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董扣艳
内容提要 元宇宙是人类关于未来智能社会形态的技术想象,标志着人类社会的数字生产力水平发展到更加高级阶段。当前,社会各界关于元宇宙发展前景的认识主要包括技术空想论、技术中介论、技术统治论等,体现出对数字化社会发展前景的担忧。基于技术与社会之间的矛盾冲突与互动共进关系,元宇宙的智能技术架构将深度改写人与世界、人与社会、人与信息、人与自我的关系,既可以促进人类解放,也可能使人困于技术囚笼之中。面向未来,元宇宙及其智能技术架构治理的关键在于,尽快确立起一种对人类未来负责的责任伦理,推进数字技术“负责任创新”,避免技术对人作恶,捍卫人的独特性和主体性地位,确保未来智能社会的一切技术创新始终朝着有利于人类安全和解放的方向发展。
元宇宙是人类社会的数字生产力水平发展到更加高级阶段的产物,表征着人类社会将产生新的数字文明。作为一种对数字化未来的技术畅想,元宇宙是否会成为人人向往的数字乌托邦尚未可知,但人类社会的数字化发展已是势在必行。回溯人类社会发展史,技术革新和社会发展存在密切关联。人类历史发展的背后都是以新技术为驱动力的工具革新在起作用,同时,新技术与原有社会生产关系之间的冲突也给社会发展带来了负面效应。在元宇宙所塑造的智能社会里,高度发达的数字智能技术与社会生活双向互构,深度改写了人与世界、人与社会、人与信息、人与自我的关系。为了使元宇宙在“技术向善”和造福人类的轨道上发展,需要在技术哲学层面对它的技术逻辑进行前瞻性反思与建设性批判,进一步思考人与数字智能技术的关系,探究数字智能技术如何更好地造福人类,人类如何负责任地开发和应用数字智能技术,促进人类社会有序迈向数字化未来。
人类对于数字技术的关注和想象经历了一个相当漫长的过程。早在二十世纪中叶,人们最初探索信息科学时就展现出对技术社会的美好愿景。信息论的奠基人香农首次提出理解技术社会的基础概念——信息,将信息的本质概括为“能够减少或消除‘不确定性’的东西”①。但实际上,由于互联网迅猛发展所带来的信息爆炸使人们被卷入杂乱无绪的信息洪流之中,人们无时无刻不在承受着信息过载的焦虑。网络信息生产具有便捷性,却也加剧了多源信息的冲突,极大提升了信息的不确定性。上世纪九十年代,数字乌托邦主义者对计算机网络亦表现出技术乐观主义态度。尼葛洛庞蒂的著作《数字化生存》以新自由主义为基调,畅想了未来人类在虚拟空间中生存的景象,成为数字化未来的启示录。吊诡的是,互联网的技术赋权并没有给人们带来一个更加平权、自由和民主的理想世界,个体试图通过网络虚拟空间摆脱现实社会种种秩序规制的愿望也化为泡影。
进入二十一世纪,人类生活与数字技术前所未有地紧密结合。互联网广泛普及,成为一种技术“座驾”内嵌于人们的社会生活②。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革命兴起,大数据、AI(人工智能)、VR(虚拟现实)、AR(增强现实)、MR(混合现实)、XR(扩展现实)、ER(拟真现实)、BCI(脑机接口)、物联网、区块链等新一代数字技术正在与移动互联网融合,推动人类社会向智能社会形态转型。在此背景下,“赛博”一词的内涵发生嬗变。它延续了传统数字技术对信息控制的想象和对技术赋权的期待,将人们对数字化未来的关注从网络虚拟空间转移到虚拟和现实相互交织的数字化生存空间之中,重新设想了一种虚实平行的新的数字乌托邦形态。2021年,世界第一社交媒体巨头Facebook正式改名为Meta,计划转型为元宇宙公司。它的发展愿景是构建虚实平行的超级数字场景,“建立一个沉浸式的、有形的元宇宙所需的基础硬件和软件”。③这个超级数字场景是“赛博空间与现实空间日益结合为整体性的CPS(赛博—物理—社会)空间”④,决定了未来世界将是虚拟和现实高度融合的智能社会形态。
元宇宙是一个未来时态的社会形态叙事,承载了人们关于数字化未来的最新想象。通过对元宇宙所描绘的智能社会图景展开讨论,人们进一步思考人类未来社会在新一代数字技术影响下将会发生哪些变化,并重新认识人、技术与世界的关系。一段时间以来,由Facebook 更名所引发的“元宇宙热”现象体现了人们对数字化未来的关注。由于相关技术的开发和应用仍存在很多未知性风险,社会各界关于元宇宙的态度褒贬不一。人们对于元宇宙是否可行、元宇宙应用在社会能否实现等问题均有较大争议,体现出对数字技术驱动下元宇宙发展前景的忧虑。整体而言,当前人们关于元宇宙发展前景的认识主要包括以下三种态度。
