,我就意识到,遇见它们都是注定的,与生俱来的天赋和作案工具。
天马行空的岁月,我们因为偷,吃了很多别人家的东西,也因为偷,吃了太多苦头。我们总是听到别人骂骂咧咧的父母,经常骂骂咧咧地把我们赶到别人面前,不断赔礼道歉。只是道歉也不能抹掉我们身上那些冥顽不化的污点,但凡村里人丢了东西,人家都会说,“除了刘家院子那几个二流子……”
饥饿把我们磨尖了。
我们也把村里的那些“只要可以吃”的东西磨尖了。
没有什么东西要偷的时候,我们就去河里凫水,倘若把世界上的人民分成会凫水的和不会凫水的,我们会高兴得拍上一个星期的巴掌,至少,我们不是旱鸭子。我们都想游到河那边去,河对岸也有一个村子,感觉起来,河那边的村子比我们的村子富饶多了,那么多的蔬菜和瓜果,时常一览无余地呈现在我们面前,让我们又忍不住地开始饥饿,又想去偷。
我们都想游到河那边去,甚至想在河那边生活,跟那些脸色铁青的村里人老死不相往来。我们如同录像里那些急于寻找快活的男女,气喘吁吁又心急火燎地脱掉身上那些脏兮兮的弥漫着一股子酸唧唧味道的衣服裤子,把它们抛弃在岸边同样光溜溜的岩石上,如同某种耻辱,或者灾难。在我眼底,除了身体,这些东西也都是村子里的,我一刻都不想把它们留在我的身上。
河水从很远很远的雪山下来,冰寒彻骨。我们把河水变成了一件美丽的衣裳,穿在身上,我们也是冰寒彻骨。如果父母知道我们偷偷摸摸,背着他们到河里来,他们也会冰寒彻骨的,眼睛里会恶狠狠地飞出一把把刀子,足以把我们挨个挨个地劈死。
我们把整个儿的浸泡在冰寒彻骨的水里,水是没有肉的,我们在水里游,就像这条河的骨头。我们都想游到河那边去,尽管,河水冰寒彻骨。
夏天的时候,我已经能够轻松游得很远了。
夏天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很像一条鱼。
紧跟着夏天的屁股后面,雨季来临,洪水暴涨,但不是特别骇人,至少,我没有这种感觉,几十米宽的河面,对我而言,算不得凶险。我很有把握,自己有能力游到河那边去。那一天,我决定穿过有着无数漩涡的洪水,游到河那边去。平时,两分钟就能游个来回。我告诉我的伙伴们,“等下就回来!”便噗通一声,跳进河里。
事实证明,我低估了洪水,它像一位暴君,那湍急的水流很快剥去了我游泳的技术和权利,我只能随波逐流,我感到水下有一个巨大的黑洞,在将我吸进去。我拼命挣扎,继续朝着对岸游去。我终于游到了河那边去的时候,已经被洪水往下游冲出了一千多米。
远远的,我看见其余的伙伴,这些二流子,在河那边,在上游,在风里,在洪水的奔流声中,旗帜般扬着他们破破烂烂的内裤,焦灼地冲我挥舞着,召唤着。
我筋疲力尽,已经不想说话,但仍然挤出一个胜利的表情,挥动着我干柴一样的胳膊,回应他们。我甚至还跟他们指了指更上游那座摇摇晃晃的桥,远远看上去,它是那么的结实,安全,抚平了我心头的恐惧。我想大声告诉那些二流子,我不打算再从河这边游回去了,那真是个不要命的决定,我愿意踩着光溜溜的鹅卵石和柔软的沙子,穿过那座桥,一步一个脚印地走回去。但我已经没有力气。
世纪初,已经懂事那些年的寒暑假,我跟着院子里的伙伴们整天骑着自行车,到处捡破烂卖钱。那些年,我想赚钱想得发疯想到了骨头里。捡破烂,几乎是我们在我们那个镇上唯一的发财机会。为多卖钱,我们经常把水和碎石装在空泉水瓶子里。印象最深的一次,额上皱纹密布的张爷从我的蛇皮口袋里提炼出十几片血糊糊的火红火红的纸巾,耐心地解释,“这些不是破烂,不能卖钱,晓不晓得?”
