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建华
按照2021年6月23日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农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我们的目标是:到2023年6月底,初步构建起区域性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供销社曾是60后、70后等一代人的儿时回忆,曾与每个家庭、每个人都密不可分。“买米买面、买油买盐买肉、买布买衣服等,我们每个人的衣食都得依靠供销社。改革开放以后,供销社慢慢淡出人们的视野,现在的小孩对供销社已没有什么概念了。”出生于上世纪60年代的陈幸对《小康》杂志、中国小康网记者说。
近两个月来,“供销社重出江湖”的相关信息频繁出现在网络,引起社会的广泛关注。11月初,湖北、宁夏、重庆等地先后官宣开始重建供销社,特别是湖北称从2015年就开始重建基层供销社,目前已经重建至1373个。
西南大学乡村振兴战略研究院副研究员袁明宝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供销社整体不存在重建一说。现在的重建说的是基层社,实际上是指县级以下的供销社。
根据《小康》杂志、中国小康网记者调查,目前全国多个省市都已开始重建供销社,人们对此褒贬不一。
重启的供销社在未来将走向何方?
记忆中的供销社
“小时候,特别羡慕邻家孩子的爸爸在镇里的供销社工作,每天按时去上班,按时回家。衣服也穿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特别是偶尔还能带点纸包糖、印有字和图样的饼干回来,简直是诱得我们直流口水。”陈幸说,那时候,供销社正处于红火兴盛的年代,乡里有供销社,各村里有代销点,代销员都是村干部的家人,他们不用下地干活,工分挣得却不比别的农民少。村民们的日常生活离不开供销社及代销点,吃的穿的、油盐酱醋,都要到供销社或代销点去买。“我们这些小孩子,放学后没事时,最喜欢去的地方就是乡里的供销社和村里的供销点了,更喜欢买一毛钱八个的水果糖,包装纸上印着香蕉、桃子等水果,看起来很精美,也很好吃,现在想起来还是那么诱人!”
过了若干年,供销社渐渐地走向衰落,乡镇的供销社大院都卖给了个人,员工或者是买断工龄,或者是自谋出路。县级供销社也只剩下了一个空架子,有的县甚至将县供销社从事业单位变成了商业总公司,从管理单位变成了自找生路的企业。倒是一部分供销系统的员工,依托原先的资源、场地等优势,开起了超市、饭店,卖起了农资,生意红红火火。陈幸感慨称,“现在已经有多年没人提起供销社了。只是在到乡里赶集买东西时,偶尔能从大门缝里看到多年失修的老供销社院内的衰败与荒草。”
事实上,供销社在我国的历史可以溯源到1922年7月成立的“安源路矿工人消费合作社”,这是最早的合作社。
1950年,设立中华全国合作社联合总社。1954年,正式更名为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全国统一的供销合作社建立。
1982年,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第三次与商业部合并,1995年,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恢复成立。
在建国初期,供销合作社是全国农产品、农资和农村日用品的核心经营者,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缩影。在计划经济年代,供销社是中小城市、特别是农村物资供应的主渠道,甚至是一些地方的唯一渠道。 在农村、小城镇,大家购买重要生活物资、生产物资只能通过供销社。
但是,多重因素使得多年来供销社一直处于机关、事业单位、群团、企业四不像的尴尬状态:供销合作社虽不是政府组成部门,却承担着政府委托的部分行政管理职能,又直接从事市场经济活动; 既是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又参照公务员管理; 既是集体所有制性质,自己组织收益,同时又吃着财政饭,由国家供养。这种特殊体制和多元身份给供销系统带来监管难题。
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在我国逐渐兴盛,个体户、民营企业蓬勃发展,各种小店铺、超市、大卖场不断涌现,商品短缺时代结束了,营销渠道畅通,供销社在农村、小城镇的垄断地位随之终结。
事实上,没有垄断地位的供销社并没有完全退出国内经济领域。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一直存在,供销社体系也一直存在,只不过比过去萎缩了。
服务农村的大卖场
2022年9月23日,北京,西城区供销社便民服务中心中新佳园店开业。供销社在小区内设立了服务中心,有超市、主食厨房、理發、按摩等服务项目,业主们可以足不出小区就能买到蔬菜以及各种生活必需品。
全国各地的供销社,在发展的过程中,都曾受到市场化的冲击,中央也在坚持服务三农的过程中对其多次改革,不断优化新的供销社。
虽然在不少人的印象中,供销社的形象仅仅是一家“小卖部”,然而在现实中,供销社早已经不是过去的概念,而是一个更趋向于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大卖场”。如今基层供销社构建了农业生产资料供给、日用消费品经营、农副产品购销、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四大体系。不仅仅有柜台上的柴米油盐,土地托管、配方施肥、电子商务、农村合作金融等也已成为其在基层为农服务的主攻方向。在市场经济的当下,供销社基层社除了发挥最开始的保障农村地区物资供应、稳定物价的功能外,已经逐渐走向一个包含物资流通、技术服务、农田托管等功能的综合中心。