第一,技术空想论。该观点源于科幻文学和影视作品中对于未来生活世界的技术想象,认为元宇宙仅是艺术创作过程中的技术想象,在现实生活中无法实现。上世纪末,科幻作家斯蒂芬森在小说《雪崩》中首次提出“元宇宙”(Metaverse)一词,“在一个由电脑生成的世界里:电脑将这片天地描绘在他的目镜上,将声音送入他的耳机中”⑤。他将元宇宙设定为一个和现实世界相互平行但又密切联系的虚拟实境。人们借助于Avatar(数字替身)生活,“数字人”成为人的全新存在形态。好莱坞电影《阿凡达》以具象化的方式呈现了Avatar 概念,在我国引发了一场关于“数字替身是否可以实现”的社会大讨论。斯皮尔伯格在他导演的电影《头号玩家》中塑造了一个名为“绿洲”的虚拟实境,实质上也是对元宇宙的一种具象化展现。这些影视作品所呈现的技术想象,也随着人类社会的数字生产力水平提升而不断更新和完善。同时,元宇宙所具备的深度沉浸式体验,以及通过Avatar 进行社会交往所带来的数字身份被盗用、数字身份认同等问题,在上述影片的文本叙事中也有体现。尽管如此,仍有不少人认为,斯蒂芬森和斯皮尔伯格塑造的元宇宙要求具备高度发达的数字生产力水平,而这一数字生产力水平短期内无法实现,因此元宇宙只能是一种技术空想。
第二,技术中介论。该观点主要来源于技术现象学的解释路径,认为元宇宙中的多种数字技术不仅仅是一种功能性工具,更是调节人与世界关系的中介。美国技术哲学家伊德将人和技术的关系概括为四种类型:具身关系、解释关系、它异关系和背景关系。⑥具身关系认为技术是人类身体的延伸。技术本身具有自我隐蔽的特点,在它作为手段发挥作用时通常是不被认识到的。人们在使用VR 眼镜观察外部世界时,没有觉察到VR 眼镜“本身”的存在,但它却被融入人类的身体经验,影响着人类对外部世界的认识。解释关系认为人类通过“解读”数据来认识外部世界。比如,医疗元宇宙以医疗数据为基础建立起人与客观世界的联系,使用者不是直接从中感知身体健康状况的知觉经验,而是获取到有待诠释的医疗数据。通过“解读”医疗数据,人们可以获得自身健康状况的知觉意义。它异关系将人类和技术视为对立面。技术具有自主性,成为与人类相对的“他者”。元宇宙的人工智能以指数级的速度迭代升级,远超人类智能,对人类构成威胁。背景关系认为技术是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人们经常使用却又经常忘记其存在的技术物与社会生活融为一体,成为人类生活的宏观背景。在未来的元宇宙中,AI、VR、AR、MR、XR、ER、BCI 等技术充斥在人类生活的方方面面。
第三,技术统治论。该观点源自牛顿的机械决定论传统,“科学技术是万能的” 这一思想导致了技术滥用,由此产生了技术统治之下的各种危机。当前,产业界关于元宇宙技术设想的第一个重要特征是用户生成内容(UGC)。技术设计者认为,用户在超级数字场景中生成信息内容的实践是持续性的。数据成为元宇宙中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人造资源。值得警惕的是,尽管UGC 源源不断地产生数据,但这些数据反过来却记录“数据足迹”,导致人类成为被追踪、观测和分析的对象。正如库普曼提出的“我们的数据就是我们之所是的一部分”⑦那般,移动社交媒体、智能手机、可穿戴设备等数字化技术和设备将记录下人的一切行为数据,使人们在线上和线下的行为被一览无余。法国哲学家福柯提出“全景敞视主义”观点,认为“有上千只眼睛分布在各处,流动的注意力总是保持着警觉,有一个庞大的等级网络。”⑧现代人正身处在“监禁的社会” 之中,尽管个体可以自由地在社会中行走,但实际上每个人都在被一种不可见的权力规训着。个体成为了“透明人”,他们的身份、财富等隐私数据可以轻易地被记录甚至被窃取。产业界关于元宇宙技术设想的第二个重要特征是超现实。在元宇宙的超级数字场景中,超现实的信息和意象生产将给人们带来深度沉浸式体验。人类借助智能感知设备与虚拟环境中的物体发生交互作用,从中获得等同于亲临真实环境的感觉。届时,在高度发达的数字生产力水平驱动下,人工智能的水平将更加成熟。或许,库兹韦尔所预言的技术“奇点”即将来临。⑨一旦人工智能超越人类智能,变得比人类更加聪明,那么,人工智能将会对人类友好抑或是损害人类福祉? 是否会像科幻影片里所呈现的那样反叛、奴役甚至最终消灭人类?对于上述问题的忧虑体现出人们在期待数字化未来的同时也担心技术统治将带来危机。
