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 恋
(湖南省社会主义学院,湖南 长沙 410016)
宗教是人类社会特有的现象,在人类祖先迈入文明的大门之前就已经存在于人类的精神活动之中。宗教的具体呈现形式受到历史发展的影响而发生演变,同时,它又在这种演变中形成接续不断的传统,使它能够超越时空的限制,对人类的历史进程产生影响深远的作用。古代社会生产力落后,宗教占据了社会精神生活领域中的主宰地位;进入生产力发达的现代社会,宗教仍然是一种重要的精神力量和社会力量。宗教反映了人们在特定历史时期的精神需求,以及这种需求在社会生活中的延伸,成为人类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进而渗透到人们的精神世界、行为方式等方面。
远古时期由于人类对宇宙的未知探索,以及表达渴望长存于世间的追求,趋向于相信现实世界之外存在着超自然的具有主宰作用的神秘力量,进而对其产生敬畏及崇拜心理,由此又引申出信仰认知及仪式活动体系,这就是宗教的雏形。宗教也有自己的神话传说,它们互为支撑,宗教从根本上说是一种精神追求和终极关怀。[1]
在原始社会时期,由于认识能力和知识水平的限制,人类对日升月落、电闪雷鸣、春华秋实之类的自然现象无法理解,认为这些现象受到了超自然力的支配,从而形成万物有灵论,进而出现了各种自然神。同时,由于对自己的生理现象无法理解,认为生老病死也是受超自然的力量控制着。于是原始人类便认为人有灵魂,而且这灵魂是不死的。这样,以自然崇拜和灵魂观念为基础的原始宗教就产生了。
原始宗教是一种自发的宗教,它的主要功能表现为人们对自然的恐惧和敬畏心理,以及获取超越自身力量的愿望。在强大的自然面前,人们深感不能把握自己的命运,只有乞求超自然力量(神)的庇护,迷信和巫术便是实现这种目标的具体手段,因此,宗教开始就是作为一种生存策略和手段出现的。[2]只要有宗教存在,无论其内涵如何改变,这一基本功能都不会消失。
随着人类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变,社会组织形式的进化,思想意识的成熟,宗教也从原始的自发宗教发展为人为宗教。人为宗教不再是单纯表现为对自然的崇拜和恐惧,或者妄图获取超越自己生理限制的力量,它们关心人类社会中一些普遍性的问题,例如:人世苦难的来由和化解方式,善良与邪恶的根源和性质、此岸世界和彼岸世界的关系等等,这是原始宗教所不能比拟的。因此,它们能够不受国家兴亡、民族盛衰的影响,每个时代的人们,都能在它们中找到精神的依托,得到行动的动力,这也是它们能够流传到今天的原因。
同时,人为宗教在古代社会还有一种更重要的功能,那就是演化成为一种社会统治策略。人类进入文明时代,人口急剧增长,阶级与国家出现,人类的社会变得更加复杂,宗教的目的也开始转变为协调社会成员间的关系,维护社会稳定,宗教担负起了伦理道德甚至是法律的功能。宗教成为文化策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基督教崇拜的上帝超越于宇宙之外、宇宙之前,可以说没有宇宙就有上帝,是上帝创造了宇宙;而他创造宇宙之后,仍然存在于宇宙之外。这就是他的超越性,基督教的很多特点和这一点有关系。中国宗教崇拜的对象可以说是与宇宙万物融为一体,它不在宇宙之外。[3]比如中国人讲天地,说“天地之大德曰生”,天地生万物。“生”和“造”不一样,生育和制造是两回事。我们用原料制造一个机器人,它和我的身体没有任何关系,是外在于我的一个东西。而父母生一个孩子,它是从父母的身体分离出的一个东西。天地“生”万物,意味着天地与万物不可分,天地作为万物的起源并不在万物之外。道教尊崇的“道”、元始天尊也是在万物之中的,宇宙是由它变化而来的,道教还认为人体中也有“神”。佛教说“众生皆有佛性”,中国禅宗讲离开人的本性就没有佛,佛就在、只在众生本性之中。这些都是说,宗教的最高崇拜物内在于世界万物之中。
基督教讲上帝拯救人类,这个人类是一个个的个人,而不是被看成一个整体。上帝的选民是个人,而不是像犹太教那样认为他是一个民族。从信仰者的角度说,每个人都有一个个体灵魂,以个人的名义面对上帝,关心的是自己个人灵魂的解脱,基督徒到教堂里祈祷、忏悔,都是做这个事情,而不可能是代表全家、代表国家去向上帝讨要点儿功利性的东西。中国人信奉宗教,实际上具有群体意义,这和前面讲的功利性有关系。灵魂都是个人的,因此信仰宗教如果以追求拯救灵魂为宗旨,就必然要以个人来面对神。而功利可以是群体的,在中国甚至主要是群体的。
首先要指出,宗教作为一种思想体系,它的基本性质是非理性的,“信仰”本身就是一个与“理性”不同的概念,西方中世纪神学对于信仰与理性关系的问题,进行过争论。但是相比较而言,西方的基督教具有某种理性的色彩,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将理性思维与宗教信仰相结合。或者说,西方的基督教神学理论可以容忍理性,将理性视为是信仰层次之下的东西,认为理性可以和信仰达到一致,可以有助于信仰。中国的各种宗教,这种理性色彩很弱,它们或者重视仪轨操作,例如天祖崇拜和道教;或者重视内心的体验,例如佛教禅宗。但全都不重视教义的逻辑性系统阐发,禅宗甚至“不立文字”。
封闭的大陆型地理环境因素把中国人的思维局限在本土之内,受到这种因素的影响,国民通常善于总结先人的经验教训,“以史为镜”是中国人的一大心理特征,可是国人空间思维较弱,平面意识强。中国人求稳的性格从这种内向型思维中可以得到解释,而且中国人大多缺乏好奇心,具有对新事物缺乏兴趣的特点。可西方国家大多数却处于相对开放的环境中。海洋型地理环境,航业、工商业发展旺盛,西方人民挑战性极强的性格也与航海业发展有关。西方对自然客体的探知历史悠久,自从古希腊时期便开始探索自然的奥秘。与此同时,海啸、地壳板块的动荡不安这些恶劣的生活环境也促成了西方民族对空间的拓展并且形成通过武力决斗等征服的性格特点。
