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郭 廓
(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吉林·长春)
[提要]以互联网为代表的“数字经济”已经渗透经济社会和生活消费各个方面。通过包容、效率和创新,这些技术优势已经产生广泛社会效益,未来在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中,充分发挥技术与市场的合力,深入实施创新发展激发振兴发展内生动力,战略性地将数字技术转化为数字资本,强化“数字经济”内涵和系统设计,实现全社会共享数字红利的目标。
面对正在发生深刻复杂变化的世界格局,数字经济正在迸发出前所未有的巨大能量。数字经济是崭新的、颠覆性变革。因此,在新发展阶段更应强调充分利用数字经济释放数字红利。消费、就业、稳增长是数字经济的重要落脚点,是释放数字红利的具体表现,在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道路上,都应充分利用,并挖掘潜能。
(一)数字经济市场规模与发展趋势。一是通过对《中国数字经济发展白皮书(2020)》市场数据梳理分析,我国数字经济发展势头迅猛,规模占比呈现双“39”增势。2020年,即使受疫情等因素影响,发展规模依旧实现39.2万亿元,同比增长3.6万亿元;GDP占比已提升至39.2%,同比增长2.4%,“数字强国”正在为国民经济发展注入新动能。深入市场预测,到2021年数字经济发展规模有望突破40万亿元大关。二是产业数字化和数字产业化发展齐头并进,各领域数字化升级转型保持运行在合理区间,产业的数字化比率持续提升,对数字化、网络化信息服务和技术支撑等软要素的需求逐步增加,并开始由个人单点应用向网络化集群协同演进。同时,集中资源聚焦操作系统、高端芯片、人工智能算法并在关键技术领域攻坚克难,加快各产业数字化布局。
(二)数字政务助力疫情防控更加有序有效。疫情防控依旧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政府部门联合各大互联网平台出色发挥统筹全局的指挥作用有目共睹,公共服务与数字化技术相结合展现出前所未有的综合协调作用,提升了疫情防控的准确率、覆盖率和响应意识。据悉,全国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依托数字政务管理陆续上线“数字防疫系统”,并根据各地区实际情况组织在线能力搭建“线上疫情防控作战指挥室”,从省市到基层卫健机构狠抓落实联防联控,做到对物资调配、疫情监控等数据上报、信息反馈的快速响应,及时发现、监测疑似人群,对感染患者做出快速隔离和转诊处理,效果显著、成绩斐然。重点指出,在数字化“战疫”中最为亮眼的扫健康码成为疫情防控和社会秩序恢复的有效手段。2020年,中国人最熟知的动作就是亮出自己的健康码,扫出通往春天的复苏之路。
(三)电商推动扶贫成果显著。脱贫攻坚取得重大历史性成就,这一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数字经济带来的巨大红利。电商模式促进脱贫增收效果显著,平均增收高达80%,俨然成为“稳就业”的压舱石。按照计划,围绕电商平台共同发起的农村淘宝项目预期在全国1,000个县的10万个行政村建立电子商务服务系统,推动消费品下行、农产品上行,为扶持贫困人口增加就业。由电商龙头企业牵头,融合食品、旅游、教育、健康和生态五大领域继续推进扶贫工作。据2021年前三季度统计,在复工复产阶段,农村电商交易规模屡创新高,达到23,767万亿元,同比增长28.4%,用户数量接近全国总人口的50%。预计到2025年,数字化和乡村生活密切交织,数字红利在农村将进入到全面普惠阶段。
面对复杂多变的环境,取得的成绩是世界瞩目的,世界银行东亚与太平洋地区副行长维多利亚·克瓦说:“作为全球唯一实现经济正增长的主要经济体,中国取得的成绩表明,数字经济能为发展中国家创造就业和改善民生提供强劲动力。我们希望这个经验有助于进一步探讨如何通过数字技术和电子商务促进包容性增长。”