总之,社会各界关于元宇宙发展前景的争议呈现出人们对于数字化未来的技术想象。不难想象,在高度发达的数字生产力水平支持和推动下,元宇宙将给人类社会生活带来巨大变革。尽管它仍是一个关于未来社会形态的叙事,但我们可以从唯物史观关于技术革新和社会发展的辩证关系中把握它的发展规律。
在人类社会变迁的过程中,存在着一种客观的物质技术架构,影响并推动着人类社会发展。从古至今,物质技术架构总体上经历了几次转变,即从传统的农业技术架构、工业技术架构再到当下的信息技术架构的转变。不同的技术架构决定了人类社会交往和行为方式的差异,影响着人类理解社会的观念和态度。如何理解技术在人类历史中扮演的角色? 如何理解人类一直不断改进和革新技术的动机?纵览人类文明史,每一次重大技术革新都带来了社会文明演进。新技术在革新社会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同时,也冲击了既有的社会秩序。在这个意义上,技术与社会存在着辩证关系,二者既有矛盾冲突,亦有互动共进。
人类的文明史始终与工具存在密切关联。德国哲学家卡普指出,“如果人类的历史可以被精确地进行研究的话,那么它从头到尾就是改善工具的历史。”⑩在人类文明演进的过程中,工具一直扮演着极度重要的角色。可以说,技术的进化史在某种意义上就是一部人类文明的更替史和演进史。马克思认为科学技术是推动历史发展的火车头,在人类历史发展的背后,由技术进步所推动的工具革新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主张在具体的历史条件下看待技术问题,认为任何历史条件都可以还原成技术条件。他在解释社会革命的起因时就以工具为分析视角,指出社会革命在根本上是由工具革新产生的社会效应。“火药、指南针、印刷术——这是预告资产阶级社会到来的三大发明。火药把骑士阶层炸得粉碎,指南针打开了世界市场并建立了殖民地,而印刷术则变成新教的工具,总的来说变成科学复兴的手段,变成对精神发展创造必要前提的最强大的杠杆。”⑪随着马鞍、挽具、马镫等工具出现,就产生了骑士阶层。骑士阶层是封建制度的坚定拥护者,而火药技术却把这个阶层粉碎了。火药技术是封建制度的掘墓人,也是推动社会制度进步的重要力量。工具革新必然会带来社会革新,新的技术将创造新的历史。马克思将生产工具的制造和使用作为划分人类社会不同发展阶段的标志,在不同历史时期,人类社会对改造自然的需求不同,也就产生了不同的技术。“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⑫,“从手工场向工厂过渡,标志着技术的根本变革。这一变革推翻了几百年积累起来的工匠手艺。”⑬在社会生活中,一项起主导作用的重大技术革新必将带来相应的社会制度改变。技术不是独立于社会之外而存在,它的发展主要取决于人类社会在不同历史时期对改造自然的需求,推动人类历史不断向更加高级阶段过渡。
人类依靠技术革新带来的工具改进,不断加深对自然的认知和改造,并在此过程中创造出辉煌绚烂的文明形态。纵览整个人类的技术史,大致经历了前工业社会、工业社会和后工业社会三个阶段。⑭在前工业社会,传统的农业文明主要依靠人力来改造自然,机械尚处于萌芽阶段。人们还意识不到技术的重要性,并且当时的技术水平也不足以使人们产生解放双手开展劳动的想象。到了工业社会,蒸汽机的发明和应用引发了第一次工业革命,人类历史正式进入工业文明时代。蒸汽机促进了手工业工具的机械化,在棉纺织业的带动下,毛纺、麻纺、丝织以及造纸、印刷等轻工业部门逐渐从工厂手工业向机器大工业过渡。发电机的发明引发了第二次工业革命,推动人类历史向工业文明的更高阶段演进。电力被广泛地应用到社会生活中,极大地改变了社会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各种新技术、新发明层出不穷,并且同工业生产紧密地结合起来。