张爷以为我是傻瓜不晓得卖给他的是女人用过的卫生巾。我顺水推舟怅然地“哦”了一声,点点头。喜剧的时刻是,张爷,这个老糊涂在完成自己的教育普及工作之后,又佝偻着身子把那些女人用过的卫生巾一片一片装进蛇皮口袋,一起过了秤,给我拿钱。
张爷走了以后,我就再也没有遇见过那样糊涂的人。
张爷走了以后,一个中年男人握住接力棒,成了我们镇上这一行业的掌门人,骑着一辆三轮车在镇上风风火火地收起破烂。我们把捡来的破烂卖给这个新掌门人。新掌门人名叫“杨正杰”。但镇上的人既不喊他本名,也不喊他杨老板,而是喊:
“杨,b—i—a,嘴!”
我们这些小二流子,也常常喊:“杨,b—i—a,嘴!”
杨瘪嘴却从不生气,抿抿他的瘪嘴,似笑非笑地望着我们。
好多人喊他“杨瘪嘴”。我们便跟着喊。但我妈不准我们喊“杨瘪嘴”。说起来,杨瘪嘴还是我们家的远房亲戚。
“别没大没小”,我妈说,“要喊杨叔”。
我妈自己招呼杨瘪嘴的时候,可没有这样的规矩。我一滴滴都不喜欢“杨叔”这个宽泛笼统的称呼,它如同一列满载乘客的臭气熏天的死气沉沉的火车,“杨瘪嘴”,喊起来倒是格外顺口。
杨瘪嘴也是我们镇上的人,个子不高,浓眉大眼,远看像截老树桩,却生着一副大嘴,感觉就好像,他把生长的力气,全都耗在这张嘴上。嘴大唇厚,脸就显得有些塌。喊杨瘪嘴,其实就是从我妈那里捡来的,我妈又是从镇上别的人那里捡来的。总之,这个深入人心的绰号,尾随的,似乎注定是这个在我们镇上收了好多年破烂的人。
杨瘪嘴是热心肠,镇上的人都愿意请他帮忙。平日里,家里需要拉东西,母亲就说,我给杨瘪嘴打个电话,喊他把他的三轮车骑来。一个电话过去,过不了多久,杨瘪嘴便骑着他火红火红的三轮车停在我家门口。
这些年,杨瘪嘴的事业蒸蒸日上,在镇上有了自己的门面,再也不是当年那个用纸板写着“收破烂”挂在三轮车上的光棍。唯一不变的就是,杨瘪嘴仍然单身。有时候,杨瘪嘴帮我们家拉货的时候,我妈会突然神叨叨地说上一句,“兄弟,咋不找人说一个?”
按照杨瘪嘴现在的状况,说个媳妇完全不成问题。杨瘪嘴却听得一愣愣的,仿佛变成了木头人,仿佛完全忘记了那件事,良久,嘴上才嗫嚅着敷衍几句什么,完全听不见。
2010年,父亲的葬礼,杨瘪嘴来了,跟我们说,这么大的事,你们咋不通知我呢,你们就是不通知我也要来。
我结婚,杨瘪嘴也自己来了。
关于杨瘪嘴,其实,我有一个永远不能忘记的傍晚。
那是十多年前的一个美丽的傍晚。我去找杨瘪嘴卖我的破烂。那时我还是个懵懂少年。我径直走入杨瘪嘴的房间,他正笔端端坐在他潮湿阴暗,弥漫着一股子鱼腥味的房间,兴致勃勃望着电视上一对赤身裸体的男女。见我,他问我,“想不想看?”
我没有说不。他说你想看你就坐在那个凳子上看。坐在凳子上的我口干舌燥,坚持了十多分钟。我似乎已经忘记我的目的,那些雪白一片的成人画面,似乎把我偷偷的偷走了,连续好多天,我都在失眠。一方面是兴奋,另一方面则是出于恐惧,我想的多,担心杨瘪嘴把这件事跟我家里告密。后来见面,就开始躲躲闪闪。
现如今,常年在外,家乡的人事越来越远。偶尔,回到镇上,跟杨瘪嘴擦肩而过,却连个招呼也懒得打了,形如陌路。眼睛总是故意撇向别处,杨瘪嘴似乎也无所谓的,也不看我,活着属于他的活法,经历着他自己的岁月,过着属于他个人的日子。
上次跟杨瘪嘴说话是去年还是前年冬天?我在街上一家馆子吃早饭,点了一两面,一个包子。刚坐下,杨瘪嘴后脚也跟着进来了,带着一顶帽子,两只耳朵上也蒙着耳罩。那个当口,我刚把一张钱递给老板娘,见了杨瘪嘴,便勉勉强强打了个招呼。打过招呼,老板还没找零,我又想着平日我妈经常麻烦人家,便大声跟老板交待,连他的一起算!
