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 平
(舒城县棠树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安徽舒城 231372)
近年来,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重阻碍了农业经济的发展,促使国家加大了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并颁布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加强对乡镇农产品的监管。但由于各地区发展情况及经济基础不同,很多监管工作无法全面落实,导致当前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仍有诸多问题,影响了农业产业的发展。对此,必须从长远角度考虑,对当前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进行全面分析并寻求解决对策,以发展农业经济,促进农业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近年来,由于生活质量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于身体健康和农产品安全问题愈发重视,各地方政府对此加强管理、创新监督体制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这一系列行为虽然提高了大部分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但仍存在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不到位的情况。产生这一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以下2 个方面。
1)农产品监管环节衔接不畅。农产品从种植到出现在人们的餐桌上需要经过多道环节,而这些环节又由不同的部门进行监管,各部门的监管模式、监管内容都不相同,有时会出现相互推诿和监管空白的现象[1]。而且单靠某一部门很难进行全面监管、执法,而联合监管执法又很难做到长期化、常态化,这些都导致了农产品质量监管力度不足。
2)没有建立明确的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目前,农产品的销售门槛较低,很多地方的农产品销售工作没有得到严格的监管,只有极少数地区建立了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但仍有大部分地区没有建立相应制度,使得一些质量不合格的农产品大批流向市场,严重威胁人们的身体健康[2]。
目前,由于市场上农产品利润微薄,很多农产品种植者为了提高自身经济效益,在种植时会通过使用大量的农药、化肥来增加农作物产量,这样一来,虽然增加了农作物产量,但也对土地造成了污染,并且使农作物中含有大量的有害成分,农药残留率大大提高,影响了人们正常的饮食安全。为确保人们的饮食健康,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就显得十分重要[3]。对此,相关部门应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宣传工作,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以期从源头上对农产品质量进行把控。
随着我国对乡镇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强,各乡镇政府都建立了相应的农产品监管机构,但由于农产品检测工作量较大、工作内容烦琐,各地区虽然成立了相应的农产品监管机构,但其体系构建不完善,检测能力较弱,缺乏专业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人员,相关检测设施也不齐全。此外,在进行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时,其检测范围相对狭窄,其检测内容大多还集中在对水果、蔬菜、水产品等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而蛋类、奶类农产品,大部分乡镇地区仍无法对其进行有效检测,使得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开展不到位[4]。
农产品检测虽然有相应的规范和标准,但在实际检测过程中,对其检测内容和检测细节仍有待进一步明确。同时,我国农业标准化覆盖率较低,在农产品种植过程中,对化肥、农药等的投入使用无法做到全面监管;而且无公害产区环境质量监督工作不到位,相应监督系统检测手段匮乏;农产品检测站的基础设施完善度不足、检测仪器不足,使得农产品的检测效果无法达到最佳,只能对有机磷、氨基甲酸酯等常规农药成分进行基本检测[5]。
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量大,过程烦琐,使得监管工作在落实过程中过于分散,由农业、市场监管、环保、食品安全等多个部门共同监管;而且由于各部门之间的监管内容、所依据的法律法规等存在一定差异,在对农产品进行质量安全监管和产品检测时,往往会出现权责不清、责任不明、监管不到位的问题,甚至还会发生互相推诿责任的情况。此外,极个别乡镇政府对于农产品质量监管工作没有认真对待,使得各项工作内容落实不到位,缺乏实际工作成效,这些都影响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落实,不利于保障农产品安全。
由于各地区的经济发展情况不同,很多乡镇地区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经费投入不足,导致部分检测站的检测仪器配备不全或相应检测仪器没有及时更新换代,从而导致检测结果具有一定的偏差,检测范围较小,大大限制了检测能力。此外,由于资金不足,使得检测设备存在维护、保养、升级换代不及时等一系列问题,而这些问题也造成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滞后[6]。
在农产品种植过程中,有关部门需积极对种植者科普科学选用化肥、农药的重要性,培养其科学用药意识,并且使其从思想上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对人们健康的影响,避免出现种植者因过分追求产量而不合理用药,使得农产品出现大量农药残留,进而危害到人们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环境等问题。在对农产品种植者进行科普宣传时,还需对其宣传在农产品种植期间,农药使用存在一定的安全使用期限,只有在安全隔离期过后才能进行农产品的采摘上市,才能有效确保农产品的农药残留率达到可安全食用标准。加强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不仅能使农产品种植者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意识,还能有效降低农产品检测工作量,从而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保护消费者的生命健康安全[7]。
