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意见》指出,要坚持以人为核心推进新型城镇化,顺应县城人口流动变化趋势,选择一批条件好的县城作为示范地区重点发展,防止人口流失县城盲目建设。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县域为基本单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严格落实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守住历史文化根脉,防止大拆大建、贪大求洋,严格控制撤县建市设区,防范地方政府债务风险。
《意见》明确,到2025年,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县城短板弱项进一步补齐补强,一批具有良好区位优势和产业基础、资源环境承载能力较强、集聚人口经济条件较好的县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公共资源配置与常住人口规模基本匹配,特色优势产业发展壮大,市政设施基本完备,农民到县城就业安家规模不断扩大,县城居民生活品质明显改善。再经过一个时期的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建成各具特色、富有活力、宜居宜业的现代化县城,与邻近大中城市的发展差距显著缩小。(来源:央视网)
5月1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湖南长沙设主会场召开视频会议,部署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对全国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再督促、再落实,切实防范和遏制安全生产重特大事故发生。
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负责人强调,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深刻认识当前自建房安全的严峻形势,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牢固树立底线思维,强化责任担当,统筹经济发展、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工作。各地要立即行动起来,对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再督促、再落实,确保将住房城乡建设部2022年以来关于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的一系列部署要求落实落细落到位。
该负责人要求,各地要继续按要求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细化分类整治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要“不等不靠”,主动担当,积极作为,针对本地区房屋建筑安全突出问题,加快研究完善房屋建筑安全管理各项制度。要研究建立房屋体检制度,强化房屋全生命周期的安全保障。要研究建立房屋“养老金”制度,更好解决既有房屋维修资金来源问题。要研究建立房屋质量保险制度,以市场化手段进一步完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机制。(来源:新华社)
5月7日,自治区主席、自治区安全委员会主任蓝天立召开全区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李克强总理批示要求,落实全国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电视电话会议部署,深刻吸取湖南长沙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全覆盖开展隐患排查,硬举措推进专项整治,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蓝天立强调,要强化责任落实和工作统筹,各级党委、政府要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各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三管三必须”要求,履行好监管和审批职责,统筹调度基层干部、专业技术等力量形成工作合力,确保百日内取得显著整治成效,尤其要及时排除重大、重点安全隐患。要依法依规推进专项整治,加强风险预判、注重舆论引导,杜绝极端和群体性事件。同时要建立起动态监管机制,教育引导群众主动发现报告身边自建房安全隐患,畅通问题线索移送渠道,及时排查整改,做到“动态清零”。(来源:《广西日报》)
5月1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会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唐标文就认真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会议精神,做好全区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相关工作,开展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部署。
会议强调,全区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管等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守住安全稳定底线是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深刻认识统筹发展和安全的重要意义,深刻认识和把握当前全区既有房屋安全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按照本次会议部署和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4月30日印发的《关于立即开展全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迅速行动,认真履职,以城市建成区城中村和农村用作经营的自建房为重中之重,针对《通知》明确的七类重点类型逐栋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做到无一栋遗漏。
唐标文要求,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真查严管,狠抓落实。在全面排查辖区内所有既有房屋的基础上,对房屋进行分类登记造册,建立台账,力求登记排查情况真实、准确。要迅速向属地党委、政府汇报本次会议要求及有关工作情况,积极争取更多支持。同时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区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管理办法,明确隐患问题整治阶段任务分工,建立有效协调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既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地生效。(胡田田 韦威 )
5月19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召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座谈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厅广大团员青年高举团旗跟党走,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为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汇聚磅礴青春力量。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书记、厅长唐标文出席会议并讲话,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机关党委书记叶云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共青团成立以来,在厅党组的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厅广大青年围绕中心任务接续奋斗、砥砺前行,为促进广西经济社会发展、增进人民群众福祉,推动住房城乡建设事业高质量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会议要求,全厅各级共青团组织要引领青年思想,发挥好政治学校作用;要组织青年奋斗,发挥好先锋力量作用;要服务青年成长,发挥好桥梁纽带作用;要深化自我革命,发挥好先进组织作用。全厅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共青团和青年工作的领导,将其与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步推进、同考核;要落实党建带团建制度机制,在经费、场地等方面提供支持和帮助。(黄金玉 韦威)
