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民生建设的百年探索与历史经验

2023-01-05 10:46
湖北省社会主义学院学报 2022年2期
关键词:民生中国共产党建设

廖 欢

(长沙市委党校,长沙 湖南 410000)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党的百年奋斗重大成就和历史经验的决议》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我们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1]民生问题是关乎人民生存和发展的根本性问题,民生好坏决定民心向背、国运昌衰。中国共产党一贯重视民生,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始终关心民生、保障民生、发展民生。中国共产党的百年成长史,就是一部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奋斗史。

一、民生建设贯穿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

(一)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萌芽起步

中国近代史是一部西方列强的侵略史,更是一部中华民族的百年屈辱史。鸦片战争后,中国逐步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国家积贫积弱、人民饥寒交迫。1921年,中国共产党为挽救民族危亡应运而生。自中国共产党成立之日起,便将民族独立和人民幸福作为党的奋斗目标,一百年来无数共产党人用实际行动践行了“中国共产党就是主张改善民生的政党”[2](P159)。解决民生问题往往与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息息相关,而民生建设也内嵌于革命斗争全过程,民族解放成为这一时期民生建设的前置命题和必要环节。

一是反对帝国主义,追求民族独立。抗日战争爆发之后,社会民生凋敝、人民生活艰难。在此背景下,陕甘宁边区着力推行精兵简政运动,大力发展社会生产,解决百姓生活困境。实行“三三制”原则,建立起最为广泛的抗日民族统一战线。1945年4月,毛泽东同志在党的七大政治报告中,面对国民党的错误言论“大敌当前,民主民生改革不应被提起”,针锋相对地指出:“大敌当前,不解决民主民生问题,就不能建立抗日根据地抵抗日本进攻。”[3](P1025)可见,此时中国共产党的民生建设与反对帝国主义侵略的抗日斗争高度关联。

二是反对封建主义,实现公平正义。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是民生解放的政治前提,而要实现“国家主权在民”的政治愿景,就务必推翻旧中国“三座大山”之一的封建主义,维护百姓民生,实现公平正义,树立人人平等的社会观念。

三是反对官僚资本主义,消除剥削压迫。官僚资本主义与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密切勾结,从而形成既有封建性又有买办性的垄断性资本,这对要求公共投入的百姓民生带来巨大挑战。在马克思主义看来,只有消灭私有制,才能获得解决民生问题的根本。1921年,《中国共产党第一个纲领》便指出“要消灭资本家私有制,没收生产资料,归社会公有”[4](P127)。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曲折探索

悠悠万事,民生为大。1949年,面对一穷二白的新中国,社会建设步履维艰,如何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为亟待解决的现实问题。以毛泽东同志为代表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高度重视民生工作,在他看来,民生工作要落到实处,首先要实现人民当家做主。毛泽东同志曾用“大难甫平,民生憔悴”形容新生的中国,如何有效解决老百姓的温饱问题,成为民生工作的燃眉之急。

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民生建设成就与困难并存。虽历经曲折,但仍在曲折中前行,基本解决了人民群众的温饱问题。人均GDP从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68元增加到改革开放前的318元,增幅近9成。[5]这一时期的民生建设主要呈现如下特征:一是在价值追求上,注重人人平等与分配平均相结合。政治地位上表现为人人平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6](P196)。经济地位上表现为分配平均,新中国成立初期,民生权利直接体现在土地上。为此,毛泽东同志指出:“土地问题不解决,就不能解决农民的生活痛苦。”[7](P43)在此背景下,1950年开始的土地改革进程,重新分配了约占全国43%的耕地面积,切实改善了农民生活状况,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的理想。[8](P7)二是在具体举措上,注重生产资料公有与按劳分配相结合。1956年底,随着社会主义“三大改造”的完成,基本确立了社会主义制度,生产资料实现了由五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社会向单一公有制的社会主义社会的转变,在此基础上,实现了全国性就业,实行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收入分配制度,有效保障了劳动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国企事业单位的退休养老、医疗保障、工伤补助、社会救助等福利保障机制,也从无到有逐步完善。三是在动员手段上,注重政治动员与群众工作相结合。这一时期的民生工程,深受苏联计划经济模式影响,多以全国性统购统销、统包统配模式集中进行。某种程度而言,经济利益与政治地位紧密相连。[9]因此,在社会主义革命建设过程中,也以政治动员和群众工作模式为主。

