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共同体构建探讨

2023-01-04 11:05吴慧洁
南方农业 2022年14期
关键词:普惠金融服务金融机构

吴慧洁

(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贵州都匀 558000)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发布的《中国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指数研究报告2021》显示,我国县域数字普惠金融在服务广度、深度、质量等方面都有了大幅提升[1]。站在国家战略层面,农村普惠金融体系建设要充分运用数字技术,如数字支付、数字贷款、数字授信、数字理财、数字保险等,为乡村经济振兴提供金融支撑。当前,构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体系,不仅有助于规范和提升农村金融服务质量,而且可以为保障农民增收致富创造有利条件[2]。但是,考虑到我国乡村经济区域差异性实际,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还有巨大的提升空间,还面临一些突出难题。为此,提出数字普惠金融共同体目标,发挥各方的合力优势,最大限度地满足农村地区的金融服务需求。

1 当前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特点

1.1 数字普惠金融进程发展加快

2021 年中央一号文件首次提出“发展农村数字普惠金融”,有力地推动了农村互联网建设进程。截至2021 年6 月,全国农村互联网普及率达59.2%,农村地区网络通信设施建设水平大幅提升,行政村通光纤、4G 覆盖率达99%[3]。农村数字化建设进程的加快,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各金融机构通过下沉农村网点,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民金融服务。同时,移动支付成为一大亮点,在广大农村青年人群的消费中,移动支付占比达83%,部分农民贷款也采用线上方式办理,城乡数字鸿沟进一步缩小,农村线上、线下金融服务模式日益成熟。以中国农业银行农村金融服务实践为例,截至2021 年6 月,惠农e 贷余额突破5 000 亿元。其中,农行保险、惠农理财等线上产品越来越多,覆盖面更广。利用数字技术可为广大农民提供便捷、高效、安全的金融服务,也极大地降低了金融机构服务成本。

1.2 各地区、各金融机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差异明显

在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发展中,不同地区、不同金融机构存在较大的差异。1)农村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存在空间差异,东部地区农村的数字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显著高于中西部地区农村。2)农村普惠金融数字化建设程度逐步提升,特别是中部地区广大农村,普惠金融发展水平提升较快。作为数字普惠金融发展的主体,各银行在农村地区的金融战略也存在较大差异。相比大型商业银行,中小银行在金融产品及普惠金融服务上的积极性更高,对“互联网+金融”模式应用更广[4]。如各地城市商业银行通过对当地用户市场的细分,推出“移动金融+普惠金融”套餐营销策略,来服务中低端用户、小微企业及个体工商户等群体。相比而言,大型商业银行充分利用科技优势,深耕农村金融市场,如中国建设银行推出“裕农通”普惠金融品牌,将线上与线下服务进行统合,为农村金融创新做出积极探索;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推出“4321”数字普惠金融管理模式,拓宽农村金融服务覆盖面。发展数字普惠金融关键在于科技支撑。一些科技企业通过与金融机构联合,积极开发服务农村政务的数字金融体系。如京东联合多家农村信用合作社,开发数字农贷服务产品,累计发放贷款超10 亿元。

1.3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具有自身的特殊性

在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的发展有其自身独特性。总的来说,农村金融场景有3 类,分别为涉农产业链、民生相关的各类消费、政务类。不同场景对金融需求存在差异,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不能固定某一种金融产品或金融服务,而是要契合不同场景需求,制订针对性、个性化的金融服务方案。例如,大型商业银行在农村地区搭建线上与线下金融服务平台时,既要聚焦线上服务,又要关注和满足线下服务。很多农村地区的农户更乐于通过线下网点获得金融服务,针对农村地区金融网点的投入也要做好周密调研,避免资源浪费。数字农村是今后发展的大方向,农村数字金融服务也将成为总趋势。需要强调的是,在农村数字化背景下,农村线上金融服务与城市线上金融服务还存在较大差异,线上金融服务在农村的普及率要低于城市。另外,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设施水平相对偏低、农村征信体系还不完善,在涉农类贷款、贷后管理等方面仍存在较多问题。