杨瘪嘴客客气气地说,我吃我的你给啥钱我不要你给钱!又转头跟老板娘说,你莫收他的,收我的,我个人给。
都是熟人。老板娘笑嘻嘻地说,人家说帮你给就等人家帮你给,要吃啥子快说,老娘好找钱!
那顿我付钱的早饭,杨瘪嘴点了三两面,两个大菜包子,六个鸡蛋。
找钱的时候,老板娘似乎有点过意不去,似乎有意要为杨瘪嘴澄清他不是在“趁火打劫”,她自言自语似地说,这吃得,八辈子没吃过饭一样。说完,她又意犹未尽地补充了一句,平时在我们这儿,也是这么吃的。
付过钱,匆匆吃完,我匆匆离去,潜意识里,还有些担心杨瘪嘴撑破肚皮。
无论身高还是体魄,都只有我一半多的杨瘪嘴,没想到这么能吃!既然,老板娘都那样解释了,我就不会再去为他担心,担心他撑破肚皮。我只是有点为自己担心,现在依然,我担心我永远没办法忘记,忘记杨瘪嘴一个人的早餐,忘记那麻辣鲜香的三两面,两个大菜包子,还有六个鸡蛋。
夏天站在树叶上面,好像一种缠绵,蜷缩在村子的角角落落。我厌倦了它们,就像它们早已厌倦了我一样。多年以来,我时常蓄势待发,准备着逃离,甚至背叛。大多数人都跟我一样,我们厌倦了这里,厌倦了它的阴暗、潮湿、寂寞,它的重复、古板乃至照耀:如果没能死去,我们就会一直活在这种厌倦里。
我和他们不太一样,我深信只要自己愿意,就完全能够将自己从苦闷的城墙上拔出来,去削弱这些顽强到骨子里的自卑,去反抗那些深沉又软弱的情感,而不是被这一遍又一遍的阳光和月光驱赶,而不是被这一次又一次的贫穷和苦难吞噬。
每当回忆,我的脑海立刻飞起一片苍蝇,我的喉咙哗哗流着水,因为心在哭泣。
流水的声音,忽然将我所经历的时间放大。人是动物,但此时此刻,我真希望自己的心能够变成一株植物,安静感受这个并不起眼的村子正在发生的一切。这有可能是意外的死亡,可能是默默的坚持,或者,某一刻的躁动与颓废。
厌倦让我开始注意家门前的椿芽树上空荡荡的鸟窝。母亲告诉我那是喜鹊的巢穴。不止一只,而是一窝。擦肩而过的柏油路似乎并不会影响到它们的安危。这些喜鹊用实际行动应验了一个很实用的道理:最危险的地方也是最安全的地方。如果我们想要让自己安全,我们应当考虑到危险的地方居住。
和在这里生活和生活过的人们一样,它们其实别无选择,去或留,哀或幸,早已注定。不知何时,曾在枝头歌唱的喜鹊们消失得无影无踪。
用水的几种形态来描述我的家人,刚刚去世的父亲应该属于气态,独自照看屋里屋外的母亲是固态的,而我和远在部队的弟弟,则是液态的,我们还会面临变化,我们还要继续寻找。
在这片土地上长大的人都有这样的经历,从懂事那一刻起,家里和周围的人都在用他们自己的方式驱赶我们,希望有朝一日我们能够鲤鱼跳龙门,平步青云。
他们没心没肺的暗示着他们的一事无成,希望我们能够痛定思痛。他们将自己从各自的尴尬里捞了出来,裸露在他们的话语里。人应该善于追逐梦想。
小时候我们就厌倦听到这样一句老话:死猪不怕开水烫。时隔多年,记忆犹新,一代人有一代人的浪漫主义,一代人又重复着一代人的浪漫主义,根深蒂固。每个人都无力改变什么,只是顺着自己的命。
我越来越相信,真正的眼睛看得见一切,因为它是心底的一泓甘泉。我们是自己的裁判,我们不喜欢病人。
交通的便利会打开封闭的人心,也会带来罪恶。我们的村子看到了我们正在发生的一切。它总是这样沉默又不无悲悯地看着我们,满是愤懑,忧伤,绝情。道路的延伸是绝望。
