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高职法律专业教学改革

2023-01-08 11:47
智库时代 2022年29期
关键词:法律职业高职

王 鹏

(河北政法职业学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政法大学考察时指出,法学学科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处理好知识教学和实践教学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的要求既高瞻远瞩又紧贴实际,这是每一名法律专业教师的重任和使命,法律专业教师既要搞好理论研究,又要积极与一线法律工作者沟通交流,要将优秀的教育教学资源引入学校,做到理论与实践的结合。通过提升教学质量、改革课程设置、更新教学内容和改进教学方式等多种途径实现高职法律专业的教学改革,达到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律人才的目标。

一、高职法律专业教学的现状分析

(一)人才培养目标滞后

人才培养目标在社会不同发展阶段具有不同的特点。高职法律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更要与时俱进,紧跟时代发展的步伐,甚至要有一定的前沿性。在全面依法治国的总体目标下,教育部制定的本科法学类专业人才培养目标是“熟悉和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1]。高职法律专业可以参照执行,但是在实际教学中还是侧重于理论教学,忽视学生法律技能和法律素养的培养。实践教学仍然停留在参加过模拟开庭和进行过短期实习的阶段,学生解决法律实际问题的能力较弱,已不能适应我国社会发展的需要。

(二)教学方法枯燥单一

目前,法律课教学基本上都是一本教案、一个课件,案例导入,引出知识点,课堂知识点讲解,得出结论。教师照本宣科,学生要么仰望星空,要么昏昏欲睡,课堂缺乏活力。如果本节课教学内容没有找到适合的案例,就变成了纯粹的理论教学,学生根本听不进去,很难调动课堂气氛,更缺少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培养。加上法律专业本身比较枯燥,如果前期基础未打好,就算学生想与教师进行沟通互动,也不知道问什么,时间长了学生就会出现厌学情绪。而且学生个体的存在差异性,知识的理解能力接受能力也不一样,导致教学效果下降。

(三)教学质量参差不齐

要想上好一门法律课,不仅要拥有深厚的法学知识,而且要能够将深奥的理论知识浅出易懂的表达出来,让学生能听懂能理解。同时,需要具备法律实务相关经验和实践能力。但实际上法律专业教师常常被其他事务性工作干扰,不能专心备课、上课。个别非法律专业教师为了完成工作量,来上法律课,按照其他文科专业的教学方法进行理论灌输,学生上课记笔记,考前背笔记。教师也不能很好地驾驭援引的案例,对于学生突然提出的问题,模糊解释,甚至是主观解释,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四)课程设置不合理

法律专业课程设置没有严格按照人才培养目标进行,而是根据现有师资的情况来开设课程,课时量按教师的教学任务需求来调整,课程的增加、取消有一定的随意性。学生不能进行系统法律知识的学习,法律专业课之间衔接不够紧密,缺乏逻辑联系,学生难以形成完整的法律知识体系,严重背离了法律专业教育的宗旨。

(五)理论与实践脱节

法律本身属于应用型专业,一是近几年我国法治建设快速发展,法律法规更新很快,如果教师教学中没有及时更正补充,那么学生走上社会之后,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有限;二是由于近些年高校扩招,相配套的软件硬件设施跟不上,实践教学、模拟开庭流于形式;三是学生很少进行法律方面的社会实践活动,基本是12·4宪法宣传日或者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法治宣传活动,而且只是部分学生参与。

(六)学情分析

俄国著名作家列夫·尼古拉耶维奇·托尔斯泰说过:“理想是指路明星,没有理想,就没有坚定的方向,没有方向,就没有真正的生活。”目前,高职法律专业学生的情况:一是学生基础普遍较差,在学业上存在畏难情绪,大部分同学没有形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容易自暴自弃,从而失去了学习的信心和动力;二是学生对专业发展前景感到困惑,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迷惘,觉得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遥不可及;三是学生学业负担较轻,而且缺乏自我控制能力,不太适应大学的学习生活;四是部分学生整天沉迷于刷抖音、小红书,缺少学习的自觉性, 对法律专业知识缺乏探索精神。学习上遇到问题就查手机,自己根本不去思考。