科学技术在推动生产力发展方面所起到的作用更加重要,其规模也更加广泛,已超过一国范围而波及全球。资本主义逐步确立起对世界的统治,帝国主义国家之间争夺市场经济和世界霸权的斗争更加激烈。世界日趋成为一个整体,人们的活动范围扩大,加强了不同国家文明之间的交流。进入后工业社会,信息科学与技术得到充分发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迅猛,人类社会开启了信息文明时代。在这一阶段,技术以知识为最高表现形式,对人类社会产生更加深刻的影响。知识成为稀缺资源,是驱动社会创新和指导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随着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到来,信息、生物、新材料以及新能源等重大颠覆性技术创新创造了新的产业形态。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和智能制造技术的融合程度更深,为人类社会的数字生产力变革和新的数字文明发展提供了相对成熟的技术条件。
在未来,元宇宙所表征的智能社会形态即是人类社会数字生产力发展到高度发达水平的产物,也是人类社会数字文明发展到更加高级阶段的标志。到那时,元宇宙将是信息技术、数字技术、仿真技术和大数据技术等多种智能技术的聚合体,这些技术彼此嵌套在一起,形成超级强大的智能技术架构,推动并制约着人类发展。智能技术架构将成为继农业技术架构、工业技术架构、信息技术架构之后,人类社会所存在的客观物质技术架构的基本形态。
当然,技术革新在带来社会进步的过程中也会产生一系列矛盾冲突。其中,最显著的一个问题就是既定社会秩序框架及其规范不适应新技术的发展要求。马克思和恩格斯基于唯物史观提出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二元划分,并阐明了二者之间的关系。社会存在是第一性的东西,而社会意识则是第二性的东西。归根结底,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人们的意识,随着人们的生活条件、人们的社会关系、人们的社会存在的改变而改变”⑮。尽管如此,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的变化并不总是完全同步的。这种不完全同步的特征主要表现为两种情况:一是超前性,即社会意识有时可能会超前于社会存在的变化。人类关于数字化未来的无限畅想成为推动社会技术革新和人类数字文明变革的先导,对现有的社会存在产生巨大影响。这些都是社会意识能动作用的彰显,也是社会意识与社会存在并不总是同步的一个表现。二是滞后性,即社会意识有时可能会滞后于社会存在的变化。每一次技术革新都会带来社会意识的变化,诸如道德、法律等社会秩序和规范都会作出相应调整。但是,相较于数字技术的创新发展速度,社会秩序和规范的变化通常较为迟钝,并且它的变化和完善程度总是落后于技术发展要求。
技术与社会之间是矛盾冲突和互动共进的关系,它们彼此之间总是保持着必要的、适度的张力。不难想见,在人类社会朝着数字化未来迈进的过程中,传统社会秩序和规范的适用性问题将变得越来越突出,关于元宇宙的社会秩序建构在一定程度上存在着“伦理反射弧”⑯,相关法律和伦理道德规范的更新速度会比技术革新更慢一些。一些法律规定、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可能会失效,甚至在某些领域出现价值规范的真空。反过来,这也将倒逼人类开展更加深刻的技术伦理省思,修正已有的社会秩序和规范,进一步建构起适应未来元宇宙时代智能技术架构的社会秩序和规范体系。不过,社会秩序和规范体系的调整和完善是一个相对缓慢的过程,人们很难在一瞬间就接受某项价值规范的改变。面对未来一系列重大数字技术革新所带来的价值失序挑战,人类无法运用现有的社会秩序和规范加以应对,但也只能在具体的技术实践中逐渐构建起相应的伦理反射弧,不断完善各项刚性和柔性规范。审视未来元宇宙的发展前景,人类应摒弃盲目乐观或过度悲观态度,既要对元宇宙的智能技术架构可能带来的社会副作用、伦理冲突保持必要的警醒,也要为这项有争议的技术革新保留适度空间。