母亲皱着眉头说村里有人总是醉酒之后给她打骚扰电话。那一刻,我才发现这个别人眼中儿女不在身边的母亲如此可怜。她连一个说话的人都没有。她是藏在我们身体里的又一个夜晚。在亮堂堂的屋子里,母亲向我表达了她的选择,那就是不再做任何选择,母亲,拒绝改嫁。
时间有自己的选择,这几年,这些选择带着我的身体和灵魂四处游荡。它们铸就了我,磨练了我,考验了我,最后,也拯救了我。“人不要脸,鬼都害怕”,村子里的人们对此心知肚明。很多时候,我相信我们失去的不是时间,不是良心,也不是生命和所谓的财富,而是一种正义的情感,与喜新厌旧相比,我更倾向于洗净铅华的随遇而安。既然,命运安排了,我们就该坦然以对。
只要心里有阳光,生活才会更加美好。
村子不再是一个村子,而是乡愁出发的地方,没有乡愁对于一个正常人来说是一种疾病。但精神上的贫瘠与蛮荒,总是令人大跌眼镜。
什么是感情?堂哥斩钉截铁地说:“钱才是感情,没有钱有锤子感情?”
面对故乡和被金钱冲昏了理智的亲人们,我选择逃离。不敢回头,不愿回头。
疼痛如同一个季节。
我也终于懂得,人生宛如火,犹豫着,燃烧着,厌倦着,就没了。
听老一辈讲述往昔是上游人绕不过的弯,爬上去就不想下来的樱桃树,一个巨大而神奇的魔幻般的漩涡,这个漩涡里有的仅仅是一个上游人对从前的淡淡怀念。
上世纪末,我还只是颗泥土里冒出来的草星星,实在太小太嫩了,一点点风,也无异于摇撼。现在看来,这种心理不过是一生中最早的眺望,对于平通这块土地的怀念和抒情,一种与生俱来的敏感和迷恋。恰好,我们相遇了。那时候我像一只贪婪的蛇皮口袋,不断从大人口中询问水鬼的传说,询问遍布在老林的各种飞禽走兽是如何的不计其数。枯燥的生活让我学会了如何摆脱孤独,我却还在接近,心中激荡着灿烂的火花,我相信无论多久,它们依然会顽强地闪烁,变成沉甸甸的化石,而我们,也只能注定是一些遗落在山谷间的灰尘,飘向晴空的一缕薄烟,有着不可折叠的坚硬和重复的命运。
我是在外婆家长大的,迄今为止最早的记忆也是与外婆有关的,我饿了,哭得撕心裂肺,外婆就用她的空奶头喂我。刚满两个月的时候,我生过一场大病,在九零三医院住了一个多月才好。我刚生下来不久,母亲又怀上了弟弟,没有奶,就只有兑白糖水喝。母亲总爱说,我长这么高,不晓得吃了好多背篓的白糖。我知道,那多半也是外婆给我买的。父亲和母亲刚刚成家,分家的时候几乎连床都没有,哪里有钱。我是大孙娃子,外婆疼我,黄家的老老少少都喜欢我,他们说我的脸蛋总是红扑扑的,跟花红一样,哪个看了都想亲两口,无论走到哪里,外婆都爱把我背在背上。没有母亲和父亲在身边,我渐渐依恋上外公外婆,根本不愿回家了。开始到学校读书的时候,放学后我也是背着书包往外婆家跑。宁愿爬山,也不愿意回公路边上的家。无论是母亲还是父亲,我都觉得有些陌生,从平日表现来说,他们真的爱弟弟一些,我很难过。
1997年的六一儿童节,我穿上了母亲买的新衣服,穿着女式凉鞋,那张背靠着旗杆的照片还在,上面鲜艳地印着1997年香港回归字样。7月1日,香港回归。照片上我笑的合不拢嘴,很淘气的样子。