二、高职法律教学改革的措施

2018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普通高等学校法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2020年11月,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正式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这都为法律专业制定人才培养计划提供了依据,指明了方向,适应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需要,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掌握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习近平法治思想,具有法治理念与法律信仰,掌握法律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具备良好的法律思维与法律实践能力,具有社会正义感与团队协作精神,拥有创新意识和较强的创新能力,达到较高的英语水平,能在政府部门、律师事务所、企事业组织、社会团体等从事法律工作,特别是能在国家立法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司法行政机关、仲裁机构、法律服务机构和涉外活动从事法律工作的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治人才。围绕这个目标教学改革具体措施如下:

(一)职业规划细致明确

教师应首先要让学生明确大学不是学习的终点,而是步入社会的起点。大部分学生对高职教育的特点缺乏清晰的认知,对自己的专业发展前景不了解,对自己的职业定位不准,对自己的未来充满困惑。所以学生一入学就要对做好中国特色生涯教育,并且教师在教学活动中要不断深化职业教育的观念,让学生真正了解专业,增强专业认同感,最终爱上专业,帮助学生及时调整好心态,正确认识高职教育的特点和法律专业的优势,尤其是2018年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改革以后,只有法学专业的全日制本科生才有资格报考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非法学专业、非全日制学生没有报考资格了。可以说竞争压力相对小了。现在,我国法律人才需求很大,就业面广:人大、政府、审计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公证仲裁、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援助、执业律师、法律顾问、公司法务等等。而且法律本身属于文科理解记忆的内容比较多,比其他专业接本难度小,成功率高。以此激发学生主动学习的动力。教师可帮助学生制定阶段性成长目标[2]。短期目标,让学生完成课程学习取得学分;中期目标,顺利毕业接本;长期目标通过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成为职业法律人。在帮助学生制定清晰的阶段性目标的同时,教师要及时关注,全程进行指导,让学生有可操作性。一开始制定简单的目标让学生稍做努力就能实现,取得成就感,从而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教师要对学生不断的鼓励引导,确立新目标,给他们前进动力,类似“跳一跳,摘桃子”形成良性循环,保证顺利毕业,接上本科,备战全国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把学生的潜能逐步发挥出来,取得更好的成绩,实现更高的目标。

(二)培养学生职业素养

著名法学家史尚宽认为“法学修养虽为切要,而品格修养尤为重要。”“法律人要尊重法律、信仰法律,而不是把法律作为简单的谋生工具。培养学生对法律的信仰,对公平正义的追求,最基本的要求是学生自身要具备法制观念,有更高的道德情操。”[3]。如果一个职业法律人,没有相应的职业素养,会造成危害性的后果,建议开设《法律职业伦理》《法律职业道德》等职业素养课程,让学生了解法律人在职业活动中应当承担的职业责任、遵守的职业纪律。培养学生社会责任、法律信仰、高尚情操和职业道德,让学生知道作为法官、检察官、律师等不同职业在职业伦理上的不同要求、承担的不同使命,培养学生在今后执业中坚持原则秉公执法的优良品格。

(三)改进提升教学方法

(1)教师上课可以采用“翻转课堂”的形式,做好教学设计,学生课前自主学习知识,课上教师通过组织学生“角色扮演”“分组讨论”“辩论”“头脑风暴”等方式,走下讲堂与学生互动、也可以指导学生与学生之间开展互动,答疑解惑、合作探究、完成教学任务,提升教学质量。

(2)改进案例教学法,哈佛大学法学院院长郎代尔曾说过:“有效地掌握法律原理的最快、最好的途径之一是学习那些包含有这些原理的案例”[4]。教师可以根据法律专业特点,选取典型案例或者选取《今日说法》等栏目中播出的相关案例,既具有时效性,又具有深度和影响力,吸引学生的学习兴趣,在对案件分析过程中,教师和学生之间可以根据自己的观点展开充分的交流,对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法律原理进行深入思考与探究,能够正确理解法律规范和法律条文,提升教学效果。