文化的本质是同一个地区人们共同的生活方式。西方国家在初期进行了大量的资本原始积累,而资本原始积累客观上影响了人们的经济观念,而经济观念的转变又直接影响了人们的生活方式。中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自给自足状态持续了几千年,人们的经济观念和经济能力相对落后。我国人民的经济能力和经济观念由于持续了几千年的自给自足状态的中国封建社会的小农经济而相对落后,西方生产活动因为农、牧、猎、林混合经营的庄园经济结构而进行了天然的分工。[4]相比之下,中国以家庭为自足自给的经济单位农业经济单一,而且只能进行简单的再生产。
中国人思维方式的出发点是从宏观上把握,也就是把事物当作有机的整体进行融合,把事物作为封闭的整体来观察和看待。西方人思维的出发点是从微观上把握,也就是把复杂的事物结构划分为简单的部分,逐个进行分析研究,更加注重逻辑缜密的推理分析。中国文化思维主张和谐共生、阴阳平衡,而西方文化思维不讲求调和,主张非此即彼,将不同的界限划分得十分清楚。东方思维更多的呈现出宏观、整体、抽象的特点,思维方法更多的是归纳。而西方思维更多呈现出微观、个别、精准的特点,方法更多为推导或推演。
中国人主张“天地与我并生,万物与我为一”,追求人与自然、社会和他人之间的和谐相处。儒家思想推崇和合文化,做人应该以“仁”作为追求的最高境界;道家思想坚持“道法自然”,推崇洒脱、随性的人生状态。两者互为补充,相得益彰,共同构建了中国文化的基础。西方属于典型的商业文化,最明显的特征就是拓展疆土,追逐利益,所以相对于“义”来说,“利”在西方人心目中摆在了更为重要的位置,西方人对自然推崇的是征服,认为人有能力战胜自然,自然应该满足人类利益,为人类服务。
中西方宗教呈现出的显著差异,与各国地理环境、经济形态,以及人们的思维方式、思想观念有着主要的关系。我们应该在我国历史文化的基础上,坚持宗教的中国化方向,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的,“要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5]坚持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需要党和政府做出积极努力,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提高宗教工作的水平,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做到导之有方、导之有力、导之有效。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来感召和教育宗教界人士,弘扬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用团结友好、互敬互爱等观念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尊重宗教工作规律,巩固和发展党同宗教界的爱国统一战线,构建积极健康的宗教关系。支持各宗教对教规教义作出建设性修改,使之与当代中国发展的进步要求相符合。[6]要坚持将法治理念贯穿到宗教事务管理之中,教育引导宗教团体、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增强宪法意识、法治观念,全面提升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依法解决宗教领域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安全。
在中国坚持宗教本土化,是指外来宗教在与中国社会的互动关系中,必须在政治上认同、在文化上融合、在社会上适应,与社会发展同步。在中国,宗教本土化意味着,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用中华文化浸润我国的宗教,支持宗教界对宗教思想、教规教义进行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坚决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遏制宗教极端思想蔓延。[7]当前,坚持宗教本土化,要防止宗教“去中国化”、“逆本土化”,避免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活动,进行暴力恐怖事件。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坚持宗教本土化,要警惕宗教“伪中国化”倾向,也就是假借所谓“中国元素”“中国符号”伪装成“宗教中国化”“宗教本土化”,实际上是通过宗教渗透,危害我国的主流意识形态,达到不可告人的险恶目的。
我国宗教的中国化方向就是“融合、和谐”的方向。中华文明能成为世界上唯一从未间断传承的古老文明,一个重要的原因是其具有兼容并蓄、海纳百川的胸怀。推崇“和而不同”,这为促进不同文化之间的交流借鉴,推动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提供了思想基础。要抛弃文化征服的观念,代之以和谐共生的文明互鉴。当今世界是一个文化多元的世界,不同文明、不同民族、不同宗教对话交流,组成了色彩斑斓的国际社会。所以,各国互有差异的宗教文化之间要汇聚交融,摒弃错误的零和思维。要坚持各国平等往来,互利共赢。我国的宗教事务必须由我国的信教群众自主参与,任何境外势力无论抱有什么目的、无论基于什么立场,都不得干涉甚至支配宗教事务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