5月11日,2022年全区城市管理执法工作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南宁召开,会议总结了2021年全区城管执法工作,部署了2022年全区城管执法工作及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潘国雄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指出,2021年,全区城市管理执法系统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积极推进城市管理执法体制改革的各项工作,抓好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着力提高队伍能力素质和管理服务水平,切实提升广大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城管执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实现了“十四五”良好开局。
会议强调各级城市管理和执法部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深入推进城市管理执法队伍建设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管理模式精细化、便民服务常态化建设;要坚持以数字化、科技化、信息化作为提高城管执法水平的突破口,不断拓展完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功能;要推动城市治理的重心和配套资源向街道、社区下沉,把基层治理同基层党建结合起来,探索小区物业智慧管理与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各个功能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逐步建立“扁平、精简、高效”的城市治理体制,全面提升城管队伍素质和执法水平,切实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安全感、幸福感。(黄诗谊 钟国伟)
5月11日,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将自治区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提升至Ⅲ级应急响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立即召开2022年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汛期强降雨防御工作视频会议,部署当前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强降雨防御工作。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总工程师杨栋作工作部署。
会议要求,全区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各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防汛救灾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以及2022年全区城市排水防涝工作视频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城市安全度汛。
据悉,5月9日12时,自治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启动洪涝灾害Ⅳ级应急响应,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当天印发了《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强降雨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风险隐患,切实做好查漏补缺改进工作,加强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强降雨防御措施。截至发稿,各地均已结合本地实际,细化了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防洪应急预案等相关工作方案,进一步加大力度开展隐患排查整治,多举措确保城市安全度汛。(姚琳尹 韦威)
近日,桂林灌阳县、贺州富川瑶族自治县各获传统村落集中连片保护利用示范县中央资金5255万元。截至目前,广西有166个国家级传统村落获得中央财政补助资金4.98亿元,有279个国家级传统村落获自治区财政补助资金5.58亿元。
据了解,此次补助资金安排用于传统村落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传统建筑维修改造、传统村落影像资料制作等领域,加快推进项目建设,完善基础设施提升旅游承载力,打造亮丽文化名片。
近年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加强规划引导、改善人居环境、挖掘历史文化、创新活化利用,走出了一条以传统村落保护促进乡村旅游发展新路子。下一步,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将根据传统村落资源禀赋,引导各地在路网设置、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选址定点、管网走向、村容村貌管控等方面注重与乡村旅游相结合,“留好口、留足量”,确保旅游设施能落地、旅游项目能展开、旅游服务能配套,助力乡村旅游发展。(黄诗谊)
为深刻吸取湖南长沙“4·29”居民自建房倒塌事故教训,浙江将对自建房安全开展专项整治,并印发了《全省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根据《方案》,浙江省将对自建房开展全覆盖排查和整治,同步推进第三次全省城镇房屋调查登记、城镇危房解危三年行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三年行动、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行动,及时发现和消除城乡房屋安全隐患。
《方案》要求重点对城郊接合部、城中村等人员密集区域的自建房进行排查整治,特别关注三层及以上、用作生产经营(包括出租)、人员集聚、改建扩建(含装饰装修)等四类房屋,尤其对具有浅基础、空斗墙、多孔板、无立柱、无圈梁等特征的砖混结构自建房,要逐户排查、逐户鉴定。
按照工作部署,浙江将在2022年7月底前完成房屋排查,排查中新发现的涉及人员聚集使用或居住的疑似危房,要立即停止使用;8月底前,完成所有疑似危房的安全鉴定工作;12月底前,所有危房整治解危。同时,浙江将加快健全自建房安全常态化长效治理机制,做到“发现一户、改造一户,动态清零”。(来源:新华网)
近日,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发通知,于2022年5月下旬至6月初开展全省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监督检查。本次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履职情况,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各方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情况。