技术乌托邦主义关于技术以及数字化未来的想象总是美好的,憧憬着数字技术能够促进实现人类解放,给人类社会形态重塑和数字文明变迁带来光明前景。但是,技术的发展并不总是完全在人类所预想的轨道上运行。法国社会学家埃吕尔认为,技术能够独立于社会干预而自我决定,并以技术的自主性为中心对技术展开反思和批判。在他看来,技术在社会实践中的参与度越高,人的自主性就越少。“现代技术已经形成了复杂的‘技术系统’,它按照自身规律自主地发展,并且现在的社会实际上是‘技术社会’,技术主宰了科学、经济与政治,技术实际上已经演化为人与自然的中介,要想使技术不再消弭人类的自由就必须限制技术力量的扩张”,⑰摆脱技术对人类思想和行为的限制。现代技术成果创造了一个精彩绝伦的人工世界,但也给人们编织了一个牢固的技术囚笼,将人们推向了异化甚至是灾难的深渊。元宇宙的智能技术架构将深刻改写人与世界、人与社会、人与信息、人与自我的关系,需要对此展开技术批判和风险审度。
第一,人与世界的关系。到了未来的元宇宙时代,智能技术架构将成为社会物质技术架构的基本形态。届时,AI、VR、AR 等技术的复杂程度不断提高,为创建超级数字场景提供技术和算力支持。在这个超级数字场景中,现实和虚拟的边界已被抹平,超现实甚至比现实还要真实,形成了一种超真实主义的技术潮流。虚拟现实是对人的感知与行为的数据化仿真和拟像,为人类营造出真假难辨的知觉印象。人类不仅能获得身临其境的现场感,还会获得超真实主义的感受和体验,不断满足自己的主观意愿。仿真和拟像改变了传统摹本对原型的再现关系,它们不再是对现实的客观反映,而是一种数据化的知觉情境构建。现实被想象所替代,传统哲学意义上的“实在”“事实”和“真假”等概念均在一定程度上被解构。个体生活在现实生活世界中,通常需要借助一定的时间提示物来感知周围环境。当个体长期沉浸在超级数字场景中,他们将以自身对时间的主观体认作为标准。一旦这种时间感退化了,他们原有的时间标准也会消失,在虚拟现实营造的超真实主义感觉和体验中忘记时间的流逝。此时,就容易发生信息沉溺现象。虽然虚拟现实技术的超现实特征能使人暂时抛却日常时间标准的程式化苦恼,自由地在数字空间中徜徉,但也会使人产生脱离现实生活世界的时间幻灭感。
第二,人与社会的关系。在元宇宙的智能社会架构之下,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将社会生活的计算思维放大到极致,计算思维成为人类应对社会问题的主要方式。数据、程序和算法受到极大推崇,人们主要依靠编程和计算来定义和解决问题。“但凡既定的问题皆可通过计算加以解决,甚至主张不论是哪种实际的社会问题,总可以用相应的应用程序加以解决。”⑱这种技术解决主义的思想虽然认识到了未来数字技术将给人类生活带来深刻影响,但过度放大数据、程序和算法等对社会治理的重要性,将数据、程序等作为处理和解决社会问题的首要标准,很可能会遮蔽人的真实需求,导致出现数据中心主义、数据至上主义等后果。当代认知信息计算主义在把人视为是机器的同时,又把机器等同于是有生命和思维能力的人。尽管机器在某些机械运算方面超过了人的能力,到了未来的元宇宙时代,或许计算机可以处理任何程序化的信息,但是“真实世界的意外事件、人类世界知识的复杂性以及自然语言中词语的开放结构,都与枯燥的计算机程序以及逻辑哲学格格不入”⑲。技术解决主义将数据、程序和算法作为理解物理世界的基础,将物理世界视为一种机械化的计算过程网络,忽视了人类社会生活的复杂性。就未来社会的治理思路而言,从量的角度认识和把握事物的特征固然重要,但也不能忽视它们的质的特征,毕竟后者才是决定事物差异的根本因素。
第三,人与信息的关系。进入元宇宙时代,人类的思维认知将实现前所未有的解放。在超级强大的智能技术架构支持下,个体可以突破现有社会条件束缚,通过充分占有和支配自己的社会时间,进一步促进自身的全面发展。马克思认为,“个性得到自由发展,因此,并不是为了获得剩余劳动而缩减必要劳动时间,而是直接把社会必要劳动缩减到最低限度,那时,与此相适应,由于给所有的人腾出了时间和创造了手段,个人会在艺术、科学等等方面得到发展”⑳。在他看来,要实现人的自由全面发展,必须推翻资本主义社会制度,保证个体能够真正占有和自由支配自己的时间。进入智能社会,数字技术的数据生成和存储功能将形成强大的信息资源库。