(四)数字生活新服务成效明显。一方面疫情防控使人们外出、交流受限,网络游戏、在线视频、直播带货等线上文娱丰富了大家的精神生活,有效缓解了民众的恐惧和焦虑情绪。期间在线流量数据统计出网络用户关注度、参与度、内容点击率等多个重要指标都表明,线上文娱消费迎来井喷式增长,不但促进消费回补,还催生了一批新内容、新模式的消费方式。另一方面在号召“停课不停学”期间,网络课堂、在线教学持续升温,成为助学刚需,市场潜力释放。由阿里巴巴打造的“网络课堂心连心、钉钉助学伴成长”项目已经覆盖全国14万所学校,近300万个班级在钉钉注册授课,1.2亿名学生通过直播课堂受益。从以上两个方面都深入体现了人们学习、生活场景全面线上化。特别是在移动互联网时代,新的线上场景不断涌现并扩张至线下,极大地重构了人们以往的行为方式和生活形态。“互联网+”时代下,人、物、场的有效连接整合,让场景本身成为一种新的价值交换方式和生活方式,成为今后深耕数字经济的重要内容。
(一)城乡信息发展不均衡,互联网时代的新型机会不平等。不同地区的信息落差及经济差距,导致在互联网技术应用扩散时期孕育了另一种机会不平等——“数字鸿沟”。它不仅体现在地域之间、城乡之间的互联网普及差异,也存在于不同人群之间的互联网使用差距。从本质上讲,“数字鸿沟”是互联网时代中的新型机会不平等。2020年8月,一段“农村老人城里探亲不会手机支付乘车受阻”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引发公众对于农村和老年人群体遭遇移动支付、线上挂号等“数字鸿沟”的热议。处一隅而观全局,数字鸿沟演变出的差距正在成为中国继城乡差距、行业差距、收入差距之后的“第四大差距”,正在成为一个令人忧虑的社会问题。2021年3月,中国社会科学院信息化研究中心发布《乡村振兴战略背景下中国乡村数字素养调查分析报告》,披露数据显示,城乡信息发展参差不齐,不均衡的问题非常突出,其中城乡居民数字素养差距已达37.5%(全国人口数字素养平均分43.6分,农村人口得分35.1分),农民群体数字素养得分明显低于其他社会群体。主要体现在:数字设备、信息消费、软件操作、产业融合、数字内容创建与发布为主要背景的能力差别。
(二)逐利助长“数据垄断”,不正当竞争风险突起。随着科技发展,生产者已不再单纯关注劳动力、土地、资本等传统生产必备要素,而是逐渐转移到数据、流量等新要素。作为信息的重要载体,数据是要素核心,是“数字经济”实现管理科学化与决策的重要手段。随着信息时代的到来,未来企业之间的竞争是对数据的争夺,“数字经济”属于数据驱动型经济,这意味着实现规模效益的前提下,数据将会转化为集中控制的稀缺资源,伴随而来的是由市场逐利演化为围绕数据制高点的争夺战。例如,腾讯旗下的微信App作为最为流行的互联网流量软件,代表了一种强链接社会关系,通过“微信生态”来重塑包括网络熟人、网络人情、网络朋友圈等主流“社会资本”,以一己之力几乎将全部社交资源控制在手。由此而产生的市场要素分配、竞争秩序、监督管理甚至是国家安全等问题已经凸显。究其原因:其一,高价值数据吸引市场逐利行为,这使得数据市场更加细分化,并趋向用大数据“悄然”窥探更细致个人信息,导致个人信息的安全性出现问题;其二,数据市场中的专利技术占据优势竞争的地位,可以通过这个专利排他性设定市场准入制度阻碍竞争者;其三,信息产品通过大数据分析出消费倾向,细分市场定价权,通过价格歧视营销掠夺消费者权益。需要强调的是,大数据的分布式计算特点又可将数据痕迹隐蔽于信息海洋中,可以在未经用户授权的情况下转让、传播、交易数据信息,不仅游走于法律的边缘侵犯用户的合法权益,还进一步影响着人们对技术的信任程度。
(三)信息权力失衡,“数字霸权”侵害用户利益。基欧汉曾经提出了“信息即权力”的重要命题:而诱使或强迫他者就范的能力一直是权力的核心要素,对信息控制的权力是资源分配的基础要素,信息不平等的实质是信息控制权的不平等。最为典型的是利用“数字经济”产生的溢出效应,发酵出数据基础强势,获取能力强势以及利用层次强势三种“数据强权”,进而滋生出“大数据杀熟”的营销策略———既通过数据追踪分析个人的消费偏好、消费频率、消费水平等信息,甚至是推算出“购物半径”,专门针对老客户通过区域分割和时间分割对同一件商品有不同的定价。通俗地说:“就是越是熟人卖东西越贵,熟人专坑熟人一样”。划分类别:(1)根据消费历史。越是重复性消费价格越贵。例如,各种的打车软件,老用户比新用户的价格高。(2)根据消费频率。相同商品购买次数多相比较购买次数少的客户价钱高一点。例如,相同条件下,经常买机票的人和偶尔买机票人的对比,机票价格可能会更高。(3)根据消费位置。在购买商品时,以购买点为中心,距离近者比距离远者价格高一些。例如,预定宾馆,在距离上近者看到的价格就会比远者的贵。(4)根据消费水平。所谓“人傻钱多”,买的多反而比买的少在价格上更贵。例如,某宝电商年消费1万元的人比年消费1,000元的人购买商品的价格更高一些。归根结底,“杀熟”就是利用“数字霸权”对价格不敏感的黏性客户采取的价格掠夺。