2013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农产品流通。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就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做出全面部署,提出全面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2021年,中央一号文件聚焦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明确提出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开展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试点,健全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综合平台。2022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则在部署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时,明确支持供销合作社开展县域流通服务网络建设提升行动,建设县域集采集配中心。
今年年初,时任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理事会主任、党组副书记梁惠玲表示,供销合作社系统要着力深化综合改革,着力做强做优流通服务主业,着力提升社有企业发展质效,着力推动基层社建设扩面提质增效,加快成为服务农民生产生活的综合平台,成为党和政府密切联系农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新贡献。
梁惠玲表示,要健全完善县乡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依托县乡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加快建设农资区域配送中心,增强县以下农资终端配送和服务能力,积极探索购销合作机制,掌握优质货源,确保农资供应质优价稳,加大绿色农资生产供应,加快農资物联网应用推广,创新农资服务方式,推动农资销售与技术服务有机结合。
根据中华供销总社的统筹安排,将加快搭建全国供销合作社农产品销售平台,大力发展冷链物流,布局建设一批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基地),制定出台供销合作社“十四五”公共型农产品冷链物流发展专项规划,深入实施“供销系统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建设工程”。
今年上半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实现销售总额29417.1亿元,同比增长19.1%。其中,农产品销售额1.27万亿元,同比增长25.3%。依托供销合作社县乡村三级流通服务网络,上半年全国供销合作社系统农资销售额达5568.9亿元。
按照2021年6月23日供销合作总社、中央农办、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四部门联合出台的指导意见,我们的目标是:到2023年6月底,初步构建起区域性生产、供销、信用三位一体综合合作服务平台,为推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做出积极贡献。
特殊时期的基础保障
“靠天吃饭的农民,年情不好欠收的时候没收入,年情好丰收的时候又滞销,还是没有收入,受伤的总是农民。”因为信息的不对称,农产品滞销伤农事件屡有发生。
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我国县域常住人口约7.4亿人,乡镇和村两级消费市场占全国总体消费市场的38%。供销社要主动谋划综合改革,找准在乡村振兴中的定位和作用,不断拓展服务的宽度、广度、深度。
近三年因为新冠疫情的影响,农产品滞销现象频频出现。11月份,河南省供销合作总社充分发挥农村商品流通主渠道作用,利用各地各级供销社积极行动,对接协调,多举措助农纾困解难,帮助农户找到更多销路,助力滞销农产品销售。开封市供销合作社联系山东泰安市新合作商业有限公司采购胡萝卜2万斤、大白菜2万斤;与江苏盐城市供销合作社商谈收购龙亭区冬瓜事宜。截至11月23日,各县区供销合作社共帮助菜农销售白萝卜、大白菜、海青、茄子、大葱等73万余斤。
如同中国邮政一样,供销社历经长期发展,具备以流通骨干企业为支撑、县城为枢纽、乡镇为节点、村级为终端的三级县域流通服务网络,这使得它拥有点多、线长、面广的网点优势,在县域乡村的末梢环节,有望发挥出一定作用。全国供销社统筹成一盘棋,无论是农资产品的供应还是农村产品的销售,其网络系统有天然优势。当前,供销社依然在基层流通体系中有不小的体量,截至2020年末,全国供销社系统的连锁配送企业有6697家,拥有配送中心10802个,发展连锁、配送网点83.2万个。
事实上,供销社的健全健康发展,带来的好处不仅仅是帮助解决农民农产品滞销难题。有专家分析称,供销社的这种恢复重建一定程度上可以减少农民购买假种子、假化肥、假农药等农资,降低农民种植成本,增加农民收入。可以使农民生产的农产品直接卖给供销社,供销社再以合理的价格卖给消费者,从而减少大量的中间环节,为农民创造更多的利益。
另外,供销社其实不仅仅在乡镇农村出现,就连北京、上海这样的大城市也存在着供销社。这些供销社主要提供的就是我们生活中常用的物资,比如:蔬菜、猪肉、粮油等。这些产品都与CPI直接挂钩,供销社入场之后,一定程度上充当着市场价格的压舱石。例如今年上半年,针对国内钾肥供应紧缺的情况,中华全国供销社系统农资企业多措并举扩大进口、加强供应、稳定价格,有效保障了农业生产需要和农民春耕及“三夏”用肥需求。
袁明宝说,根据他调研过的省市供销社发展情况来看,基层社主要有三种重建方式:一是乡村农业合作社或集体组织合资联合挂片;二是上级供销社投资控股村镇原有商业企业;三是上级供销社全资建设基层社。在他看来,无论哪种方式,供销社基层社的重建实际上都是稳固农村劳动人口、保障农业生产的一种方式,但供销社基层社是否能存活,还需要进一步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