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党组书记、厅长 陈龙
2021年,全省自然资源系统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开启省域空间治理现代化新征程,数字化改革有新进展、资源保护有新举措、要素保障有新成效,年度目标任务全面完成,以实实在在的成绩献礼建党百年,为全省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提供了坚实的自然资源要素保障。2022年,省自然资源厅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坚持党建引领,着力抓改革、促发展、重保护、强队伍,加快推动省域国土空间治理取得突破性进展、标志性成果,为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提供更加坚实的保障,把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体现到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
一、第一要务抓保障,实施自然资源“一强双优”行动。“稳字当头,稳中求进”,是2022年经济工作的主基调。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将自然资源列入“5+4”稳进提质政策体系,作为“四张要素清单”之一。自然资源部门要全力实施“强保障、优配置、优服务”专项行动,助力扩大有效投资,推动经济平稳健康发展。一是强保障,科学引导重大项目落地。在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上精准科学安排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空间规模、布局和时序。坚持要素跟着项目走,及早下达2022年用地规划、计划指标,确保省以上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计划指标4.5万亩,奖励省重大产业项目用地1.5万亩。加大对山区26县用地支持力度,允许示范类制造业项目预支用地指标,支持山区26县标志性公共设施建设。撬动重大项目在围填海历史遗留问题区域内落地。二是优配置,全面促进节约集约利用自然资源。更大力度供应产业用地,精准有序供应住宅用地,2022年全省供应国有建设用地40万亩以上。严格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加强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利用,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5万亩,盘活存量建设用地15万亩。加快推进“3+X”模式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版。出台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的指导意见,出台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政策。三是优服务,持续提升自然资源审批效能。深化规划用地“多审合一、多证合一、多测合一”改革,允许重大项目报批容缺受理。提升企业不动产登记服务,简化采矿权抵押备案事项,降低企业资金成本。建立厅领导联系重大项目制度,开展2022年重大项目用地报批集中攻坚服务指导。
二、重中之重抓数改,加快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建设。2022年是我省推进数字化改革全面贯通、集成突破、集中展示之年。自然资源部门将紧紧抓住数字变革的重大历史机遇,围绕“精准分析、整体优化、高效利用、依法保护、科学治理”总体思路,加快推进省域空间治理数字化平台2.0建设,打造省域空间治理最完整的“数据湖”、最精准的“仪表盘”、最畅通的“治理链”。一是迭代平台功能架构。在“一库一图一箱X场景”的总体框架基础上,编制实施平台建设方案,加快完善“1+3+3”功能架构,基本建成空间大脑总体框架,同步迭代“1+11+N”(即省、市、试点地区)平台体系,实现平台横向协同、纵向贯通。二是建设三大集成中心。建设空间数据汇集中心,完善数据需求、归集、共享、治理四张清单,带有空间属性的标准化数据占比提升到50%以上。建设空间研究分析中心,迭代一批好用实用工具,新建一批评价推演工具,提供标准化接口服务,提高工具复用率。建设空间场景应用中心,制定空间场景接入标准和融合规范,加快形成“场景长在平台、治理就在平台”的多跨协同机制。三是建设三大业务模块。建设空间规划编制管理模块,将跨区域(流域)类、交通类、水利类、生态保护与修复类等11大类省级空间类专项规划纳入规划 “一张图”管理。建设空间项目审批监管模块,促进要素精准配置,提高协同审批效率。建设空间保护与安全监管模块,提升对粮食安全、生态安全以及防灾减灾的空间响应能力。
三、严而又严抓保护,全面推行 “田长制”。耕地保护是“国之大者”,是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根基。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依法严格保护耕地的一系列重要批示指示要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以“田长制”为抓手,切实采取“长牙齿”的硬措施,进一步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一是制度化刚性管地。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耕地保护责任制度,强化耕地保护年度考核、党委巡视巡察、离任审计责任内容。建立省、市、县、乡、村五级耕地保护“田长制”,落实强化党政同责机制。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制度,严格落实耕地质量管理制度,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加大耕地保护的投入资金。二是数字化精准管地。开发 “天巡地查”“耕地智保”应用场景,引入浙江铁塔等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市、县、乡各级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的数量质量等指标精准管理,实时动态监管,实现违法违规占用耕地行为、耕地变化“早发现、早制止、早处置”。三是协同化高效管地。开展耕地保护专项执法督察活动,落实业主依法用地责任,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占用耕地和破坏耕地行为。实施“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工程,加快推进“3+X”模式的全域土地综合整治2.0版。大力开展耕地保护宣传活动,发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群众保护耕地的积极作用。
四、系统重塑抓制度,深化国土空间治理改革。自然资源支撑各行各业,国土空间治理牵一发动全身。我省人多地少,资源环境约束越来越紧。传统的自然资源管理理念和模式已难以为继,必须强化节约优先和生态观念,系统重塑省域空间治理体制机制,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一是深化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国土“三调”成果共享应用,健全“基础调查+变更调查+专项调查”的“多调融合”机制。全面完成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清查,稳妥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权委托代理机制试点工作。全层级全类型推进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二是深化“多规合一”改革。统筹划定“三区三线”,加快编制各级国土空间规划。制定《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推进《浙江省国土空间专项规划管理办法》出台实施,建立重点领域专项规划目录,并纳入同级“一张图”系统。开展村庄规划编制“两覆盖两提升”行动。研究制定《浙江省国土空间详细规划编制办法》,探索将城乡景观风貌控制和引导要求列入规划条件。三是深化生态保护修复机制改革。全面完成钱塘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工程试点,加快实施瓯江源头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工程,推进省级“蓝色海湾”整治行动。研究制定我省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的实施意见,建立规范标准流程,创新政策激励路径。印发《浙江省绿色矿山管理办法》,加快推进绿色矿山质量再提升三年行动。加强生态系统碳汇基础研究、计量核算体系建设,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海系统治理,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五、全力以赴抓安全,切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2022年大事要事多,更要注重防治风险隐患。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将防风险保安全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从严从实从细识别、防范自然资源领域风险,切实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一是高质量完成地质灾害整体智治三年行动。全面完成78个有防治任务县(市、区)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和150个地质灾害高、中易发区乡镇风险调查评价,新建700处专群结合监测预警实验点,完成50处地质灾害综合治理项目。推进“地灾智治”应用迭代更新和全省贯通。加快推进地质灾害风险管理试点工作,打造具有浙江辨识度的地质灾害风险管控成果。二是加强城市运行地质风险防控。指导杭州、宁波等重点城市做好城市地质安全风险识别、风险区划和监测预警试点,推进城市重点区域三维地质结构模型构建,全面完成全省城市地质风险“一张图”编制。实施地下水监测工程,加强地下水、地面沉降监测网络建设。三是强化海洋灾害防御。开展“海洋灾害智治”场景建设与应用,实现全省海域网格化定时定量预报,海洋灾害预警报网格精细度提高到5公里,24小时灾害预警报准确率82%以上。全面完成全省海洋灾害风险普查和乡镇级警戒潮位核定,形成海洋灾害风险一张图、警戒潮位一张表。开展海堤、养殖区等重点海洋灾害承灾体风险预警试点,提高预警的针对性。四是切实做好行业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建立健全制度、项目、风险、权利、责任清单,建设多跨合一的地勘安全管理系统。组织实施信访工作“双清零一创建”专项行动,加强初信初访源头防控。扎实做好常态化和关键节点安全管理和信访保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