(一)逐步实现互联网“数字资源”一体化发展,弥合城乡“数字鸿沟”
1、弥合接入鸿沟。推进数字乡村发展第一要务就是不断强化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投入力度,以“三农”为基础开发信息产品,并助推乡村电力、公路、水利、物流等基础设施的数字化转型,力争到2025年实现明显缩小城乡“数字差距”。在乡村互联网提质增速方面,重点是加快农村宽带网络普及和农村产业数字化进程,全面实现数字包容,最大限度地享受基本信息服务,让所有城乡居民享有“数字红利”的平等机会。
2、弥合使用鸿沟。既要长久落实降低信息服务成本政策,更要精准发力实现农村居民稳定增收目标。在降低信息服务成本方面,做到效率与公平兼顾,打破各垄断环节,破除急功近利的传统理念,鼓励企业勇于担责,针对不同地区收入差距制定阶梯式定价方案,多举措提升电信服务的普惠性和服务水平,全面推动网络提速提质,对经济欠发达地区和边远山区进一步减免收费项目并降低资费标准。归根结底,让农村老百姓担负得起电信资费,长远之计还是在于实施乡村振兴和切实提高农民收入,提高其支付能力和消费水平。
3、弥合技能素养鸿沟。在成功解决信息收费和支付能力问题后,如何使信息技术落实于农业生产,这与信息技能素养密切相关。这就要求以强化培训知识技能为抓手,一是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扩大网络应用的覆盖面,强化学生时期的信息认知能力;二是培育有较高信息技能素养的“新农人”,强化跟踪指导“云授课”服务,引导“新农人”创新创业。从根本问题上尽最大努力防止农村居民在信息能力匮乏方面的代际传递,缩小下一代城乡居民之间的信息不平等。
4、弥合价值认知鸿沟。推动互联网资源下沉至乡村完成流通、融合。以生产和投资需求为导向,引导各类资本、技术和人才加速向农村地区流动,解决农村人口因理解、认知、判断和抉择导致的数字差异化问题,摆脱与数字时代脱节困扰,培养本土化高水平的农村信息人才队伍,建立健全农村信息服务体系,要将原有的功能单一和泛娱乐化的农村网络环境打造成为可实现“互联网+农业”集各种知识、资本相融合的数字体系。同时,还要利用亲情、血缘、家庭观念打通宗亲圈子壁垒,高效利用各类App、营销号、公众号等优质“流量资产”打造社区圈、营销圈、客户圈,大力推动涉农服务数据的开放共享。
(二)谨慎适度立法,实现多元共治。具体内容:一是契合数字化市场的特点,建立健全治理体系。在国家利益需要技术独占和市场统管,市场内卷化不能维持“增量”竞争的前提下,我们要正视数字经济垄断的合理性,保护其充分发挥要素集中、技术集中、创新集中的竞争优势,为筑牢数字经济的基础创造有利条件。二是制定和执行具有可操作性的市场竞争合规,并提升竞争守法原则。权属不清晰是数据资产面临的最大问题,数据资产具有“复制即占有”等特征,为此需要在整个交易过程中确定数据的权属。例如,确定数据的所有权归属、使用权归属等等。三是正确处理反垄断与发展数字经济的关系。自由竞争并非资源最优配置,垄断经营也并非罪大恶极;保护创新比鼓励创新更重要,政府应用“看得见的手”来引导、监督市场力量,以均衡、适度、责任、规范为前提端正执法态度、树立执法理念,探索包容性执法模式,做到效率与公平兼顾,使执法结果适应新形势,展现新作为;同时,又符合立法精神,兼顾国家当前需求与长远发展,局部利益和全局利益,让企业在新起点上打造数字化发展格局,增强国际竞争力。
(三)缓解信息权力失衡形势,开辟社会治理新通路。总结出数据治理模式包含以下三种:首先,在协调社会各方面利益时发挥数字技术对社会治理的支撑作用,应针对本地和远程各类数据协议制定透明化访问和传输机制,保证数据的完整、安全和准确。实现系统服务数据融合及价值评估,进而保障数据分析、数据决策的真实、可靠。其次,以数字立法为治理目标,提升敏感信息安全防护等级,并对数据进行效用评估和追踪。为数据治权、赋能可以重拾信息控制权,预防敏感、隐私数据泄露,有效避免数据被滥用或从事非法活动。最后,考虑各参与主体间的投资、利益、协调和信任问题,应强化各类数据的分级定准并促进数据价值释放。这也是阻断数据垄断的重要举措,可以有效防止“越权”“共谋”和“寻租”的产生,捍卫数据的真实性原则,坚守公信力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