检查组将听取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生产和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汇报,查看有关文件、会议记录、监督档案及对违法违规行为处罚情况记录,并查看各市建筑工地扬尘视频监控平台建设情况及利用平台开展巡查情况。每个设区市抽查在建工程总量不少于5个,其中,每个市抽查市区在建工程不少于2个,每个市抽查2~3个县(市),每个县(市)抽查在建工程项目1~2个;定州、辛集每个市抽查在建工程不少于3个。对工程施工现场和施工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由专业机构对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抽查检测,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扬尘污染问题的现场采集影像证据,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提出处理意见,并下发有关文书。(来源: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
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近日发布《青海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探索建立了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全过程管控的行业风险防控体系。
《意见》从分类管理、分级负责、风险预防、应急处置、保障制度5个方面,建立涵盖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各行业领域风险识别、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等制度;从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基础保障、健全督导与考核机制3个方面提出落实要求。同时,强调风险预防处置工作科学化、信息化、标准化,突出分类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强化全过程管控,全面提升行业风险整体预控能力,为行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下一步,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将加大《意见》的宣传培训力度,结合安全生产大检查,加强对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及企业风险管控体系建设情况的督促检查,帮助和指导各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和企业落实《意见》明确的各项制度,综合运用通报批评、行政处罚、信用惩戒等措施,确保风险防控体系不断完善、各项制度有效落实,推动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安全生产和风险防控工作得到全面提升,构建务实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机制。(来源:《青海日报》)
山东省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构建城乡绿色发展空间载体、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推进建造方式绿色转型、形成绿色治理模式4个方面细化多项措施,统筹推进城乡建设绿色发展。
《通知》明确,要围绕建设绿色低碳城市,实施城市更新行动,推行小规模、渐进式有机更新和微改造,防止大拆大建问题。着力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加快编制实施村庄规划,建立推行乡村建设评价机制。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推进农村生活垃圾、污水和黑臭水体综合治理。要推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统筹推进城乡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构建完整连贯的生态绿地和廊道系统。
要推进建造方式绿色转型,将绿色发展理念融入工程策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交付等建造全过程,开展绿色建造示范工程创建,制定绿色建造评价体系和技术导则。实施绿色建筑统一标识制度,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发展星级绿色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以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实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碳排放达峰行动,2030年前直接碳排放达到峰值。(来源:新华网)
近日,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召开视频会议,紧急部署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强降雨防御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各主管部门要强化责任落实,坚决落实落细各项防范措施,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抓好抓实抓细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强降雨防御各项工作,全力保障城市稳定、安全运行。
强化城市排水防涝工作。全面检查城市排水防涝设施运行情况,加强排水防涝管网、泵站、调蓄设施的清疏维护,及时补齐排水井盖和加装防护网,强化易积水的道路、涵洞、立交桥底、隧道和电箱漏电、树木倒塌等风险点的安全排查管控。
强化供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安全防范。加强城市供水、燃气等市政基础设施的安全检查和供水设施运行安全保障。
强化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力保障自建房安全使用,立即组织开展对房屋结构安全隐患的巡查、检查,围绕学校、工厂、医院、市场周边等重点区域,针对易受淹、浸泡的房屋,以及三层及以上、用作经营、人员密集、擅自改扩建的自建房等重点房屋开展地毯式排查,发现隐患要第一时间果断处置。
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存在的灾害隐患,及时停止危险作业,进一步加强对建筑起重机械、高支模、脚手架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城市轨道交通工程的安全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来源: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
为防止虚假房源侵害消费者权益,江苏省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科技赋能行业管理,实施“四编码”制度,保障房屋安全交易。
“四编码”包括经纪机构二维码、分支机构(门店)二维码、从业人员二维码、挂牌房源二维码。消费者扫描机构二维码,可以获取机构基本注册信息和积分信息;扫描从业人员二维码,可以获取从业人员的实名登记信息和积分信息;扫描房源二维码,核验挂牌房源的真实性,可以获取挂牌房源的物理和权属状况信息。
为确保房地产经纪从业人员发布的房屋交易信息真实、准确、有效,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房地产中介机构在发布房屋交易信息时,同步公示机构、从业人员和房源二维码。
同时,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借助信息化赋能,实现存量交易监管服务平台与房地产网络信息平台的接口实时交互。中介公司在网络平台发布房源必须要通过接口与主管部门的监管系统进行实时自动验证,否则将无法发布展示。(来源: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