个体可以结合自己的个性化成长需要获取信息,不断提升自己的知觉能力、判断能力和思维能力。同时,庞杂的信息资源也可能会过度消耗人的注意力,侵占个体的自由时间。面对各式各样的信息,人类受到猎奇感和休闲心理的驱动很可能会被一些无用信息所吸引,从而忽视那些自己真正需要的信息。个体淹没在“信息烟尘”之中,导致了人与信息的关系异化。个体越是想有效驾驭信息,就越是希望能以最快的速度接收并占有更多的信息。但是,人的注意力毕竟是有限的,对于信息内容的理解也需要一定的时间。这种对于信息占有的理想和现实之间的鲜明落差,会使人产生挫败感,从而陷入信息焦虑。
第四,人与自我的关系。在智能社会里,人类开展社会交往的中介是数字替身。个体通过数字替身参与公共生活,真实肉身和虚拟身份融合,改变了对于自我和存在的认知。元宇宙改写了人的身心关系,“人类给自然宇宙安装了一颗宇宙大脑,或者说人类借助于信息技术手段给物质宇宙建造了一颗数据之心”㉑。人类的自我意识由此改变,出现了“由数字自我为主导的,以物质自我为生理基础,以社会自我为连接纽带,以精神自我为意义归宿的新的整体自我样态”㉒。在传统社会里,人的肉身由于受到时空限制而被视为是阻碍远距离传播的因素。数字技术改变了这一局面,智能手机等中介工具将人们连接起来,身体的“不在场”成为常态。仿真身体、脑机接口等智能交互设备相继出现,加剧了人类肉身的身体危机。长期依靠数字替身开展社会交往,人类肉身的符号意义将无法展现。身体“不在场”的虚拟互动虽然便捷,却失去了肉身面对面交往的温度。智能交互设备营造的超真实情境毕竟不是现实,当肉身的感知被指尖的机械操作所代替,人类对于自我的认识将陷入虚无。个体对自我的认识是在社会共同体中获得的,通过他人评价形成对自我的认识。当数字化生存成为社会生活的日常图景,个体试图在超级数字场景中探寻存在的意义和归属感。他们依据自身喜好建立新的虚拟社交关系,然而,由于超级数字场景中的社交连接缺乏权利和义务的规制,个体的流动性更强,难以形成稳定的群体归属感,无法为数字自我提供稳定的他者期待,不免使人产生“无自我的”恐惧。
作为人类对未来数字社会的新形态设想,元宇宙尚属于一种未来时状态。尽管如此,关于元宇宙的技术哲学思考是非常必要的。正如人们在关于元宇宙的数字化未来想象中所展现出来的那样,元宇宙的智能技术架构并非总是“善”的,技术的飞速发展和颠覆性革新也会带来一系列危机。当代科学哲学家富勒指出,人类在面对未来的不确定性时通常会遵循两种原则。㉓一是预防性原则,强调要充分预计到最严重的后果,并审慎地作出选择。二是主动性原则,强调要以最乐观的态度面对一切情况,认为事物终会朝着好的方向发展,应该主动迎接风险和挑战,促进事物朝着理想的状态过渡。无论数字技术发展到何种程度,确保技术朝着有利于人类安全和解放的方向发展,是元宇宙的价值旨归。
在创造新的数字文明、推进建设智能社会的过程中,元宇宙技术治理的关键在于避免技术对人作恶。多种数字技术汇聚,“不仅会把人机交互推向新阶段,使人类对智能设备的依赖程度越来越高,而且会使人的技术化从身体的技术化拓展到精神的技术化乃至虚拟化,从而带来更深层的严峻的伦理挑战”。㉔面对可能出现的技术危机,对于所要寻找的新的社会秩序和规范而言,“预凶”比“预吉”更重要。责任伦理学家约纳斯从“预凶”的基本立场出发,创造性地提出要发挥恐惧的震慑启迪作用。他认为,人类的未来并不一定是美好的,也有可能是深渊。“只有当我们知道处在危险之中的时候,我们才认识到危险的事物”㉕。在灾难还没有出现的情况下,就要提前预想灾难的严重程度和负面后果,并采取预防性措施阻止灾难出现。不难发现,约纳斯所强调的责任是一种“预防性”的责任,提倡人类要对技术之“恶”进行前瞻性反思和建设性批判。对于还未到来的未来,人类应充分发挥自己的想象力,尽可能“坏”地设想自己当下的行为将在未来产生何种后果。唯有如此,人类才会对未来可能出现的负面后果感到担心和恐惧。“我们应该培养这种态度,应教化灵魂,使之一想到子孙后代的可能命运和灾难就颤栗,以便使未来的规划不要仅仅给无用的好奇心或同样无用的悲观主义留下食粮。”㉖对于人类的社会行为而言,“恐惧”能够对个体行为产生规范作用,倒逼人类遵循技术伦理,推动科技向“善”的方向发展。