(三)改革开放新时期:厚积薄发

“文革”结束后,邓小平同志提出了“贫穷不是社会主义,社会主义要消灭贫穷”[10](P116)。同时,强调在发展生产力的基础上,不断改善和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标志着党中央将工作重心重新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开启了我国民生建设的新篇章。

改革开放新时期民生建设呈现如下特征:一是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邓小平同志强调“不发展经济,不改善人民生活,就只有死路一条”[10](P373),并将“三个有利于”作为考核民生工作的重要指标。而要摆脱贫困、改善民生,就必须放弃原有“以阶级斗争为纲”的行动方针,将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二是逐步推进“三步走”战略。作为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同志从实际出发,对我国现代化建设进行了深入分析与思考,提出“三步走”战略。这一战略是尊重国情、尊重民意的发展战略,它的确立展现了中国共产党带领全国人民改善民生,实现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决心和意志,科学规划出“温饱”“小康”和“富裕”的民生发展阶段。三是反对绝对平均主义,鼓励先富带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面对“先生产、后生活”“穷是社会主义”的“左”倾错误思想,邓小平同志认为,政策好坏的评价标准应当看“人民拥不拥护、赞不赞成、高不高兴、答不答应”,即各项政策的制定应当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

(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行稳致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迈入新时代,新时代不仅意味着新战略、新方位,同时意味着新问题、新挑战。民生诉求也不再局限于传统的物质层面,进而延伸到精神层面,呈现出社会公众对于民主、法制、公平、正义、安全、环境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障和改善民生没有终点,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自此,保障和改善民生成为一项日常性和长期性工作,民生建设进入到行稳致远的发展阶段。

进入新时代,民生建设主要呈现三方面特征:一是社会成果的共享化。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幸福共享型”民生发展理念,强调发展成果由人人共享。党中央不断推出覆盖全民的利民举措,从制度层面保障了人民的各方权益,体现了民生保障由无到有、由低级、到高级、由不均衡到均衡渐进式共享发展过程。二是社会治理的现代化。各级党委、政府清晰地认识到社会环境的日益复杂化、利益诉求的日渐多元化,社会治理仅仅依托党委、政府是远远不够的,让多元主体参与社会建设、民生工程既是大势所趋,也是时代所需。三是社会保障的制度化。习近平同志指出,“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决不允许出现在社会主义的新中国,而公平正义的实现,应当以建立完善的制度体系为前提。从制度公平、机会公平到机制公平、评审公平,进一步完善社会民生领域的制度体系。“通过制度安排,克服人为因素造成的有违公平正义的现象。”[11]。通过深化体制改革、全面依法治国,新时代的民生保障呈现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高效率的显著特征。