2 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的常见模式

在广大农村地区,数字普惠金融服务主要有数字支付、数字农贷、数字惠农理财、数字农险及数字综合服务平台等5 种常见模式。

2.1 数字支付模式

根据涉农对象不同,数字支付模式可分为政府数字支付、农村企业数字支付、农民数字支付3 类。例如,乡镇政府在涉农补贴发放上采用G2C 支付模式,涉农企业交易采用B2B 或B2C 支付,农民向政府缴费采用C2G 支付等。利用G2C 支付模式,可以直接由银行向农民实名发放涉农补贴,化解涉农资金被地方政府截留、挪用等问题;在C2B 支付中,农民利用移动手机,以扫码、网银、支付宝等方式完成消费支付。但是,由于智能机在广大农村的老年人群中普及率不高,很多老年人仍以现金支付为主。涉农企业在日常业务及农资采购等方面,也在积极采用B2B 支付模式,完成上下游企业间支付。一些涉农企业通过电商平台完成B2C 支付,通过线上销售农产品等方式直接服务消费者。数字化支付交易记录清晰、手续费更低,提升了资金管理效率,因此受到广大农民的喜爱[5]。

2.2 数字农贷模式

在金融服务领域,贷款一直是重要业务,各银行等金融机构也在积极探索涉农类贷款业务。1)根据农户经营交易数据,为农户建立授信贷款服务。该模式主要面向种植户、养殖户、涉农类加工企业、个体户等,如中国农业银行推出的特色农业贷款覆盖多个省份及多个县域乡镇农村。2)信用村、信用户模式主要针对一般农户,金融机构负责信贷的业务人员通过深入农户家庭调查,对农户资产、收入等进行统计并推出授信贷款业务。该模式能够较好地了解和获得农户的信用情况,不足是走访建档费时费力,效率较低。

2.3 数字农险模式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体系中,涉农类保险也是重要构成部分。银保监会相关文件规定,要加强农险数字化、智能化建设,通过引入科技手段,赋能农险改革。例如,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通过面部识别技术,可以对活体牲畜进行唯一性标识,为防范牲畜丢失、冒充索赔、重复索赔提供技术保障;安华农业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在养殖领域引入区块链技术,利用区块链记录参保农户养殖过程中的相关数据,以有效降低风控成本,化解保险查勘难题。另外,涉农类保险公司通过引入数字化手段提升了涉农保单智能化管理水平。

2.4 数字惠农理财模式

在数字惠农理财领域,农村地区相关理财产品较少,宣传及服务氛围不浓厚。例如,一些金融机构通过线上APP 向农户推送线上金融理财服务,但很多农户对线上金融理财产品不熟悉,缺乏相关金融知识,担心风险,参与度不够;针对一些利用POS 机、小程序等涉及农业的金融理财产品,金融理财代理人缺乏针对性理财建议,对农户缺乏吸引力。另外,农村数字理财监管体系不完善,也存在一定监管风险[6]。

2.5 数字综合服务平台模式

数字综合服务平台模式主要分为两种。1)全流程线上供应链金融平台,融合商业银行、信托公司、电商平台、第三方支付及供应链专业化公司等主体,满足不同业务场景线上供应链金融服务需要。该模式主要服务大型涉农客户,以支付结算、信贷服务为主。2)“乡村数字治理+金融服务”平台,主要围绕乡村数字治理需求,向农村提供政务、社会、金融等综合服务。

3 实施困境

3.1 覆盖面有限,多数群体难以获得信贷服务

农村地区多数群体在享受数字普惠金融方面存在诸多难题,主要表现在以下2 个方面。1)一些小农户、老年人等虽然可以享受小额存、取、汇、缴等金融服务,但仍难获得信贷支持。2)很多农民缺乏专业化金融知识、信贷风险评估能力等,对农村贷款、农村理财、农业保险等缺乏足够认识,参与性不高。此外,在一些偏远地区,网络基础设施还存在不足,制约了数字金融服务覆盖面的拓宽。