元宇宙及其智能技术架构的伦理建构才刚起步,具有未完成性。一方面,元宇宙的技术手段由MR、XR、ER、BCI 多种新兴技术综合构成,它们的技术路线和使用方式都是未完全确定的。另一方面,人类在超级数字场景中的实践是一种新的生活方式,他们在这种全新生活方式中获得的经验和教训将促使他们展开伦理反思。然而,由于元宇宙的智能社会形态还未到来,因此相关的技术反省只能是前瞻性和预防性的。反过来,这种前瞻性和预防性的伦理反省又会影响技术的设计和应用,按照人类的价值选择不断调节其发展方向。基于此,元宇宙的智能技术架构不仅在技术上是未完成的,在伦理上也是未完成的。元宇宙及其智能技术架构的伦理建构具有未完成性,它的伦理价值有待进一步建构和明晰。
下一阶段,需要尽快为元宇宙的智能技术架构确立起对人类未来负责的责任伦理。在关于数字技术发展趋势的讨论中,“负责任创新”㉗是一个非常具有代表性的理论主张。所谓“负责任创新”,即是倡导将以“责任”为关键维度的伦理价值嵌入到技术的创新实践,确保技术创新的过程及其结果符合社会期待,促进技术良性发展。数字技术创新并不是价值无涉的,而是有其自身的价值旨归。约纳斯主张,应在时间和空间两个维度上进一步拓展伦理学的关涉范围。人类应树立长远视角,关心自然、关心后代、关心未来的世界,对可能出现的后果负责。“与其说(责任)是当代人的行为领域,不如说是无限的未来,构成了责任的相应范围——这就需要一种新的律令”㉘。责任伦理以一种前瞻性和预防性的伦理原则指导人类进行一切创新活动,尽可能地减少未来发展中的“恶”后果。为了能够对人类的未来负责,需要按照一定的价值目标推进数字技术创新,将责任要素纳入数字技术发展体系,推动元宇宙的智能技术架构符合“负责任”的要求。
推进“负责任创新”,要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伦理与创新之间的关系。创新和伦理不是非此即彼的对立关系,而是相辅相成、相互促进的协同关系,不能错误地把相对宽松的伦理环境片面理解为技术创新的“伦理优势”。技术创新的应然状态是技术和伦理价值相融合的复合创新,至于伦理价值是否应得到优先考虑,需结合不同场景中技术对人类负面影响的严重程度来判定。在推进“负责任创新”的同时,还要坚持敏捷治理原则,推动治理原则贯穿元宇宙的超级数字场景,在数字技术发展的过程中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存在的风险,确保元宇宙及其智能技术架构的一切技术创新始终朝着有利于人类安全和解放的方向发展。
如何保持人类的独特性和创造性,促进人与智能机器和谐共处,是未来元宇宙的智能社会形态需要考虑的一个重大课题。在超级数字场景所塑造的新生活方式中,人的尊严和权利始终是技术创新的价值基点。必须认识到,人的独特性和创造性才是人类文明进步和一切技术创新的根源。一直以来,人类对智能机器的态度就是极其矛盾的。一方面,人们期望智能机器可以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便捷;另一方面,智能机器也挑战了人作为社会生活主体的权威,人类对此感到恐惧。人工智能水平呈爆炸式增长,一旦越过人类智能的技术奇点,人类是否会被机器奴役。为了防止出现这一后果,人类提出了“阿西莫夫三原则”㉙,为机器人嵌入了必须保护人类的伦理设定,要求确保机器人会善待人类。对于机器人而言,“三原则”不是某种建议,而是不可修改的伦理设定。达特茅斯会议召开以后,全球范围内再次掀起了人工智能热潮。机器人不再是一种简单的机械,而是拥有无限接近于人类智能水平的人工智能体。它们具备了人的思考能力,可以根据任务需要自主作出方案选择。当机器具备了人类的思维和情感,人类该如何对待它们? 哲学家们给出的答案是要始终捍卫人的独特性。人类促进智能机器的研究和发展,最后却削弱了人的主体性地位,那整个人类关于世界和自身的认知将被颠覆。一切技术的发展都要捍卫人的独特性,确保技术革新能够始终在促进社会发展和人类解放的轨道上运行。面向未来,元宇宙的数字技术发展如何阻止技术之“恶”,实现技术向“善”,关键是要正确认识人、技术与社会的关系,充分正视人在技术创造、发明和应用中的主体性地位,澄清人和智能机器的本质差异。同时,还要建立一种使人类和智能机器相互适应和信任的机制,确保智能机器可以更好地辅助人类的生产和生活,使数字技术向着有利于人类安全的方向发展。