二、中国共产党领导民生建设取得的伟大成就

(一)转变扶贫模式,增强群众内驱动力

贫穷是民生危机的显现形态,消灭贫穷是人类社会的共同理想,在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我国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成果,彻底摆脱了绝对贫困,为世界范围内的减贫工作作出了巨大贡献。进入新时代以来,扶贫成效显著,极大程度上源于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和扶贫模式的调整。一是由“漫灌式”扶贫向“滴管式”扶贫转变。1978年至1985年是依托于经济体制改革的普惠式扶贫;1986年至2000年是瞄准贫困县的组织化开发式扶贫;2000年至2010年是瞄准贫困村的综合性开发式扶贫。[12]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并提出“精准扶贫”理念。过去“漫灌式”扶贫向新时代“滴管式”转变。二是由“输血式”扶贫向“造血式”扶贫转变。所谓“输血式”扶贫是指直接提供物质、经济援助,以实现脱贫为目的,此类扶贫模式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发挥了无可取代的作用,但容易形成“等、靠、要”思维。[13]在此背景下,依托特色产业、劳务输出、异地搬迁、生态保护、教育培训为基石的“造血式”扶贫应运而生,成为新时代脱贫攻坚的主流模式。三是“一元化”扶贫向“多元化”扶贫转变。新中国成立初期,扶贫工作往往依托于政府这一单一主体。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为脱贫工作提供了必要的物质基础,在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下,人民收入也实现了大幅提升。中央政府意识到要打好脱贫攻坚战,务必合理调动各方资源,构建政府、市场和社会多方协调的新扶贫格局。《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建立了七大脱贫机制,每项脱贫机制的落地实施均离不开多元主体的积极参与。

(二)促进劳动就业,保障群众收入来源

就业乃民生之本,只有实现充分就业,人民群众才有收入来源,才能依托劳动所得改善民生。据不完全统计,新中国成立前夕,全国90%的人口居住在农村且从事务农工作。与此同时,城镇失业人口为472.2万人,城市失业率也达到惊人的23.6%。[14](P13)新中国成立,国家迅速成立劳动部,主抓就业工作,解决失业问题成为民生工作的重点任务。在党的领导下,劳动就业发生质的飞跃,呈现以下特征:一是就业规模扩大。就业总量由新中国成立初期的1.8亿人增加到2020年末的7.5亿人,就业人口总量扩大约3.16倍,自改革开放以来,城镇就业人口年均增长率达到3.9%,与1949年比,当前城镇就业人口总量为4.6亿人,增长约30.2倍。[15]二是就业质量提升。自党的十八大以来,高质量就业成为推进就业工作的又一重心,不仅要实现广就业,更要让就业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显著提升。2020年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0%以上,劳动保障经历从无到有、从有到优的飞跃,成为世界上唯一建立起劳动保障制度的十亿级人口大国。三是就业结构优化。就业的优化集中体现在就业的城乡结构、所有制结构和产业结构上。一方面,城镇日益成为吸纳就业的主体,就业占比在2014年首次超越农村,并呈现持续增长态势。另一方面,第三产业分别在1994年和2011年超越第二产业和第一产业,成为吸纳就业最多的产业。

(三)改善医疗环境,护航群众身体健康

疾病是幸福生活的潜在风险,健康是社会民生的必然诉求。新中国成立后,我国医疗卫生状况持续改善,公共卫生、医疗保障、健康状况均实现重大突破。人均寿命大幅提升,由1949年的35岁,提高到2020年的77岁,标志着中国向长寿大国阔步前行。具体成效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一是公共卫生运动的开展与普及。新中国成立初期,医疗卫生形势可谓十分严峻,据不完全统计,全国每年发病人数约为1.4亿人,病死率更是高达惊人的30%,从死亡病因分析,50%以上均为可预防的传染性疾病。[16](P38)由此,计划经济时期我国逐步确立起“面向工农兵、预防为主、团结中西医、卫生工作与群众工作相结合”的四大工作方针,重大传染疾病、地方病、寄生虫病得到有效控制。二是医疗保障制度的确立与完善。新中国成立的头三十年,城市形成了以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为主体的医疗保障体系,农村形成了以合作医疗和赤脚医生为主体的农村医疗保障体系。改革开放后,“全面医保”成为医疗保障制度发展的新方向,形成了由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构成,统筹城乡的“全民医保”模式。三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调整与转向。跨入新时代,我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目标、机制、策略均产生重大调整,以人为本、共建共享、全民健康成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的新方向。2016年《“健康中国”规划纲要》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医疗卫生服务由“疾病医疗”向“全民健康”的调整与转型,即以健康取代医疗、以预防取代治疗。