为提高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我国有关部门制定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呼吁人们重视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但由于各地区的实际发展情况存在差异,在政策落实过程中,会有诸多因素阻碍相关工作的开展,使得政策落实不到位。对此,我国有关部门在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时,需根据当地农产品发展现状及种植情况开展针对性的政策宣讲活动,对农药、化肥的科学使用进行讲解,并在讲解过程中,由技术检测人员现场为种植户进行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演示,使种植户切实感受到不科学的种植方式会造成的农产品污染问题。为了加深种植户的印象,还需将农产品农药残留量超标对人体造成的危害进行案例讲述,通过这种形象讲解的方式在思想上改变种植者的认知,使其充分认识到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性。
此外,政府还需对消费者选购正规渠道农产品进行积极的科普宣传。在选购农产品时,为保障自身及家人的身体健康,需从正规渠道进行购买,如正规的超市或农贸市场,并选择具有“三品”认证的农产品[8]。政府应加强相关宣传工作,避免消费者为贪图便宜而从非正规渠道进行购买,从而导致农产品质量安全无法得到有效保证,威胁消费者身体健康。
为提高我国农产品质量安全,相关部门应积极制定质量检测标准并成立相关检测机构,针对具有区域性、地域性的农产品进行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并在成立相应监测体系后,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和检测仪器,或者直接由权威的检测机构对乡镇农产品的质量安全进行检测,重点检测农产品中的农药残留情况。对此可以按照制定制度—匹配专业人员—匹配专业设备这一流程来展开农产品农药残留检测工作,并确保该工作有序、平稳进行[9]。
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并不是某一部门或某一环节的工作,而是包括农产品种植到食用整个流程的综合性监测。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工作由种植、生产、检测、加工、流通、监测和消费等多个环节组成,无论是哪一环节出现问题都有可能造成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而由于产品流通信息的不明性,往往导致无法及时对有问题的农产品进行召回,进而对人们的身体健康造成影响。对此,我国有关部门应对农产品的整个监管流程进行详细的记录,并建立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确保一旦发生质量安全问题,能够及时追查源头并对出现问题的环节采取应对措施,真正实现各部门之间的信息透明和信息共享。例如,在农产品种植期间,对其施肥信息、用药信息、灌溉信息、农药残留检测信息等进行详细记录并建立相应档案。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可溯体系,不仅能够有效解决农产品召回问题,还能从源头上对问题农产品进行直接问责,从而确保为消费者提供绿色、无污染的农产品,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为提高农产品检测效果,确保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就必须不断提高相应技术检测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专业素养。对此,可以通过培训的方式来不断提高相应技术人员的检测能力,全方位多角度地帮助技术人员对相关理论知识进行巩固。并且在进行培训时,需将理论与实际进行有机结合,通过理论指导实践,丰富技术人员的实践经验。此外,在培训过程中还需加强技术人员对相应检测仪器的应用实践,从而提高检测结果的准确性及检测效率。在培训期间,还可以积极与各高校、同行进行友好交流,在同行之间的交流过程中丰富工作经验,以此来全面提升农药残留检测工作的质量与效率。
对于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而言,其重点内容不在于场地搭建与团队组建,因为再专业的场地和技术人员,仅凭肉眼也无法对农产品进行有效检测。因此,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最重要的就是相应监管仪器设备的采购工作。在拥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与帮助下,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时,首要目标是采购相应的监管检测设备,然后组建专业团队,搭建检测场地。对此,各地方政府应适当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拨款力度,确保监管工作有充足的资金支持。此外,除了正常的资金拨款外,当地政府还应以政府渠道采购最先进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监管设备,并将这些设备投入各乡镇地区,这样才能够有效提高乡镇地区的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效果,确保流入市场中的农产品都是无毒无害的,消费者在购买使用时也能更加放心。
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关系到人们的切身利益,与人们的身体健康息息相关,因此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十分必要。为从根本上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各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应从自身的实际情况出发,并对农产品的农药残留检测、农业投入品监管等工作进行深入分析,寻找其中存在的问题,进而采取应对措施,有效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确保人们身体健康。