(3)搭建“互联网+”教学实训平台,充分发挥网络优势[5],学生可以在MOOC学院、法律专业教学资源库中选择适合的教学资源进行网上学习;可以利用“大数据”资源丰富的特点,对法条进行理解吸收,对案件进行分析研讨,如从最高人民法院官网、高级人民法院官网、两高法律资讯公众号等平台查找相关案例。经费充足的院校可以引进虚拟仿真实训平台,通过网络VR技术实现3D仿真教学,让学生在虚拟的案例场景和审判场景中扮演不同角色,进行案件的“审理”。

(4)探索开展创新团队协作的法律模块化教学[6]。探索以学生为中心,德技兼修的育人模式,实现思想道德教育与法律职业技能培养的有效统一。以知识、能力和素养为教学模块内容,采用互动教学方式,对学生的法律知识、业务能力和法律素养进行综合培养。三个教学模块之间进行合理转换、有效衔接融会贯通,从而实现法律专业学生综合素质的培养。

(5)强调过程化考核,课程学习效果不能只看最后的期末试卷,“平时不学习,考前背背题,一不小心拿了奖学金”,这种现象有失教育公平,要实行过程化考核,教师依托职教云、超星等学习平台,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教学模式,对学生的“课前预习、出勤、教学互动参与度、课堂纪律、学习成果”等情况进行记录,涵盖课程学习的整个环节,并分别确定相应分数,以此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自觉性、主动性。

(四)强化法律实践教学

法学是实践性很强的学科,法学教育要强化法律实践教学。因此学校在注重改进课堂教学效果的同时,更要注重实践教学。学校要加大支持力度,形成校内法律专业辩论赛、法律诊所、模拟开庭;校外观摩庭审、法律援助、专业实习的系统实践教学体系。学校、教师充分创造条件,积极联系与基层法院、律师事务所达成校行(企)长期合作协议,广泛建立校外实习实训基地[7]。同时,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办法,让法律专业教师与法务实务工作者多沟通交流开拓思路明确目标,推进法律专业课程建设,提高人才培养水平。可以聘请法官、检察官、律师担任实训课教师,提升学生的法律思维、实践技能,填补理论与实务上的空白。同时,也能够从实务角度反思法律专业课程设置是否合理,是否有利于培养满足市场需求的法律人才提供有益的思考。

(五)适当调整课程体系

按照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律人才培养目标,对高职期间课程体系做出调整,确定各阶段学习的主要内容,第一学期开设公共基础课,第二学期开设专业核心必修课,第三学期进行校外实习,第四学期开设专业骨干课;第五、第六学期开设专业技能训练课、专业选修课,同时开设接本衔接课,形成毕业、接本、法考的良性循环。

(六)引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

每年12月4日宪法宣传日和暑期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学校都会组织开展法律专业师生进行普法宣传、法律援助等活动。今后可以将法律服务活动常态化,利用节假日,由法律专业教师带领法律服务志愿者走进社区、走进公园、走进企业,开展法律宣传,法律援助,提高参与度,扩大覆盖面,使学生了解社会,提高实践能力。

(七)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首先,教师需要更新教学理念,教案不能一成不变;第二,鼓励法律专业教师考取法考,提高“双师”型队伍比例;第三,鼓励教师考研读博,提升理论水平;第四,及时组织专业培训,更新修定教学内容;第五,鼓励教师到法律实践部门挂职锻炼,提高实践能力;第六,加强教学方法学习,掌握先进教学手段,提高课堂的吸引力;第七,提升教学科研能力,并能将科研成果转化为教学内容。

总之,法治人才培养上不去,法治领域不能人才辈出,全面依法治国就不可能做好。因此,法律专业教师重任在肩,既要做好理论教学,更要加大实践教学力度,培养复合型、应用型、创新型法律人才,满足社会需求,保证依法治国战略的顺利推进。坚持“立德树人”“德法兼修”[8],做好职业生涯规划,养成职业素养,更好地帮助学生成材,扭转目前法律专业教学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完善课程结构,创新教学方法,提升教学质量,努力搭建“法律+”“互联网+”的全新教学模式,培养高素质法律专业应用型人才,以适应时代发展需要,保障法治国家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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