3.2 各类金融服务供给机构缺乏服务农村金融的动力

对于很多金融机构而言,在农村建设数字普惠金融体系需要耗费较大的人力、财力和物力。考虑到农村金融多元化需求,一些中小银行机构和大型银行虽然在加大涉农信贷支持服务力度,但实际投放资金明显不足;一些头部互联网平台也在参与涉农普惠金融产品的开发,但其规模有限,如京东数科、蚂蚁金服等主要在一些试点区域展开,未能在农村地区全面实施。另外,农村地区第三方数字平台相对滞后,特别是单凭金融机构自身的人力、财力、资源、渠道,服务广大农村还存在短板。政府参与和支持不足,不同平台在服务标准、渠道开发、数字金融产品等方面也存在较大差异,带来一定的监管难题。

3.3 数字普惠金融产品与农村场景缺乏深度契合

立足农村开发的数字普惠金融产品,要与农村各类涉农场景契合。例如,一些商业银行开发线上申贷平台以满足农户线上办理贷款业务的实际需求,但很多农民却习惯于线下申贷;一些银行开通了在线支付、微信银行等服务,但很多农户在存取款业务中仍多在乡镇金融网点排队办理,导致线上服务与线下使用脱节。针对农村不同金融场景需要,金融机构在所开发的数字普惠金融体系还存在不完善的地方。如一些银行线上场景与农村实际不符,很多银行开通手机银行服务,但在农村推广效果不理想。

3.4 涉农数字金融风控难度大

在广大农村,非法集资、金融诈骗等问题依然时有发生,很多农民对数字金融仍保持怀疑态度。从农村数字支付市场来看,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为农户提供了便捷的支付体验,但在涉农信贷、理财、保险等领域,各金融机构所开发的金融产品相对偏少。很多农民乐于通过线下渠道买理财或保险,对银行线上理财、保险业务参与积极性不够。一些地方涉农金融机构以“高额利息”“免费旅游”等为幌子吸纳农民存款,增加了农村金融风险。

4 发展建议

针对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建设中遇到的实际困境及问题,建议多个参与主体能够明确共同体发展目标,立足农村多元化金融场景,构筑覆盖面更广的金融服务体系。

4.1 政府要做好顶层设计,统筹各主体协同并进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体系的建立,要求多方主体能够深度参与、广泛合作、优势互补。政府要发挥统筹导向作用,与各金融机构做好深度衔接,共同搭建“共享”农村金融数据资源平台。1)加强部门机构间的信息互通,化解数字标准、数据格式、数据交换难题。2)加强农村信用档案建设,特别是推进政务信息、金融信息互通,提高乡村信息化治理水平。3)重视农村金融环境建设,做好农民、涉农企业征信管理,打造“诚信农村”。4)加强政策引导,特别是拓宽对涉农金融机构的政策扶持,鼓励和引领资金流向农村。5)重视财政资金杠杆作用的发挥,为乡村振兴提供金融政策支撑。

4.2 完善金融监管体系,激活金融机构内生动力

金融机构作为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共同体构建过程中的重要参与者,要做好以下4 点工作。1)通过建立金融监管体系,对乡村金融服务平台进行智能化、动态化、综合化监督。2)防范数据重复建档,提升数据管理质量。3)加强激励机制建设,通过数字技术鼓励创新,特别是立足乡村振兴,创新更多农村普惠金融产品和服务。4)充分重视互联网的作用,加大数字金融推广和宣传力度,整合线上与线下渠道,增强农户数字金融风险意识,畅通农户金融维权渠道,维护好农村金融秩序。

4.3 金融机构与科技企业合力,推进“互联网+金融”服务

农村数字普惠金融共同体构建过程中,要充分引入科技企业助力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变革,特别是金融机构要下沉服务,立足当地产业、农业特色,开发针对性数字金融产品,补齐线下服务短板;要针对乡村差异化实际,优化金融场景服务,与科技企业合作,提高乡村金融精准化管理水平;整合信贷、保险等数字金融服务,面向产业链、涉农企业、农户集群展开数字金融定制服务,打造“互联网+金融”服务新格局。

5 结语

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加快建设数字乡村的背景下,政府、金融机构、科技企业等主体要发挥各自优势,抓住发展契机,通过搭建数字普惠金融共同体,更好地服务农业、服务农村、服务农民。各金融机构要明确农村数字普惠金融的服务对象,兼顾服务对象的多样性、服务需求的多元化,充分利用“线上+线下”惠农服务平台,做好科学规划,维护好农村金融市场秩序,让数字普惠金融更好地服务乡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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