那时候,平通河比现在要清澈、澎湃得多,初夏刚至,蝉声此起彼伏,整个院子都闹哄哄的,空气里弥漫着猪圈和青草的味道。并且,我能感觉到它的潮湿、缓慢,甚至有一点点倦怠和色情。一种至始至终的斑驳和陈旧感,让人着迷。我还不会游泳,倒是充满了期待,家里人不准私自去,只好时常坐在梅子炕上朝河里观望。偏颈子扯着嗓子在对岸喊我下去洗澡,他大概晓得我是刘金成的大娃。我没敢,我不怕河里有什么水鬼,是担心自己把自己沉了。他赤裸裸地趴在岸上晒太阳,有时候,抓起一把沙子就往那些小孩的屁股里面塞。我想骂他,想着自己细得像竹竿儿一样的手脚,还是忍了,隔得远,他也听不见。
其实我对偏颈子的事情根本不敢兴趣,据说,他老爸也是因为横行乡里被人报复不了了之。我感兴趣的是太阳下山以后被他带到河里洗澡的那个丰乳肥臀的女人,感兴趣的是他们互相搓澡的动态和优美。他们一定不晓得,离他们不远的地方还有一双干燥的眼睛在望着他们。暮色渐浓,我看到他们的身体缠到了一起,那个女人似乎在说着什么,整条河显得十分轻柔,仿佛一只巨大的耳朵。背着看,假装无意地看,身体里却有一股无声的火焰在快速流动,在尖叫,在燃烧。我尽情发挥着自己过于早熟的想象,他们背地里又做了些什么,难道只是拥抱、亲吻、抚摸,包括我的父亲、母亲,有太多的谜团打不开,它们就像平通河的水一样,看得清却摸不透深浅,像清晨里的雾霭,包裹着一层厚厚的死茧。
从外面还没拢屋,弟弟箭一样从门里射了出来,龇牙咧嘴、满脸通红,差点把我撞个趔趄,我脚刚进门就看到父亲正搂着母亲接吻,她手里的刷把还在滴水,我诧异地望着他们,他们也惊讶地看着我,不自然地笑了起来,真是莫名其妙,这使我不自在了好长一段时间。我不敢向任何人提及心中的疑问。包括我美丽智慧的班主任。她那么和蔼可亲,乃至有一次交作业的时候,一个“妈”字脱口而出。好几年没看到过她,先是听说她当了校长,后来又调到平武县城去了。她是我一生中遇到过的最好的老师,跟母亲这个字眼一样美好。我躺在床上回味着偏颈子跟那个女人的一举一动,浑身燥热,也想王老师,却没有丝毫叛逆的意思,我想她抽全班的同学回答同一个问题,问完了,只叫我一个人坐下,其他同学放学之后都要留在教室里打扫清洁,心中满是得意。
谁也没看出来,我是个极其胆小的人,弟弟不许我和他睡,我既怨恨又无奈。悄悄起床掀起窗帘往外面看,月光把整个平通映得一片惨白,一颗心跳得扑通扑通的,比看到自己身体下面逸出来的“胡须”还要紧张。我想不起自己最后是怎样入睡的,等我醒来之后,我更加肯定确信有一些青面獠牙的东西碰过我,坐在我的房间里,肆意翻阅着我的秘密,缓慢的,不露声色的,撕毁着我的青涩的身体。
十三岁,童年开始倾斜,小学毕业,整个暑假我骑着那辆飞鸽牌自行车沿着九环线捡废品。上至南坝,下到猿王洞,不管刮风下雨,我总是老早起床,一条蛇皮口袋拴在后座就出发了。有一天早上,我在路上捡了一条猬子,据说是保护动物,它的腿受伤很严重,我很心疼,想放生,后来,父亲不知怎么的把它卖了,钱我一分也没看到。
我能得到的只是这个充满了生机的夏天,阳光散发着青春独有的味道,我的汗水,我的黑黢黢的身体,也是属于青春的。我总是在路上自言自语,而且是那些押韵的、莫名其妙的字句,四年之后,我在到江油读书的第一学期迷恋上了写诗,我不清楚自己为什么要写,而且义无反顾。上初中的时候,我唯一害怕的是母亲去晒我的被子,它的样子太斑斓了,近乎刺眼。也许,母亲早已发现我的秘密,只是无从阻拦我在自己成长的路上盲目地行走,像沉重的夜色,其实早已势不可挡。