注释:
①李彬主编:《大众传播学》(修订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14 页。
②海德格尔:《海德格尔选集》下卷,孙周兴译,上海三联出版社1996年版,第933 页。
③陶力、王雨琪:《扎克伯格的至暗时刻》,《21世纪经济报道》2022年2月14日,第010 版。
④⑯段伟文:《信息文明的伦理基础》,上海人民出版社2020年版,第260、3 页。
⑤尼尔·斯蒂芬斯:《雪崩》,郭泽译,四川科技出版社2009年版,第22 页。
⑥唐·伊德:《技术与生活世界》,韩连庆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第112~113 页。
⑦Colin Koopman,How We Become Our Data:A Genealogy of the Informational Person,Chicago: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Press,2019,p.30.
⑧米歇尔·福柯:《规训与惩罚:监狱的诞生》,刘北成、杨远婴译,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3年版,第240页。
⑨雷·库兹韦尔:《奇点临近》,董振华、李庆诚译,机械工业出版社2011年版,第11~15 页。
⑩转引自高一元:《恩斯特·卡普“器官投影说”探究》,东北师范大学2019年硕士学位论文,第18 页。
⑪《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8 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338 页。
⑫《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602 页。
⑬《列宁选集》第3 卷,人民出版社1960年版,第411 页。
⑭丹尼尔·贝尔:《技术轴心时代 (上)——〈后工业社会的来临〉1999年版前言》,《当代世界社会主义问题》2003年第2 期。
⑮《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 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419~420 页。
⑰刘艳春、李峻:《重回人类自由:埃吕尔的技术伦理思想探析》,《内蒙古社会科学》2021年第6 期。
⑱詹姆斯·布莱德尔:《新黑暗时代:科技与未来的终结》,宋平、梁余音译,广东人民出版社2019年版,第4 页
⑲彼得·阿德里安斯,约翰·范·本瑟姆:《爱思唯尔科学哲学手册·信息哲学(下)》,殷杰,原志宏,刘扬弃译,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年版,第766 页。
⑳《马克思恩格斯全集》 第46 卷下册,人民出版社1980年版,第218~219 页。
㉑黄欣荣:《元宇宙的哲学探索——从信息社会到宇宙大脑》,《理论探索》2022年第2 期。
㉒谢玉进、胡树祥:《网络自我的本质:数字自我》,《自然辩证法研究》2018年第5 期。
㉓史蒂夫·富勒:《意识形态冲突的未来》,《南风窗》2012年第12 期。
㉔成素梅:《元宇宙:人的精神技术化及其规制》,《探索与争鸣》2022年第4 期。
㉕㉖㉘汉斯·约纳斯:《责任原理——现代技术文明伦理学的尝试》,方秋明译,世纪出版社2013年版,第24、25、16 页。
㉗Hellstrom T,Systemic Innovation and Risk:Technology Assessment and the Challenge of Responsible Innovation,Technologyin Society,2003,25(03).
㉙阿西莫夫:《银河帝国8:我,机器人》,叶李华译,江苏凤凰文艺出版社2015年版,第1~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