(四)普及国民教育,提升群众能力素养

教育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不竭动力,其发展水平高低直接影响我国核心竞争力与经济社会发展活力。1949年我国高等教育入学人数为11.7万人,毛入学率为0.26%;高中阶段入学人数为32万,毛入学率为1.1%;即使在小学教育阶段,在校人数也仅为2439万人,仅占学龄儿童入学率的20%,这便是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窘迫的教育状况。在党和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我国教育事业取得突破性进展,截止2020年12月,全国高等教育入学人口已达4183万人,毛入学率为54.4%;高中入学人口为4163万人,毛入学率91.2%;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为95.2%。[17]

新中国教育事业得以快速发展,成为拥有独立完善教育体系的文化强国。这种历史性成就,集中体现在以下三方面:一是基础教育实现广覆盖。早在1949年具备临时宪法性质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便明确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实行普及教育”[18](P5),在党中央长期坚持不懈的努力下,1982年,全国文盲率已由1949年的80%下降到22.81%,初等教育基本普及,学龄儿童入学率也已达到95.5%。[19]基本实现基础教育的全覆盖。二是职业教育侧重保技能。1949年的新中国基础教育薄弱,职业教育更是近乎于无,全国仅有3所技能类院校。改革开放后,随着中国制造业和服务业的快速崛起,急需大量技能人才。在此背景下,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1996)、《关于大力推进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2002)等。区别于高等教育的通识型人才,职业教育更为聚焦于专业型、技能型人才的培养。2019年,李克强同志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的重要政策,职业教育可谓迎来了发展的黄金期。三是在高等教育的发展上,奋力争上游。新中国成立初期,我国高等院校仅为227所,其中大学为65所,学院92所,专科学校76所。[20](P363)为保障高等教育肩负起培养高层次人才任务,中央政府决定调整高等院校设置,一方面扩大招生量,另一方面集中力量办一批重点高校。1966年至1976年,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影响,高等教育发展进入困难时期;改革开放后高等教育迈进快速发展期,高考得以恢复,招生人数屡创新高。1999年至2001年间,高等教育招生人数和在校人数三年间增长近1倍。[21](P78)截止2020年底,我国高等教育入学率已达54.4%,远超世界平均水平。与此同时,为建设世界一流高校,党中央先后推出“211工程”“985工程”和“双一流”工程,在党和政府强力推动下,我国高校竞争力不断提升。

三、中国共产党一百年来民生建设的基本经验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为民生建设提供前提条件

稳定、和谐、有序的政治生态,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基础。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奋斗历程,昭示着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救中国,只有中国共产党才能发展中国。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无产阶级政党,它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1945年党的七大会议上,毛泽东同志指出“共产党人的一切言论行动,必须以合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大利益”[22](P1906),进而明确了党的宗旨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反复强调共产党员要“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体现了中国共产党初心使命的一脉相承。在推进工业化、城市化进程中,一个人口超过十亿的国家人民生活水平得以稳步提升,却未出现其他国家常见的“贫民窟”现象。这一客观事实再次印证了中国共产党是为人民谋幸福的政党。另一方面,中国共产党是领导有力、领导有方的无产阶级政党,它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前进方向。中国共产党的成立改变了近代以来中国社会一盘散沙的境况,成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齐心协力共同奋斗的领导核心。虽然百年奋斗历程存在困难与挫折,但中国共产党依然能自觉修正错误、刮骨疗毒。可以说,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在民生建设的奋斗历程中体现出的为民情怀和领导力,为我国民生发展的不断飞跃提供了稳固的政治保障。

(二)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不动摇为民生建设提供动力源泉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没有人民群众的广泛参与和无私奉献,就不可能有社会进步、国家发展,更不可能有民生建设的普及与完善。中国共产党自成立以来,始终将人民群众摆在第一位,人民立场就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政治立场,人民对于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中国共产党的奋斗目标。党的百年奋斗历程,始终根植于人民、服务于人民、奉献于人民。