夜幕十分,喧闹像被河风抽去了灯芯,沉寂下来。星空开始变得明亮,我坐在家门前的核桃树上等我的父亲回来。他到街上去了,母亲在坡上扯猪草还没回来。现在,我好像还停留在那段百无聊赖的等待中,父亲没有回来,他该回来了,在灵官庙的拐弯处,我始终没有发现父亲的身影。我害怕父亲,他抽烟的样子,举着大杯大杯的白酒一饮而尽的样子,他发火的样子,如今,业已在我的记忆中慢慢弯曲,化成火盆里的灰烬,那是一个怎样的背影啊,沉重的码在我心上,码在我的后半生里,忧伤、须臾,刻骨铭心。只有怀念了,我找不到任何言语来代替内心的疼痛,我怕自己会疯掉。2010年,父亲离世的那个夜晚,我竟做了难以启齿的事情,才沉沉睡去,也许,只有这些轻盈的战栗,能够缓解我内心的孤独、恐慌。
成长像是流水作业。我离开了平通,到江油读高中,很少回家。每次回去,我都觉得自己成了半生不熟的客人。母亲总爱在我的耳边抱怨哪家哪家把我们的地占了,哪个哪个把我们的梅子树偷了,我不吭一声,装作漠不关心。这个昔日熟悉的村庄是如此的陌生,我发现自己根本没有参合的余地。一个容易被幻想带走的人,情绪往往也是反复无常的,我对于更远的事物总是表现得蠢蠢欲动。人在外面,整个的魂却留给了出生地,不是不愿交出,而是根本无法超越它巨大的阻力。有时候自己也会觉得不可思议,即使肉体腐烂成了灰烬,我们也只永远的属于故土。
故土,苍劲、辽阔、深邃背后隐藏的很可能是一个民族、一个家园独有的风韵、悲苦,我们平凡地活着,也仿佛只是验证了它的某些心绪。而所谓的乡愁也很可能仅仅是一个充满寓意的假象,不是吗,它总是在我们的内心寻求归宿,我们的关系并非隶属,而是彼此依存,像屋檐上的瓦片,举起了偌大的苍穹。
刘家院子还是刘家院子的味道,对岸是李家院,那棵皂荚有多大年纪了,谁也不清楚,远远望去,足有半个山高。在老家,还有朱家湾、林家坝好几个以姓氏命名的村寨,之所以提及它们的名字,完全是兴之所至,我不了解这些名字的来历,回忆被扯碎了,我们失去了回望的可能,那些用了数百年才丰满起来的家族记忆,居然在时间的声音里永远走失了。
“5·12”地震当天,平通的一个村庄被活生生的掩埋了,几十个鲜活的生命瞬间被涂成了空白。每次经过那里,我都会情不自禁地去想象他们,肝肠寸断。幸存下来的人还要继续奔忙,直到自己也被前仆后继的时光淹没,成为泥土的陪葬。
岁月终于把一个空灵的少年变粗糙了。青春的车铃渐行渐远,当我再次用一种陌生的眼光打量自己,打量过往的时候,恍若隔世,爱恨情仇都不再是我一个人的,我无权放纵自己,越来越多的孤独包围着曾经那颗敏锐而又肆无忌惮的心。不再为小小的伤害而黯然神伤,也不再为那些得失而阴晴不定,一切都变得简单,辽阔,不着边际,也许只有像苦麻菜和蒲公英那样卑微地活着,坚持自己,就能圆满。
一个有罪的人真该死,等我转身的时候,才发现自己是那么庸俗、泥泞,很多事情,我找不到地方道歉,来不及修正,要是可以挖一个坑把它们永远的封藏该有多好?一个准备用大海去洗心革面的人,多么希望自己的身体还是平通河原来那样的干净、清澈见底,怎么可能。唯一值得安慰的就是我还懂得何为羞耻、尊严和诚实,我从来没有因为某些打击而否认过它们的价值,浑浊而坚定,我始终相信它们比汹涌的性爱更加美好,可以超越虚无,而且不费吹灰之力。
——我是谁?其实我早就认识他了,当乌鸦在树上练习,当所有的面孔都在努力翻新自己的物质面孔的时候,他选择了写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