新中国成立初期,党和政府掀起了发动群众参与社会主义建设的热潮,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在全国人民的广泛参与和支持下取得了丰硕成果。此后的“大庆精神”“雷锋精神”“红旗渠精神”等成为计划经济时期的显著特征,为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鼓舞着后人投身于社会主义建设热潮中去。如以王进喜为代表的大庆工人“宁愿少活20年也要拼命拿下大油田”,以知识青年上山下乡为代表的知识分子将宝贵青春奉献于祖国大江南北。改革开放后,随着市场经济逐步取代计划经济,生产力得到空前发展,人民生活水平得到充分提高。与此同时,“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方式极大激发了人民群众奋发有为的内生动力。跨入新时代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成了社会民生发展的新常态,同时也成为中华民族走向富强的有力保障。毫无疑问,在未来的民生建设过程中,仍需坚持人民的主体地位不动摇,坚持发展依靠人民、发展为了人民、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而要紧紧依靠人民、发动人民,就必须要了解群众诉求、回应群众关切,问政于民、问计于民、问需于民,想民之所想、急民之所急。

(三)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为民生建设提供物质基础

经济的快速发展与改善民生密不可分,缺乏强有力的经济支撑,社会民生将成无本之木、无水之源,缺乏生机与活力。鸦片战争后,中国经济发展停滞不前,经济总量人均占比一路下跌。1913-1950年,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率的世界平均水平为1.82%,而中国仅为0.02%。新中国成立后,这种状况得以根本改变,据统计,1952-1978年中国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实际增长率为4.4%,略高于当时被定义为高收入国家的增长率(4.3%)。其中,1950年(23.4%)、1953年(30.3%)、1958年(32.2%)、1965年(20.4%)、1969年(23.8%)、1970年(25.7%)国内生产总值增长率甚至达到20%以上。但是1952-1978年国内生产总值的年均实际增长率仍然低于4.6%的世界平均增幅,纵向上看我国经济发展取得巨大突破,但与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进行横向对比仍然存在巨大差距。[23]

新中国成立的头30年,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主要源自于国家的建立与发展,从战火连天到稳定祥和,从穷途末路到充满希望。改革开放后,经济发展成为社会发展的源动力,为民生建设提供了强大的物质基础。随着计划经济逐步被更具活力的市场经济取代,中国经济实现快速腾飞。可以说,经济发展水平是民生建设的“晴雨表”。在计划经济时期,由于经济水平有限,民生改善步伐放缓。改革开放的前期重点在于做大“蛋糕”,导致财富分配不均,使得20世纪90年代消费低迷。自1998年后,民生建设与经济发展同步进入快速发展轨道。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政府对公共领域的投入增长,人民生活水平实现了质的飞跃,而这一切均离不开经济发展所提供的物质支撑。发展和民生是辩证统一的,发展的目的在于改善民生,而民生水平的保障则要依托于发展,因此,发展是新时代仍需坚持的第一要务,既要维持我国经济的高质量发展,同时也要不断完善收入分配机制,提升职工待遇水平,充分发挥税收的杠杆功能,让经济发展成果更好、更多、更公平地惠及人民、惠及民生。

(四)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为民生建设提供制度保障

中国共产党对于社会主义的认知是一个渐进式的过程,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在1955年召开的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座谈会上指出:“现在我们实行的这么一种制度,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24](P495)而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区别于资本主义的本质特征。邓小平同志认为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有两条:“一个公有制占主体,一个共同富裕。”他还指出:“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10](P364)公有制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保障,只有坚持社会主义制度,才能有效保障人民的根本权益。在邓小平同志看来,“两级分化”是失败的,而“先富”也只是过程,“共富”才是目的,体现了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深刻认知。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同志继承和发扬了毛泽东、邓小平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2015年10月,习近平同志在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指出:“‘治天下也,必先公,公则天下平矣’,让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集中体现。”[25]正是在追求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制度下,各级政府均能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不断增强民生福祉。如全面取消农业税、建立统筹城乡的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制度等。中国共产党带领中国人民在民生建设的诸多方面实现伟大跨越,不仅诠释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适合中国,同时也证明了追求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制度具有强大生机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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